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www.biquge2.com,骑着蚂蚁看海的少年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唐颂的小说最后的审判,使我的视野突然广阔起来:他竟另劈蹊径写到了友谊九九藏书!
孩子的友谊,大都建立在某个合谋行为之上。我和狗蛋的友谊,却是个另类,他们相互攻击又若即若离且合谋。这两个孩子在恶作剧般的玩闹中,不经意地就发现了很难为人知的生活不可告人的那一面:死去的人活了过来,活着的人即将死去。当父亲的真实面目暴露无余后,狗蛋失踪了,再也没有人见过他,再后来,他爷爷也死了,死于急血攻心。
在飞往上海的班机上,吴藏花清晰地写道:“我承认这是一种病态的偏执,然而对此我还是沉迷不已。尽管其实大部分北京女孩儿的声音并不好听,有的更是嘶哑,可我就是这么不能自拔,就像有人喜欢脚小的女孩儿,有人喜欢脖子细弱的女孩儿,也有人喜欢眼睛大或者眼睛小,睫毛长或者睫毛短,长腿或者细腰的女孩儿,而我,天生就是喜欢说得一口既不过分咄咄逼人,也不生硬呆板如同普通话的北京腔的女孩儿。”从北京到上海,地点上的迁移,在这个小说,却被巧妙地转化成了故事延伸的手段和小说结构:喜欢北京女孩——尝试着跟上海女孩媾和——媾和失败回到北京和遗忘上海之行:这跟起点即终点说不谋而合。
孩子,总是软弱的,在异地的受挫后,他们最终都会义无返顾地选择回到原地回到家里。孩子的软弱都或多或少地幼稚和无助,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增强对这种软弱和彷徨给予无限的理解和宽容。刚才我粗略地写到了我的家乡,现在,我将向你说说我养兔子的事情:
我一直很懒惰,属于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即使是今天我还吃我老娘煮的饭,懒于动手。要是她不在,我就不吃或者随便吃点什么哄哄肚皮。我只十一岁那年养过一次,兔子的数目算不上多,一共七只,还是用压岁钱和我妹妹合伙买的。所以,分摊下来,我只养过三只半兔子。即使按照它们的体重来算也不过我一条胳膊的重量:大约14斤。正月初七从人家家里抱回来。正月初八我就开始了我的养兔生涯。早晨起床的第一件事是,碾碎14颗开胃片,7颗维生素,把它俩和匀了,撒到搪瓷碗里嫩黄色的玉米面上,再用筷子搅拌(一只手往碗里倒生水,一只手捏筷子搅拌,和一般人家和面差不多)。和出来的面不要太干,也不能太湿,恰好和成豌豆粒般大小的颗粒就行了。它们喜欢吃这个。而它们中午晚上的待遇则是青草。草都是上一天下午等露水干尽后从小麦地或者豌豆地里打来的。主要是一些浆汁藤草。晚上和中午一样。所以,后两顿它们看我的眼神和早晨明显一样。早晨眼睛是清澈的,而中午的有点浑浊,像小溪里扔进一颗石头。不到一个月,我记得那时刚开学不久,它们都长成了大兔子,最重的有四斤多,轻一点的也有三斤七八两,最小的那只刚好三斤,秤杆还翘的不是很高。这时候出事了点小事,也许以后我再没养过兔子也与下边的叙述有关。
逃跑只是为了再次被囚禁:“回到北京”一可看做是回到母体,二可解做主动请求被再次囚禁:回归等同于囚禁之悖论跟花小狸小说走出梨花落里传达出的声音有异曲同工之妙:“或许,梨花落的存在,本身就是一道难解的咒”梨花落的禁忌,在孩子那里相反地却蛊惑着她们靠近禁忌,而不是远离。当离禁忌越近,冲破禁忌的可能就越大,同时你被禁忌所伤害的可能性也在同等增加。
当窥视到生活的真实(窥视到母亲跟人偷情,父亲被人陷害),她不但没去阻止事情的恶化,反而扮演起了推波助澜的角色(我们可以说这是年少的懵懂,但是更应认为这是恶作剧使然)她扮演起了母亲的情人的情人的角色,报复了母亲,将自己抛进了欲望和情感的旋涡中,从仇恨和围剿的罅隙里逃跑了出来,然而事实上,经过数日的艰辛跋涉,他们俩抬眼望去,看到的依然是梨花落纷纷扬扬的梨花。
走出梨花落这个标题乍看上去是简单的谓宾句,而细读小说,你会发现,句子背后还传达出了强烈的叛逆、逃跑和冲破樊篱的意味。渐渐地,因果轮回、乱伦、神秘等等比较概念化的元素在小说里接踵苏醒和繁衍起来,我不知道这是作者有意为之还是偶然。其次,在小说结构上,走出梨花落在该书里最独具特色和个性,旋涡状,使人眩晕,使人想到曾风靡一时的孤独的村庄。
后来,我的兔子都遭遇了不幸:
