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用甜宠,制霸女频!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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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云青想继续写小说其实并非心血来潮,在手语学校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新书的构思了。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那时候思思和丫丫住一块,对于一个血气方刚的二十多岁的男生来说,自己一个人待在宿舍里,夜深人静,总会“寂寞空虚冷”的。
所以越是这种时候,就需要找点其他事情做,好转移注意力。
于是他就继续入坑了。
写小说就这点好,只要一认真构思起来,作者就会陷入自己预想的情节里无法自拔。这样他就不会再胡思乱想。
只不过弊端也是有的。钟云青前世毕竟看了十几年小说,这其中看过的经典自然不计其数。
对有选择困难症的他而言,一时间还真挺纠结该写什么样的新书。
最开始的时候他考虑的是,写一本类似《斗破苍穹》或者《斗罗大陆》之类的新书,以此再狠狠收割一波喜欢玄幻的新书粉。
直到他和思思的恋情曝光,直到全网铺天盖地的“夺妻之恨”……他才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有多不成熟。
既然要写,那为什么不写一些以后自己能改编,或者自己能拍的小说呢。
毕竟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写那些动不动过百万字的长篇小说,纯属浪费时间。
也就是在这时候,他才真正确定了接下来要写的新书模式:二三十万字的短篇,加上容易改编。
也就是之前忙来忙去没什么时间码字。不然他早就开始付诸实施了。正好今天清闲一些,那就干脆先把想好的开头上传,先试试水。
说干就干。这是钟云青多年来养成的优良传统。
他把思思她们之前购买的东西搬回到酒店。
然后回到房间先洗完澡,拿出自己外出必备的笔记本电脑。随即打开自己有段时间没登录的作家账号,开始奋笔疾书的码了一个书名:
《绝世甜宠之方大厨》。
嗯,上一世的《花间提壶方大厨》,是钟云青所能想到的,唯一能反击那些天天喊着“夺妻之恨”的人,最好的一部小说。
尤其是改编成电视剧。对于他这个包子脸控而言,蒋佳恩所饰演的包子脸方一勺,才是真正当之无愧的“最佳贤妻”!
只不过钟云青不是文艺青年,他觉得前世的《花间提壶方大厨》这个剧字太拗口了。所以决定写这本书,他直接就改了书名。
毕竟,甜宠就甜宠嘛,整那么文艺干啥。书名直白点,内容为主!
然后还有一点,前世钟云青是因为看了电视剧觉得不错,然后又把小说也看了一遍。
而仅仅只看过一遍,肯定是记不住小说里那些情节的。
但是好就好在,作为包子脸控,他前世就特别喜欢蒋佳恩版本的方一勺。
只要一遇到剧荒,这家伙就会把这部喜欢的电视剧翻出来再看看。而《方大厨》在他心里,仅次于《杉杉来了》。
毫不夸张的说,《花间提壶方大厨》这部剧,钟云青在前世前前后后看了十几遍。剧情里几乎所有情节,他基本上都记得。
所以他要写这本书,其实并不需要照着原作者尔雅大神那样写。只需要按照自己记忆里的电视剧情节,来写这部小说就行了。
心里有了腹稿,钟云青打开作家页面,安排了书名,就开始码构思好的内容:
“……东巷府,北街早市。初秋的清晨还有些凉意。来来往往的人都行色匆匆……
正所谓:民以食为天。早晨买卖最火的,当属早点铺子了。只不过这个时候的粥铺、包子摊,排队的人很少。反倒是另一个靠在城门边的混沌铺子,已经能看到不少人排起的长队……”
钟云青的文笔其实一般,但是他清晰的记得电视剧里的情节。所以在描写的过程中,也就可以很轻松的,根据自己脑子里的电视剧情节,来给读者营造出描写女主出场的画面感:
“整条北街上的早点铺门罗可雀,唯独这家混沌小摊,来来往往都排满了人。四张桌子已经坐满,剩下的人就干脆端着碗,在路边直接在地上蹲着吃。
这家馄饨铺子的老板,其实是个看起来才二八年华的少女。
长得还行,包子脸,大眼睛,穿着挺合身的鹅黄色衣裙。煮混沌时的动作非常熟练,看来像是个练家子。
她每天早上都在城门这摆摊卖馄饨。好在东巷府治安一向不错,官差也不会无缘无故来找事,才让她得以一直在这摆摊。
还真别说,尽管只是做混沌,但是这馄饨里头的馅料,也不知道是怎么制作的。总之,只要她一开始摆摊,小半条街都能闻到四散的香味。将四面八方的食客都引来了……”
钟云青一边回忆电视剧的开头情节,一边用自己的叙述方式化成文字码了上去。
就因为太过于专注,他都没注意到房门被打开。
思思原本提着不少东西,刚用房卡开了门,准备习惯性的嚎一嗓子,让男朋友出来帮忙。
