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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搬出饭店?”
叶逢春先将安娜送去跟安迪见了面,再带他们回饭店时,已经是将近吃晚餐的时间。
原本他打算介绍两人认识,以行动来粉碎寇玫瑰的“误认”可回到饭店经理就前来报告,说她已经离开了,害他只好又追去找她。
寇玫瑰开门时发现按铃的人是他,并没有赶他走,也没有阻止他进入。打开门后,她回到客厅继续自己未完成的插花工作。
虽然她生意的大宗几乎是宴会会场,以西洋式的插花为主。可在私人空间里,她还是偏好东洋插法,简单几枝姿态优美的枯枝和几朵鲜花或绿叶,就能插出颇具意境或个人风格的作品。
罢才完成了要摆放在客厅的,接下来这盆她打算放在二楼的卧室里。
在陶盆的梅枝位置已定,她一面找着玫瑰的位置,本来不想回答他的问题,可即使不抬头,她都可以感觉有两道灼灼的目光一直定在她身上。
看来她不回答,他是打算用目光在她身上烧出两个洞了!她淡淡的开口“这里才是我的家,饭店住了快二十天了,总不能一直住下去。”
“可你好歹跟我说一声。”
寇玫瑰深吸口气,噙着淡淡的笑意抬头看他。“你有重要的朋友要接,我想不便打搅你。”她有必要透露一些他的事她并非完全不知道的讯息让他知道。
基本上,她这个人还算温和,前提是别人不要来惹她!
如果今天和叶逢春重逢,他的态度是疏离而多礼,摆明了就是保持距离以策安全,也许她心里会有淡淡的失落,毕竟她动心过,即使再见面她还是喜欢他,可这样的距离她可以接受,因为他态度清楚。
可叶逢春对她的态度,她已经无法说服自己,可能是她会错意,或是想太多!她清楚的感觉到他的情意,即使他似乎以不经意来做隐藏。
而这样的情意在彼此间,变成一种程度很深的暧昧,那种暧昧深到彷佛只差临门一脚就见真章了。
她呀她!最近一定是和这男人朝夕相处多了,才会被美色迷惑而不知。
色不迷人,人自迷。以前看到这句话还觉得很好笑,结果呢?她还差点就成了人家的第三者。
啧,还有孩子呢,实在是太可笑了!
“不说,你不也找到这里来?”现在的她一点也不像平时温婉的寇玫瑰。她就是要任性;她就是要浑身是刺;她就是要告诉叶逢春我不好惹,离我远一点!
“我很担心你。”
“呵!我很好,不过我还是谢谢你的关心。”她把玫瑰的位置摆好了,捧着花上了二楼。
“玫瑰?”
她不理他,直接上了楼,叶逢春只得跟了上去。
看他跟上了楼还跟进了卧室,寇玫瑰有些恼怒。“你不知道女生宿舍,男宾止步吗?”
“都跟我同床共枕了二十天,现在才打出这口号会不会太慢了?”
就知道!就知道!这男人哪有这么好心的免费提供她吃住的,原来是为了日后留“骂本”狡猾!卑鄙!超级狐狸王!
“我是被逼的。”她有点心虚,说被逼还真太超过了。
“怎么会?从头到尾又没人拿着枪押着你、拿着刀架着你,三餐饭店里的各式餐馆还随你驾临,心血来潮更可以打打网球、游游泳,再要不也可以洗三温暖、做spa。最重要的是,饭店的主人还是你的奴隶呢,谁敢逼你!”
寇玫瑰气愤的横了他一眼,假意又在为她的玫瑰乔位置。
看着她难得倔强的脸,叶逢春也很无奈。他不曾告诉她他要去接安娜,而她却知道他去接朋友
知道他要去接机的人只有小妹,因为她要向他借车,而那个时间正好他要去接机,因此拒绝了。
玫瑰思维灵敏,一旦知道他要去接美国来的朋友,一定会把她和那个他在美国认识,且一直放在心上的女人做联想。
只是,依他对她的了解,若只是如此,她为何会气成这样?
“谢谢你提醒我,要不,我还真忘了有个法力无边的奴隶。”忍不住的又望向左腕上的天骄。这东西老挂在她腕上一个也没少,她还以为叶逢春对她是有那么一点点不同的,谁知道
上一次他安排大姐寇长命参加了“三高男vs。三好女”的相亲宴,这是她这“主人”对他这奴隶要求的第一个愿望。
结果大姐男友没交成,还不幸的被某位火爆钻石男给吓得直的进去、横的出来的躺在床上发高烧,因此叶逢春认定任务没完成,并没有用钥匙取下她手腕上的一只手环。所以,目前她腕上的手环仍有三只。
“你又有什么愿望了吗?”
