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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初九。
早上七点左右。
天晴,有霜。
姜初阳还在梦乡中。
耳边却是响起了小饭团甜糯的喊声:“舅舅……大懒猪舅舅,起床哒!”
“哎哟!这还早着呢!起床干嘛啊?”姜初阳在揉了揉睡眼后,那是哭笑不得的坐了起来。
“窝……窝要恰大鱼鱼,外婆让窝来找你。”小饭团扬起了小脑袋,明亮清澈的眼眸中有着认真。
“啊?一大早吃什么鱼?”姜初阳在听懂了后,那多少有些懵。
“她是想让你去河边钓鱼,好等下带回家给冬菊吃。”
在外面忙碌的李红玉见姜初阳起来了,笑着走进里屋帮忙解释了一句。
没有办法,小饭团这样孝顺,她根本就没有理由拒绝。
所以,只能让小饭团来喊姜初阳了。
“是的,舅舅!昨晚的大鱼鱼太好恰了,窝想带一条回去给麻麻恰。”小饭团跟着说道。
之所以这样不跟姜初阳‘讲客气’,那是因为知道姜初阳有这个能力。
这只要想去钓,那河里面的大鱼肯定就能钓上来。
当然了,她也不需要跟姜初阳客气。
因为在她幼小的心中。
姜初阳有的东西那就是她的。
她有的东西,那也是姜初阳的。
要是其他外人,她还不会开这个口呢!
“原来你是这个意思啊!”姜初阳闻言那是忍不住笑了:“行吧!你先出去跟小红薯玩一会,等舅舅起床洗刷了准备好鱼饵就去钓鱼,一定让你带一条大一点的鱼回去给妈妈吃。”
“嗯,嗯!”小饭团开心的点了点小脑袋,转身就迈着小短腿跑了。
李红玉第一时间没有跟着离开,而是轻声说道:“初阳,家里面至少还剩下了七八十斤猪肉,等下我在让铁锤带五六斤回去,还有猪血,咱们也匀一半给他。”
“行!您看着办就行。”姜初阳没有什么意见。
毕竟从小二姐就很疼她。
这有了野猪肉。
多送点自然没有什么。
“对了,还有一件事情。”李红玉又道:“村里面的王屠夫一大早就来咱们家,说想用五毛钱将野猪的猪蹄排骨全都收走去喂狗,你三姐的意思打死都不卖,你觉得呢?”
“当然不卖了,这个王屠夫,他诚心找骂是吧?”
穿好鞋子的姜初阳连道:“知道我买那两个卤药包是干什么的吗?就是为了卤猪蹄跟猪尾巴。”
“昨天不都跟您说过了吗?”
“您也真是的!这事情还问我。”
“真要卖了,那这亏可就吃大了。”
七十年代的农村。
最喜欢吃的就是肥肉。
而筒子骨跟排骨,那基本上都没人买的。
猪蹄因为全是骨头,那更是遭人嫌弃。
所以这王屠夫以五毛钱来收购钻空子也是在情理之中。
但姜初阳可是重生而来的厨师。
要是这样好的东西被人给捡便宜买走了。
那他是怎么都不会同意的。
而且野猪的骨头不同于家养猪的骨头。
要是处理的好,在某种意义上,还是很不错的中药药材呢!
“可是……可是我不会卤猪蹄跟猪尾巴啊!”李红玉有些为难了。
这是实话,要不然就不会因为这点小事来找姜初阳了。
毕竟在农村,一年到头都难得吃上一顿肉。
至于卤猪蹄、猪尾巴什么的。
那更是只听过没见过了。
在她看来。
那是大厨级别的人才会做。
“哎呀!卤猪蹄跟猪尾巴有什么难的啊!我以前在书上面就看到过详细的教程。”姜初阳闻言直摇头:“这样吧!您先去烧开水把猪蹄、猪尾巴、猪耳朵、猪脸肉都煮熟,然后我来卤,我就不相信卤不出来,总之五毛钱打死都不要卖,咱们当玉米棒子啃那都比卖了强知道吗?”