结果刚进门,就看到男朋友正背对着自己坐在电脑前。而且那家伙看起来特别专注,让思思分外的好奇。
“这货干什么呢?这么专注,连我回来这么大动静都没察觉。”
思思在心里想了想,于是把东西轻轻放在门口。门也不关,拖鞋也不换,蹑手蹑脚的走到钟云青身后,想看看他到底在干嘛。
思思走的很小心翼翼,钟云青这时候真的有点小说里的“入定”的感觉。结合记忆里的画面感,全神贯注的码字。都完全不知道思思就站在他身后不到一米。
“原来这家伙是在写小说……还以为是在做啥呢。”
思思心里想了想,不过还是不由自主的,想看看男朋友又写了啥小说。
钟云青之前写的书都已经完本,这个她是知道的。所以对男朋友写的新书,她作为他的“书粉”兼“大神审稿员”,自然会比较好奇。
还有,思思虽然有点近视,但近距离看电脑屏幕上的字还没什么问题。
于是钟云青在打字,她就在后面不声不响的跟着看。
钟云青太投入,所以也没察觉到她,只是一直动作娴熟的,快速的把情节码到作家页面上:
“尽管排队等吃的居民很多,但小姑娘同样不疾不徐的,按部就班的忙着。她手上动作不停,嘴里也不闲着。就着个古怪的调子哼着个奇怪的曲子:
天山曲曲粤云吞,
蜀地抄手鄂包面。
三鲜香菇猪肉笋,
夏至的面儿来冬馄饨……
这时候吃馄饨的人们,听着她哼着这个小曲,都觉得倍感有趣。
于是就有人忍不住问她:
“唉,小丫头,你这是在唱什么呢……”
这个小包子脸倒是没因为被打断雅兴而恼怒,反而很爽利地回复:
“这个是我自个儿编的小曲,你们现在所吃的这馄饨啊,其实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的叫法……”
“就比如在天山一带,人们都管它叫曲曲,那都是羊肉馅儿的;到了南粤,就叫云吞或者饺子,多以猪肉馅儿、靠海的地方海鲜馅儿的都有,经常就着面一起煮;蜀中一带则叫“抄手”,多种食材做馅儿,有时候还要干撩出来炸,蘸酱吃;鄂州一带,都管那叫包面,有驴肉馅儿和牛肉馅儿……不过这馄饨啊,吃起来最考究的还是江浙一带,三鲜香菇猪肉笋,是说的馅料……”
钟云青冷不丁码出来的这一大段,关于小说女主对于混沌的详细解释。让身后偷看的吃货诗瞬间就忍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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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云青想继续写小说其实并非心血来潮,在手语学校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新书的构思了。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那时候思思和丫丫住一块,对于一个血气方刚的二十多岁的男生来说,自己一个人待在宿舍里,夜深人静,总会“寂寞空虚冷”的。
所以越是这种时候,就需要找点其他事情做,好转移注意力。
于是他就继续入坑了。
写小说就这点好,只要一认真构思起来,作者就会陷入自己预想的情节里无法自拔。这样他就不会再胡思乱想。
只不过弊端也是有的。钟云青前世毕竟看了十几年小说,这其中看过的经典自然不计其数。
对有选择困难症的他而言,一时间还真挺纠结该写什么样的新书。
最开始的时候他考虑的是,写一本类似《斗破苍穹》或者《斗罗大陆》之类的新书,以此再狠狠收割一波喜欢玄幻的新书粉。
直到他和思思的恋情曝光,直到全网铺天盖地的“夺妻之恨”……他才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有多不成熟。
既然要写,那为什么不写一些以后自己能改编,或者自己能拍的小说呢。
毕竟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写那些动不动过百万字的长篇小说,纯属浪费时间。
也就是在这时候,他才真正确定了接下来要写的新书模式:二三十万字的短篇,加上容易改编。
也就是之前忙来忙去没什么时间码字。不然他早就开始付诸实施了。正好今天清闲一些,那就干脆先把想好的开头上传,先试试水。
说干就干。这是钟云青多年来养成的优良传统。
他把思思她们之前购买的东西搬回到酒店。
然后回到房间先洗完澡,拿出自己外出必备的笔记本电脑。随即打开自己有段时间没登录的作家账号,开始奋笔疾书的码了一个书名:
《绝世甜宠之方大厨》。
嗯,上一世的《花间提壶方大厨》,是钟云青所能想到的,唯一能反击那些天天喊着“夺妻之恨”的人,最好的一部小说。
尤其是改编成电视剧。对于他这个包子脸控而言,蒋佳恩所饰演的包子脸方一勺,才是真正当之无愧的“最佳贤妻”!
只不过钟云青不是文艺青年,他觉得前世的《花间提壶方大厨》这个剧字太拗口了。所以决定写这本书,他直接就改了书名。
毕竟,甜宠就甜宠嘛,整那么文艺干啥。书名直白点,内容为主!
