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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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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 a shirt on my back
Not a pe
y to my name
Lord I can’t go back home this way
——Five Hundred Miles
【鸽子】
这是我一个人住的第二年。
住的地方在学校后面的小区,经过长达一年半的修整,小区已经脱离最初脏乱差的状态了,但总觉得空气里还是飘着一股浓重的灰尘味儿。还有零星几栋楼仍在贴瓷砖,脚手架上围了一圈绿布,把整个楼捆绑得严严实实。我住七楼,对于几乎都只有五六层的小区,这里算得上一览众山的小高层了。
楼下是不大甚至略显昏暗但饭菜味道不错的快餐店,是一个学长的家人开的,学长毕业后去了德国念书。楼道里总是混合着饭菜香。二楼楼梯拐角的窗户上,房东贴着“同学们,要交水电费啦”的A4纸,纸已经很破旧了,日期写着2011年3月。有时候旁边还会晾着一双不知谁的粉红色棉拖鞋。
旁边是每天下午都能看到有鸽子飞过的顶楼天台,大得可以容得下十几桌人一起吃火锅。弗朗西斯·梅斯在《托斯卡纳艳阳下》里写:我数过,鸽子每分钟会咕咕叫六十声。山顶上的伊特鲁里亚石壁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八世纪。我们可以慢慢聊天。有的是时间。对于六十这个数字,我从没有去核实,我只是觉得,我也有的是时间。
对面楼只有六层,顶楼养着鸽子,种着一小片花花草草。蓝色的屋顶连着整栋楼的红色墙面,旁边有一片垂直生长到墙外的绿色植物,植物旁偶尔插着用来召唤鸽子回家的红色旗子,天台地面是不加修饰的水泥灰,所有颜色聚集在一起,俨然阿莫多瓦电影里的画面。面对鲜艳的色彩,我总是想用诸如活色生香、秀色可餐这样本来不恰当的词去形容。
成都的天气总是善变得像女生不规律的大姨妈。正常状态下一年四季都阴着一张悲伤的脸,难得今天有和从飞机上往下看一样的,层次分明的岛屿一样的云和云背后蓝色的天,还有初秋的微风。
本来收拾好了正打算出门,正好在转身那一刻看见窗外微微摆动的红色旗子和绿植物,拍照的欲望瞬间被燃起。然后我就又看到了鸽子。
那些鸽子像一架架飞机又像一只只苍蝇一样飞在天上,它们总是分成两群,绕着不同但是固定的路线飞,从下午五点半或者六点半,或者更早一点,或者更晚一点。养鸽子的人总是在这时坐在楼顶浇浇花,抽抽烟,偶尔有朋友上来一起,便几个人摆摆龙门阵。
我有时候喜欢趴在窗前看它们飞,有时候喜欢跑出去到旁边阳台上。翅膀发出的“扑扑扑”的声音时远时近,最近的时候,感觉像贴在耳边听一个人的心跳,满满的全是扑通扑通活蹦乱跳的生命力。有一次收拾房间在床上发现一根羽毛,起初很诧异,但很快就反应过来,哦,那一定是对面鸽子不小心掉下来的。随后我用那片黑白灰过渡得无比自然的羽毛做了好一阵子的书签。那些分辨不出来模样的鸽子,它们也总在早晨七点钟咕咕叫着。有时整夜失眠,听到鸽子的叫声,我就知道,我该睡了。
我一共拍下四张照片。一张是裸着上身,穿灰色格子短裤和人字拖的养鸽子的光头男人,他把旗子拔下来摆弄了一会儿又重新插上,风把旗子吹起,盖住了他全部的脸和脖子。还有三张是正在飞着的鸽子,或者说,是飞在成都难得一见的有最白的云和最蓝的天空中的鸽子。只是飞的速度比对焦的速度快,抓拍起来有点麻烦。我最喜欢其中一张,一只孤零零的鸽子在画面的右上角,好像试图飞出取景框但最后还是失败。
