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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妈,我头有点晕,今天是几号啦?”
“4月4日啊。”
“什么?4月4日?不对吧,应该是9月11日吧,就算我昏睡了几天,也应该是9月份啊。”我疑惑的问道。
“小凡,你是不是晕糊涂啦?今天是4月4日啊,你刚才放学回家时被车给撞了的。”
“放学回家?妈,你不是说笑吧,我都工作了还上啥学啊,虽然我承认我还想读研究生。”
“孩子,你可别吓妈啊,什么工作啦,你是不是睡糊涂啦!”老妈神情慌张的说。
出什么问题了吗?到底是我妈出问题了还是我出问题了?此时我越来越觉得不对劲了。
“妈,今年是几几年啊?”
“九七年啊,怎么问起这个来啦?小凡,小凡,你又怎么啦?医生医生,快来看看,我儿子又晕倒了!”
天哪!啥世道啊,我居然回到了十三年之前来了,老天,你玩我也没这么玩的吧?十三年前,还是4月份,那我现在岂不是正好读在初三,而且再过两个半月就要中考了。奶奶的,就算让我回到过去,让我回到大学时代也行啊,而现在,明摆着要让我再考一次高中,还要度过被誉为人间地狱的高中三年,再参加一次高考,我我我,我不活了啦~~
当然,我们的主人公有重获新生的机会,肯定舍不得去死啦,而且这次重生,也使他今后的生活过得更加多姿多彩。
“凡哥,听说你上周五撞大运了?呵呵,恭喜恭喜啊。”周一刚进入久违的初中教室,就看到我初中的同桌给我来个不伦不类的“恭喜”。
“大熊,你是不是也想被车撞一下啊!”嘿嘿,不好意思,毕竟十三年不见了,这个家伙的本名叫什么我记不清了,只能叫他绰号了。
“切,俺才不想呢~~”
叮铃铃………………
上课铃响了,我来到自己的座位上,这可是我回到十三年前后第一次重新坐到课堂上,当起乖宝宝来了。第一节课是语文课,语文老师在讲台上眉飞色舞的讲授着,而我则偷偷的在看大学英语。别有所怀疑,我是在看大学英语。在家两天时间里,我将初中的书略微看了一遍,原本以为经过十三年时间忘得也差不多了,可没想到我的记忆力居然是那么得好,可以达到过目不忘的程度,而且对于一个大学生的我,初中的知识应该是手到擒来的,没什么问题!所以,我打算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直到读大学前,我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拿张自考的本科文凭,至少在读大学前有个资本。但自考读什么好呢?想想还是读法律吧,毕竟“前世”的我好歹也算是个出了名的律师了,而且大学四年读的就是法学,有着雄厚的基础,而且现在的法律法条还没有十三年后那么多呢,读起来也比较轻松点。呜呜呜,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啊,还有我的律师执业证书,当年参加司法考试的时候废寝忘食,好不容易才拿到那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在全没有了,还要重新开始,想想现在还没有司法考试,只有律师执业资格考试,也就是说,等我拿到自考本科文凭后,还只能考律考,等到2002年第一届司法考试出台后才能去考那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真是郁闷啊~~于是,我去自考办报了名,开始准备自学考试……
“杨凡,你给我站起来!”当我还正津津有味的看着大学英语书的时候,语文老师发现了我的异状,把我叫了起来。
“你在看什么书?拿出来。现在都什么时候啦,再过两个来月就要中考了,你居然还在看闲书,别以为自己成绩好就可以为所欲为了,而且你的成绩在班中也只排在中上水平而已。”语文老师愤愤的说。
“老师,我知道我错了,原谅我一次吧,下次我在课堂上不看了。”
“还想有下次?好,先别保证了,把书交出来吧!”
我磨磨蹭蹭的把书拿了出来。
“大学英语?呵呵,杨凡,有能耐啦,都能看大学课程的书啦,怪不得瞧不上初中的书本了。”
“唉,老师,你这就说错了,老毛同志不是教导我们活到老,学到老吗?古人也说学海无涯苦作舟,多接受点知识没什么错啊?allright?”
“你?上课的时候你居然敢顶撞老师,这本书没收了!”
