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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桃报李”、“礼尚往来”似乎是天经地义,无可厚非,且不知这其中有时也会夹杂着深深的伤害。
我跟好友之间发生的一件事至今令我难忘。小玥坐在我的对桌,是新分配的大学生,家住外地。我俩志趣相投,不久就“情深似海”了。我比她大好几岁,从心里把她当妹妹看。小玥特别“好吃”“五一”节那天,我买了两大袋子她平时最爱吃的各种小零食,悄悄放在了她的办公桌下,然后发个信息,让她方便时拿回家。她收到信息后很是感动,说从来没看到过这么多专属于自己的美味!她说虽然身处异乡却感到别样温暖!确实,这个“五一”我俩都觉得过得别有味道。
春节到了,小玥说要到我家来给大爷大妈拜年。我说什么也不让她来,对她说:“咱俩这么近,没必要走这形式。”让我没想到的是,她黯然神伤,眼里竟有泪花。她对我说:“您对我这么好,什么事都想着我,总该也给我个机会,让我也表示一下吧!不然,您再给我什么,我也不要了”
她的话触动了我。是啊!我只管给予,在给予的同时,我无形中获得了一种高高在上的“施爱”的伟大感;她在接受爱,但在感动的同时,也会感受到一种“被怜爱”的弱小。当我拒绝她对爱的回馈时,实际是加大了这种差距,也就是我在拒绝她的同时,拉伸了我的伟大与崇高。想想是这样,怎能不让我的好朋友落泪呢?
因为附加的信息,我无意中伤害了我最亲近的朋友,但我也曾在别人给予我的附加信息中受到过深深的伤害。
她是我很敬重的一个朋友,不,与其说是朋友,不如说是我的老师。因为她性格幽默,学富五车。由于海外的一段学习生活,使我们逐渐熟悉,相处起来竟也颇感快乐!我们经常开一些玩笑,震得海边成群的海鸥惊起又落下。她那时没带钱,我“出手大方”给了她一百澳元,并说不需再还。为这一百澳元,她也经常取笑自己的“穷困潦倒”仰视她的债主——我,时不时的“催租”一切都是那么和谐,总让我们的内心流淌着惬意。说实话,我这人对钱这东西真的是没感觉,有时还自比及时雨宋公明,有时也不自觉地联想起毛主席的母亲,把“乐善好施”看作是人生中的“行侠仗义”之“义”举。但这种联想绝对没有自命清高、自高自大的成分,只是觉得自己就是个性情中人。
澳洲回来后的一个晚上,我们聊聊天。听她又说要还钱了,我心一颤,很有些不高兴地说:“您非要还,我再坚持就是自讨没趣了。”她说:“我这人记性差,没准明天又忘了。”“真是让我欢喜让我忧啊!”我有些如释重负。
第二天是元旦,我刚要走出办公室参加庆祝活动,门突然开了,她面带微笑地出现在我面前,手里拿着666元人民币,说是还账。我当时真的傻了!我万万没想到昨晚说得那么快乐,今天竟然还是还账来了!我的心顿感剧痛,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接过她手里的钱,放回包里(至今还在包里放着)。
联欢会开始了,大家都在唱着、笑着。我看到她也兴致极高,不时拍手叫好。我躲在一个角落里,心里只有那666块钱,悄悄转过头去,泪碎心衰。
后来我想“欠债还钱”于理,她并没有错啊!可我为什么痛彻心扉呢?——因为从这666元钱中我读出了一种附加信息:我们以前的情谊都轻如云烟,是廉价的,还不称666元。这666元,这个吉利的数字足以划清我们的界限,足以划清过去、现在和未来。这样想来,才明白过去自认为是和谐的相处,不过是人家情感的一个过程。如今“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哪复计东西!”一种被羞辱感在心中淡淡生起
也许,人家并无此意。实际上,真正伤害我的也不是还钱之“理”而是这“理”中携带着的甚至是她都没有注意到的“附加信息”确实,有时候我们尊重了“理”拘泥于“理”却让“理”在无形中埋葬了人与人之间至纯至善的真性情!