“你永远不能拥有太多的天空。你可以在天空下睡去,醒来又沉醉。在你忧伤的时候,天空会给你安慰。可是忧伤太多,天空不够。蝴蝶也不够,花儿也不够。大多数美的东西都不够。于是,我们取我们所能取,好好地享用。”
越看那张照片越觉得我就像那只鸽子。
【简陋的人生至乐】
从前我住的小区第二排有个红色木地板的向阳的小房间。有时隔夜的寿司坏了,家里一股尸体的味道。有时灯泡忽然坏掉,暖黄色成了暗黄色。有时忘记带钥匙,只能在房东家门口坐等房东回来。
那时我还没有轻度洁癖,有时桌子乱得像一个窝。房间小,没有书架,小说、画册和杂志总是横七竖八地躺着,刚喝完忘记丢进垃圾桶的酸奶盒、细小的黑色发夹,偶尔还有对着窗户画眼线后随手扔在窗台上的BB霜、梳子,全部堆在桌子上。不过这种需要什么就可以随时找到的感觉,多多少少也让我觉得我的生活是可以被把控的。但天知道我真的不是为了印证爱因斯坦那句“桌子乱的人智商高”才故意这样做。
楼下不到十米远的地方就是正在修建的政务中心,从我搬过来的第一天,到我搬走,一年时间,正好完工。晚上时工地里总是有一盏灯亮着,直直地照进房间里,比月光都尖锐。我也总是在早上七八点钟被外面刺耳的敲打声吵醒,或是被隔着窗户隐约飘进房间的,楼下新开不久的私房菜馆的油烟味叫醒。我对声音和味道,有着极高的敏感度。
后来我读《离别之音》里的第一篇《新大楼》时,女主角看着公司对面新大楼的建起,简直和当初我见证政务中心的成长是同样的感受。像护士看着产妇生下和自己毫无关系的婴儿,但自己在心里又清楚,彼此之间其实是有着隐秘联系的。
有段时间我怀疑住我对面的是一对gay。我几乎总是在凌晨三四点意识模糊的状态下清楚地听到门外钥匙清脆的碰撞声,那声音曾经让我以为是梦。同样还有脚步声。有一次没睡的时候,我蹑手蹑脚走过去趴在猫眼里往外看,看见两个男生一前一后走了进去。
男朋友偶尔会来找我,我就偶尔会想,我们不拉窗帘在家里亲热的时候,会不会有一双或是几双眼睛也在不远的地方这么看着我们,最后我觉得一定是我想多了。世界这么大,窗子这么多,眼睛远远不够。
中午睡到自然醒时床头温热的牛奶燕麦粥,带着经血味儿*,夜里醒来发现原来才凌晨三点,还有很多时间可以睡。这些都让我感到幸福不已。
搬家之后,起初是有人住我对面的,可可在我对面的屋子里住了三年,从大一到大三。
可可,是一个男生的名字。他叫王可可,身份证上的名字也叫王可可。
跟可可已经认识了两年多,是通过社团。学校里的话剧社,那时候我是编剧部长,我们几个朋友一起建立起了“钩沉”话剧社。我现在所能想起来的为数不多的几次喝酒喝到痛快的经历,就有一次是大二上学期新建社团后纳新结束的那天晚上。那时候大家真的有种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的感觉,对自己,对社团,都抱着无限大的激情和期待,也相信我们这群人会友谊地久天长。我们在七里香干锅吃完之后去隔壁酒吧喝酒,虽然在接下来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干锅店和酒吧就相继倒闭。我和可可深厚的革命情谊就是在那时候打下了基础。还有社团给我的另一个不可取代的财富,就是嘉琪。简而言之,一个来自贵阳的弹吉他并且弹得很好也很有想法铁了心要出国的家伙。
搬家之后我用最短的时间把新房间收拾好。我撕了一本旧的《城市画报》,一页一页贴在墙上,又从可可家死皮赖脸要了三幅画挂在家里。一幅是他去柳江写生时的风景画,一幅是像蒙克《呐喊》一样的一个裸体的丑陋的女人,一幅最大的是安吉丽娜·朱莉。
