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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的文字,信宇不禁露出一脸莫名其妙的表情,觉察到信宇的神情,怡静马上恶狠狠地从他手里夺回自己的本子。

    “都说了不让你看的嘛!”

    “那是,什么呀?”

    “没什么,是我的家用帐簿兼便条纸。”

    可信宇望着怡静的表情分明是在说‘看起来那并不是事实的全部哦’,终于,怡静认输了,只见她红着脸简短地坦白道。

    “其实这个本子的确是我的家用帐簿,但它也是我的日记本,还是我的咒语书。”

    “咒语书?”

    对于这个自己生平第一次听到的词汇,信宇不禁微微皱了皱眉头,于是怡静便把自己的本子抱在怀里,然后坐到信宇的脚边,开始仔细解释给他听。

    “这是从前我外婆教给我的,她老人家说当你迫切渴望拥有什么的时候,只要全心全意地把它反复写上几遍,你就能够实现这个愿望,这也可能是从前经常出入寺庙的外婆的外婆教给她老人家的吧,不是有很多人都会把佛经反复抄写很多遍嘛,可是我外婆不怎么识字,特别是佛经那种难懂晦涩的东西,她老人家一看就头疼,所以就更没办法抄写了,这才发明了这种方法作为临时替代品,我小的时候就常看到外婆用那种练习本来写,顺便做帐簿用。”

    啊,直到这时信宇才做出恍然大悟的神情,怡静的外婆,那位被华震集团排挤了三十年的粥棚老人,信宇在老人家在世的时候未能亲自拜见她,只有在最后的葬礼上才看到了她的尸体和遗像,如此看来,今天是妻子第一次在自己面前说起外婆的事。

    “那真的有效吗?”

    如今已经是21世纪信息化时代了,还有什么咒语书?信宇的问话中明显带有一丝嘲笑的意味,怡静却带着异常认真的表情用力点了点头。

    “当然有效,我被带到我父亲家里以后,我的外婆,因为太想我了,所以就在本子上反复写我的名字,写了有一千多遍呢,后来外婆告诉我她大概写到一千遍的那天,我就蹦蹦跳跳地跑到粥棚去看她了,我当时是用平时攒起来的零用钱坐出租车去的,当然,还没待到一天就被父亲抓回去了。”

    望着眼前这个女人以一种异常兴奋的语调讲述着自己的光荣历史,信宇脸上的表情很复杂,他不禁暗自思忖道。

    这个女人,看来从小就有很突出的逃跑前科啊,岳父岳母一家一定没少费心。而且,她就因为那一次偶然性的一致便笃定地相信什么咒语的存在,居然还在写什么咒语书,看来这女人只是外表看来像个女人,其实内心还是个没有长大成熟的小女孩。

    另外还有一点。

    按照她咒语书上所写,她的确是很想要一个孩子,还很想拥有那个正如她所描写的那样——略微亲近的我,很想拥有一个属于我们俩的孩子,还有她的宝贝花,就算只能是写在这本所谓的咒语书上的愿望,她仍然那么恳切,那么恳切地祈求着,尽管写在这些咒语旁边的多用途面粉、原豆咖啡显然有些杀风景,即使是这样,她还是期望,盼望着。突然,信宇忍不住问了自己一个问题。

    ‘孩子?这个嘛,要个孩子怎么样?’一个幸福的家庭究竟是个什么样子,信宇对此并没有任何具体的概念,即使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在世的时候,他所生活的那个家庭离‘幸福’这两个字仍旧是相去甚远,此刻的信宇突然想起母亲生前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就因为我现在的身体不行了,你就可以如此无视我的存在吗?你家能有今天的繁荣昌盛当初都是托了谁的福!你难道都忘了?现在居然还用依靠我家挣来的钱给那个狐狸精买钻石,买这买那!”

