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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要刷十几个小时的盘子,吃客人的剩饭剩菜,没有半毛钱薪水。
这样的日子实在没有什么盼头,而且会让人发疯。
死胖子就抱着宁愿饿死也不回去的想法,逃走了。
不是美国公民,没有护照,英语只听懂简单的几个单词,死胖子还没有一技之长,遇到的情况比周景还糟糕,根本没有人愿意雇佣他。
于是他只能在街上流浪乞讨,跟野狗抢食,天为被地为床,不用什么太厉害的病毒,或许只要一个流感,他哪天就会悄无声息的死掉。
周景来到异国他乡,走两条街都看不见一个黄色面孔,看这死胖子和他同为华人的份儿上,也不介意救这个死胖子一回。
而这死胖子来到异乡国度三年了,第一次遇到对他好的人,吃完了第一顿饱饭,就很奸猾的抱着周景的大腿,要拜他当大哥。
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周景也是一时心软,稀里糊涂的就答应了。事实上,这死胖子除了能陪他聊天解闷,别的就剩下吃喝睡了。
而他每天还得给这死胖子弄点吃的来,这让他觉得这个小弟认的亏大发了。
人家的小弟都是屁颠儿屁颠儿的,给大哥办事儿,到他这儿怎么还反过来了,还弄得他自己跟小弟似的。
两分钟的功夫,一个大面包就下了肚,李文武把面包渣都舔干净了,眼巴巴的望着周朗:“大哥,没吃饱,还有吗?!”
虽然这么问,可他的眼睛却直勾勾的盯着周景手上的那半拉面包,目的不言而喻。
给他那个面包是特意买的,足小臂长,够普通三口之家吃三顿的,眨眼间就没了。
“饭桶。”周景也被他搞得无奈了,把回来时吃剩下的那多半个面包扔给了他:“都归你了,吃饱以后,明天给我打起精气神儿来,跟大哥出去一趟,再继续躺下去,你就快成猪了。”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死胖子虽然没什么本事,但是个头摆在那里,冲个人数装个威风还能做到的。
李文武闻言自然是连忙点头,大哥给他吃的给他喝的,自然是大哥说什么,他就干什么了。
然而正当周景嘱咐李文武时,一个满脸络腮胡脏兮兮的流浪汉步履踉跄的走到了桥洞底下。
看到在纸壳上坐着的二人,他冲了过来大吼大叫道:“黄皮猴子,给我滚出去!”
周景站起身来,没有客气,上去就是一记左勾拳:“混蛋,喝点儿酒,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滚!”
流浪汉的体格非常壮硕,活像一头棕熊。挨了一句重拳也只是晃了晃脑袋,反过手来就要挥舞着手里的酒瓶,袭击周景。
然而周景的反应要比他快很多,银白色的左轮手枪已经顶到了他的额头上。
“想死啊!”
周景挥手又是一巴掌,他最烦这些醉醺醺的流浪汉了。
这两天桥洞底下已经来过三波了,每次他都得拿起棍棒,花费力气将他们赶出去。不然的话,他和李文武连桥洞都没得住。
而流浪汉被枪顶着额头,酒也醒了几分,向后倒退了几步,呆滞的望着二人。
枪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的,欺软怕硬是人的天性,即便壮得像头棕熊,也不可能免疫子弹的杀伤,流浪汉终是不情愿的离开了。
周景见他走远了,才收起了手枪。不得不说,这种利器还是蛮好用的。因为只要是头脑正常的人都知道,这是可以要人性命的家伙。
所以见到对手拿着枪,自己没有同等的武器,人一般就会变得很理智,很少会做出愚蠢的事情,剧烈的纷争也能轻松的解决。
见到赶走了流浪汉,李文武也把从纸箱子底下抽出来的木棍放回去,嘴裂开傻笑着:“大哥,牛掰。”
周景摇了摇头,都睡桥洞了,有什么可牛的?等哪天真的成为人上人了,再听这样的奉承不迟。
李文武嘴里还嚼着面包,可他的好奇心又驱使着他:“对了,大哥,你的枪是从哪儿弄来的,有子弹吗?”