可可的房间经常很乱,或许这说明他智商高。一次性杯子和吃完的八宝粥罐子总是拿来当烟灰缸,靠窗横放着的棕色沙发被烟头烫出了无数个洞。四周墙壁上都挂着他的画,有时候有关系不错的朋友来找他,说起这些画,他提起最多的就是挂在床正对面那张,“这个是我画的我前女友,她……”还有半面墙贴满了便利贴。有他自己写的,有来过这里的朋友们留下的。“另一个自己出来吧,我已经等不及了”“也许累一点才能看到自己与世界”“我退步了”“控制情感!”“有时候觉得自己很无能,头大,王可可顶住”“晚上想事情多,就会写一堆的便利贴,我要调整自己”“借小余钱,第一次100,第二次50,第三次100,共计250元”……有些便利贴有日期,有些没有。我经常会想,一个人铆足了劲儿连续考央美四年,那是什么感受,什么样的经历。我所能看到的只有他从前盖住眼睛,直到肩膀的长头发,和他现在利落的短发,深色的镜框。
没有课的时候我和可可做饭吃。当然是他做,我吃。在我尝试自力更生做煎蛋,却害怕把鸡蛋往锅里打的时候不小心把蛋壳也掉进去,左手手腕的力量完全不足以让我拿起一个铁锅之后,可可还是自觉放弃了教我做饭这项看似简单实则毫无实现可能性的艰巨任务,给出了“命中注定你不会做饭”这样一个听起来略带悲伤无奈的结论。于是我就笑嘻嘻地跑回房间等他把饭做完。他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怎么感觉我像是你的保姆。我也是一边吃一边嘻嘻笑着。可可做的藕片是最好吃的,就像爸爸做的可乐鸡翅,爷爷炒的土豆丝和麻辣土豆。我们也总是在深夜一两点饿了的时候买速冻水饺煮着当宵夜,或者是简单地煎两个蛋。
那时候他喜欢单曲循环《农夫渔夫》——如果那个时候我身边没有女朋友,我不介意谁会来给我一个周末的问候。然后我也跟着一起听,然后一起唱——如果那个时候我身边没有男朋友,我不介意谁会来给我一个周末的问候。有时候我们一起趴在我家床上看电影,看了《梦之安魂曲》《苏州河》等等。有时候一起窝在他家的沙发上,他剪片子,我看书,大多数时间我看的还是青山七惠。
经常会有我们共同的朋友来家里做客,吃吃喝喝聊聊甚是畅快,人少的时候就在他家里,人多的时候桌子椅子垃圾桶直接摆到天台中央,把插线板拖出来,打着我们拍戏时用的红头灯,或者是可可画画时的灯,夜生活正式开始。楼下就是菜市场,买菜非常方便。酒不够喝了,下楼买!零食不够吃了,下楼买!半夜饿了,下楼买!这个天台上,有人讲过鬼故事,有人打着灯画过画,有人喝醉了哭个不停地唱过“请你为我再将双手舞动,我会知道你在哪个角落”……
没搬过来之前,我是他的客,之后我和他一起在这里宴客。这感觉很微妙。
冯唐在书里写,十五岁的时候,班上有个坏孩子和他诉说,人生至乐有两个,一个是夏天在树下喝一大杯凉啤酒,另一个是秋天开始冷的时候在被窝里抱一个姑娘。我觉得那个坏孩子说的棒极了。如果非要说我理解的人生至乐有什么不同,我觉得,晚上在顶楼天台喝酒,绝对比在树下爽快得多。
虽然那时候小区在重建,还张贴了一个叫“致小区居民书”的文件,大概意思无非是说为了创造更美好更适宜居住的环境,要对川音小区进行整改,不方便的地方希望大家原谅之类的。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走在路上就好像冒险家进了没有树的丛林,每条路每一天都是不一样的,每一天都要摸索一条新的路回家。楼下总有几条路被挖得至少一米深,或者忽然门口就出现了几米高的土堆石子堆挡住路,必须拿出翻山越岭的魄力才能在小山丘一样的土堆上开辟出自己的道路。从前笔直得飞流直下三千尺一样的路变得堪比山路十八弯,这心情,怎一个你大爷了得。
每天早上很早的时候,窗外的脚手架上就有建筑工人走来走去敲敲打打,我隔着窗帘看到他们的影子晃来晃去,隐隐约约听得到工人们的说话声,却辨别不出那是哪里的方言,以及他们在说什么。
那时候,我们一群人,在肉眼不可见的飞扬的尘土里吃了一顿又一顿火锅和一桌又一桌炒菜,喝了一瓶又一瓶酒抽了一盒又一盒烟。那真的是我们简陋的人生至乐。
那时候我早就没有男朋友了。
【花开彼岸是个很俗气的词】
艾略特说四月是最悲伤的一个月。也是在四月之后,可可就几乎没在家里做过饭了。我们一起变得作息不规律,一日一餐两餐三餐四餐五餐的情况都有。