然后还有一点,前世钟云青是因为看了电视剧觉得不错,然后又把小说也看了一遍。
而仅仅只看过一遍,肯定是记不住小说里那些情节的。
但是好就好在,作为包子脸控,他前世就特别喜欢蒋佳恩版本的方一勺。
只要一遇到剧荒,这家伙就会把这部喜欢的电视剧翻出来再看看。而《方大厨》在他心里,仅次于《杉杉来了》。
毫不夸张的说,《花间提壶方大厨》这部剧,钟云青在前世前前后后看了十几遍。剧情里几乎所有情节,他基本上都记得。
所以他要写这本书,其实并不需要照着原作者尔雅大神那样写。只需要按照自己记忆里的电视剧情节,来写这部小说就行了。
心里有了腹稿,钟云青打开作家页面,安排了书名,就开始码构思好的内容:
“……东巷府,北街早市。初秋的清晨还有些凉意。来来往往的人都行色匆匆……
正所谓:民以食为天。早晨买卖最火的,当属早点铺子了。只不过这个时候的粥铺、包子摊,排队的人很少。反倒是另一个靠在城门边的混沌铺子,已经能看到不少人排起的长队……”
钟云青的文笔其实一般,但是他清晰的记得电视剧里的情节。所以在描写的过程中,也就可以很轻松的,根据自己脑子里的电视剧情节,来给读者营造出描写女主出场的画面感:
“整条北街上的早点铺门罗可雀,唯独这家混沌小摊,来来往往都排满了人。四张桌子已经坐满,剩下的人就干脆端着碗,在路边直接在地上蹲着吃。
这家馄饨铺子的老板,其实是个看起来才二八年华的少女。
长得还行,包子脸,大眼睛,穿着挺合身的鹅黄色衣裙。煮混沌时的动作非常熟练,看来像是个练家子。
她每天早上都在城门这摆摊卖馄饨。好在东巷府治安一向不错,官差也不会无缘无故来找事,才让她得以一直在这摆摊。
还真别说,尽管只是做混沌,但是这馄饨里头的馅料,也不知道是怎么制作的。总之,只要她一开始摆摊,小半条街都能闻到四散的香味。将四面八方的食客都引来了……”
钟云青一边回忆电视剧的开头情节,一边用自己的叙述方式化成文字码了上去。
就因为太过于专注,他都没注意到房门被打开。
思思原本提着不少东西,刚用房卡开了门,准备习惯性的嚎一嗓子,让男朋友出来帮忙。
结果刚进门,就看到男朋友正背对着自己坐在电脑前。而且那家伙看起来特别专注,让思思分外的好奇。
“这货干什么呢?这么专注,连我回来这么大动静都没察觉。”
思思在心里想了想,于是把东西轻轻放在门口。门也不关,拖鞋也不换,蹑手蹑脚的走到钟云青身后,想看看他到底在干嘛。
思思走的很小心翼翼,钟云青这时候真的有点小说里的“入定”的感觉。结合记忆里的画面感,全神贯注的码字。都完全不知道思思就站在他身后不到一米。
“原来这家伙是在写小说……还以为是在做啥呢。”
思思心里想了想,不过还是不由自主的,想看看男朋友又写了啥小说。
钟云青之前写的书都已经完本,这个她是知道的。所以对男朋友写的新书,她作为他的“书粉”兼“大神审稿员”,自然会比较好奇。
还有,思思虽然有点近视,但近距离看电脑屏幕上的字还没什么问题。
于是钟云青在打字,她就在后面不声不响的跟着看。
钟云青太投入,所以也没察觉到她,只是一直动作娴熟的,快速的把情节码到作家页面上:
“尽管排队等吃的居民很多,但小姑娘同样不疾不徐的,按部就班的忙着。她手上动作不停,嘴里也不闲着。就着个古怪的调子哼着个奇怪的曲子:
天山曲曲粤云吞,
蜀地抄手鄂包面。
三鲜香菇猪肉笋,
夏至的面儿来冬馄饨……
这时候吃馄饨的人们,听着她哼着这个小曲,都觉得倍感有趣。
于是就有人忍不住问她:
“唉,小丫头,你这是在唱什么呢……”
这个小包子脸倒是没因为被打断雅兴而恼怒,反而很爽利地回复:
“这个是我自个儿编的小曲,你们现在所吃的这馄饨啊,其实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的叫法……”
“就比如在天山一带,人们都管它叫曲曲,那都是羊肉馅儿的;到了南粤,就叫云吞或者饺子,多以猪肉馅儿、靠海的地方海鲜馅儿的都有,经常就着面一起煮;蜀中一带则叫“抄手”,多种食材做馅儿,有时候还要干撩出来炸,蘸酱吃;鄂州一带,都管那叫包面,有驴肉馅儿和牛肉馅儿……不过这馄饨啊,吃起来最考究的还是江浙一带,三鲜香菇猪肉笋,是说的馅料……”
钟云青冷不丁码出来的这一大段,关于小说女主对于混沌的详细解释。让身后偷看的吃货诗瞬间就忍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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