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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麦同学才不认为是自己惹着人家了,一副特无辜,特一本正经地回答了,“一个没脑子的坏小孩儿,还需要我去惹他吗?不需要别人,自己都能把自己给笨死了,笨也就罢了,还长了一副暴脾气,没治了。”
梁午听了儿子的话,乐的不行,跟自家儿子一比,那孩子真的就是蠢的无可救药,没本事还喊打喊杀的,没打死别人,差点没把自己给摔死,比自己儿子大上一倍,脑子还不如儿子的万分之一好使呢,不比不知道,一比才知道自己儿子有多聪明,他能不骄傲,能不开心吗?
嘚瑟的笑容还没在脸上停留够一秒钟,就被孩子他妈给狠狠瞪了一眼,梁午连忙收敛了起来,干咳了声,意识性地说了几句,不能在外面欺负人,不能在外面惹事之类的冠冕堂皇的话。
其实说了也没多大意义,这话估计也是从左耳朵进,右耳朵就出了,熊孩子吃着东西,连头都没抬。
程玉瞅见熊孩子没事人的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眼看着就要开训了,梁午忙插话,“那个,程玉啊,刚才姚军小轩子他们发信息过来,说是人在谭峰那儿呢,要我们一起过去,谭峰也在呢,说是要跟你说点事。”
程玉愣了下,“谭峰要跟我说什么事?”
“就是不知道啊。”梁午拿湿毛巾给大麦擦了擦吃的油污污的嘴巴,“去看看不就知道了,你回来这么久,还没见过他的吧?”
“是没见过,那就去吧,不管怎么说,当初要不是谭峰低价把地卖给我,也不会有现在的玉庄,总归是欠着人家一份人情呢。”程玉倒也没犹豫,就爽快地答应了,而大麦同学也算是逃过一劫。
虽说玉庄跟谭峰的会所比邻而居,可打从回来,程玉还真没去过谭峰的会所,更是没见过谭峰本人。
会所变化并不大,除了添加了一些与时俱进的东西外,气氛还跟以前没二样。
大麦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被梁午抱在怀里,小脑袋扭来扭去,一双眼睛咕噜噜转个不停。
进来的时候,梁轩,姚军,谭峰都在呢。
梁轩看到大麦,就把人接了过来,“走,带你去玩好玩的。”
这自家的血脉跟别人家的就是不一样,虽说不知道大麦是自家人的时候,也不会亏待他,但毕竟是隔着一层呢,现在就不一样了,大家都是一个血脉传下来的,那亲密自然是不一般了,尤其还是小叔的种,资质比小叔还要好,没有人不喜爱的,家里的爷爷,提起小家伙来,就笑的合不拢嘴,天天脚下生风,仿佛一下子枯木回春,再次年轻了一把似的。
当初真是看走眼了,都没察觉出来,大麦是小叔的种,要不是出那趟子事,小家伙找上门,被爷爷看出来,还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认回来呢。
当然了,谁也没想到,他会是小叔的孩子,没想到小叔的运气这么好,一次就中,对于他们这个子嗣不是很繁衍的种族来说,算是比较稀罕的了,在这点上,他是没少嫉妒自家小叔,走的这叫什么狗屎运吗?
“这孩子长的真好。”谭峰笑看着大麦,“孩子第一次来这里,好好玩,今晚的账都算我账上。”
看到梁午和梁轩对这个孩子如此喜爱重视,谭峰虽然不太理解,但也很快就知道该怎么对待,跟待梁家人无疑是没错了,这孩子以后定是会进入到梁家的。
“那感情好啊,那待必须的好好玩,玩尽兴了才是。”姚军一听,也忙站起来搭着梁轩的肩膀,“走,一起。”有人付账,不玩白不玩。
离开的时候,梁午不忘嘱咐,“他还小呢,别带他玩那些乱七八槽的。”
“知道。”梁轩和姚军应了声,就带着大麦跑不见影了。
谭峰让人给程玉和梁午上了杯酒。
程玉喝了口就放下了。
“喝不惯?”谭峰问她。
还真喝不惯,胃口被养叼了,很难再适应过来,这些酒喝到胃里总感觉寡淡无味的,“还好。”
“说出还好两字,已经是抬举我了,这酒跟你庄子上的酒可没法比。”谭峰显然是去绿松酒店喝过酒,以他的能力要查出酒的来源并不是什么难事,“你那酒才是真真的好酒,只是从绿松酒店买回来的已经喝光了,只能将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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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麦同学才不认为是自己惹着人家了,一副特无辜,特一本正经地回答了,“一个没脑子的坏小孩儿,还需要我去惹他吗?不需要别人,自己都能把自己给笨死了,笨也就罢了,还长了一副暴脾气,没治了。”
梁午听了儿子的话,乐的不行,跟自家儿子一比,那孩子真的就是蠢的无可救药,没本事还喊打喊杀的,没打死别人,差点没把自己给摔死,比自己儿子大上一倍,脑子还不如儿子的万分之一好使呢,不比不知道,一比才知道自己儿子有多聪明,他能不骄傲,能不开心吗?