有了伤害与被伤害的苦痛,我便开始小心的爱起我身边的人。我的姐姐和妈妈因搬迁,住在我的一处房子里。临近年末,姐姐给我拿来一万块钱,说是住我的房,仅表达一点心意而已。我看着这一万块钱,可不敢再轻易拒绝了!我既不想要这钱,那就必须为她找够充足的理由,让她觉得住得“心安理得”辗转思索之后,我对她说:“你看,你是随着妈一起住过来的,妈我都没要钱,你是我亲姐姐,又怎么能要你钱呢?再说了,就是你们不住,这房我也不出租,还得时不时过去打扫。你们一住,房子规整得多干净啊,我谢你们还来不及呢!再有,这房也不是什么高等房,将来你们的新房下来,恐怕我请你到我家来住,你都不来呢!”一席话把姐姐说笑了,便欣然住了下来。
我由此体会到,真正的爱是无痕的,不带有任何附加信息的意味。爱至深处,是把爱掩藏起来,让别人在享受它的同时感受到的是安全、温馨和理所当然。
“投桃报李”、“礼尚往来”似乎是天经地义,无可厚非,且不知这其中有时也会夹杂着深深的伤害。
我跟好友之间发生的一件事至今令我难忘。小玥坐在我的对桌,是新分配的大学生,家住外地。我俩志趣相投,不久就“情深似海”了。我比她大好几岁,从心里把她当妹妹看。小玥特别“好吃”“五一”节那天,我买了两大袋子她平时最爱吃的各种小零食,悄悄放在了她的办公桌下,然后发个信息,让她方便时拿回家。她收到信息后很是感动,说从来没看到过这么多专属于自己的美味!她说虽然身处异乡却感到别样温暖!确实,这个“五一”我俩都觉得过得别有味道。
春节到了,小玥说要到我家来给大爷大妈拜年。我说什么也不让她来,对她说:“咱俩这么近,没必要走这形式。”让我没想到的是,她黯然神伤,眼里竟有泪花。她对我说:“您对我这么好,什么事都想着我,总该也给我个机会,让我也表示一下吧!不然,您再给我什么,我也不要了”
她的话触动了我。是啊!我只管给予,在给予的同时,我无形中获得了一种高高在上的“施爱”的伟大感;她在接受爱,但在感动的同时,也会感受到一种“被怜爱”的弱小。当我拒绝她对爱的回馈时,实际是加大了这种差距,也就是我在拒绝她的同时,拉伸了我的伟大与崇高。想想是这样,怎能不让我的好朋友落泪呢?
因为附加的信息,我无意中伤害了我最亲近的朋友,但我也曾在别人给予我的附加信息中受到过深深的伤害。
她是我很敬重的一个朋友,不,与其说是朋友,不如说是我的老师。因为她性格幽默,学富五车。由于海外的一段学习生活,使我们逐渐熟悉,相处起来竟也颇感快乐!我们经常开一些玩笑,震得海边成群的海鸥惊起又落下。她那时没带钱,我“出手大方”给了她一百澳元,并说不需再还。为这一百澳元,她也经常取笑自己的“穷困潦倒”仰视她的债主——我,时不时的“催租”一切都是那么和谐,总让我们的内心流淌着惬意。说实话,我这人对钱这东西真的是没感觉,有时还自比及时雨宋公明,有时也不自觉地联想起毛主席的母亲,把“乐善好施”看作是人生中的“行侠仗义”之“义”举。但这种联想绝对没有自命清高、自高自大的成分,只是觉得自己就是个性情中人。
澳洲回来后的一个晚上,我们聊聊天。听她又说要还钱了,我心一颤,很有些不高兴地说:“您非要还,我再坚持就是自讨没趣了。”她说:“我这人记性差,没准明天又忘了。”“真是让我欢喜让我忧啊!”我有些如释重负。
第二天是元旦,我刚要走出办公室参加庆祝活动,门突然开了,她面带微笑地出现在我面前,手里拿着666元人民币,说是还账。我当时真的傻了!我万万没想到昨晚说得那么快乐,今天竟然还是还账来了!我的心顿感剧痛,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接过她手里的钱,放回包里(至今还在包里放着)。
联欢会开始了,大家都在唱着、笑着。我看到她也兴致极高,不时拍手叫好。我躲在一个角落里,心里只有那666块钱,悄悄转过头去,泪碎心衰。
后来我想“欠债还钱”于理,她并没有错啊!可我为什么痛彻心扉呢?——因为从这666元钱中我读出了一种附加信息:我们以前的情谊都轻如云烟,是廉价的,还不称666元。这666元,这个吉利的数字足以划清我们的界限,足以划清过去、现在和未来。这样想来,才明白过去自认为是和谐的相处,不过是人家情感的一个过程。如今“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哪复计东西!”一种被羞辱感在心中淡淡生起
也许,人家并无此意。实际上,真正伤害我的也不是还钱之“理”而是这“理”中携带着的甚至是她都没有注意到的“附加信息”确实,有时候我们尊重了“理”拘泥于“理”却让“理”在无形中埋葬了人与人之间至纯至善的真性情!
有了伤害与被伤害的苦痛,我便开始小心的爱起我身边的人。我的姐姐和妈妈因搬迁,住在我的一处房子里。临近年末,姐姐给我拿来一万块钱,说是住我的房,仅表达一点心意而已。我看着这一万块钱,可不敢再轻易拒绝了!我既不想要这钱,那就必须为她找够充足的理由,让她觉得住得“心安理得”辗转思索之后,我对她说:“你看,你是随着妈一起住过来的,妈我都没要钱,你是我亲姐姐,又怎么能要你钱呢?再说了,就是你们不住,这房我也不出租,还得时不时过去打扫。你们一住,房子规整得多干净啊,我谢你们还来不及呢!再有,这房也不是什么高等房,将来你们的新房下来,恐怕我请你到我家来住,你都不来呢!”一席话把姐姐说笑了,便欣然住了下来。
我由此体会到,真正的爱是无痕的,不带有任何附加信息的意味。爱至深处,是把爱掩藏起来,让别人在享受它的同时感受到的是安全、温馨和理所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