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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以后,她便更加喜欢长款的裙子。
越长越好。
就连冬天,她都喜欢买那种能遮住脚踝的裙子。
在场的人,听顾南笙那样讲,除了霍寒景,认识时念卿的人,也都松了口气。
李傲然回复顾南笙:“抱歉顾先生,尸体浸泡的时间太长,已经无法根据容貌辨别其身份,而且她身上没有任何证件,只是打捞尸体的时候,顺便捞起来了一部手机,我备案之后,换上那部手机内的电话卡,看见了你和苏媚小姐的号码,以为她就是你们一直寻找的朋友,所以还没来得及确定真实身份,就冒失打电话通知你过来,实在唐突了。”
说着,李傲然吩咐助理:“抬走,然后让法医采集DNA样本,然后回局里看看最近有没有失踪报警的案子……”
“既然不是时念卿,那么我们要不要去附近的省份,去找找?!”陆宸提议,“其实,不能只查公共交通工具。那些私人的,我们也应该查查。”
毕竟,时念卿真想无声无息离开帝城,且不被他们发现的话,顺手招辆私家车,只要给足司机足够的费用,搭个顺风车,就能离开帝城。
徐则觉得陆宸的提议很有道理:“不过,S帝国这么大,想要找个诚心躲藏起来的人,很难。每个城市,挨着挨着查,不切实际。”
在陆宸和徐则商讨,寻人策略的时候,楚易发现霍寒景的脸色不对。
“阁下,你怎么了?!”楚易担心询问。
陆宸和徐则听了,也赶忙朝着霍寒景投去关切的目光。
可,霍寒景的眼睛,却死死盯着尸体身上的衣服。
他记得,时念卿的裙子,被他撕烂了,无法再穿。总统府又没有准备其他女人的衣服,只有盛雅的。桐姨当时去找了名身材跟时念卿差不多的女仆,借了一套新衣服。
时念卿离开总统府时,穿的就是这衣服和裤子。
两名得到命令的警察,戴上雪白的手套,准备弯腰把那具尸体抬走,谁知,他们刚弯腰,还未碰到担架,霍寒景突然爆出雷霆万钧的怒吼:“不准动她——”
刹那之间,霍寒景的表情,狰狞到极致,俊美的额头陡然爆出一条条骇人的青筋,一副勃然大怒的模样。
不止在场的人,就连被撵至200米外的围观居民,都被他的吼声,吓得浑身颤抖。
“……”楚易三人瞧见霍寒景的表情,皆是心惊肉跳,动作一致的,齐刷刷朝着那具尸体投去错愕的目光。
这,真的是……时念卿?!
顾南笙嘴角,还漾着淡淡的松懈笑意。在瞧见霍寒景僵硬着身体,一步步,极其缓慢走向尸体的时候,他的双眸,瞬间凝上一层红光,冲上前就狠狠揍了霍寒景一拳:“你胡说八道些什么?!她不是小卿!!!她怎么可能是小卿?!她怎么可能穿成这样,怎么可能这么狼狈就走了,霍寒景……”
楚易几人,看见顾南笙好似疯了,赶忙把他按在地上。
霍寒景被顾南笙砸中鼻梁。
殷红的鲜血,当即急速涌了出来,一滴一滴,不间断地落在他白色的衬衣上。
徐则抽出身,一边掏出手绢上前按住霍寒景的鼻子,一边焦急的对着楚易吼道:“赶快给宁阳打电话……”
然,他的帕子,还未碰到霍寒景,便被异常暴戾的一股狠劲儿推开了。
“滚,全部都给我滚——”
**
正午时分,金色的阳光,曾挣破云层,绽放出万丈光芒。
但,时间,极其短暂。
两个小时后,卫城上空,便乌云密布,厚重的云层,压得整个天幕都要垮塌了。
一年四季明明都干燥缺水的西北部城市,竟然下起大雨来。