“行,行,行!听你的。”李红玉见姜初阳说的头头是道,也很有信心,当下笑着就... -->>
十二月初九。
早上七点左右。
天晴,有霜。
姜初阳还在梦乡中。
耳边却是响起了小饭团甜糯的喊声:“舅舅……大懒猪舅舅,起床哒!”
“哎哟!这还早着呢!起床干嘛啊?”姜初阳在揉了揉睡眼后,那是哭笑不得的坐了起来。
“窝……窝要恰大鱼鱼,外婆让窝来找你。”小饭团扬起了小脑袋,明亮清澈的眼眸中有着认真。
“啊?一大早吃什么鱼?”姜初阳在听懂了后,那多少有些懵。
“她是想让你去河边钓鱼,好等下带回家给冬菊吃。”
在外面忙碌的李红玉见姜初阳起来了,笑着走进里屋帮忙解释了一句。
没有办法,小饭团这样孝顺,她根本就没有理由拒绝。
所以,只能让小饭团来喊姜初阳了。
“是的,舅舅!昨晚的大鱼鱼太好恰了,窝想带一条回去给麻麻恰。”小饭团跟着说道。
之所以这样不跟姜初阳‘讲客气’,那是因为知道姜初阳有这个能力。
这只要想去钓,那河里面的大鱼肯定就能钓上来。
当然了,她也不需要跟姜初阳客气。
因为在她幼小的心中。
姜初阳有的东西那就是她的。
她有的东西,那也是姜初阳的。
要是其他外人,她还不会开这个口呢!
“原来你是这个意思啊!”姜初阳闻言那是忍不住笑了:“行吧!你先出去跟小红薯玩一会,等舅舅起床洗刷了准备好鱼饵就去钓鱼,一定让你带一条大一点的鱼回去给妈妈吃。”
“嗯,嗯!”小饭团开心的点了点小脑袋,转身就迈着小短腿跑了。
李红玉第一时间没有跟着离开,而是轻声说道:“初阳,家里面至少还剩下了七八十斤猪肉,等下我在让铁锤带五六斤回去,还有猪血,咱们也匀一半给他。”
“行!您看着办就行。”姜初阳没有什么意见。
毕竟从小二姐就很疼她。
这有了野猪肉。
多送点自然没有什么。
“对了,还有一件事情。”李红玉又道:“村里面的王屠夫一大早就来咱们家,说想用五毛钱将野猪的猪蹄排骨全都收走去喂狗,你三姐的意思打死都不卖,你觉得呢?”
“当然不卖了,这个王屠夫,他诚心找骂是吧?”
穿好鞋子的姜初阳连道:“知道我买那两个卤药包是干什么的吗?就是为了卤猪蹄跟猪尾巴。”
“昨天不都跟您说过了吗?”
“您也真是的!这事情还问我。”
“真要卖了,那这亏可就吃大了。”
七十年代的农村。
最喜欢吃的就是肥肉。
而筒子骨跟排骨,那基本上都没人买的。
猪蹄因为全是骨头,那更是遭人嫌弃。
所以这王屠夫以五毛钱来收购钻空子也是在情理之中。
但姜初阳可是重生而来的厨师。
要是这样好的东西被人给捡便宜买走了。
那他是怎么都不会同意的。
而且野猪的骨头不同于家养猪的骨头。
要是处理的好,在某种意义上,还是很不错的中药药材呢!
“可是……可是我不会卤猪蹄跟猪尾巴啊!”李红玉有些为难了。
这是实话,要不然就不会因为这点小事来找姜初阳了。
毕竟在农村,一年到头都难得吃上一顿肉。
至于卤猪蹄、猪尾巴什么的。
那更是只听过没见过了。
在她看来。
那是大厨级别的人才会做。
“哎呀!卤猪蹄跟猪尾巴有什么难的啊!我以前在书上面就看到过详细的教程。”姜初阳闻言直摇头:“这样吧!您先去烧开水把猪蹄、猪尾巴、猪耳朵、猪脸肉都煮熟,然后我来卤,我就不相信卤不出来,总之五毛钱打死都不要卖,咱们当玉米棒子啃那都比卖了强知道吗?”
“行,行,行!听你的。”李红玉见姜初阳说的头头是道,也很有信心,当下笑着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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