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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赶紧把思雅给办了,也好能享齐人之福。但我知道思雅可不是李玉姿,她的思维很独立,对是非的观念也很牢固,并不是那么容易能被说服的。
真不知道能不能接受我跟玉凤呢?实在不行,只能放弃她了。想到这里,我对她有些愧疚,在我心里,玉凤是第一位的,可能对思雅有些不公平吧,她这样出色的女子,在哪里都是被人当成宝的,都是被人捧在手心上,到我这里,地位就不行了,如果她知道我的想法,定会伤心欲绝。
第二天,一辆三轮挎斗摩托警车驶进了村里,车上坐着三人,一个骑车的,斗里坐着一身警服的漂亮女子,后面坐的是李明理,车速极快,声音很响,到了李明理家门前,一个漂亮的急刹车,车一个甩头,停下。
李明理下来,不住说谢谢,请他们进屋喝杯水,那漂亮警花姐姐淡淡道:“不必了,我们还要去徐子兴家送点儿东西。”说完,潇洒的摆了摆手,车油门增大,轰鸣一声,射了出去,当真是来去如风,这时,已经有很多人过来围观了,大伙对警车是很敏感的,都以为谁又犯什么事了呢。
这些,都是卫三子事后告诉我的,他说话的神情,好像看到了仙女一般,不住的赞叹,连声说太好看了,那场面,比戏里好看多了,呵呵。
原来不是说那女的好看呀。他们确实是送给我一些东西,原来是干娘买的一些鱼跟牛肉,说让我补补,最近我有些瘦的迹象。我忙让旁边看呆了的李玉姿去装些黄瓜与西红柿,那漂亮的警花姐姐叫朱倩,她一个劲的摇头,说不能要,要不所长定要批评他们。
我笑道,这些是给大家吃的,根本不是什么贵重之物,我这里随处都是,再说不让范叔知道不就成了嘛,好说歹说,才让他们收下,其实大家也心知肚明,现在的黄瓜与西红柿可是贵的很,他们那点工资,根本舍不得买。
最后装了一大尼龙袋,放在车斗里,她只能坐在后座上了。把他们送走,李玉姿还一个劲的心疼,说给得太多了,这些东西是没必要给他们的,我嘻嘻一笑,没跟她废话,倒是玉凤眼里的敬佩让我心里美滋滋的,她是个见过世面的人,当然知道这里面的道道。当时,警察是让人敬畏的职业,连村里人吓孩子都用“让公安局的人把你抓走”之类的话,这样当然孩子们潜意识中就害怕警察了,长大了,这个思想也扎根了。
通过李明理的事,我的声望无疑是得到极大的提高,几乎人人都知道是我托人把李明理放出来的。再说连派出所的人都帮我捎东西,那要多大的面子呀,无形中,对我更是敬畏几分。
这里面我的干爸与范叔功劳都不少,范叔很会做事,不把我当成小孩,给足了我的面子,派人亲自把李明理送出家。
而干娘又恰巧让他捎东西给我,相信他们也不是有心的,只能是无心的巧合,但效果却是极显著的。晚上在玉凤家吃饭时,我给她们讲了我干爸与范叔究竟是做什么的,她俩都说我运气好,认识贵人了。
吃完了饭,我还在磨蹭着不想走,思雅拿着一摞作业本坐在沙发里批改,玉凤在厨房里洗涮碗筷,我坐在沙发上有些无聊,看了一会儿思雅专注的模样,跑到厨房里了。
厨房里并不冷,可能是刚做饭烧火的原因,玉凤正围着围裙,挽着袖子,露出一段雪白的胳膊,在热气腾腾的水里刷着碗。躬着腰,细细的腰与大大的屁股让我欲火上升,轻轻走到她身后,叫道:“玉凤!”
