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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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要了。”老梅回了一句。
对于老梅来说,晶石来之不易,虽然发了一笔大财,但也不能这般浪费。
十枚下品晶石对他来说,可以用很久了。
老梅也没有在意那女子的态度与神情,他在守门时,有时候碰到那些个大家族或者宗门的小姐少爷,没少被欺辱,这算不得什么,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老梅能忍,刘卫可忍不了。
老梅带着他来这里,这一路来,他感觉老梅这人还不错。
虽然对方是拿了他的晶石才会如此,但他依旧觉得老梅这人不赖。
所谓打狗还得看主人,何况老梅不是狗。
刘卫站了起来,看向女子道:“向我朋友道个歉,这事就算了。”
女子露出一脸的讥讽之色说道:“你让我给那个土包子道歉?你是疯了吗?他也配我来道歉?”
“公子,没必要,老梅我在守城的时候什么辱没受过,这没啥,公子不用在意,你能为老梅我出面,我已经很感激了。其余就算了,这里是云海商会,切莫动怒。”梅文化拉了拉刘卫的袖子说道。
“老梅,你在一边看着就好。我不管你以前怎么样,现在你是跟着我的,那我就不允许别人侮辱你。”刘卫拍了拍梅文化的肩膀道。
听到刘卫的话,梅文化突然间感觉鼻子一酸,眼中有泪光闪烁。
他自幼家贫,不到十岁便成为了孤儿。
小时候经常到处乞讨,实在乞讨不到,就从那些大户人家的狗碗里抢食吃,不是被狗咬,就是被狗主人追。
有一次偷了一个包子,被老板追了三条街,差点给打死。
最后还是一个老乞丐救了他,随后一直带着他一起乞讨。
那时,老乞丐就是他唯一的亲人了。
但没过两年,老乞丐也因病没钱治而去世了,他又剩下孤零零一个人了。
后来他就去山上挖野菜树根度日,运气好还能逮住只兔子或者山鸡什么的,改善一下伙食。
正因为从小吃不饱饭,所以在长身体的时候营养跟不上,导致长大了也是瘦瘦弱弱,个子不高。
不过他的力气与速度还是很不错,毕竟在山上追兔子,挖吃的。
等他快二十岁时,才在城里一家酒楼找了一个劈柴挑水的活计,一年才赚十块下品晶石,不过好在管吃管住,让他也是在几年攒了一些晶石。
后来他凭借自己的努力和那攒下的几百块晶石,踏上了修炼之路。
再后来,酒楼老板的亲戚托人,将侄子安排进来顶替了他,导致他被炒鱿鱼,再次流落在外。
一次机会,看到城主府招人,他便去报了名,凭借他的力气与速度,还有那股子狠劲,很容易就被留了下来。
就这样,他在城门口一站就站了几十年。
从乞讨到酒楼杂工再到守门人,辛酸艰苦的讨生活过程,已经磨光了他曾经的棱角,让他选择向命运低下了头颅。
他没有多么远大的理想与抱负,只为活着。
但是,在这个人吃人的世界,有时候让他觉得活着都是一种奢望。
所以他也很节俭,即使刚发了一笔百万块下品晶石的大财,他也不舍得为了一杯茶花十块出去。
只要不被人从脑袋上骑过去,梅老都可以一笑而过。
所谓的尊严,对于他这种底层的人来说,真的不重要,活着才重要。
很小的时候,他从书上学到很多大道理,学会了什么不趋炎附势,什么不为三斗米折腰,什么君子不吃嗟来之食;学会了不对恶势力低头,要抗争到底;学会了要挺直腰板做人,不卑躬屈膝。
那时的他,看见那些向达官显贵谄媚的人,看到那些对着恶势力以头触地叩头的人,看到那些蝇营狗苟的人,就感觉非常恶心,非常讨厌。
所以,他觉得自己一定不会成为自己讨厌的那种人。
他要做那种为人正义的君子,要做行侠仗义的侠士。
等他讨生活开始,他就明白了那些都是理想的生活。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他梅文化最后,还是活成了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
眼下,这个刚认识不到半天的少年,居然愿意为了他而出头,要这云海商会的人为他道歉。
他们连熟悉都还不算,要不是看在那一块极品晶石的份上,他根本就不会带着这少年到处浪,不会给他讲那么多自己摸爬滚打多年来,体悟出的讨生活的经验。
这种感觉,就像眼前这年轻人是他的亲人一般,自从变成孤儿,老乞丐去世后,他就已经没有这种感觉了,这个世上,已经没有了他梅文化的亲人。
而现在,从这个十二三岁的少年身上,他仿佛看到了自己曾... -->>
“那不要了。”老梅回了一句。
对于老梅来说,晶石来之不易,虽然发了一笔大财,但也不能这般浪费。
十枚下品晶石对他来说,可以用很久了。
老梅也没有在意那女子的态度与神情,他在守门时,有时候碰到那些个大家族或者宗门的小姐少爷,没少被欺辱,这算不得什么,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老梅能忍,刘卫可忍不了。
老梅带着他来这里,这一路来,他感觉老梅这人还不错。
虽然对方是拿了他的晶石才会如此,但他依旧觉得老梅这人不赖。
所谓打狗还得看主人,何况老梅不是狗。
刘卫站了起来,看向女子道:“向我朋友道个歉,这事就算了。”
女子露出一脸的讥讽之色说道:“你让我给那个土包子道歉?你是疯了吗?他也配我来道歉?”