“没收?呵呵,老师,这个恐怕你没有权力吧。这本书是我的私有财产,我拥有这本书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虽然我在你的课堂上看书是我不对,你可以暂时扣下我的书,但是却不能没收,否则你就是侵权,有违我国的法律了!”呵,说着说着就把老本行给搬弄出来了,幸好没把物权法给说出来,那可是07年才出台的一部法律啊。
“哈哈,我说杨凡同学,老师没收你一本书咋就变成侵权了?咋就变成犯法了?你小小年纪的懂什么呀。”
“老师,虽然我现在才15岁,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拥有一本书的权利我还是有的,像现在,你我之间就形成了担保物权关系,你侵占了我的书,是为了让我听你的课,我要求你将书返还与我,是实现我对该书的所有权的权利,就好像你对我的书实施质押权,扣押我的书,我以听你的课为条件要求你返还我的书,这样……”嘿嘿,在前世我能够把黑的说成白的,把错的说成对的,把公的说成母的,否则我怎么会成为一名出了名的律师呢。
“你——你上课不认真听讲还有理啦,说起话来还一套一套的,我我我……”
看到老师被气得满脸通红,我也不好意思了。“老师,对不起!我只是口无遮拦啦,下次我一定注意了。”
“算了,看你认错态度还可以,书就不没收了,下课时写个检讨给我,知道吗?”
“谢谢老师。”
就这样,一场可能会爆发的地震就在我的服软声中结束了。(咦?那个戴眼镜的小子,对,就是说你,你刚才说什么哪,说我是软脚蟹,靠,有没有搞错,如果是十三年后的我肯定会据理力争的,可我现在还是学生啊,尊师重教等最起码的素质我还是有的,再说啦,总有一方先认输才能避免一场更大的风暴吧,我是学生我退让不丢人,让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让步叫她今后怎么服众啊,何况本来就没什么大不了的事,能息事宁人就息事宁人,做人要厚道,不要睚眦必报的,那样的话做人还挺累的,所以小子,你可要好好向我学习,学会怎样做人——————那个戴眼镜的小子:切,说得自己有多伟大,先前还说若在十三年后肯定据理力争的,还说自己厚道呢,哄谁哪)
这场风波之后,我上课的时候看书更是小心翼翼的。就这样,在跟任课老师玩着猫和老鼠的游戏中,结束了中考,同时也结束了我的初中生涯。而我也以530分的成绩(中考总分600分,525分的成绩可进入市重点中学读书了,我考这个分数是算好的,我可不想做领头羊啊)考进了P市第一中学,从而开始进入不堪回首的高中炼狱的三年。(听听好像比较惨,其实对于已经是过来人的我,重走高中之路反而轻松了许多,可以说在别人苦读三年的日子里,我是玩了三年,呵呵~~)(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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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啊。”
“什么?4月4日?不对吧,应该是9月11日吧,就算我昏睡了几天,也应该是9月份啊。”我疑惑的问道。
“小凡,你是不是晕糊涂啦?今天是4月4日啊,你刚才放学回家时被车给撞了的。”
“放学回家?妈,你不是说笑吧,我都工作了还上啥学啊,虽然我承认我还想读研究生。”
“孩子,你可别吓妈啊,什么工作啦,你是不是睡糊涂啦!”老妈神情慌张的说。
出什么问题了吗?到底是我妈出问题了还是我出问题了?此时我越来越觉得不对劲了。
“妈,今年是几几年啊?”
“九七年啊,怎么问起这个来啦?小凡,小凡,你又怎么啦?医生医生,快来看看,我儿子又晕倒了!”
天哪!啥世道啊,我居然回到了十三年之前来了,老天,你玩我也没这么玩的吧?十三年前,还是4月份,那我现在岂不是正好读在初三,而且再过两个半月就要中考了。奶奶的,就算让我回到过去,让我回到大学时代也行啊,而现在,明摆着要让我再考一次高中,还要度过被誉为人间地狱的高中三年,再参加一次高考,我我我,我不活了啦~~
当然,我们的主人公有重获新生的机会,肯定舍不得去死啦,而且这次重生,也使他今后的生活过得更加多姿多彩。
“凡哥,听说你上周五撞大运了?呵呵,恭喜恭喜啊。”周一刚进入久违的初中教室,就看到我初中的同桌给我来个不伦不类的“恭喜”。
“大熊,你是不是也想被车撞一下啊!”嘿嘿,不好意思,毕竟十三年不见了,这个家伙的本名叫什么我记不清了,只能叫他绰号了。
“切,俺才不想呢~~”
叮铃铃………………