    父亲和母亲的关系在信宇出生前就已经开始疏远了,尽管母亲是个气度不凡、矜持骄傲的女人,但她的身体却很不争气,母亲对自己虚弱的身体感到很绝望,于是便开始成天地无理取闹,所以父亲很早就开始到别的女人那里去寻求安慰,最后居然选中了和母亲同龄的同父异母的妹妹。信宇的父亲作为一个企业家来说是绝对值得别人尊重的,但作为子女的父母,他是绝对不配拥有丝毫尊重的人,母亲经常苦于如何向这样的父亲表达自己那种又爱又恨的感情,终于在信宇十五岁那年黯然离开了人世。在那以后,父亲的那个情人像是等了很久似的,终于占领了母亲的房间。

    “我也知道让你接受这件事有些困难,但我们这么大一个家不能永远没有一个把持的人啊,你也已经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了,我相信你是能理解的。”

    在信宇的记忆中,即将再婚的父亲当时大概就是扔给自己这样一个解释,那时的信宇虽然只有十五岁,但他已经清楚地知道所谓的世事无常,很多事就在你眨眼之间就能变得面目全非,所以年幼的他并没有觉得吃惊,但对于父亲在母亲去世不到一年的时候就忙着再婚,甚至还希望得到自己的理解,信宇还是觉得很不爽,但这种不爽他也只能自己一个人发泄,反抗是幼稚的,也是无济于事的,他很清楚,所以他决定选择沉默,假装已经理解了这一切。

    所以他并不知道幸福究竟是什么,但在一段很短暂的时间里,他曾经错以为自己为一个女人的出现而感受到了幸福,但后来的结果证明那的确只是他自己的错觉罢了。

    ‘那这个女人呢?’如今,反正怡静的咒语书已经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她也就索性不再遮遮掩掩的了,继续趴在地上自顾自地写着什么,信宇用一种新奇的目光凝视着她。

    他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自己到这个女人家去求婚的那天,韩家老奶奶对自己说的第一句话。

    “哎哟,你这孩子,实在是太让我吃惊了,怎么可能?是啊,我们家静珍或静采怎么能合你姜家大少爷的口味呢?从现在开始就当我什么都听不见吧。”

    对于那位老奶奶来说,她的长孙女从一开始就是被当作外人看待的,信宇自己至少托高贵的母亲的福,直到十五岁为止还是可以肆意撒娇耍赖的,可这个女人还在襁褓中便失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之后便被人当作一棵杂草般薄待,所谓的爱情,除了她一个人胡思乱想的单恋之外,和那个园丁小子在一起享受到的没有丝毫营养成分的爱情就是她感情生活的全部了。

    ‘拉拉手,亲亲嘴,这种中学生式的爱情大概就是她恋爱史的全部内容了吧。’在关于爱情和幸福的问题上,姜信宇意识到自己还比那个倒霉的韩怡静幸运一些,可是奇怪的是,这个女人似乎还对所谓的爱情或者幸福抱有憧憬似的幻想,不久以前他还曾经对怡静孩子般的态度给予了无情的嘲笑,可望着眼前的怡静,他不禁产生了另外一个想法。

    ‘应该也不错吧?如果和这个女人在一起生活的话。’如果是这个女人,她似乎不会对孩子产生反感,更不会对孩子发脾气,因为她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灵都是健康健全的,而且她太想有个孩子了,甚至把这写进了她的咒语书,她一定会像刚才对我那样对她的孩子,会帮他洗头发,帮他擦干,然后再帮他往脸上涂爽肤水之类的东西吧,这看起来似乎并不坏。

    突然,他的视线越过怡静的肩头,落在了对面墙上悬挂的时钟上。

    “2点50分,时间也很合适嘛。”

    “什么?”

    怡静一直全神贯注于自己的咒语书,所以根本没有听懂信宇在说什么,刚刚还只能听到时钟指针声和信宇敲击电脑键盘声的书房里突然响起了另外一个声音,那是信宇从椅子上站起身来的声音,随后是他朝某个方向挪动脚步的声音,最后是信宇按下书房一侧的音响开关,塞进唱片的声音。

    “lookatme(看着我)。”

    最后,当悠扬婉转的音乐声在耳边响起的时候,怡静终于抬起头来望向信宇。

    i‘mashelpleasakittenupatree

    我像一只惊慌失措的小猫伏在大树上

    can‘tyouseethatyou’releadingmeon?

    你难道不知道他正在引诱我吗?

    柔和温馨的歌声,这就是怡静曾经试图在强迫信宇配合自己的那天晚上作为背景音乐制造气氛的那首歌,可是现在这个男人为什么要放这首歌给自己听呢?

