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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听话,这是为你考虑啊!”
某机场的停车场内,卢立果、孙博在远处抽烟,管玉兰也只好跟他们站在一处,而这边的一辆无人的旅游大巴后面,藏着正在别离的一对男女。
徐正华堪称是苦口婆心,“再说了,也就一两周的工夫,我就回去了,咱一起请的假,你又不是不知道的。我是不得不出来跑,你何必非得耽误课?”
然而袁维无论如何都不信,“骗人!你肯定是跟那个女孩约好了!”
“我……我都不知道那是谁!随便一个女孩子打电话来,就是跟我约好了吗?再说了,我想约其她女孩子,有必要瞒着你吗?我瞒过你吗?”
“可是如果真像你说的,你都不认识,她怎么会知道你的手机号码?还开口第一句话就说爱你?”
“……”
徐正华无语。
解释不清了。
但这的确是天大的冤枉。
抬起手腕看看时间,距离给袁维订的回帝都的机票,还有四十分钟就要起飞了,他凝聚起最后的一丝耐心,抱住女孩,“你乖乖的,别闹!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吗?谁能替得了你?老公最喜欢你的又白又大又嫩对不对?”
袁维攥起拳头捶了他一下。
倒不是因为他忽然又开黄腔,主要是近几个月以来,他实在是越来越了解面前的这个男人了,当他连这种话都说出来哄人的时候,就证明他的耐心已经快到极限了,于是袁维哭了,抹起眼泪来,“你就知道哄我,你跟别的女孩子肯定也这么说,就我傻,你怎么哄我我怎么听……”
最近几个月,她也变得越来越爱哭,并且很会哭了。
据说靳晓青在某些特殊的时刻,会捂着嘴哭,他提起来时津津有味,袁维当时笑着捶他,骂他不要脸,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最近这半年她从安小菁身上,从靳晓青身上,是真的学到了很多做女孩子的独特技巧。
徐正华果然就又心软了一点,抱紧她,“才不是哄你,跟你说过的,我最喜欢的就是你了!你乖乖听话,回去老老实实上课练歌,要不了多久,我就回去了。”
她抽噎着,乖巧点头。
但趁机赶紧提条件,“那等你回来的时候,不管你多忙,我都要你帮我把歌录出来再出门!”
“好!”
徐正华一口应下,“回去就给你录,别的事情都往后排,先给你录,行不行?”
“嗯。”
袁维终于停下了抽噎,抬手搂住徐正华的脖子,“那老公你一个人在外头……你要是想了,忍不住了,你就给我打电话,我马上就飞过来……”
她果断地再也不提那个莫名其妙打电话过来的女孩了。
“好!”
徐正华又笑着答应了,还抬手温柔地帮她擦去眼角的泪水,“你回去之后多去找找晓青,我会给她打电话的,让她指导你一下,你之前试着录的几版我听了,高音区还是不够亮,头腔共鸣不够,让晓青帮你想想办法……”
“不要!我才不找她!”
袁维耍性子。
徐正华哄,“但唱好了你才能红啊!”
“那……好吧!”
总算把她哄好了,擦干净鼻涕眼泪的,又重新美美哒,抱着徐正华亲了个够,才在卢立果的护送下,往候机厅去了。
徐正华小小地松了口气。
其实他明白,女孩是真的不想走的。
当然,原因肯定不是因为某个莫名其妙打电话过来说爱自己的女孩,而是她心里大概很希望能够把和自己的关系公之于众——她没有任何的形象包袱在身,而对她来说,能够以最近大红大紫的徐正华的女朋友的身份出道,显然不会有任何损失,有的只会是帮助。
但管玉兰说得对,至少是在当下,忽然被媒体爆出有女朋友,对自己并没有任何好处——如果说恋情也是一种资源,那么现在的袁维太过贫瘠了。
不要说安小菁,就算是跟靳晓青爆出恋情,对自己都是有好处的,却唯独是跟袁维,恋情被爆出去之后,是毫无好处,反而会让很多女歌迷梦碎的。
现在好了,送走了。
遥遥看,他们已经出了停车场,管玉兰走过来,“咱们也走吧,也该过去换登机牌了。”
“走!”