盛夏进入尾声,卫城却依旧酷热难耐。
冰凉的雨水,给偏远的小镇,带来舒适的凉意。
霍寒景却觉得冷。
每一滴雨水,落在肌肤上,那凉意汇聚在一起,直直钻入他的心脏。
落后的小城市,一场雨而已,街上,行人,一阵抱头乱窜之后,竟然像座荒无人烟的空城。
霍寒景抱着腐坏的尸体,像具没有知觉的行尸,从小城的城东,走至城西,再从城南,走至城北,他竟然不觉得累。
他的表情,很麻木很僵硬;他的眼神,很呆滞很灰暗;可是他的嘴角,却是高高上扬的。
“差点忘了,你最喜欢吃琅阅街的那家冰激凌,我带你去买,你最喜欢吃的芒果冰激凌。”
霍寒景喃喃地说着,僵硬的身体,已经调转了头。
去那家冰激凌店的途中,霍寒景用低沉的微弱声音,对着怀里的那句尸体说:“你最喜欢的那家店,其实早就搬走了,我独自来卫城的第三次,才发现,它搬到了隔壁的街。你喜欢的油炸饼,喜欢的豆浆油条,喜欢的豆腐脑,这五年的时间,都搬走了,除了那家电影院,还在原来的老位置。可是,你不用担心,你喜欢的那些店,新地址我都找得到。你若想吃,我就带你去。”
走到冰激凌店的时候,天都快黑了。
外面还在下雨,虽然已经小了。
霍寒景进入店里,刚刚大学毕业的年轻店员,礼貌又甜蜜地颔首:“欢迎光临……”
可是,在看清霍寒景的怀里,竟然抱着一具面无全非的尸体,年轻女店员,漂亮的小脸即刻血色褪尽,她惊恐将眼瞳瞪至最大,错愕了三秒,她拔高声音,尖叫着逃出冰激凌店。
霍寒景却站在收营台前,喃喃地说:“一份芒果冰激凌,多加芒果果肉,要大份。”
没有回应。
霍寒景静默了几秒,又机械地重复:“一份芒果冰激凌,多家芒果果肉,要大份……”
占地十万亩的诺杨牧场。
是栀子花的海洋。
虽然卫城早已过了栀子花盛开的季节,但,绿色的枝条,生机勃勃,异常宏伟浩瀚。
而,时念卿十七岁的那年,这里,栽的,却是黄橙橙的太阳花。
夜,黑透了。
霍寒景终于累了,抱着时念卿坐在栀子花海前的一间小木屋前。
静静搂着她,面无表情盯着那随着夜风夜雨,不断掀起一层又一层波浪的栀子花,最后,他低声低声呢喃:
“你说,太阳花如果变成你最喜欢的栀子花,肯定更美更好看。我替你栽了整整五年的栀子花,你却再也看不见了。时念卿,这里的每一株花,都是我栽的。”
“明明不止一千遍地告诫自己:恨你。可是,时念卿,这五年,我每天都在想你。”
“歇斯底里,痛心裂肺地想。”
“我花了五年的时间,终于说服自己,不要那么计较。我费了那么多心思,设了那么大的局,才让你心甘情愿从美国回到我的身边!时念卿,我妥协了,哪怕你爱顾南笙,哪怕你从未爱过我,我都不计较了,只要你能回到我的身边。”
“这些年,我只是想听你说一句:你只爱我而已,怎么那么难。”
“你说你喜欢卫城,想来卫城再瞧瞧。你活过来,我们就搬来卫城定居,好不好……”
……
空气中,还淅沥沥地下着小雨。
一公里外的半空中,一架军用直升飞机,久久盘旋。
陆宸拿着望远镜,看着抱着一句尸体坐在栀子花海,满身死寂气息的霍寒景,他捏着望远镜的手,一点一点收紧,直至骨节泛白了。
楚易从飞机下去,是深夜十一点。
撑着伞,走过去,慢慢用伞罩住霍寒景,楚易蹲身,低声喊道:“景爷……”
霍寒景却抱着时念卿,闭着眼睛,似乎没有听见他的喊声。
楚易见他的嘴唇在动,缓慢压低身体,于是,霍寒景低沉得近乎乞求的声音,传入他的耳膜神经:“卿宝,不要死,卿宝,能不能活过来,我什么都不计较,哪怕你不爱我……”