“有!”她有些负气的说。
“什么?”
见他一脸想快“出任务”的模样,她心里就有气。
吧啥那么急吼吼的?真命天女出现,要是知道叶逢春把要戴在未来对象手上的定情物套在她手上,情况一定很不妙,是不?
可回头一想,她也真的太以小人之心去臆测人家了。叶逢春真想要回,大可不必跟她玩这种阿拉丁神灯的游戏,东西是他的,难不成她还能巴着不放吗?
这男人真是让人即使想恨他也恨不太起来。
寇玫瑰不急着交付任务给他去完成,反而说:“咱们这样你欠我,我欠你的实在太麻烦了,这次你只要帮我完成了任务,这游戏就算结束,我手上的天骄你可以一次要回。”
“为什么?”
她叹了口气。“东西戴久了会有感情,时间再长一点,有时还会有其实它是自己的的错觉。一般东西也就算了,拗了你我也不会心生愧疚,可这样东西不同,它对你的意义很重大。更何况”
她无奈的再叹了口气,续道:“这年头的治安真的很不好,我真怕人家会把我当银楼抢。到时候这玩意儿没钥匙又取不下来,我总不能拜托人家行行好,借我支手机叫你来开锁吧?”
叶逢春失笑。“一般人会以为是艺术品,除非是行家才看得出它的价值。”
“少来。光是想到你帮我戴上的那一天,一群贵妇名人盯着它看的眼神,现在一想起来还觉得怕怕的。”她一向是个超低调的人,这种会引起注意的东西与她不合。
“这回你要我做什么?”
寇玫瑰看着他好一会儿。“再帮我安排个相亲宴,这回最好是一对一。”
“你大姐病才好吧?”而且他满看好她和好友的发展的。
“这和她病才好没关系。”谁说只有大姐能相亲?
“那是”
“我,我要相亲。”
“”“怎样?我也不年轻喽!二十六岁交往算正常吧?嗯如果介绍的人条件不坏,互看顺眼,我这人是不排除闪电结婚的,毕竟有好对象一定要抓牢。”寇玫瑰看了他不太好看的表情一眼。
脸那么臭干什么?该臭的人是她好吗?
“你是我的奴隶吧?主人交代的事可别又像上回一样搞砸了,一定要帮我介绍一个最好的。”
“你当年认真的心情到哪里去了?”
“咦?”他静静的看着她,目光冷得像在看陌生人。“你说,遇上了真心喜欢的对象,你是怕失去而不敢去拥有的。说真的,你当时小心翼翼的态度,在那时十分令我另眼相看。可现在”
“你可以变,为什么我不可以?”
她倔强、她愤怒!这些原该激起他的怒意,可因为了解她,知道她是个压抑型的女生,没有真的愤怒、极端的生气她不会乱发脾气。
叶逢春轻柔的说:“我没有变,我一直是当年那个叶逢春,我们一起在公园啃面包、一起去逛街”
“我记得你的梨涡。”
“以后你会常看到。”
扁一次她就跌入万丈“情渊”差点爬不出来了!不,一直到现在也还努力的往外爬中。如果以后会常看到,她怕她真会出手当狐狸精!
“玫瑰?”见她久久没说话,叶逢春唤了她一声。
她慢慢抬起头,之前的怒气慢慢消褪。“你真的很喜欢你在美国的那个朋友?”
“对。”
“除她之外,你心里容不下任何女人?”
他笑了。“虽然很不甘心,可我想没有比这更合适的答案了。”
寇玫瑰深吸了口气,突然问了个奇怪的问题“叶逢春,你知道我有很好的记忆力吗?”
虽然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这么说,可他还是回答“我也不差啊!”“要比比看吗?”她向他眨眨眼。“以前念书背英文单字,总是一遍一遍重复的念,这样就会记得住、记得牢。不知道对于美好的回忆,这招有没有效?”
“你有什么美好的回忆?”
有啊!可惜都太短了。“我第一次见到你,其实是在你逃进我房间之前,那时你为了救车祸的伤患弄得一身是血,说真的,那时的你真是帅呆了。”
她下定决心了,不去恨这个男人了!她该感谢他方才的诚实,他的诚实如同在她不甘心的怒焰里浇下一桶水。
他都承认心里只有某个女人了,她还生气什么?但她呢?对他而言她算什么?