上课铃响了,我来到自己的座位上,这可是我回到十三年前后第一次重新坐到课堂上,当起乖宝宝来了。第一节课是语文课,语文老师在讲台上眉飞色舞的讲授着,而我则偷偷的在看大学英语。别有所怀疑,我是在看大学英语。在家两天时间里,我将初中的书略微看了一遍,原本以为经过十三年时间忘得也差不多了,可没想到我的记忆力居然是那么得好,可以达到过目不忘的程度,而且对于一个大学生的我,初中的知识应该是手到擒来的,没什么问题!所以,我打算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直到读大学前,我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拿张自考的本科文凭,至少在读大学前有个资本。但自考读什么好呢?想想还是读法律吧,毕竟“前世”的我好歹也算是个出了名的律师了,而且大学四年读的就是法学,有着雄厚的基础,而且现在的法律法条还没有十三年后那么多呢,读起来也比较轻松点。呜呜呜,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啊,还有我的律师执业证书,当年参加司法考试的时候废寝忘食,好不容易才拿到那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在全没有了,还要重新开始,想想现在还没有司法考试,只有律师执业资格考试,也就是说,等我拿到自考本科文凭后,还只能考律考,等到2002年第一届司法考试出台后才能去考那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真是郁闷啊~~于是,我去自考办报了名,开始准备自学考试……
“杨凡,你给我站起来!”当我还正津津有味的看着大学英语书的时候,语文老师发现了我的异状,把我叫了起来。
“你在看什么书?拿出来。现在都什么时候啦,再过两个来月就要中考了,你居然还在看闲书,别以为自己成绩好就可以为所欲为了,而且你的成绩在班中也只排在中上水平而已。”语文老师愤愤的说。
“老师,我知道我错了,原谅我一次吧,下次我在课堂上不看了。”
“还想有下次?好,先别保证了,把书交出来吧!”
我磨磨蹭蹭的把书拿了出来。
“大学英语?呵呵,杨凡,有能耐啦,都能看大学课程的书啦,怪不得瞧不上初中的书本了。”
“唉,老师,你这就说错了,老毛同志不是教导我们活到老,学到老吗?古人也说学海无涯苦作舟,多接受点知识没什么错啊?allright?”
“你?上课的时候你居然敢顶撞老师,这本书没收了!”
“没收?呵呵,老师,这个恐怕你没有权力吧。这本书是我的私有财产,我拥有这本书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虽然我在你的课堂上看书是我不对,你可以暂时扣下我的书,但是却不能没收,否则你就是侵权,有违我国的法律了!”呵,说着说着就把老本行给搬弄出来了,幸好没把物权法给说出来,那可是07年才出台的一部法律啊。
“哈哈,我说杨凡同学,老师没收你一本书咋就变成侵权了?咋就变成犯法了?你小小年纪的懂什么呀。”
“老师,虽然我现在才15岁,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拥有一本书的权利我还是有的,像现在,你我之间就形成了担保物权关系,你侵占了我的书,是为了让我听你的课,我要求你将书返还与我,是实现我对该书的所有权的权利,就好像你对我的书实施质押权,扣押我的书,我以听你的课为条件要求你返还我的书,这样……”嘿嘿,在前世我能够把黑的说成白的,把错的说成对的,把公的说成母的,否则我怎么会成为一名出了名的律师呢。
“你——你上课不认真听讲还有理啦,说起话来还一套一套的,我我我……”
看到老师被气得满脸通红,我也不好意思了。“老师,对不起!我只是口无遮拦啦,下次我一定注意了。”
“算了,看你认错态度还可以,书就不没收了,下课时写个检讨给我,知道吗?”
“谢谢老师。”
就这样,一场可能会爆发的地震就在我的服软声中结束了。(咦?那个戴眼镜的小子,对,就是说你,你刚才说什么哪,说我是软脚蟹,靠,有没有搞错,如果是十三年后的我肯定会据理力争的,可我现在还是学生啊,尊师重教等最起码的素质我还是有的,再说啦,总有一方先认输才能避免一场更大的风暴吧,我是学生我退让不丢人,让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让步叫她今后怎么服众啊,何况本来就没什么大不了的事,能息事宁人就息事宁人,做人要厚道,不要睚眦必报的,那样的话做人还挺累的,所以小子,你可要好好向我学习,学会怎样做人——————那个戴眼镜的小子:切,说得自己有多伟大,先前还说若在十三年后肯定据理力争的,还说自己厚道呢,哄谁哪)
这场风波之后,我上课的时候看书更是小心翼翼的。就这样,在跟任课老师玩着猫和老鼠的游戏中,结束了中考,同时也结束了我的初中生涯。而我也以530分的成绩(中考总分600分,525分的成绩可进入市重点中学读书了,我考这个分数是算好的,我可不想做领头羊啊)考进了P市第一中学,从而开始进入不堪回首的高中炼狱的三年。(听听好像比较惨,其实对于已经是过来人的我,重走高中之路反而轻松了许多,可以说在别人苦读三年的日子里,我是玩了三年,呵呵~~)(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