“公子,没必要,老梅我在守城的时候什么辱没受过,这没啥,公子不用在意,你能为老梅我出面,我已经很感激了。其余就算了,这里是云海商会,切莫动怒。”梅文化拉了拉刘卫的袖子说道。
“老梅,你在一边看着就好。我不管你以前怎么样,现在你是跟着我的,那我就不允许别人侮辱你。”刘卫拍了拍梅文化的肩膀道。
听到刘卫的话,梅文化突然间感觉鼻子一酸,眼中有泪光闪烁。
他自幼家贫,不到十岁便成为了孤儿。
小时候经常到处乞讨,实在乞讨不到,就从那些大户人家的狗碗里抢食吃,不是被狗咬,就是被狗主人追。
有一次偷了一个包子,被老板追了三条街,差点给打死。
最后还是一个老乞丐救了他,随后一直带着他一起乞讨。
那时,老乞丐就是他唯一的亲人了。
但没过两年,老乞丐也因病没钱治而去世了,他又剩下孤零零一个人了。
后来他就去山上挖野菜树根度日,运气好还能逮住只兔子或者山鸡什么的,改善一下伙食。
正因为从小吃不饱饭,所以在长身体的时候营养跟不上,导致长大了也是瘦瘦弱弱,个子不高。
不过他的力气与速度还是很不错,毕竟在山上追兔子,挖吃的。
等他快二十岁时,才在城里一家酒楼找了一个劈柴挑水的活计,一年才赚十块下品晶石,不过好在管吃管住,让他也是在几年攒了一些晶石。
后来他凭借自己的努力和那攒下的几百块晶石,踏上了修炼之路。
再后来,酒楼老板的亲戚托人,将侄子安排进来顶替了他,导致他被炒鱿鱼,再次流落在外。
一次机会,看到城主府招人,他便去报了名,凭借他的力气与速度,还有那股子狠劲,很容易就被留了下来。
就这样,他在城门口一站就站了几十年。
从乞讨到酒楼杂工再到守门人,辛酸艰苦的讨生活过程,已经磨光了他曾经的棱角,让他选择向命运低下了头颅。
他没有多么远大的理想与抱负,只为活着。
但是,在这个人吃人的世界,有时候让他觉得活着都是一种奢望。
所以他也很节俭,即使刚发了一笔百万块下品晶石的大财,他也不舍得为了一杯茶花十块出去。
只要不被人从脑袋上骑过去,梅老都可以一笑而过。
所谓的尊严,对于他这种底层的人来说,真的不重要,活着才重要。
很小的时候,他从书上学到很多大道理,学会了什么不趋炎附势,什么不为三斗米折腰,什么君子不吃嗟来之食;学会了不对恶势力低头,要抗争到底;学会了要挺直腰板做人,不卑躬屈膝。
那时的他,看见那些向达官显贵谄媚的人,看到那些对着恶势力以头触地叩头的人,看到那些蝇营狗苟的人,就感觉非常恶心,非常讨厌。
所以,他觉得自己一定不会成为自己讨厌的那种人。
他要做那种为人正义的君子,要做行侠仗义的侠士。
等他讨生活开始,他就明白了那些都是理想的生活。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他梅文化最后,还是活成了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
眼下,这个刚认识不到半天的少年,居然愿意为了他而出头,要这云海商会的人为他道歉。
他们连熟悉都还不算,要不是看在那一块极品晶石的份上,他根本就不会带着这少年到处浪,不会给他讲那么多自己摸爬滚打多年来,体悟出的讨生活的经验。
这种感觉,就像眼前这年轻人是他的亲人一般,自从变成孤儿,老乞丐去世后,他就已经没有这种感觉了,这个世上,已经没有了他梅文化的亲人。
而现在,从这个十二三岁的少年身上,他仿佛看到了自己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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