    信宇将唱片塞进音响之后,便一步一步地缓缓朝怡静走过来,随后竟然一屁股坐在了地毯上,而且就在怡静的身边,距离近到两人几乎可以鼻子碰鼻子。

    “正好2点50分,我们开始吧。”

    “什么?开始什么?”

    这个男人的目光看起来居然像虎视眈眈盯着老鼠的猫一样,他现在到底想干什么?信宇早已读懂了怡静表情里的这些疑问,只见他两眼闪闪发亮,嘻嘻笑着对怡静说。

    “孩子啊,你不是说2点50分挺合适的吗?那我们就开始吧,现在就开始。”

    can‘tyouseethatyou’releadingmeon?andit‘sjustwhatiwantyoutodo。他一定会承认他是在诱惑我吧?可这诱惑正是我一直期盼着的。

    在流淌着柔和歌声的书房地板上,正如信宇所表达的那样,他们做到了。

    就算铺着地毯,这里也毕竟是书房的地板啊,实在是有些尴尬,为什么偏偏是ellafitzgerald的misty?为什么偏偏是在书房的地板上?对于怡静的这一系列问题,信宇只简单地回答了一句话。

    “因为我想这样。”

    如果按照他这么说,那么billyholyday显然太过忧郁,而sarahvaughan又因过于花哨而变得过犹不及,所以ella是最合适的,而且有这种最恰当的背景音乐做烘托,人会自然而然地更想做那件事。

    尽管这次信宇仍旧占据了绝对主动,但奇怪的是怡静并没有因此而发脾气,只是觉得这次起码后背靠的是相对柔软的棉质地毯,这一点还是值得庆幸的。

    后背接触到的棉质感触不知为何和平日完全不同,怡静只觉得阵阵寒意,身上不禁冒出了很多鸡皮疙瘩,但也许出现这种反应的原因是来自于边低头俯视着她边脱去她衣服的这个男人。

    信宇光滑的舌头探进了怡静的嘴里,她立刻觉得浑身软绵绵的,信宇反复抚摸着她的胸部,她的大腿,在恰倒好处的前戏之后最终迎来了高潮的片刻,他会根据气氛的不同时而剧烈疯狂,时而温柔细腻地掀起她的阵阵狂澜,随着时间的推移,信宇达到了高潮,整个过程走向了结束。尽管这种事情根据气氛和心情的差异,所需要的时间和热度也会略有不同,但这的确是件相对单纯的事,可坦白讲,对于这个在过去两年间重复过几百遍的单纯过程,怡静仍然没能完全适应。

    ‘怎么回事?难道是我的学习能力太差?还是我患上了传说中的性冷感?’如果这两个原因都不对的话,那就是我仍然无法忘记第一次和这个男人肌肤相亲时的那种屈辱感?

    虽然怡静搞不清楚到底是因为这三种原因之中的一种,还是这三种原因同时存在,但她可以肯定的是,每当这个男人的手触碰到自己身体的时候,韩怡静就会因为紧张而觉得脖子一阵阵发紧。曾经,怡静只是用嘴唇碰到他曾经喝过的茶杯就会心里一阵悸动,面对这样一个曾经让我如此心跳加速的男人,我为何会害怕他的抚摸和触碰?就好像我从来没有爱过他一样,不,是好像自己曾经爱过的那个男人和现在眼前的这个男人不是同一个人似的。

    别人,不认识的男人,陌生人,我不爱的人。

    所以,直到现在为止,他还是那么讨厌碰我。但是今天,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就发生在这个两人第一次躺到棉质地毯上的这个晚上,就发生在这个流淌着六十年前黑人女歌手吟唱的歌声的书房里,而怡静也是第一次没有对信宇的抚摸产生恐惧。

    can‘tyouseethatyou’releadingmeon?andit‘sjustwhatiwantyoutodo。他一定会承认他是在诱惑我吧?可这诱惑正是我一直期盼着的。

    ‘是因为第一次打开的bgm?还是因为眼前正低头俯视我的那张干净光滑的脸上那个不协调的创可贴,那个我一手造成的伤口?又或者是因为他不同于往日的动作,小心翼翼地抚摸着我的脸颊?’想到这里,怡静不禁在心中暗暗对着自己大叫‘别再想了!’,然后便闭上眼睛等待着他温热的双唇。可是,一,二,三直到她数到七,还是没有等到他的嘴唇。