我们一起帮学校数码媒体系的朋友宗保,拍他的毕业作品,一个剧情长片。用导演无数次引用的编剧的话来说,这个故事就是——一个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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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鸽子】
这是我一个人住的第二年。
住的地方在学校后面的小区,经过长达一年半的修整,小区已经脱离最初脏乱差的状态了,但总觉得空气里还是飘着一股浓重的灰尘味儿。还有零星几栋楼仍在贴瓷砖,脚手架上围了一圈绿布,把整个楼捆绑得严严实实。我住七楼,对于几乎都只有五六层的小区,这里算得上一览众山的小高层了。
楼下是不大甚至略显昏暗但饭菜味道不错的快餐店,是一个学长的家人开的,学长毕业后去了德国念书。楼道里总是混合着饭菜香。二楼楼梯拐角的窗户上,房东贴着“同学们,要交水电费啦”的A4纸,纸已经很破旧了,日期写着2011年3月。有时候旁边还会晾着一双不知谁的粉红色棉拖鞋。
旁边是每天下午都能看到有鸽子飞过的顶楼天台,大得可以容得下十几桌人一起吃火锅。弗朗西斯·梅斯在《托斯卡纳艳阳下》里写:我数过,鸽子每分钟会咕咕叫六十声。山顶上的伊特鲁里亚石壁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八世纪。我们可以慢慢聊天。有的是时间。对于六十这个数字,我从没有去核实,我只是觉得,我也有的是时间。
对面楼只有六层,顶楼养着鸽子,种着一小片花花草草。蓝色的屋顶连着整栋楼的红色墙面,旁边有一片垂直生长到墙外的绿色植物,植物旁偶尔插着用来召唤鸽子回家的红色旗子,天台地面是不加修饰的水泥灰,所有颜色聚集在一起,俨然阿莫多瓦电影里的画面。面对鲜艳的色彩,我总是想用诸如活色生香、秀色可餐这样本来不恰当的词去形容。
成都的天气总是善变得像女生不规律的大姨妈。正常状态下一年四季都阴着一张悲伤的脸,难得今天有和从飞机上往下看一样的,层次分明的岛屿一样的云和云背后蓝色的天,还有初秋的微风。
本来收拾好了正打算出门,正好在转身那一刻看见窗外微微摆动的红色旗子和绿植物,拍照的欲望瞬间被燃起。然后我就又看到了鸽子。
那些鸽子像一架架飞机又像一只只苍蝇一样飞在天上,它们总是分成两群,绕着不同但是固定的路线飞,从下午五点半或者六点半,或者更早一点,或者更晚一点。养鸽子的人总是在这时坐在楼顶浇浇花,抽抽烟,偶尔有朋友上来一起,便几个人摆摆龙门阵。
我有时候喜欢趴在窗前看它们飞,有时候喜欢跑出去到旁边阳台上。翅膀发出的“扑扑扑”的声音时远时近,最近的时候,感觉像贴在耳边听一个人的心跳,满满的全是扑通扑通活蹦乱跳的生命力。有一次收拾房间在床上发现一根羽毛,起初很诧异,但很快就反应过来,哦,那一定是对面鸽子不小心掉下来的。随后我用那片黑白灰过渡得无比自然的羽毛做了好一阵子的书签。那些分辨不出来模样的鸽子,它们也总在早晨七点钟咕咕叫着。有时整夜失眠,听到鸽子的叫声,我就知道,我该睡了。
我一共拍下四张照片。一张是裸着上身,穿灰色格子短裤和人字拖的养鸽子的光头男人,他把旗子拔下来摆弄了一会儿又重新插上,风把旗子吹起,盖住了他全部的脸和脖子。还有三张是正在飞着的鸽子,或者说,是飞在成都难得一见的有最白的云和最蓝的天空中的鸽子。只是飞的速度比对焦的速度快,抓拍起来有点麻烦。我最喜欢其中一张,一只孤零零的鸽子在画面的右上角,好像试图飞出取景框但最后还是失败。
“你永远不能拥有太多的天空。你可以在天空下睡去,醒来又沉醉。在你忧伤的时候,天空会给你安慰。可是忧伤太多,天空不够。蝴蝶也不够,花儿也不够。大多数美的东西都不够。于是,我们取我们所能取,好好地享用。”
越看那张照片越觉得我就像那只鸽子。
【简陋的人生至乐】
