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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哈欠,踢踏着拖鞋去洗漱。
抬起脸看一眼镜子,本想梳一下头发,他却呆住,这***死镜子里出现的是谁啊?
充血的眼球,呆滞无神的目光,铁硬的胡须向四面八方生长着,松懈的面皮
如果镜子在手里,现在已经掉了。
他自恋的脑袋里非常悲哀地出现几句词: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
想当年,小陈初嫁给他,一时羡煞色狼无数,她高贵的气质、绝美的容颜以及温柔的性格,让他感到光荣和幸福,拥有这样一位妻子,是世间所有男人的心愿。
而他自己,虽说不是英俊潇洒的人物,但当时刚刚在政府部门受到重用,仕途走的那叫一个顺,正是雄姿英繁,两人十分登对,走在外面总是令人羡慕的一对儿。
离婚时他万分不愿,下了不知多少个保证意图挽回美人的心,可惜她意已决,领着两个女儿躲得不知去向,依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分居超过一定时限即可判定离婚理由成立。
结果回天乏术,他们还是离了婚。经历了十几年之后的今天,佳人依然美艳,他则变作这副模样!心理能平衡才怪!
实际上他当然并未象他所说的,说什么找了她十年,毕竟这是现实社会,他需要生活,他也是正常男人,也需要发泄性欲,不可能为了一个前妻毁了自己。
但当时在商场看到她的一瞬,他就是抑制不住地冲上前,说出了那些话。那一刻,他觉得他的嫉妒心,和要重新拥有她的心无限膨胀,简直要让他爆炸掉了。
如果不是保安拉走他,他真想把那个挺着肚子的帅哥干掉!
想到这儿,他一拳击在镜子旁的瓷砖上。
“你干什么呢!”一个女人探头嗔怪地说了他一句,走去洗手间。
“啊没什么,不小心碰到。”他吓了一跳,连忙收拾好,去做饭。
这位大侠就是他第二位老婆,虽然长相不怎么着,脾气可是非常不好,他很怕她,见了她跟耗子见猫似的,可不能让她这大醋坛子知道他的想法,不然要惨透。
做着饭,他又愤愤地想起“城乡”差别来了。这要是在前妻身边,真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过得那叫一个舒心!现在可倒好,凡事要他伺候这位奶奶,他哪还有一个堂堂处长的样子!
做好饭,叫醒儿子,那位奶奶也洗漱好坐在了饭桌上。他看看她“帮着端碗啊!”那位奶奶打量式的横了他一眼“今天吃枪葯啦?我还就不去端,怎么着!”
他扁了扁嘴,敢怒不敢言,只好自己一人去端,背过身时在心里将她的直系亲属都用下身的物事问候了一遍。
早上七点四十,早早的来到办公室,他的心才算平静下来。家里还没有办公室舒服,悲哀。
看了一会儿报纸,听同事们陆陆续续都来了,他才敞开门,开始日复一日的公务活动。
在政府部门当官最好了,根本就没什么大事,顶多有时支支嘴,基本用不着他参与,只要需要时带张嘴去吃饭局、参加会议就行。
时间一转眼就到了上午十点,他刚在椅子上伸了个懒腰,这时一名长相尚可的女手下嗲着嗓子给他带过来一封信,说是公务员让她捎给他的。
妈的,这个娘们,好象总对他有意思,说话就不能好好说的,要不是兔子不吃窝边草,最重要的是怕老婆,睡了你又如何!
这样意婬着,他这才拆开信看了一遍。
那信没有署名,且只有简单的几个字:我在玫瑰餐厅等你,中午十二点,十五号桌,不见不散。
他反复将信看了n遍,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那个美丽、温柔、可爱的前妻!
不会错的,玫瑰餐厅虽然并不很出名,却是他们以前常去的地方,他没和别的女人在那里吃过饭!