    数到八的时候,怡静终于感觉到了信宇的嘴唇,但这次他的嘴唇却移到了自己的耳际,怡静很想知道他到底想说些什么,整个人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过了一会儿,她终于听到了信宇的声音,但那只是他的呼吸声,而随后,传来了这样的话语。

    “我的新娘,你的爱是那么美好,你的爱比葡萄美酒还要甜蜜,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香水能够和你散发出的香气比拟。”

    怡静始终闭着眼睛,在什么也看不到的一片漆黑中,唱了六十年爱情歌曲的黑人女歌手低声吟唱着,在她歌声的间隙,又加入了一个新的声音,那是一个低沉的声音,像是在祈祷,又像是在歌唱,歌词直白得幼稚,怡静不由自主地睁开双眼,顿时,这个声音的主人英俊的脸庞便映入她的眼帘。

    “好像从前也曾经有个男人娶了一个像我这样浑身散发香气的女人哦。”

    信宇听了这话便立刻将头埋进怡静的脖颈深处仔细闻了闻,像是要检验她说的是不是事实。

    “从前?是在书里看到过的吗?是什么书?”

    此刻的怡静已经比刚才放松多了,她带着一脸温柔的神情问道,可是一直把头埋在她脖颈深处的信宇听到她问话的那一刹那不禁浑身僵住了,不过那只是很短暂的瞬间,很快,黑暗中传来他的回答。

    “阿该书,可以说它是普通宗教经传书籍无法比拟的那种色彩浓重的爱情作品吧。”

    “你还看过圣经?”

    姜信宇这家伙居然读过圣经?太出乎她的意料了,眼前这个天上地下惟我独尊的姜信宇曾经对那种信仰宗教的人十分嗤之以鼻,认为他们是整天沉浸在虚无幻想里的懦弱的世俗人,这是怎么回事?

    看到怡静瞪大眼睛盯着自己,脸上带着一丝难以置信的神情,信宇不禁露出一丝苦笑。

    “别开玩笑了,我怎么会看那种书?我只不过突然想起一个曾经一度热中于那个什么阿该书,还因为爱上某个人就变得像疯了似的,爱得死去活来的朋友罢了。”

    每当他说起‘爱’这个字的时候,那一瞬间,他的声音里总会搀杂着一丝微弱的寒意,还有一丝淡淡的绝望,但不过几秒钟之后,轻柔地落在她脖颈上的嘴唇绝对比他的声音要温柔得多。

    很快,怡静又感觉到奇怪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了,结婚两年来,怡静第一次没有对他的触摸感到反感,不仅如此,她的内心甚至还因为这种触摸而悸动不已。

    —我的新娘,你的爱是那么美好,你的爱比葡萄美酒还要甜蜜,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香水能够和你散发出的香气比拟。

    刚刚信宇说过的话反复回荡在怡静的脑海里,在他湿润的双唇和温柔的抚摸下,怡静觉得自己的心脏快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了,只觉得两腿之间有一股温热的气息流动,很快,怡静闭上眼睛,同时用自己的双臂环住了信宇的脖子,悄无声息地,也是炽热如火地。

    分不清自己的左脚和右脚,分不出哪个是手套和帽子,只是不停地流眼泪,我似乎再一次身陷爱河了,这一次同样无法自拔。

    音响里传出的柔和旋律久久弥漫在静谧的房间里,歌声中的女人反复吟唱着爱的告白,信宇扬面躺在书房的地板上,眼睛盯着天花板,耳朵则被这歌声填满,他听了一遍又一遍,突然,他不由自主地小声嘟囔出一句感想。

    “真该死,这歌词怎么这么肉麻。”

    还有更让他郁闷的事——如此肉麻的歌词居然和他此刻的心情恰倒好处地吻合了,不过一小时前,他只是为了让这个死心眼的女人乖乖躺到书房的地板上,是为了哄骗她才选了这么一首歌。

    ‘该死,该死,真是该死!我怎么可以在短短一小时的时间里就彻底改变初衷了呢?’突然,信宇的视线转向此刻躺在自己身边的怡静,熟睡中的她发出均匀的呼吸声,这首让他辗转反侧无法入眠的歌对这个女人来说居然起到了相反的催眠效果,这实在是太不公平了!而且她睡得是那么香甜,像个孩子一样,又或者是一只喝饱牛奶后心满意足的小猫,紧闭双眼沉入了梦乡。