徐正华重新戴上了墨镜和帽子,风衣的领子也立起来。
一行人很快步行至候机大厅,跟送袁维过了安检的卢立果汇合了,登上了去往下一座城市的飞机。
时间进入第二周,随着《爱的初体验》一跃登上东方之声音乐榜的A榜第六,徐正华明显感觉,自己是真的开始红了。
去电视台录个节目,候场的功夫,都有不少人主动过来打招呼。
坐飞机、出租车的时候,经常会遇到主动跟自己打招呼的人,甚至已经有空姐开始主动要签名和合照。
当然,更夸张的是当自己出现在公众场合的时候,比如酒吧、比如大型商演的现场,那些数不清的女孩子,简直像是要疯掉一样。
11月20日,周六,徐正华在魔都的一家大型书店,进行了第一次现场签售。
现场气氛热烈到炸。
原定是从下午两点开始,签到三点半,共一个半小时,结果徐正华一口气签到下午五点半,累到当天晚上连筷子都拿不动。
然而即便如此,一直到签售结束,外面还有从书店内一直向外排到街道上的长长的队伍——老实讲,对于自己受欢迎的程度,连徐正华自己都很吃惊。
他自己只顾着低头签名,没有去太过注意别的,然而晚上匆忙对付一口晚饭的时候,管玉兰却说,来的歌迷里,虽然女孩的确偏多,但男孩并不算少。
也就是说,对于一个年轻的,目前来说暂时不得不承认自己算是偶像派的新锐歌手来说,自己的歌迷分布是相当健康的。
对此,启明星唱片的宣传助理孙博给出的解释是,“正华的个人形象不只是帅,他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质,不粗糙,但很阳刚,这一点应该是让他在被女孩疯狂喜欢的同时,也不会被男孩讨厌,甚至也会喜欢。”
好吧,反正不管原因是什么,结果就是,自己红了。
这一点,当11月22日,周一的又一期东方之声音乐榜出来的时候,《爱的初体验》居然干掉了赵兴宇的《雨夜的你》,以及身前身后的一众红歌,顺利登顶A榜榜首的时候,就又一次得到验证。
但老实讲,徐正华个人是有点晕乎乎的。
不是因为眼下的成功,并不夸张的说,一个A榜冠单,又或者是在歌坛别管怎么红,都还不至于让徐正华多么的沉醉。
又更何况,穿越过来大半年,他已经先后见识过四首作品的夺冠了。
主要是因为在他看来……这也未免太过简单了一些!
因此感觉有些不太真实。
虽然奔波之苦是真的,但在他看来,自己也无非就是坐着飞机,到处飞来飞去,录一些节目,见一些人,参加了能有个二十场左右的各种商演,又做了一场签售……这就行了?这就红了?
这就能大把捞钱了?
上辈子做生意的时候,比这个可忙多了,累多了,也苦多了。
于是就总觉得不该那么轻易就成功似的。
但是,大家都承认,徐正华红了。
《爱的初体验》红了。
“……这首歌有一种特殊的韵味,它跟徐正华本人的形象相当契合,无论节奏、旋律、歌词,都带着一种说不出的酷,很帅,很潮流,很时尚的感觉……”
“……他可是个大才子,今年到现在为止,我最喜欢的歌,就是《千千阙歌》了,而他一个人包办了那首歌的词、曲、编曲和制作,老实讲,相比靳晓青,我觉得可能他才是那首歌的灵魂人物。但其实,我对他个人出道的第一首歌,是多少有点失望的,没错,《爱的初体验》很好,很有一种独特的酷帅的范儿,但我总觉得,这首歌并不是他的最高水平,不过也没什么好说的,歌很棒,他也很帅,我很喜欢他,接下来就……期待专辑呗,我期待他能给我惊喜……”
“……是,我之前就一直都在期待他出来发歌,我也听说过他其实很帅,但我依然没想到,他居然那么帅……哈哈哈哈,会啊,特别期待能够跟他合作……”
“《爱的初体验》这首歌,我觉得与其说是轻摇滚,不如说它就是借了摇滚皮的一首流行歌,但徐正华这个人倒是感觉很有点痞帅的范儿,我相信他肯定有一颗摇滚的心。……老实讲我没觉得这首歌该有多红,我觉得这首歌的红,跟徐正华的个人形象有很大关系,他……太讨歌迷的喜欢了……”
“节奏轻快,歌词有趣,关键是歌手还他妈那么帅,这有什么好说的,它就是要红,它就是该红!它不红天理难容!我大斌把话撂在这儿,这首歌下周肯定连冠,闹不好是三连冠、四连冠……”
道理就是这样,A榜第一了,冠单呀,只要是端音乐媒体这碗饭的,别管持什么态度和看法,都肯定再不能避而不谈了,多少总要给点看法出来。
而面对一个如朝日东升一般迅速蹿红的歌手,尤其还是一位实力创作人,在无利可图的... -->>
“好了,听话,这是为你考虑啊!”