他的血沸腾起来,觉得青春期又回来了似的兴奋。
他和司机打了招呼,要来钥匙亲自开车,早早就跑出去,订了花束,换了一套自认为最帅气的西装和皮鞋,从里到外从上到下全部收拾一遍,给老婆打个电话谎称单位有饭局,请好假,然后就盯着手表猛看,快到十一点时他就等不及了,驾车取了制作完毕的精美的花,直奔玫瑰餐厅。
等待是如此漫长,一分钟都象一小时,但这些,当他终于看到光彩夺目的前妻进了餐厅,就都值了。
他发现她果然还象二十出头嫁人时一样漂亮、迷人,气质则更上一层,正是那种迷死人不偿命的知识女性典范。
最重要的,是她身边没有那个可恨的家伙陪伴!
“你来啦,请坐。”他绅士地为前妻拉开椅子,待她坐下,自己才敢坐下。
将花献给她时,他颇为担心她不接受,却见她坦然收下,心里真是乐开花,就象又回到了过去追她时的时光一样开心,他开始妙语连珠,大献殷勤,用一千句话回顾自己失败的婚姻用一万句话赞美这位前妻,表示希望与她重归与好再续前缘
此时,萧鹰和莺儿就坐在离他们不远处的一间雅间里,吃着小菜,时刻注意着陈姐和那家伙的动静。
莺儿手里拿着一个仪器,对着一台手机的受话端,陈姐和那家伙的话一字不差的通过手机传递给了某人。
天有不测风云,正是进餐时间,外面却阴云密布起来。
伴随着一个光亮的闪电和一个沉闷的炸雷,餐厅的门被一把推开,声音极大,一时引得本就张望外面天气的进餐者都望向大门的方向。
陈姐前夫也随意地望了一眼。
进来的,正是他的现任老婆,手举着手机,盯紧他的眼神似一把尖刀刺进来了他的心里,让他变小、变无。
萧鹰和莺儿碰了一下酒杯:“cheers!”
搞定,接下来该让吴美媚跟去欧洲了,有点头痛哦。
[今天是新书冰人开写的日子,大家为我加油吧!]
,打着哈欠,踢踏着拖鞋去洗漱。
抬起脸看一眼镜子,本想梳一下头发,他却呆住,这***死镜子里出现的是谁啊?
充血的眼球,呆滞无神的目光,铁硬的胡须向四面八方生长着,松懈的面皮
如果镜子在手里,现在已经掉了。
他自恋的脑袋里非常悲哀地出现几句词: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
想当年,小陈初嫁给他,一时羡煞色狼无数,她高贵的气质、绝美的容颜以及温柔的性格,让他感到光荣和幸福,拥有这样一位妻子,是世间所有男人的心愿。
而他自己,虽说不是英俊潇洒的人物,但当时刚刚在政府部门受到重用,仕途走的那叫一个顺,正是雄姿英繁,两人十分登对,走在外面总是令人羡慕的一对儿。
离婚时他万分不愿,下了不知多少个保证意图挽回美人的心,可惜她意已决,领着两个女儿躲得不知去向,依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分居超过一定时限即可判定离婚理由成立。
结果回天乏术,他们还是离了婚。经历了十几年之后的今天,佳人依然美艳,他则变作这副模样!心理能平衡才怪!
实际上他当然并未象他所说的,说什么找了她十年,毕竟这是现实社会,他需要生活,他也是正常男人,也需要发泄性欲,不可能为了一个前妻毁了自己。
但当时在商场看到她的一瞬,他就是抑制不住地冲上前,说出了那些话。那一刻,他觉得他的嫉妒心,和要重新拥有她的心无限膨胀,简直要让他爆炸掉了。
如果不是保安拉走他,他真想把那个挺着肚子的帅哥干掉!
