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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
渣男遇到一次就当交学费,再遇到一次只能说是眼瞎了。林琳就是个眼瞎的。二十四岁的她,又被个渣男给甩了。
这次是个软饭男,先吃了她两年的软饭后,又去吃别的白富美了。
林琳虽然记住了早先的教训,死也不跟他同居。可损失的感情、金钱还有时间在那呢!自然把这人恨到骨头里。
她有点对自己的眼光失望了,这世上肯定是有好男人的,可她总是遇不到。或者是遇到了也喜欢不上,她的审美眼光怎么总是这么奇葩,专门吸引渣男的节奏么?
自我怀疑的林琳又一次逃跑,干脆回家去了。
自此,她开始了在家死宅码文的生活,宅久了,各种宅女的典型性格就在她身上一一体现出来。
比如说极其没有耐心、偶尔特别暴躁;时物钟混乱、常常日夜颠倒;人际交流障碍症、还有点自闭倾向;喜欢一切正能量、无视各种悲催现实;喜欢有话直说、不喜欢拐弯抹角;有明锐的思考能力、无相应的应变能力;做事喜欢一拖再拖、争取拖到最后一刻;死宅在家,完全离不开电脑和手机,来得及吃饭就跟着老妈吃饭,来不及就干脆泡粉丝,除非有非干不可的事,要不然打死也不出门……
二十四岁后的林琳就是这么个人,以致到了二十六时,身体虚弱的一场小热风就能吹感冒,然后……皮囊仍是那个皮囊,内里却彻底变了。
……
上肉-戏了,被换了魂儿的林琳再一次起床后,整个人都惊得傻了。看着熟悉的屋子,熟悉的床,熟悉的地板熟悉的墙!
这些都没什么,可那桌上的笔记本是肿么来的?她家不是大脑袋台式么?
刚巧林老妈走了过来,林琳又是一惊,老妈怎么老了好多?还有,她手下的触感没错吧?她什么时候这么骨感了?
“闺女醒啦!我摸摸,不错,烧退了。感觉怎么样?有没有精神?”林老妈一如既往的唠叨着。
林琳却傻呆呆的来了一句:“老妈,你怎么老了?我怎么瘦了?还有,那是什么啊?”说着,林琳指着笔记本问道。
原谅她吧,她就是被林琳重生的那个十五岁高一时的林琳,这话有点绕,不过一想就明白,反正就是两人互相穿越,来回换魂了。
小林琳高一那会儿,笔记本还是高档货呢。另外穿越重生的小说还没火呢,小林琳压根就没看过相关内容,也就没法产生相关联想。
想得少也有好处,这不,林老妈被林琳的问题惊住后,把小林琳问了个底掉。结果面对自己亲亲老妈,小林琳也没想到隐瞒,秃噜秃噜就全说了。
林老妈惊讶了,一场小发烧竟然把闺女脑子烧坏了,这是失忆的节奏吗?失忆不是狗血电视剧里才会出现的情节吗?
于是打包带走看医生……
小林琳也逃不过看医生的节奏,不过她比大林琳惨的地方在于,这具身体真的被大林琳糟蹋的够呛。反正最终失忆的原因没查出来,只能安在高烧上。反倒是她的身体需要好好调养,再不调养不行了。
于是小林琳开始了喝汤药的苦兮兮生活,一直过了小半年,小林琳既养好了身体,也熟悉了十几年后的世界。
瞬间长大了也好啊,不用上学不用高考。‘她’的工作自己也知道了,就是写文嘛!相信自己写也能写出来的,反正只是‘失忆’,想必工作的本能还在呢。
于是小林琳也开始写文了,这事让大林琳之前的读者时不时惊呼。
诸如“大大文风怎么变啦?小清新啦?”或是“大大你这情节太狗血了,好幼稚!”再不就是“大大你最近喜欢小白文么?好有早期玛丽苏文的感觉啊,不过长时间没看这种文,别说还挺怀念的。”
反正流失了一部分读者后,又来了一帮小女生追捧。再加上十几年的‘新书’没看过,小林琳的生活过的真挺有滋有味的。
再有滋有味林老妈也不会让林琳宅了,万一下次发烧又失忆,一下子失忆到几岁时肿么办?