她不问了,不是女主角,她也不愿在别人的爱情里当女配角。
“是吗?”他知道那不会是她第一次见到他,只是却没想到是在这样的情况。
“该你了,就你对我的记忆,有多少说多少。”
“在九年前某个月亮很亮的夜,我带着一身掐爆血袋的血逃进你的住所。接下来咳咳,要详述吗?”
“不用不用,那段就跳过了!我想那段记忆到你我白发苍苍都还忘不了。”那种事还能忘了的话,只怕不是丧失记忆,就是老年痴呆了。
于是两人共同回忆从前的点滴,彼此讶异居然会记得如此仔细,如此深刻。
“那家大菠罗起士还真不错,是下午三点左右出炉对吧?每回经过那里的时候若时间对了,我还会走进去买一个吃。不过,后来变成忠实客户的是我的一个朋友,前前后后吃了几年,他的长相越来越适合替大菠罗起士代言了。”
寇玫瑰笑了出来。“他是每天人家一出炉他就一手全包了吗?”
“两个,他每天都在吃完中餐后,又抢了两个回来啃。”
说真的,大菠罗的份量真的不小,她的食量在女生中已经算不小了,一次吃掉一个都会饱的!“你那朋友挺能吃的。”而且中餐还吃了东西。“不过我也曾有过一次吃掉两个的纪录喔。”
“是吗?”不敢相信。“那种面包很适合在下雪的天气里热热的吃。”
“我就是在那样的天气里享用了两个的,只可惜面包凉了。”犹豫了一下,她说:“其实那两个面包其中有一个是买给你的。”
“什么时候的事?”
“在我离开美国回台湾的那个平安夜。”
“我不在啊。”
“嗯,所以我把那两个大菠罗在公车站的倚子上一并吃了。”寇玫瑰笑了,可心里却是有点酸酸的,为着十七岁那年的失恋吧?收拾了一下情绪,她说:“其实那年的平安夜,我是有点小遗憾的。”
“遗憾?”
她横了叶逢春一眼,讪讪道:“我还以为我可以收到你的礼物。”
他送了,可是送货人员在圣诞节当日送达,东西又给退回,因为无人签收。
之后他一直等到爱丽丝度完寒假,他才把东西交给她,要她转交给玫瑰。因为她始终不透露玫瑰在哪里,还说她转交东西给她后,若玫瑰愿意给他知道她在哪里,她自己会告诉他。
很显然的,爱丽丝并没有把东西交到她手上,更别说他后来写的信和卡片了。
这可恶的巫婆!
没关系!听说她嫁到台湾来,这几天就会过来,他已经取得她的连络方式,且看看她怎么说。
既然玫瑰没收到东西,那他有送不也等于没送?“你想要什么?礼物可以补送吧?”
“算了,都过那么多年。不过,我的另一个遗憾是没有和你跳支舞。”
叶逢春扬眉,做了个邀请的动作。“寇玫瑰小姐,我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可以,不过国际标准舞例外。”两人很有默契的笑了出来。
她家大姐就是被秋阳强迫跳国际标准舞给吓晕的。
寇玫瑰将手交给他,身子慢慢贴向他,步伐随着他缓缓移动。她轻轻闭上眼,想象这是十七岁那年的平安夜
叶逢春的心跳平稳而令人安心,可她的心跳得好快!是不是即使她现在二十六了,可在面对叶逢春时,她还是青涩得如同十七岁那年?
感觉额头上被吻了一记,今天这样美丽的回忆在另一个九年后,不知道她会记住多少?叶逢春会记住多少?
以往她讨厌这种没有一定正确答案的问题,可现在留个空间也没什么不好,有些东西说死了就没希望了,就像是
可以肯定的,另一个九年后,她和叶逢春不会有机会再像今天这样,回忆着九年前的点滴了。
九年后啊?那个时候叶逢春想起今晚又是什么感觉?发现她其实是有点情绪化的?之前冷冰冰的拒绝沟通,后来变得凶巴巴的,再来却又可以话当年,倚在他身上共舞。
幼年时,她幻想着成为另一个聪明的灰姑娘,可她也是有条件的;她要穿上合脚的、舒适的,而且只专属于她的玻璃鞋。
而今呢?她看上的玻璃鞋很显然并不合脚。也难怪,那只鞋本来就不是她的,又怎会合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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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搬出饭店?”