自那以后,她便更加喜欢长款的裙子。
越长越好。
就连冬天,她都喜欢买那种能遮住脚踝的裙子。
在场的人,听顾南笙那样讲,除了霍寒景,认识时念卿的人,也都松了口气。
李傲然回复顾南笙:“抱歉顾先生,尸体浸泡的时间太长,已经无法根据容貌辨别其身份,而且她身上没有任何证件,只是打捞尸体的时候,顺便捞起来了一部手机,我备案之后,换上那部手机内的电话卡,看见了你和苏媚小姐的号码,以为她就是你们一直寻找的朋友,所以还没来得及确定真实身份,就冒失打电话通知你过来,实在唐突了。”
说着,李傲然吩咐助理:“抬走,然后让法医采集DNA样本,然后回局里看看最近有没有失踪报警的案子……”
“既然不是时念卿,那么我们要不要去附近的省份,去找找?!”陆宸提议,“其实,不能只查公共交通工具。那些私人的,我们也应该查查。”
毕竟,时念卿真想无声无息离开帝城,且不被他们发现的话,顺手招辆私家车,只要给足司机足够的费用,搭个顺风车,就能离开帝城。
徐则觉得陆宸的提议很有道理:“不过,S帝国这么大,想要找个诚心躲藏起来的人,很难。每个城市,挨着挨着查,不切实际。”
在陆宸和徐则商讨,寻人策略的时候,楚易发现霍寒景的脸色不对。
“阁下,你怎么了?!”楚易担心询问。
陆宸和徐则听了,也赶忙朝着霍寒景投去关切的目光。
可,霍寒景的眼睛,却死死盯着尸体身上的衣服。
他记得,时念卿的裙子,被他撕烂了,无法再穿。总统府又没有准备其他女人的衣服,只有盛雅的。桐姨当时去找了名身材跟时念卿差不多的女仆,借了一套新衣服。
时念卿离开总统府时,穿的就是这衣服和裤子。
两名得到命令的警察,戴上雪白的手套,准备弯腰把那具尸体抬走,谁知,他们刚弯腰,还未碰到担架,霍寒景突然爆出雷霆万钧的怒吼:“不准动她——”
刹那之间,霍寒景的表情,狰狞到极致,俊美的额头陡然爆出一条条骇人的青筋,一副勃然大怒的模样。
不止在场的人,就连被撵至200米外的围观居民,都被他的吼声,吓得浑身颤抖。
“……”楚易三人瞧见霍寒景的表情,皆是心惊肉跳,动作一致的,齐刷刷朝着那具尸体投去错愕的目光。
这,真的是……时念卿?!
顾南笙嘴角,还漾着淡淡的松懈笑意。在瞧见霍寒景僵硬着身体,一步步,极其缓慢走向尸体的时候,他的双眸,瞬间凝上一层红光,冲上前就狠狠揍了霍寒景一拳:“你胡说八道些什么?!她不是小卿!!!她怎么可能是小卿?!她怎么可能穿成这样,怎么可能这么狼狈就走了,霍寒景……”
楚易几人,看见顾南笙好似疯了,赶忙把他按在地上。
霍寒景被顾南笙砸中鼻梁。
殷红的鲜血,当即急速涌了出来,一滴一滴,不间断地落在他白色的衬衣上。
徐则抽出身,一边掏出手绢上前按住霍寒景的鼻子,一边焦急的对着楚易吼道:“赶快给宁阳打电话……”
然,他的帕子,还未碰到霍寒景,便被异常暴戾的一股狠劲儿推开了。
“滚,全部都给我滚——”
**
正午时分,金色的阳光,曾挣破云层,绽放出万丈光芒。
但,时间,极其短暂。
两个小时后,卫城上空,便乌云密布,厚重的云层,压得整个天幕都要垮塌了。
一年四季明明都干燥缺水的西北部城市,竟然下起大雨来。
盛夏进入尾声,卫城却依旧酷热难耐。
冰凉的雨水,给偏远的小镇,带来舒适的凉意。
霍寒景却觉得冷。
每一滴雨水,落在肌肤上,那凉意汇聚在一起,直直钻入他的心脏。