从前我住的小区第二排有个红色木地板的向阳的小房间。有时隔夜的寿司坏了,家里一股尸体的味道。有时灯泡忽然坏掉,暖黄色成了暗黄色。有时忘记带钥匙,只能在房东家门口坐等房东回来。
那时我还没有轻度洁癖,有时桌子乱得像一个窝。房间小,没有书架,小说、画册和杂志总是横七竖八地躺着,刚喝完忘记丢进垃圾桶的酸奶盒、细小的黑色发夹,偶尔还有对着窗户画眼线后随手扔在窗台上的BB霜、梳子,全部堆在桌子上。不过这种需要什么就可以随时找到的感觉,多多少少也让我觉得我的生活是可以被把控的。但天知道我真的不是为了印证爱因斯坦那句“桌子乱的人智商高”才故意这样做。
楼下不到十米远的地方就是正在修建的政务中心,从我搬过来的第一天,到我搬走,一年时间,正好完工。晚上时工地里总是有一盏灯亮着,直直地照进房间里,比月光都尖锐。我也总是在早上七八点钟被外面刺耳的敲打声吵醒,或是被隔着窗户隐约飘进房间的,楼下新开不久的私房菜馆的油烟味叫醒。我对声音和味道,有着极高的敏感度。
后来我读《离别之音》里的第一篇《新大楼》时,女主角看着公司对面新大楼的建起,简直和当初我见证政务中心的成长是同样的感受。像护士看着产妇生下和自己毫无关系的婴儿,但自己在心里又清楚,彼此之间其实是有着隐秘联系的。
有段时间我怀疑住我对面的是一对gay。我几乎总是在凌晨三四点意识模糊的状态下清楚地听到门外钥匙清脆的碰撞声,那声音曾经让我以为是梦。同样还有脚步声。有一次没睡的时候,我蹑手蹑脚走过去趴在猫眼里往外看,看见两个男生一前一后走了进去。
男朋友偶尔会来找我,我就偶尔会想,我们不拉窗帘在家里亲热的时候,会不会有一双或是几双眼睛也在不远的地方这么看着我们,最后我觉得一定是我想多了。世界这么大,窗子这么多,眼睛远远不够。
中午睡到自然醒时床头温热的牛奶燕麦粥,带着经血味儿*,夜里醒来发现原来才凌晨三点,还有很多时间可以睡。这些都让我感到幸福不已。
搬家之后,起初是有人住我对面的,可可在我对面的屋子里住了三年,从大一到大三。
可可,是一个男生的名字。他叫王可可,身份证上的名字也叫王可可。
跟可可已经认识了两年多,是通过社团。学校里的话剧社,那时候我是编剧部长,我们几个朋友一起建立起了“钩沉”话剧社。我现在所能想起来的为数不多的几次喝酒喝到痛快的经历,就有一次是大二上学期新建社团后纳新结束的那天晚上。那时候大家真的有种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的感觉,对自己,对社团,都抱着无限大的激情和期待,也相信我们这群人会友谊地久天长。我们在七里香干锅吃完之后去隔壁酒吧喝酒,虽然在接下来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干锅店和酒吧就相继倒闭。我和可可深厚的革命情谊就是在那时候打下了基础。还有社团给我的另一个不可取代的财富,就是嘉琪。简而言之,一个来自贵阳的弹吉他并且弹得很好也很有想法铁了心要出国的家伙。
搬家之后我用最短的时间把新房间收拾好。我撕了一本旧的《城市画报》,一页一页贴在墙上,又从可可家死皮赖脸要了三幅画挂在家里。一幅是他去柳江写生时的风景画,一幅是像蒙克《呐喊》一样的一个裸体的丑陋的女人,一幅最大的是安吉丽娜·朱莉。
可可的房间经常很乱,或许这说明他智商高。一次性杯子和吃完的八宝粥罐子总是拿来当烟灰缸,靠窗横放着的棕色沙发被烟头烫出了无数个洞。四周墙壁上都挂着他的画,有时候有关系不错的朋友来找他,说起这些画,他提起最多的就是挂在床正对面那张,“这个是我画的我前女友,她……”还有半面墙贴满了便利贴。有他自己写的,有来过这里的朋友们留下的。“另一个自己出来吧,我已经等不及了”“也许累一点才能看到自己与世界”“我退步了”“控制情感!”“有时候觉得自己很无能,头大,王可可顶住”“晚上想事情多,就会写一堆的便利贴,我要调整自己”“借小余钱,第一次100,第二次50,第三次100,共计250元”……有些便利贴有日期,有些没有。我经常会想,一个人铆足了劲儿连续考央美四年,那是什么感受,什么样的经历。我所能看到的只有他从前盖住眼睛,直到肩膀的长头发,和他现在利落的短发,深色的镜框。
