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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往过爬,就立刻用弩箭招呼。
想到那些进入森林的交趾人云峥就头疼,如果这里不是热带雨林,他会下令一把火烧掉这里的森林,让山火替自己阻挡一阵敌军。
自己说到底还是小看了交趾人,他们能在这里建立自己的国家,并且成为这片大地上的霸主,确实有自己的成功之道,只要看看那些不计生死,飞蛾扑火般进攻的交趾人,就明白这些武士其实都是合格的军人。
至于自己在升龙城取得的大捷,其实更大程度上是火药武器的胜利而不是人的胜利,当朱雀门整个被炸的飞起来的时候,那种天威爆发一般的场面,让所有交趾人同时在心中觉得这样的宋军不可战胜,所以才会有大部分交趾人扔掉武器抱头鼠窜的场景,如果李德政全民皆兵的政令得到彻底的实现,云峥只有灰溜溜逃回大宋这一条路好走。
穷人打仗用命用不怕死的精神,武胜军是富人,实在没必要以命换命,所以云峥现在就在努力的用装备换取交趾人的性命。
天亮之后,喧闹了一夜的交趾人终于安静下来了,悬崖上还残留着几具被钉死在悬崖上的尸体,军寨门前的尸体堆积得更多了,狭窄的山路注定了大型攻城器械无法运上来,交趾人向来信任的藤牌,在火药弹面前也没有多大的防护能力,尤其是添加白磷的弩箭被火药弹炸碎之后漫天飘洒的磷火无孔不入,沾到身上就会成为催命的阎罗。
好好休息了一夜的梁楫和笑林去两边山头替换吴杰和周同,这里才是最重要的阵地,如果两边山头失守,云峥卡在峡谷里的军寨就成了摆设,想不撤退都不行。
能不能守住七天时间,就看山头的防御如何,所以云峥才会将最勇猛的将军派去固守这里的军事要地。
按照武胜军军侯的测算,交趾人想要把两面山头的林木全部清除掉,至少需要四天,这还需要在没日没夜清理,武胜军不来捣乱的情形下才成。至于进入森林的那些交趾军队,野叟认为那些人不可能在茂密的丛林里准确的找到那条道路,能保住自己的性命就不错了。
云峥指着那些被钉在山崖上的野人道:“高棉人是丛林的主人,我看这些人好像也是。”
野叟瞅了一眼笑道:“那些人不是交趾人,他们是奴隶,叫做“武奴”是从遥远的地方贩运过来的,一些交趾贵人很喜欢,但是数量绝对不会多。森林分很多种,这里是林莽,是我的家,我们才是主人,其余的外人都是客人。”
云峥选择相信野叟的话,野叟的家他没打算再来做客,就算野叟说煮熟的鳄鱼头,鳄鱼眼珠乃是绝世美味他也不打算再来一趟,除非交趾人的皇宫再一次堆满了宝物。
军寨里变得安静了好多,商贾们牵着两百头大象走进了丛林,云峥甚至可以想象,这条丛林道路上如今日夜不停地行走着大队的人马,最早出发的人是十天前走的,现在恐怕已经走了一半的路程了,最后走的商队是昨晚离开的商队,只要全部走进丛林,交趾人就算想要追赶,也无法追赶了,云峥不相信李日尊胆敢不做准备就贸然率兵进入林莽。
朝阳的出现总是让人欢喜,山麓上出现了一小队人马,一个穿着金色官袍的交趾官员出现在小路上,领先的一个人打着一杆交趾皇室的旗子,后面的人也都穿着奇怪的衣服,死活要跟着大军一起行动的宦官吴云泰指着那些人奇怪的道:“他们派出使节来了,将军,奴婢以前见过交趾使节,就是这个模样。”
苏洵捻着胡须道:“莫非是来谈判的?打算要回李德政?李日尊应该不会这么做,他父亲回去之后对他没有半点的好处。”
周同笑道:“正好和他们玩玩缓兵之计,我们现在非常的需要时间。”
云峥的面色并不好看,等到那些人走进军寨就对周同道:“下令弩箭攒射吧,杀掉这些人,他们确实是在玩缓兵之计,不过吃亏的是我们,一旦将士们的精神松懈下来,就会给敌人可乘之机,我们现在只有用最笨的办法,不理不睬敌人,尽心竭力的拖过七天,我们就赢了。”
周同点点头,挥挥自己手里的旗子,一蓬箭雨就飞了下去,那个使节和同行的十几个人,似乎都不会武功,惊叫着被弩箭追上,逐一的倒在地上,站在军寨上的每一个武胜军军卒都明白,将主没打算和任何交趾人说话,想要分出输赢,只有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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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我们继续,兄弟们请投我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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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那些进入森林的交趾人云峥就头疼,如果这里不是热带雨林,他会下令一把火烧掉这里的森林,让山火替自己阻挡一阵敌军。