落后的小城市,一场雨而已,街上,行人,一阵抱头乱窜之后,竟然像座荒无人烟的空城。
霍寒景抱着腐坏的尸体,像具没有知觉的行尸,从小城的城东,走至城西,再从城南,走至城北,他竟然不觉得累。
他的表情,很麻木很僵硬;他的眼神,很呆滞很灰暗;可是他的嘴角,却是高高上扬的。
“差点忘了,你最喜欢吃琅阅街的那家冰激凌,我带你去买,你最喜欢吃的芒果冰激凌。”
霍寒景喃喃地说着,僵硬的身体,已经调转了头。
去那家冰激凌店的途中,霍寒景用低沉的微弱声音,对着怀里的那句尸体说:“你最喜欢的那家店,其实早就搬走了,我独自来卫城的第三次,才发现,它搬到了隔壁的街。你喜欢的油炸饼,喜欢的豆浆油条,喜欢的豆腐脑,这五年的时间,都搬走了,除了那家电影院,还在原来的老位置。可是,你不用担心,你喜欢的那些店,新地址我都找得到。你若想吃,我就带你去。”
走到冰激凌店的时候,天都快黑了。
外面还在下雨,虽然已经小了。
霍寒景进入店里,刚刚大学毕业的年轻店员,礼貌又甜蜜地颔首:“欢迎光临……”
可是,在看清霍寒景的怀里,竟然抱着一具面无全非的尸体,年轻女店员,漂亮的小脸即刻血色褪尽,她惊恐将眼瞳瞪至最大,错愕了三秒,她拔高声音,尖叫着逃出冰激凌店。
霍寒景却站在收营台前,喃喃地说:“一份芒果冰激凌,多加芒果果肉,要大份。”
没有回应。
霍寒景静默了几秒,又机械地重复:“一份芒果冰激凌,多家芒果果肉,要大份……”
占地十万亩的诺杨牧场。
是栀子花的海洋。
虽然卫城早已过了栀子花盛开的季节,但,绿色的枝条,生机勃勃,异常宏伟浩瀚。
而,时念卿十七岁的那年,这里,栽的,却是黄橙橙的太阳花。
夜,黑透了。
霍寒景终于累了,抱着时念卿坐在栀子花海前的一间小木屋前。
静静搂着她,面无表情盯着那随着夜风夜雨,不断掀起一层又一层波浪的栀子花,最后,他低声低声呢喃:
“你说,太阳花如果变成你最喜欢的栀子花,肯定更美更好看。我替你栽了整整五年的栀子花,你却再也看不见了。时念卿,这里的每一株花,都是我栽的。”
“明明不止一千遍地告诫自己:恨你。可是,时念卿,这五年,我每天都在想你。”
“歇斯底里,痛心裂肺地想。”
“我花了五年的时间,终于说服自己,不要那么计较。我费了那么多心思,设了那么大的局,才让你心甘情愿从美国回到我的身边!时念卿,我妥协了,哪怕你爱顾南笙,哪怕你从未爱过我,我都不计较了,只要你能回到我的身边。”
“这些年,我只是想听你说一句:你只爱我而已,怎么那么难。”
“你说你喜欢卫城,想来卫城再瞧瞧。你活过来,我们就搬来卫城定居,好不好……”
……
空气中,还淅沥沥地下着小雨。
一公里外的半空中,一架军用直升飞机,久久盘旋。
陆宸拿着望远镜,看着抱着一句尸体坐在栀子花海,满身死寂气息的霍寒景,他捏着望远镜的手,一点一点收紧,直至骨节泛白了。
楚易从飞机下去,是深夜十一点。
撑着伞,走过去,慢慢用伞罩住霍寒景,楚易蹲身,低声喊道:“景爷……”
霍寒景却抱着时念卿,闭着眼睛,似乎没有听见他的喊声。
楚易见他的嘴唇在动,缓慢压低身体,于是,霍寒景低沉得近乎乞求的声音,传入他的耳膜神经:“卿宝,不要死,卿宝,能不能活过来,我什么都不计较,哪怕你不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