嘚瑟的笑容还没在脸上停留够一秒钟,就被孩子他妈给狠狠瞪了一眼,梁午连忙收敛了起来,干咳了声,意识性地说了几句,不能在外面欺负人,不能在外面惹事之类的冠冕堂皇的话。
其实说了也没多大意义,这话估计也是从左耳朵进,右耳朵就出了,熊孩子吃着东西,连头都没抬。
程玉瞅见熊孩子没事人的样子,就气不打一处来,眼看着就要开训了,梁午忙插话,“那个,程玉啊,刚才姚军小轩子他们发信息过来,说是人在谭峰那儿呢,要我们一起过去,谭峰也在呢,说是要跟你说点事。”
程玉愣了下,“谭峰要跟我说什么事?”
“就是不知道啊。”梁午拿湿毛巾给大麦擦了擦吃的油污污的嘴巴,“去看看不就知道了,你回来这么久,还没见过他的吧?”
“是没见过,那就去吧,不管怎么说,当初要不是谭峰低价把地卖给我,也不会有现在的玉庄,总归是欠着人家一份人情呢。”程玉倒也没犹豫,就爽快地答应了,而大麦同学也算是逃过一劫。
虽说玉庄跟谭峰的会所比邻而居,可打从回来,程玉还真没去过谭峰的会所,更是没见过谭峰本人。
会所变化并不大,除了添加了一些与时俱进的东西外,气氛还跟以前没二样。
大麦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被梁午抱在怀里,小脑袋扭来扭去,一双眼睛咕噜噜转个不停。
进来的时候,梁轩,姚军,谭峰都在呢。
梁轩看到大麦,就把人接了过来,“走,带你去玩好玩的。”
这自家的血脉跟别人家的就是不一样,虽说不知道大麦是自家人的时候,也不会亏待他,但毕竟是隔着一层呢,现在就不一样了,大家都是一个血脉传下来的,那亲密自然是不一般了,尤其还是小叔的种,资质比小叔还要好,没有人不喜爱的,家里的爷爷,提起小家伙来,就笑的合不拢嘴,天天脚下生风,仿佛一下子枯木回春,再次年轻了一把似的。
当初真是看走眼了,都没察觉出来,大麦是小叔的种,要不是出那趟子事,小家伙找上门,被爷爷看出来,还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认回来呢。
当然了,谁也没想到,他会是小叔的孩子,没想到小叔的运气这么好,一次就中,对于他们这个子嗣不是很繁衍的种族来说,算是比较稀罕的了,在这点上,他是没少嫉妒自家小叔,走的这叫什么狗屎运吗?
“这孩子长的真好。”谭峰笑看着大麦,“孩子第一次来这里,好好玩,今晚的账都算我账上。”
看到梁午和梁轩对这个孩子如此喜爱重视,谭峰虽然不太理解,但也很快就知道该怎么对待,跟待梁家人无疑是没错了,这孩子以后定是会进入到梁家的。
“那感情好啊,那待必须的好好玩,玩尽兴了才是。”姚军一听,也忙站起来搭着梁轩的肩膀,“走,一起。”有人付账,不玩白不玩。
离开的时候,梁午不忘嘱咐,“他还小呢,别带他玩那些乱七八槽的。”
“知道。”梁轩和姚军应了声,就带着大麦跑不见影了。
谭峰让人给程玉和梁午上了杯酒。
程玉喝了口就放下了。
“喝不惯?”谭峰问她。
还真喝不惯,胃口被养叼了,很难再适应过来,这些酒喝到胃里总感觉寡淡无味的,“还好。”
“说出还好两字,已经是抬举我了,这酒跟你庄子上的酒可没法比。”谭峰显然是去绿松酒店喝过酒,以他的能力要查出酒的来源并不是什么难事,“你那酒才是真真的好酒,只是从绿松酒店买回来的已经喝光了,只能将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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