    “这个自私的女人。”

    可是这句话连信宇自己听起来都觉得可恶,这种责备实在是无理取闹,让怡静如此疲倦地沉入梦乡的人正是信宇自己啊,刚才的他就像是第一次触碰到女人的身体一样,他疯狂地抚摸她,亲吻她,试探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因为她实在是太甜美,太诱人了,由水分、骨头和肉组成的人的身体居然会如此芳香,如此甜美,信宇觉得这实在是一件不可思议的妙事。

    突然,信宇再一次将自己的脸贴到怡静的脖颈处,猛吸了几口气,用力地闻着她身上的体香。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香水能够和你散发出的香气比拟。’

    信宇此刻觉得这句话实在是太真实了,没错,从她第一次对他表白说‘我喜欢你’,然后踮起脚尖莫名其妙地在他脸上印下一吻的那个时候起,这个女人就是如此芳香甜美的,而且他似乎也是在那个时候下定决心要彻底占有这个女人的。

    “这么看来,我似乎是很早以前就已经不知不觉被你征服了嘛。”

    信宇对着熟睡中的怡静低声耳语道,声音里带着一丝苦涩,终于明白了自己真正的心意,信宇不禁觉得有些哭笑不得。

    “不可以,怎么可以这样呢?我,我怎么会被这个女人征服呢?”

    自从发生那件事情之后,我已经下了狠心,从此不再让自己拥有任何珍贵的东西,再也不让自己因为失去那些珍贵的东西而流泪伤心,再也不要那种整天提心吊胆,担心会失去的东西,那种让我变得脆弱的东西。虽然人们都说拥有的东西越多越好,但真正在乎的东西则是越少越好,这个道理我可是用自己刻骨铭心的教训换来的,而我现在怎么可以这样?

    信宇越想越觉得郁闷,总觉得自己什么地方很委屈,他很想立刻摇醒身边熟睡的这个女人,大声告诉她‘我绝对不是被你征服了!’,但最终,尽管他心里对这件事很是恼火,但现实中他也只是将视线转向怡静,只见她白皙的肩膀在阵阵寒意中微微颤抖着,信宇下意识地伸出右手,将自己的衬衣轻轻盖在了她的肩上。

    如果用姜信宇的方式归纳出结论的话,那应该就是下面这句话。

    我恋爱了,爱到已经分不清自己的左手和右手。

    信宇怔怔地望着自己伸向怡静的右手——他错以为那是自己的左手,在那首重复诉说了几十遍自己陷入爱情的歌声中,信宇的左手不由自主地开始抚摸怡静的秀发,随后他弯下身子,依次将自己的脸贴在她的头发上,脸颊上,脖颈上,最后停在了她胸前左侧心脏的位置上,耳边传来怡静有节奏的心跳声,伴随着ella那首描述身陷爱情的美妙感觉的歌声,温柔地包裹着他的耳朵,还有他的心。

    “你,现在真正完完全全地属于我了。”

    一旦做出最终的决定,信宇马上感觉到自己的心,还有自己的头脑都一下子轻松起来,直到这时,信宇才想起自己还有今天必须确认并回复的工作信件没有看完,于是他小心翼翼地从地板上站起身来,生怕吵醒睡梦中的怡静。

    “虽然我也不忍心,但看来一会儿确认完邮件之后还是得叫醒你了,也许我这一只左手还可以应付敲打电脑键盘的活,但要我一只手把你抱到床上去,似乎还是有些难为我啊”话说到这儿,信宇的声音突然停在了半截,准确地说应该是从他打开自己的电子邮件信箱的那一刻开始。

    from金嘉妍—to姜信宇信宇怔怔地坐在那里,目光许久没能从打开的电子邮件信箱画面上移开,更准确的表达应该是——他的目光长时间地停留在显示在自己邮箱画面中的那个名字上。

    “嗯,好冷”

    听到身后传来微弱的声音,信宇的视线才从电脑屏幕上转向仍然躺在地板上熟睡的妻子,看到如孩子般沉入梦乡的怡静,信宇僵硬的表情才略微缓和了一些。在那之后的5秒钟里,电脑鼠标的箭头始终游移在那封突如其来的电子邮件附近,最终,信宇没有打开那封令人不快的邮件,而是直接把它拖进了垃圾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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