叶逢春先将安娜送去跟安迪见了面,再带他们回饭店时,已经是将近吃晚餐的时间。
原本他打算介绍两人认识,以行动来粉碎寇玫瑰的“误认”可回到饭店经理就前来报告,说她已经离开了,害他只好又追去找她。
寇玫瑰开门时发现按铃的人是他,并没有赶他走,也没有阻止他进入。打开门后,她回到客厅继续自己未完成的插花工作。
虽然她生意的大宗几乎是宴会会场,以西洋式的插花为主。可在私人空间里,她还是偏好东洋插法,简单几枝姿态优美的枯枝和几朵鲜花或绿叶,就能插出颇具意境或个人风格的作品。
罢才完成了要摆放在客厅的,接下来这盆她打算放在二楼的卧室里。
在陶盆的梅枝位置已定,她一面找着玫瑰的位置,本来不想回答他的问题,可即使不抬头,她都可以感觉有两道灼灼的目光一直定在她身上。
看来她不回答,他是打算用目光在她身上烧出两个洞了!她淡淡的开口“这里才是我的家,饭店住了快二十天了,总不能一直住下去。”
“可你好歹跟我说一声。”
寇玫瑰深吸口气,噙着淡淡的笑意抬头看他。“你有重要的朋友要接,我想不便打搅你。”她有必要透露一些他的事她并非完全不知道的讯息让他知道。
基本上,她这个人还算温和,前提是别人不要来惹她!
如果今天和叶逢春重逢,他的态度是疏离而多礼,摆明了就是保持距离以策安全,也许她心里会有淡淡的失落,毕竟她动心过,即使再见面她还是喜欢他,可这样的距离她可以接受,因为他态度清楚。
可叶逢春对她的态度,她已经无法说服自己,可能是她会错意,或是想太多!她清楚的感觉到他的情意,即使他似乎以不经意来做隐藏。
而这样的情意在彼此间,变成一种程度很深的暧昧,那种暧昧深到彷佛只差临门一脚就见真章了。
她呀她!最近一定是和这男人朝夕相处多了,才会被美色迷惑而不知。
色不迷人,人自迷。以前看到这句话还觉得很好笑,结果呢?她还差点就成了人家的第三者。
啧,还有孩子呢,实在是太可笑了!
“不说,你不也找到这里来?”现在的她一点也不像平时温婉的寇玫瑰。她就是要任性;她就是要浑身是刺;她就是要告诉叶逢春我不好惹,离我远一点!
“我很担心你。”
“呵!我很好,不过我还是谢谢你的关心。”她把玫瑰的位置摆好了,捧着花上了二楼。
“玫瑰?”
她不理他,直接上了楼,叶逢春只得跟了上去。
看他跟上了楼还跟进了卧室,寇玫瑰有些恼怒。“你不知道女生宿舍,男宾止步吗?”
“都跟我同床共枕了二十天,现在才打出这口号会不会太慢了?”
就知道!就知道!这男人哪有这么好心的免费提供她吃住的,原来是为了日后留“骂本”狡猾!卑鄙!超级狐狸王!
“我是被逼的。”她有点心虚,说被逼还真太超过了。
“怎么会?从头到尾又没人拿着枪押着你、拿着刀架着你,三餐饭店里的各式餐馆还随你驾临,心血来潮更可以打打网球、游游泳,再要不也可以洗三温暖、做spa。最重要的是,饭店的主人还是你的奴隶呢,谁敢逼你!”
寇玫瑰气愤的横了他一眼,假意又在为她的玫瑰乔位置。
看着她难得倔强的脸,叶逢春也很无奈。他不曾告诉她他要去接安娜,而她却知道他去接朋友
知道他要去接机的人只有小妹,因为她要向他借车,而那个时间正好他要去接机,因此拒绝了。
玫瑰思维灵敏,一旦知道他要去接美国来的朋友,一定会把她和那个他在美国认识,且一直放在心上的女人做联想。
只是,依他对她的了解,若只是如此,她为何会气成这样?
“谢谢你提醒我,要不,我还真忘了有个法力无边的奴隶。”忍不住的又望向左腕上的天骄。这东西老挂在她腕上一个也没少,她还以为叶逢春对她是有那么一点点不同的,谁知道
上一次他安排大姐寇长命参加了“三高男vs。三好女”的相亲宴,这是她这“主人”对他这奴隶要求的第一个愿望。
结果大姐男友没交成,还不幸的被某位火爆钻石男给吓得直的进去、横的出来的躺在床上发高烧,因此叶逢春认定任务没完成,并没有用钥匙取下她手腕上的一只手环。所以,目前她腕上的手环仍有三只。
“你又有什么愿望了吗?”