玉凤回过身,顺手掠了一下鬓角散落的头发,轻声问道:“你怎么过来了,不在屋里好好烤火吗?”我贴到她身后,轻轻... -->>
得赶紧把思雅给办了,也好能享齐人之福。但我知道思雅可不是李玉姿,她的思维很独立,对是非的观念也很牢固,并不是那么容易能被说服的。
真不知道能不能接受我跟玉凤呢?实在不行,只能放弃她了。想到这里,我对她有些愧疚,在我心里,玉凤是第一位的,可能对思雅有些不公平吧,她这样出色的女子,在哪里都是被人当成宝的,都是被人捧在手心上,到我这里,地位就不行了,如果她知道我的想法,定会伤心欲绝。
第二天,一辆三轮挎斗摩托警车驶进了村里,车上坐着三人,一个骑车的,斗里坐着一身警服的漂亮女子,后面坐的是李明理,车速极快,声音很响,到了李明理家门前,一个漂亮的急刹车,车一个甩头,停下。
李明理下来,不住说谢谢,请他们进屋喝杯水,那漂亮警花姐姐淡淡道:“不必了,我们还要去徐子兴家送点儿东西。”说完,潇洒的摆了摆手,车油门增大,轰鸣一声,射了出去,当真是来去如风,这时,已经有很多人过来围观了,大伙对警车是很敏感的,都以为谁又犯什么事了呢。
这些,都是卫三子事后告诉我的,他说话的神情,好像看到了仙女一般,不住的赞叹,连声说太好看了,那场面,比戏里好看多了,呵呵。
原来不是说那女的好看呀。他们确实是送给我一些东西,原来是干娘买的一些鱼跟牛肉,说让我补补,最近我有些瘦的迹象。我忙让旁边看呆了的李玉姿去装些黄瓜与西红柿,那漂亮的警花姐姐叫朱倩,她一个劲的摇头,说不能要,要不所长定要批评他们。
我笑道,这些是给大家吃的,根本不是什么贵重之物,我这里随处都是,再说不让范叔知道不就成了嘛,好说歹说,才让他们收下,其实大家也心知肚明,现在的黄瓜与西红柿可是贵的很,他们那点工资,根本舍不得买。
最后装了一大尼龙袋,放在车斗里,她只能坐在后座上了。把他们送走,李玉姿还一个劲的心疼,说给得太多了,这些东西是没必要给他们的,我嘻嘻一笑,没跟她废话,倒是玉凤眼里的敬佩让我心里美滋滋的,她是个见过世面的人,当然知道这里面的道道。当时,警察是让人敬畏的职业,连村里人吓孩子都用“让公安局的人把你抓走”之类的话,这样当然孩子们潜意识中就害怕警察了,长大了,这个思想也扎根了。
通过李明理的事,我的声望无疑是得到极大的提高,几乎人人都知道是我托人把李明理放出来的。再说连派出所的人都帮我捎东西,那要多大的面子呀,无形中,对我更是敬畏几分。
这里面我的干爸与范叔功劳都不少,范叔很会做事,不把我当成小孩,给足了我的面子,派人亲自把李明理送出家。
而干娘又恰巧让他捎东西给我,相信他们也不是有心的,只能是无心的巧合,但效果却是极显著的。晚上在玉凤家吃饭时,我给她们讲了我干爸与范叔究竟是做什么的,她俩都说我运气好,认识贵人了。
吃完了饭,我还在磨蹭着不想走,思雅拿着一摞作业本坐在沙发里批改,玉凤在厨房里洗涮碗筷,我坐在沙发上有些无聊,看了一会儿思雅专注的模样,跑到厨房里了。
厨房里并不冷,可能是刚做饭烧火的原因,玉凤正围着围裙,挽着袖子,露出一段雪白的胳膊,在热气腾腾的水里刷着碗。躬着腰,细细的腰与大大的屁股让我欲火上升,轻轻走到她身后,叫道:“玉凤!”
玉凤回过身,顺手掠了一下鬓角散落的头发,轻声问道:“你怎么过来了,不在屋里好好烤火吗?”我贴到她身后,轻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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