想到这儿,他一拳击在镜子旁的瓷砖上。
“你干什么呢!”一个女人探头嗔怪地说了他一句,走去洗手间。
“啊没什么,不小心碰到。”他吓了一跳,连忙收拾好,去做饭。
这位大侠就是他第二位老婆,虽然长相不怎么着,脾气可是非常不好,他很怕她,见了她跟耗子见猫似的,可不能让她这大醋坛子知道他的想法,不然要惨透。
做着饭,他又愤愤地想起“城乡”差别来了。这要是在前妻身边,真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过得那叫一个舒心!现在可倒好,凡事要他伺候这位奶奶,他哪还有一个堂堂处长的样子!
做好饭,叫醒儿子,那位奶奶也洗漱好坐在了饭桌上。他看看她“帮着端碗啊!”那位奶奶打量式的横了他一眼“今天吃枪葯啦?我还就不去端,怎么着!”
他扁了扁嘴,敢怒不敢言,只好自己一人去端,背过身时在心里将她的直系亲属都用下身的物事问候了一遍。
早上七点四十,早早的来到办公室,他的心才算平静下来。家里还没有办公室舒服,悲哀。
看了一会儿报纸,听同事们陆陆续续都来了,他才敞开门,开始日复一日的公务活动。
在政府部门当官最好了,根本就没什么大事,顶多有时支支嘴,基本用不着他参与,只要需要时带张嘴去吃饭局、参加会议就行。
时间一转眼就到了上午十点,他刚在椅子上伸了个懒腰,这时一名长相尚可的女手下嗲着嗓子给他带过来一封信,说是公务员让她捎给他的。
妈的,这个娘们,好象总对他有意思,说话就不能好好说的,要不是兔子不吃窝边草,最重要的是怕老婆,睡了你又如何!
这样意婬着,他这才拆开信看了一遍。
那信没有署名,且只有简单的几个字:我在玫瑰餐厅等你,中午十二点,十五号桌,不见不散。
他反复将信看了n遍,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那个美丽、温柔、可爱的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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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血沸腾起来,觉得青春期又回来了似的兴奋。
他和司机打了招呼,要来钥匙亲自开车,早早就跑出去,订了花束,换了一套自认为最帅气的西装和皮鞋,从里到外从上到下全部收拾一遍,给老婆打个电话谎称单位有饭局,请好假,然后就盯着手表猛看,快到十一点时他就等不及了,驾车取了制作完毕的精美的花,直奔玫瑰餐厅。
等待是如此漫长,一分钟都象一小时,但这些,当他终于看到光彩夺目的前妻进了餐厅,就都值了。
他发现她果然还象二十出头嫁人时一样漂亮、迷人,气质则更上一层,正是那种迷死人不偿命的知识女性典范。
最重要的,是她身边没有那个可恨的家伙陪伴!
“你来啦,请坐。”他绅士地为前妻拉开椅子,待她坐下,自己才敢坐下。
将花献给她时,他颇为担心她不接受,却见她坦然收下,心里真是乐开花,就象又回到了过去追她时的时光一样开心,他开始妙语连珠,大献殷勤,用一千句话回顾自己失败的婚姻用一万句话赞美这位前妻,表示希望与她重归与好再续前缘
此时,萧鹰和莺儿就坐在离他们不远处的一间雅间里,吃着小菜,时刻注意着陈姐和那家伙的动静。
莺儿手里拿着一个仪器,对着一台手机的受话端,陈姐和那家伙的话一字不差的通过手机传递给了某人。
天有不测风云,正是进餐时间,外面却阴云密布起来。
伴随着一个光亮的闪电和一个沉闷的炸雷,餐厅的门被一把推开,声音极大,一时引得本就张望外面天气的进餐者都望向大门的方向。
陈姐前夫也随意地望了一眼。
进来的,正是他的现任老婆,手举着手机,盯紧他的眼神似一把尖刀刺进来了他的心里,让他变小、变无。
萧鹰和莺儿碰了一下酒杯:“cheers!”
搞定,接下来该让吴美媚跟去欧洲了,有点头痛哦。
[今天是新书冰人开写的日子,大家为我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