“有!”她有些负气的说。
“什么?”
见他一脸想快“出任务”的模样,她心里就有气。
吧啥那么急吼吼的?真命天女出现,要是知道叶逢春把要戴在未来对象手上的定情物套在她手上,情况一定很不妙,是不?
可回头一想,她也真的太以小人之心去臆测人家了。叶逢春真想要回,大可不必跟她玩这种阿拉丁神灯的游戏,东西是他的,难不成她还能巴着不放吗?
这男人真是让人即使想恨他也恨不太起来。
寇玫瑰不急着交付任务给他去完成,反而说:“咱们这样你欠我,我欠你的实在太麻烦了,这次你只要帮我完成了任务,这游戏就算结束,我手上的天骄你可以一次要回。”
“为什么?”
她叹了口气。“东西戴久了会有感情,时间再长一点,有时还会有其实它是自己的的错觉。一般东西也就算了,拗了你我也不会心生愧疚,可这样东西不同,它对你的意义很重大。更何况”
她无奈的再叹了口气,续道:“这年头的治安真的很不好,我真怕人家会把我当银楼抢。到时候这玩意儿没钥匙又取不下来,我总不能拜托人家行行好,借我支手机叫你来开锁吧?”
叶逢春失笑。“一般人会以为是艺术品,除非是行家才看得出它的价值。”
“少来。光是想到你帮我戴上的那一天,一群贵妇名人盯着它看的眼神,现在一想起来还觉得怕怕的。”她一向是个超低调的人,这种会引起注意的东西与她不合。
“这回你要我做什么?”
寇玫瑰看着他好一会儿。“再帮我安排个相亲宴,这回最好是一对一。”
“你大姐病才好吧?”而且他满看好她和好友的发展的。
“这和她病才好没关系。”谁说只有大姐能相亲?
“那是”
“我,我要相亲。”
“”“怎样?我也不年轻喽!二十六岁交往算正常吧?嗯如果介绍的人条件不坏,互看顺眼,我这人是不排除闪电结婚的,毕竟有好对象一定要抓牢。”寇玫瑰看了他不太好看的表情一眼。
脸那么臭干什么?该臭的人是她好吗?
“你是我的奴隶吧?主人交代的事可别又像上回一样搞砸了,一定要帮我介绍一个最好的。”
“你当年认真的心情到哪里去了?”
“咦?”他静静的看着她,目光冷得像在看陌生人。“你说,遇上了真心喜欢的对象,你是怕失去而不敢去拥有的。说真的,你当时小心翼翼的态度,在那时十分令我另眼相看。可现在”
“你可以变,为什么我不可以?”
她倔强、她愤怒!这些原该激起他的怒意,可因为了解她,知道她是个压抑型的女生,没有真的愤怒、极端的生气她不会乱发脾气。
叶逢春轻柔的说:“我没有变,我一直是当年那个叶逢春,我们一起在公园啃面包、一起去逛街”
“我记得你的梨涡。”
“以后你会常看到。”
扁一次她就跌入万丈“情渊”差点爬不出来了!不,一直到现在也还努力的往外爬中。如果以后会常看到,她怕她真会出手当狐狸精!
“玫瑰?”见她久久没说话,叶逢春唤了她一声。
她慢慢抬起头,之前的怒气慢慢消褪。“你真的很喜欢你在美国的那个朋友?”
“对。”
“除她之外,你心里容不下任何女人?”
他笑了。“虽然很不甘心,可我想没有比这更合适的答案了。”
寇玫瑰深吸了口气,突然问了个奇怪的问题“叶逢春,你知道我有很好的记忆力吗?”
虽然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这么说,可他还是回答“我也不差啊!”“要比比看吗?”她向他眨眨眼。“以前念书背英文单字,总是一遍一遍重复的念,这样就会记得住、记得牢。不知道对于美好的回忆,这招有没有效?”
“你有什么美好的回忆?”
有啊!可惜都太短了。“我第一次见到你,其实是在你逃进我房间之前,那时你为了救车祸的伤患弄得一身是血,说真的,那时的你真是帅呆了。”
她下定决心了,不去恨这个男人了!她该感谢他方才的诚实,他的诚实如同在她不甘心的怒焰里浇下一桶水。
他都承认心里只有某个女人了,她还生气什么?但她呢?对他而言她算什么?