长大后的兔子有点精力过剩,它们的儿童多动症发生在青年时九九藏书期,也不知道是不是青春期的骚动。它们吃光它们的青草(不能随它们吃,要不然它们会拉肚子),就开始啃笼子。笼子是三指宽的竹条钉做的。不到几日,宽宽的竹条全变成了筷子。到这个时候(它们真的很聪明),停止了疯狂的进食活动,跳出笼子。有的兔子跳到柴屋里,在柴禾之间打洞,洞一个接一个地被它们挖成,一个连一个,形成网络;有的跳进卧室,在床底下打洞,在墙脚跟上凿出一块块窟窿;幸运的是没有上我的床的;剩下的是一帮懒家伙,它们跑到晒坝里,倒在地上,让阳春三月懒洋洋的阳光,照射自己身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狗也在那里晒太阳,杀手和弱小都有了,于是就产生了屠杀。起初,狗不知道兔子是好惹的,对兔子不停蠕动的三瓣嘴儿敬而远之,后来,它渐渐的靠近兔子,伸出爪子摸它们的鼻子,玩它们的尾巴,触它们的耳朵,它们的耳朵怪好看,长长的,透明的耳朵因为阳光照射的缘故变成略带红色的玩意,里边树桠状的血管清晰可见。再后来,狗就按住了兔子的腰。兔子尖叫起来,一些兔子逃回去,一些则遭了殃。发展到后来,狗居然跳进笼子把兔子全赶出来,在屋子里玩猫捉老鼠的游戏。那一笼兔子衰竭和灭亡比它们的兴旺还快。狗咬死了三只兔子。给我狠狠揍一顿后,它不再咬它们。而是跳进笼子把兔子全赶出来,在屋子里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游戏过程中累死了两只,一只兔子因为跑不过狗,一头扎在墙上,索性来了个自杀。后来仅剩的一只兔子因为孤独绝食而死。绝食的具体原因不大清楚。那是一笼衰竭和灭亡比兴旺还快的兔子。
我已经说完了我的兔子,在延续少年情节的同时,他们有意和无意对少年进行了最后的审视,变相地将少年情节推上了断头台。一个时期的开始总是以一个时期的结束作为代价,而我们的成长,更是这样:尽管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在扁平化,但是感情依然沉重如初。所以,这本充满了童话意味又肆意涂写生活残酷的小说集的出现,就好像我的兔子在经历了种族繁盛之后,遭遇狗赠送给他们的意想不到的灭顶之灾种族灭绝一样,令人瞠目结舌刮目相望。
2005年3月14日于成都
,唐颂的小说最后的审判,使我的视野突然广阔起来:他竟另劈蹊径写到了友谊九九藏书!
孩子的友谊,大都建立在某个合谋行为之上。我和狗蛋的友谊,却是个另类,他们相互攻击又若即若离且合谋。这两个孩子在恶作剧般的玩闹中,不经意地就发现了很难为人知的生活不可告人的那一面:死去的人活了过来,活着的人即将死去。当父亲的真实面目暴露无余后,狗蛋失踪了,再也没有人见过他,再后来,他爷爷也死了,死于急血攻心。
在飞往上海的班机上,吴藏花清晰地写道:“我承认这是一种病态的偏执,然而对此我还是沉迷不已。尽管其实大部分北京女孩儿的声音并不好听,有的更是嘶哑,可我就是这么不能自拔,就像有人喜欢脚小的女孩儿,有人喜欢脖子细弱的女孩儿,也有人喜欢眼睛大或者眼睛小,睫毛长或者睫毛短,长腿或者细腰的女孩儿,而我,天生就是喜欢说得一口既不过分咄咄逼人,也不生硬呆板如同普通话的北京腔的女孩儿。”从北京到上海,地点上的迁移,在这个小说,却被巧妙地转化成了故事延伸的手段和小说结构:喜欢北京女孩——尝试着跟上海女孩媾和——媾和失败回到北京和遗忘上海之行:这跟起点即终点说不谋而合。
孩子,总是软弱的,在异地的受挫后,他们最终都会义无返顾地选择回到原地回到家里。孩子的软弱都或多或少地幼稚和无助,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增强对这种软弱和彷徨给予无限的理解和宽容。刚才我粗略地写到了我的家乡,现在,我将向你说说我养兔子的事情:
我一直很懒惰,属于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人。即使是今天我还吃我老娘煮的饭,懒于动手。要是她不在,我就不吃或者随便吃点什么哄哄肚皮。我只十一岁那年养过一次,兔子的数目算不上多,一共七只,还是用压岁钱和我妹妹合伙买的。所以,分摊下来,我只养过三只半兔子。即使按照它们的体重来算也不过我一条胳膊的重量:大约14斤。正月初七从人家家里抱回来。正月初八我就开始了我的养兔生涯。早晨起床的第一件事是,碾碎14颗开胃片,7颗维生素,把它俩和匀了,撒到搪瓷碗里嫩黄色的玉米面上,再用筷子搅拌(一只手往碗里倒生水,一只手捏筷子搅拌,和一般人家和面差不多)。和出来的面不要太干,也不能太湿,恰好和成豌豆粒般大小的颗粒就行了。它们喜欢吃这个。而它们中午晚上的待遇则是青草。草都是上一天下午等露水干尽后从小麦地或者豌豆地里打来的。主要是一些浆汁藤草。晚上和中午一样。所以,后两顿它们看我的眼神和早晨明显一样。早晨眼睛是清澈的,而中午的有点浑浊,像小溪里扔进一颗石头。不到一个月,我记得那时刚开学不久,它们都长成了大兔子,最重的有四斤多,轻一点的也有三斤七八两,最小的那只刚好三斤,秤杆还翘的不是很高。这时候出事了点小事,也许以后我再没养过兔子也与下边的叙述有关。
逃跑只是为了再次被囚禁:“回到北京”一可看做是回到母体,二可解做主动请求被再次囚禁:回归等同于囚禁之悖论跟花小狸小说走出梨花落里传达出的声音有异曲同工之妙:“或许,梨花落的存在,本身就是一道难解的咒”梨花落的禁忌,在孩子那里相反地却蛊惑着她们靠近禁忌,而不是远离。当离禁忌越近,冲破禁忌的可能就越大,同时你被禁忌所伤害的可能性也在同等增加。
当窥视到生活的真实(窥视到母亲跟人偷情,父亲被人陷害),她不但没去阻止事情的恶化,反而扮演起了推波助澜的角色(我们可以说这是年少的懵懂,但是更应认为这是恶作剧使然)她扮演起了母亲的情人的情人的角色,报复了母亲,将自己抛进了欲望和情感的旋涡中,从仇恨和围剿的罅隙里逃跑了出来,然而事实上,经过数日的艰辛跋涉,他们俩抬眼望去,看到的依然是梨花落纷纷扬扬的梨花。
走出梨花落这个标题乍看上去是简单的谓宾句,而细读小说,你会发现,句子背后还传达出了强烈的叛逆、逃跑和冲破樊篱的意味。渐渐地,因果轮回、乱伦、神秘等等比较概念化的元素在小说里接踵苏醒和繁衍起来,我不知道这是作者有意为之还是偶然。其次,在小说结构上,走出梨花落在该书里最独具特色和个性,旋涡状,使人眩晕,使人想到曾风靡一时的孤独的村庄。
后来,我的兔子都遭遇了不幸:
长大后的兔子有点精力过剩,它们的儿童多动症发生在青年时九九藏书期,也不知道是不是青春期的骚动。它们吃光它们的青草(不能随它们吃,要不然它们会拉肚子),就开始啃笼子。笼子是三指宽的竹条钉做的。不到几日,宽宽的竹条全变成了筷子。到这个时候(它们真的很聪明),停止了疯狂的进食活动,跳出笼子。有的兔子跳到柴屋里,在柴禾之间打洞,洞一个接一个地被它们挖成,一个连一个,形成网络;有的跳进卧室,在床底下打洞,在墙脚跟上凿出一块块窟窿;幸运的是没有上我的床的;剩下的是一帮懒家伙,它们跑到晒坝里,倒在地上,让阳春三月懒洋洋的阳光,照射自己身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狗也在那里晒太阳,杀手和弱小都有了,于是就产生了屠杀。起初,狗不知道兔子是好惹的,对兔子不停蠕动的三瓣嘴儿敬而远之,后来,它渐渐的靠近兔子,伸出爪子摸它们的鼻子,玩它们的尾巴,触它们的耳朵,它们的耳朵怪好看,长长的,透明的耳朵因为阳光照射的缘故变成略带红色的玩意,里边树桠状的血管清晰可见。再后来,狗就按住了兔子的腰。兔子尖叫起来,一些兔子逃回去,一些则遭了殃。发展到后来,狗居然跳进笼子把兔子全赶出来,在屋子里玩猫捉老鼠的游戏。那一笼兔子衰竭和灭亡比它们的兴旺还快。狗咬死了三只兔子。给我狠狠揍一顿后,它不再咬它们。而是跳进笼子把兔子全赶出来,在屋子里玩猫捉老鼠的游戏。游戏过程中累死了两只,一只兔子因为跑不过狗,一头扎在墙上,索性来了个自杀。后来仅剩的一只兔子因为孤独绝食而死。绝食的具体原因不大清楚。那是一笼衰竭和灭亡比兴旺还快的兔子。
我已经说完了我的兔子,在延续少年情节的同时,他们有意和无意对少年进行了最后的审视,变相地将少年情节推上了断头台。一个时期的开始总是以一个时期的结束作为代价,而我们的成长,更是这样:尽管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在扁平化,但是感情依然沉重如初。所以,这本充满了童话意味又肆意涂写生活残酷的小说集的出现,就好像我的兔子在经历了种族繁盛之后,遭遇狗赠送给他们的意想不到的灭顶之灾种族灭绝一样,令人瞠目结舌刮目相望。
2005年3月14日于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