自己说到底还是小看了交趾人,他们能在这里建立自己的国家,并且成为这片大地上的霸主,确实有自己的成功之道,只要看看那些不计生死,飞蛾扑火般进攻的交趾人,就明白这些武士其实都是合格的军人。
至于自己在升龙城取得的大捷,其实更大程度上是火药武器的胜利而不是人的胜利,当朱雀门整个被炸的飞起来的时候,那种天威爆发一般的场面,让所有交趾人同时在心中觉得这样的宋军不可战胜,所以才会有大部分交趾人扔掉武器抱头鼠窜的场景,如果李德政全民皆兵的政令得到彻底的实现,云峥只有灰溜溜逃回大宋这一条路好走。
穷人打仗用命用不怕死的精神,武胜军是富人,实在没必要以命换命,所以云峥现在就在努力的用装备换取交趾人的性命。
天亮之后,喧闹了一夜的交趾人终于安静下来了,悬崖上还残留着几具被钉死在悬崖上的尸体,军寨门前的尸体堆积得更多了,狭窄的山路注定了大型攻城器械无法运上来,交趾人向来信任的藤牌,在火药弹面前也没有多大的防护能力,尤其是添加白磷的弩箭被火药弹炸碎之后漫天飘洒的磷火无孔不入,沾到身上就会成为催命的阎罗。
好好休息了一夜的梁楫和笑林去两边山头替换吴杰和周同,这里才是最重要的阵地,如果两边山头失守,云峥卡在峡谷里的军寨就成了摆设,想不撤退都不行。
能不能守住七天时间,就看山头的防御如何,所以云峥才会将最勇猛的将军派去固守这里的军事要地。
按照武胜军军侯的测算,交趾人想要把两面山头的林木全部清除掉,至少需要四天,这还需要在没日没夜清理,武胜军不来捣乱的情形下才成。至于进入森林的那些交趾军队,野叟认为那些人不可能在茂密的丛林里准确的找到那条道路,能保住自己的性命就不错了。
云峥指着那些被钉在山崖上的野人道:“高棉人是丛林的主人,我看这些人好像也是。”
野叟瞅了一眼笑道:“那些人不是交趾人,他们是奴隶,叫做“武奴”是从遥远的地方贩运过来的,一些交趾贵人很喜欢,但是数量绝对不会多。森林分很多种,这里是林莽,是我的家,我们才是主人,其余的外人都是客人。”
云峥选择相信野叟的话,野叟的家他没打算再来做客,就算野叟说煮熟的鳄鱼头,鳄鱼眼珠乃是绝世美味他也不打算再来一趟,除非交趾人的皇宫再一次堆满了宝物。
军寨里变得安静了好多,商贾们牵着两百头大象走进了丛林,云峥甚至可以想象,这条丛林道路上如今日夜不停地行走着大队的人马,最早出发的人是十天前走的,现在恐怕已经走了一半的路程了,最后走的商队是昨晚离开的商队,只要全部走进丛林,交趾人就算想要追赶,也无法追赶了,云峥不相信李日尊胆敢不做准备就贸然率兵进入林莽。
朝阳的出现总是让人欢喜,山麓上出现了一小队人马,一个穿着金色官袍的交趾官员出现在小路上,领先的一个人打着一杆交趾皇室的旗子,后面的人也都穿着奇怪的衣服,死活要跟着大军一起行动的宦官吴云泰指着那些人奇怪的道:“他们派出使节来了,将军,奴婢以前见过交趾使节,就是这个模样。”
苏洵捻着胡须道:“莫非是来谈判的?打算要回李德政?李日尊应该不会这么做,他父亲回去之后对他没有半点的好处。”
周同笑道:“正好和他们玩玩缓兵之计,我们现在非常的需要时间。”
云峥的面色并不好看,等到那些人走进军寨就对周同道:“下令弩箭攒射吧,杀掉这些人,他们确实是在玩缓兵之计,不过吃亏的是我们,一旦将士们的精神松懈下来,就会给敌人可乘之机,我们现在只有用最笨的办法,不理不睬敌人,尽心竭力的拖过七天,我们就赢了。”
周同点点头,挥挥自己手里的旗子,一蓬箭雨就飞了下去,那个使节和同行的十几个人,似乎都不会武功,惊叫着被弩箭追上,逐一的倒在地上,站在军寨上的每一个武胜军军卒都明白,将主没打算和任何交趾人说话,想要分出输赢,只有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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