她不问了,不是女主角,她也不愿在别人的爱情里当女配角。
“是吗?”他知道那不会是她第一次见到他,只是却没想到是在这样的情况。
“该你了,就你对我的记忆,有多少说多少。”
“在九年前某个月亮很亮的夜,我带着一身掐爆血袋的血逃进你的住所。接下来咳咳,要详述吗?”
“不用不用,那段就跳过了!我想那段记忆到你我白发苍苍都还忘不了。”那种事还能忘了的话,只怕不是丧失记忆,就是老年痴呆了。
于是两人共同回忆从前的点滴,彼此讶异居然会记得如此仔细,如此深刻。
“那家大菠罗起士还真不错,是下午三点左右出炉对吧?每回经过那里的时候若时间对了,我还会走进去买一个吃。不过,后来变成忠实客户的是我的一个朋友,前前后后吃了几年,他的长相越来越适合替大菠罗起士代言了。”
寇玫瑰笑了出来。“他是每天人家一出炉他就一手全包了吗?”
“两个,他每天都在吃完中餐后,又抢了两个回来啃。”
说真的,大菠罗的份量真的不小,她的食量在女生中已经算不小了,一次吃掉一个都会饱的!“你那朋友挺能吃的。”而且中餐还吃了东西。“不过我也曾有过一次吃掉两个的纪录喔。”
“是吗?”不敢相信。“那种面包很适合在下雪的天气里热热的吃。”
“我就是在那样的天气里享用了两个的,只可惜面包凉了。”犹豫了一下,她说:“其实那两个面包其中有一个是买给你的。”
“什么时候的事?”
“在我离开美国回台湾的那个平安夜。”
“我不在啊。”
“嗯,所以我把那两个大菠罗在公车站的倚子上一并吃了。”寇玫瑰笑了,可心里却是有点酸酸的,为着十七岁那年的失恋吧?收拾了一下情绪,她说:“其实那年的平安夜,我是有点小遗憾的。”
“遗憾?”
她横了叶逢春一眼,讪讪道:“我还以为我可以收到你的礼物。”
他送了,可是送货人员在圣诞节当日送达,东西又给退回,因为无人签收。
之后他一直等到爱丽丝度完寒假,他才把东西交给她,要她转交给玫瑰。因为她始终不透露玫瑰在哪里,还说她转交东西给她后,若玫瑰愿意给他知道她在哪里,她自己会告诉他。
很显然的,爱丽丝并没有把东西交到她手上,更别说他后来写的信和卡片了。
这可恶的巫婆!
没关系!听说她嫁到台湾来,这几天就会过来,他已经取得她的连络方式,且看看她怎么说。
既然玫瑰没收到东西,那他有送不也等于没送?“你想要什么?礼物可以补送吧?”
“算了,都过那么多年。不过,我的另一个遗憾是没有和你跳支舞。”
叶逢春扬眉,做了个邀请的动作。“寇玫瑰小姐,我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可以,不过国际标准舞例外。”两人很有默契的笑了出来。
她家大姐就是被秋阳强迫跳国际标准舞给吓晕的。
寇玫瑰将手交给他,身子慢慢贴向他,步伐随着他缓缓移动。她轻轻闭上眼,想象这是十七岁那年的平安夜
叶逢春的心跳平稳而令人安心,可她的心跳得好快!是不是即使她现在二十六了,可在面对叶逢春时,她还是青涩得如同十七岁那年?
感觉额头上被吻了一记,今天这样美丽的回忆在另一个九年后,不知道她会记住多少?叶逢春会记住多少?
以往她讨厌这种没有一定正确答案的问题,可现在留个空间也没什么不好,有些东西说死了就没希望了,就像是
可以肯定的,另一个九年后,她和叶逢春不会有机会再像今天这样,回忆着九年前的点滴了。
九年后啊?那个时候叶逢春想起今晚又是什么感觉?发现她其实是有点情绪化的?之前冷冰冰的拒绝沟通,后来变得凶巴巴的,再来却又可以话当年,倚在他身上共舞。
幼年时,她幻想着成为另一个聪明的灰姑娘,可她也是有条件的;她要穿上合脚的、舒适的,而且只专属于她的玻璃鞋。
而今呢?她看上的玻璃鞋很显然并不合脚。也难怪,那只鞋本来就不是她的,又怎会合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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