“它能杀人,你说呢!”周景斜眼儿撇了一眼李文武,从兜里掏出一只干净的手帕,擦拭着枪身。
李文武不再言语,专心致志的对付着面包。对他来说,什么都没有比吃的重要。这也可能是他过那样的日子,还能吃的如此肥胖的原因。
周景擦拭完了手枪,将其收好。依在桥洞的墙壁上,望着远处的风景。
之前的光环荣光已不复存在,他应该和那些告别了。
现在,他可以倚仗的,是他大脑里的知识,是他手上掌握的技能,还有这把枪。
一天要刷十几个小时的盘子,吃客人的剩饭剩菜,没有半毛钱薪水。
这样的日子实在没有什么盼头,而且会让人发疯。
死胖子就抱着宁愿饿死也不回去的想法,逃走了。
不是美国公民,没有护照,英语只听懂简单的几个单词,死胖子还没有一技之长,遇到的情况比周景还糟糕,根本没有人愿意雇佣他。
于是他只能在街上流浪乞讨,跟野狗抢食,天为被地为床,不用什么太厉害的病毒,或许只要一个流感,他哪天就会悄无声息的死掉。
周景来到异国他乡,走两条街都看不见一个黄色面孔,看这死胖子和他同为华人的份儿上,也不介意救这个死胖子一回。
而这死胖子来到异乡国度三年了,第一次遇到对他好的人,吃完了第一顿饱饭,就很奸猾的抱着周景的大腿,要拜他当大哥。
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周景也是一时心软,稀里糊涂的就答应了。事实上,这死胖子除了能陪他聊天解闷,别的就剩下吃喝睡了。
而他每天还得给这死胖子弄点吃的来,这让他觉得这个小弟认的亏大发了。
人家的小弟都是屁颠儿屁颠儿的,给大哥办事儿,到他这儿怎么还反过来了,还弄得他自己跟小弟似的。
两分钟的功夫,一个大面包就下了肚,李文武把面包渣都舔干净了,眼巴巴的望着周朗:“大哥,没吃饱,还有吗?!”
虽然这么问,可他的眼睛却直勾勾的盯着周景手上的那半拉面包,目的不言而喻。
给他那个面包是特意买的,足小臂长,够普通三口之家吃三顿的,眨眼间就没了。
“饭桶。”周景也被他搞得无奈了,把回来时吃剩下的那多半个面包扔给了他:“都归你了,吃饱以后,明天给我打起精气神儿来,跟大哥出去一趟,再继续躺下去,你就快成猪了。”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死胖子虽然没什么本事,但是个头摆在那里,冲个人数装个威风还能做到的。
李文武闻言自然是连忙点头,大哥给他吃的给他喝的,自然是大哥说什么,他就干什么了。
然而正当周景嘱咐李文武时,一个满脸络腮胡脏兮兮的流浪汉步履踉跄的走到了桥洞底下。
看到在纸壳上坐着的二人,他冲了过来大吼大叫道:“黄皮猴子,给我滚出去!”
周景站起身来,没有客气,上去就是一记左勾拳:“混蛋,喝点儿酒,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滚!”
流浪汉的体格非常壮硕,活像一头棕熊。挨了一句重拳也只是晃了晃脑袋,反过手来就要挥舞着手里的酒瓶,袭击周景。
然而周景的反应要比他快很多,银白色的左轮手枪已经顶到了他的额头上。
“想死啊!”
周景挥手又是一巴掌,他最烦这些醉醺醺的流浪汉了。
这两天桥洞底下已经来过三波了,每次他都得拿起棍棒,花费力气将他们赶出去。不然的话,他和李文武连桥洞都没得住。
而流浪汉被枪顶着额头,酒也醒了几分,向后倒退了几步,呆滞的望着二人。
枪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的,欺软怕硬是人的天性,即便壮得像头棕熊,也不可能免疫子弹的杀伤,流浪汉终是不情愿的离开了。
周景见他走远了,才收起了手枪。不得不说,这种利器还是蛮好用的。因为只要是头脑正常的人都知道,这是可以要人性命的家伙。
所以见到对手拿着枪,自己没有同等的武器,人一般就会变得很理智,很少会做出愚蠢的事情,剧烈的纷争也能轻松的解决。
见到赶走了流浪汉,李文武也把从纸箱子底下抽出来的木棍放回去,嘴裂开傻笑着:“大哥,牛掰。”
周景摇了摇头,都睡桥洞了,有什么可牛的?等哪天真的成为人上人了,再听这样的奉承不迟。
李文武嘴里还嚼着面包,可他的好奇心又驱使着他:“对了,大哥,你的枪是从哪儿弄来的,有子弹吗?”
“它能杀人,你说呢!”周景斜眼儿撇了一眼李文武,从兜里掏出一只干净的手帕,擦拭着枪身。
李文武不再言语,专心致志的对付着面包。对他来说,什么都没有比吃的重要。这也可能是他过那样的日子,还能吃的如此肥胖的原因。
周景擦拭完了手枪,将其收好。依在桥洞的墙壁上,望着远处的风景。
之前的光环荣光已不复存在,他应该和那些告别了。
现在,他可以倚仗的,是他大脑里的知识,是他手上掌握的技能,还有这把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