没有课的时候我和可可做饭吃。当然是他做,我吃。在我尝试自力更生做煎蛋,却害怕把鸡蛋往锅里打的时候不小心把蛋壳也掉进去,左手手腕的力量完全不足以让我拿起一个铁锅之后,可可还是自觉放弃了教我做饭这项看似简单实则毫无实现可能性的艰巨任务,给出了“命中注定你不会做饭”这样一个听起来略带悲伤无奈的结论。于是我就笑嘻嘻地跑回房间等他把饭做完。他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怎么感觉我像是你的保姆。我也是一边吃一边嘻嘻笑着。可可做的藕片是最好吃的,就像爸爸做的可乐鸡翅,爷爷炒的土豆丝和麻辣土豆。我们也总是在深夜一两点饿了的时候买速冻水饺煮着当宵夜,或者是简单地煎两个蛋。
那时候他喜欢单曲循环《农夫渔夫》——如果那个时候我身边没有女朋友,我不介意谁会来给我一个周末的问候。然后我也跟着一起听,然后一起唱——如果那个时候我身边没有男朋友,我不介意谁会来给我一个周末的问候。有时候我们一起趴在我家床上看电影,看了《梦之安魂曲》《苏州河》等等。有时候一起窝在他家的沙发上,他剪片子,我看书,大多数时间我看的还是青山七惠。
经常会有我们共同的朋友来家里做客,吃吃喝喝聊聊甚是畅快,人少的时候就在他家里,人多的时候桌子椅子垃圾桶直接摆到天台中央,把插线板拖出来,打着我们拍戏时用的红头灯,或者是可可画画时的灯,夜生活正式开始。楼下就是菜市场,买菜非常方便。酒不够喝了,下楼买!零食不够吃了,下楼买!半夜饿了,下楼买!这个天台上,有人讲过鬼故事,有人打着灯画过画,有人喝醉了哭个不停地唱过“请你为我再将双手舞动,我会知道你在哪个角落”……
没搬过来之前,我是他的客,之后我和他一起在这里宴客。这感觉很微妙。
冯唐在书里写,十五岁的时候,班上有个坏孩子和他诉说,人生至乐有两个,一个是夏天在树下喝一大杯凉啤酒,另一个是秋天开始冷的时候在被窝里抱一个姑娘。我觉得那个坏孩子说的棒极了。如果非要说我理解的人生至乐有什么不同,我觉得,晚上在顶楼天台喝酒,绝对比在树下爽快得多。
虽然那时候小区在重建,还张贴了一个叫“致小区居民书”的文件,大概意思无非是说为了创造更美好更适宜居住的环境,要对川音小区进行整改,不方便的地方希望大家原谅之类的。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走在路上就好像冒险家进了没有树的丛林,每条路每一天都是不一样的,每一天都要摸索一条新的路回家。楼下总有几条路被挖得至少一米深,或者忽然门口就出现了几米高的土堆石子堆挡住路,必须拿出翻山越岭的魄力才能在小山丘一样的土堆上开辟出自己的道路。从前笔直得飞流直下三千尺一样的路变得堪比山路十八弯,这心情,怎一个你大爷了得。
每天早上很早的时候,窗外的脚手架上就有建筑工人走来走去敲敲打打,我隔着窗帘看到他们的影子晃来晃去,隐隐约约听得到工人们的说话声,却辨别不出那是哪里的方言,以及他们在说什么。
那时候,我们一群人,在肉眼不可见的飞扬的尘土里吃了一顿又一顿火锅和一桌又一桌炒菜,喝了一瓶又一瓶酒抽了一盒又一盒烟。那真的是我们简陋的人生至乐。
那时候我早就没有男朋友了。
【花开彼岸是个很俗气的词】
艾略特说四月是最悲伤的一个月。也是在四月之后,可可就几乎没在家里做过饭了。我们一起变得作息不规律,一日一餐两餐三餐四餐五餐的情况都有。
我们一起帮学校数码媒体系的朋友宗保,拍他的毕业作品,一个剧情长片。用导演无数次引用的编剧的话来说,这个故事就是——一个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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