于是每天遛狗买菜都由林琳来,以保证她足够的运动量。小林琳也欣然接受,家里的狗狗她喜欢,出门买菜也没什么,还能开小灶顺便买点水果呢。
话说十几年后的水果也很好啊,种类又有增加呢,哪像她记忆力那会,只有苹果、梨和橘子。
闺女变得乖巧听话,身体也渐渐好了,林老妈就着急给闺女相亲了。可巧,前面那栋楼有个刚从大城市回来发展的小年轻,也算是在林老妈眼皮子底下长大的。男孩子挺不错,也是大学毕业,家里这边工作都找好了,还是铁饭碗。
于是相亲……
小林琳这个没恋爱过的小丫头,一点不排斥相亲,一想到自己要恋爱结婚了,还羞答答的呢!
相亲对象也对小林琳观感不错,小林琳长得不错、性子娇憨、虽然偶尔顽皮了些,可就当做是情趣好了。再说小林琳失忆的事他也知道,跟小林琳恋爱颇像跟高中小女生恋爱似的,太新奇了,有种老牛吃嫩草的美妙赶脚。
男人嘛,都是喜欢小女人的。
于是相亲双方都满意,俩小的谈恋爱谈的热乎,大人们却凑在一起商量起婚事来。
都是老邻居了,知根知底的,说起话来也敞亮。小林琳的工作又尤其适合家庭妇女,以后生孩子不用请产假,又能随时看孩子什么的。
于是火速结婚,小林琳调养后的体质又仿佛回到了从前,怀胎也是火速的,十月后,更是生下个大胖小子。把娘家和婆家人都乐得够呛。
之后的日子无非是抚养孩子、照顾老人、婚姻生活甜蜜蜜,当第二天一早大林琳醒来时,整个人都幸福的冒泡了。
她现在是真的放心了,小林琳以为的失忆也好,最起码不用像她一样担心另一位面的父母。小林琳可没有梦授异能,看不到这边。
结婚对象也好,是个老实听话顾家的男人。俩个小夫妻住的地方也好,就在家里那栋小区,照顾两对老人特别方便。
工作上也好,新的文风吸引了一帮小女生,竟然比她当初都能赚。孩子也好,可爱淘气的小男孩,省得婆家重男轻女了。
这么多好,只有一点不好。就是这个梦只做到孩子周岁就没了,肿么不接着来啊?不是能把人从生梦到死的吗?
“难不成没发生的事梦不到?所以是说我这边过了小半年,那个位面却过了三年么?还好不是我这边快她那边慢,算了,原谅你了,我的亲亲异能!”满足的林琳嘀咕道。
ps:昨晚闹了一晚上肚子,早上起来晚了。更新晚了很抱歉,亲们原谅偶!不过这章字数很可观哦,不想把内容分成两章写,看的不够连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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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遇到一次就当交学费,再遇到一次只能说是眼瞎了。林琳就是个眼瞎的。二十四岁的她,又被个渣男给甩了。
这次是个软饭男,先吃了她两年的软饭后,又去吃别的白富美了。
林琳虽然记住了早先的教训,死也不跟他同居。可损失的感情、金钱还有时间在那呢!自然把这人恨到骨头里。
她有点对自己的眼光失望了,这世上肯定是有好男人的,可她总是遇不到。或者是遇到了也喜欢不上,她的审美眼光怎么总是这么奇葩,专门吸引渣男的节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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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岁后的林琳就是这么个人,以致到了二十六时,身体虚弱的一场小热风就能吹感冒,然后……皮囊仍是那个皮囊,内里却彻底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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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肉-戏了,被换了魂儿的林琳再一次起床后,整个人都惊得傻了。看着熟悉的屋子,熟悉的床,熟悉的地板熟悉的墙!
这些都没什么,可那桌上的笔记本是肿么来的?她家不是大脑袋台式么?
刚巧林老妈走了过来,林琳又是一惊,老妈怎么老了好多?还有,她手下的触感没错吧?她什么时候这么骨感了?
“闺女醒啦!我摸摸,不错,烧退了。感觉怎么样?有没有精神?”林老妈一如既往的唠叨着。
林琳却傻呆呆的来了一句:“老妈,你怎么老了?我怎么瘦了?还有,那是什么啊?”说着,林琳指着笔记本问道。
原谅她吧,她就是被林琳重生的那个十五岁高一时的林琳,这话有点绕,不过一想就明白,反正就是两人互相穿越,来回换魂了。
小林琳高一那会儿,笔记本还是高档货呢。另外穿越重生的小说还没火呢,小林琳压根就没看过相关内容,也就没法产生相关联想。
想得少也有好处,这不,林老妈被林琳的问题惊住后,把小林琳问了个底掉。结果面对自己亲亲老妈,小林琳也没想到隐瞒,秃噜秃噜就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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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琳也逃不过看医生的节奏,不过她比大林琳惨的地方在于,这具身体真的被大林琳糟蹋的够呛。反正最终失忆的原因没查出来,只能安在高烧上。反倒是她的身体需要好好调养,再不调养不行了。
于是小林琳开始了喝汤药的苦兮兮生活,一直过了小半年,小林琳既养好了身体,也熟悉了十几年后的世界。
瞬间长大了也好啊,不用上学不用高考。‘她’的工作自己也知道了,就是写文嘛!相信自己写也能写出来的,反正只是‘失忆’,想必工作的本能还在呢。
于是小林琳也开始写文了,这事让大林琳之前的读者时不时惊呼。
诸如“大大文风怎么变啦?小清新啦?”或是“大大你这情节太狗血了,好幼稚!”再不就是“大大你最近喜欢小白文么?好有早期玛丽苏文的感觉啊,不过长时间没看这种文,别说还挺怀念的。”
反正流失了一部分读者后,又来了一帮小女生追捧。再加上十几年的‘新书’没看过,小林琳的生活过的真挺有滋有味的。
再有滋有味林老妈也不会让林琳宅了,万一下次发烧又失忆,一下子失忆到几岁时肿么办?
于是每天遛狗买菜都由林琳来,以保证她足够的运动量。小林琳也欣然接受,家里的狗狗她喜欢,出门买菜也没什么,还能开小灶顺便买点水果呢。
话说十几年后的水果也很好啊,种类又有增加呢,哪像她记忆力那会,只有苹果、梨和橘子。
闺女变得乖巧听话,身体也渐渐好了,林老妈就着急给闺女相亲了。可巧,前面那栋楼有个刚从大城市回来发展的小年轻,也算是在林老妈眼皮子底下长大的。男孩子挺不错,也是大学毕业,家里这边工作都找好了,还是铁饭碗。
于是相亲……
小林琳这个没恋爱过的小丫头,一点不排斥相亲,一想到自己要恋爱结婚了,还羞答答的呢!
相亲对象也对小林琳观感不错,小林琳长得不错、性子娇憨、虽然偶尔顽皮了些,可就当做是情趣好了。再说小林琳失忆的事他也知道,跟小林琳恋爱颇像跟高中小女生恋爱似的,太新奇了,有种老牛吃嫩草的美妙赶脚。
男人嘛,都是喜欢小女人的。
于是相亲双方都满意,俩小的谈恋爱谈的热乎,大人们却凑在一起商量起婚事来。
都是老邻居了,知根知底的,说起话来也敞亮。小林琳的工作又尤其适合家庭妇女,以后生孩子不用请产假,又能随时看孩子什么的。
于是火速结婚,小林琳调养后的体质又仿佛回到了从前,怀胎也是火速的,十月后,更是生下个大胖小子。把娘家和婆家人都乐得够呛。
之后的日子无非是抚养孩子、照顾老人、婚姻生活甜蜜蜜,当第二天一早大林琳醒来时,整个人都幸福的冒泡了。
她现在是真的放心了,小林琳以为的失忆也好,最起码不用像她一样担心另一位面的父母。小林琳可没有梦授异能,看不到这边。
结婚对象也好,是个老实听话顾家的男人。俩个小夫妻住的地方也好,就在家里那栋小区,照顾两对老人特别方便。
工作上也好,新的文风吸引了一帮小女生,竟然比她当初都能赚。孩子也好,可爱淘气的小男孩,省得婆家重男轻女了。
这么多好,只有一点不好。就是这个梦只做到孩子周岁就没了,肿么不接着来啊?不是能把人从生梦到死的吗?
“难不成没发生的事梦不到?所以是说我这边过了小半年,那个位面却过了三年么?还好不是我这边快她那边慢,算了,原谅你了,我的亲亲异能!”满足的林琳嘀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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