某机场的停车场内,卢立果、孙博在远处抽烟,管玉兰也只好跟他们站在一处,而这边的一辆无人的旅游大巴后面,藏着正在别离的一对男女。
徐正华堪称是苦口婆心,“再说了,也就一两周的工夫,我就回去了,咱一起请的假,你又不是不知道的。我是不得不出来跑,你何必非得耽误课?”
然而袁维无论如何都不信,“骗人!你肯定是跟那个女孩约好了!”
“我……我都不知道那是谁!随便一个女孩子打电话来,就是跟我约好了吗?再说了,我想约其她女孩子,有必要瞒着你吗?我瞒过你吗?”
“可是如果真像你说的,你都不认识,她怎么会知道你的手机号码?还开口第一句话就说爱你?”
“……”
徐正华无语。
解释不清了。
但这的确是天大的冤枉。
抬起手腕看看时间,距离给袁维订的回帝都的机票,还有四十分钟就要起飞了,他凝聚起最后的一丝耐心,抱住女孩,“你乖乖的,别闹!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吗?谁能替得了你?老公最喜欢你的又白又大又嫩对不对?”
袁维攥起拳头捶了他一下。
倒不是因为他忽然又开黄腔,主要是近几个月以来,他实在是越来越了解面前的这个男人了,当他连这种话都说出来哄人的时候,就证明他的耐心已经快到极限了,于是袁维哭了,抹起眼泪来,“你就知道哄我,你跟别的女孩子肯定也这么说,就我傻,你怎么哄我我怎么听……”
最近几个月,她也变得越来越爱哭,并且很会哭了。
据说靳晓青在某些特殊的时刻,会捂着嘴哭,他提起来时津津有味,袁维当时笑着捶他,骂他不要脸,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最近这半年她从安小菁身上,从靳晓青身上,是真的学到了很多做女孩子的独特技巧。
徐正华果然就又心软了一点,抱紧她,“才不是哄你,跟你说过的,我最喜欢的就是你了!你乖乖听话,回去老老实实上课练歌,要不了多久,我就回去了。”
她抽噎着,乖巧点头。
但趁机赶紧提条件,“那等你回来的时候,不管你多忙,我都要你帮我把歌录出来再出门!”
“好!”
徐正华一口应下,“回去就给你录,别的事情都往后排,先给你录,行不行?”
“嗯。”
袁维终于停下了抽噎,抬手搂住徐正华的脖子,“那老公你一个人在外头……你要是想了,忍不住了,你就给我打电话,我马上就飞过来……”
她果断地再也不提那个莫名其妙打电话过来的女孩了。
“好!”
徐正华又笑着答应了,还抬手温柔地帮她擦去眼角的泪水,“你回去之后多去找找晓青,我会给她打电话的,让她指导你一下,你之前试着录的几版我听了,高音区还是不够亮,头腔共鸣不够,让晓青帮你想想办法……”
“不要!我才不找她!”
袁维耍性子。
徐正华哄,“但唱好了你才能红啊!”
“那……好吧!”
总算把她哄好了,擦干净鼻涕眼泪的,又重新美美哒,抱着徐正华亲了个够,才在卢立果的护送下,往候机厅去了。
徐正华小小地松了口气。
其实他明白,女孩是真的不想走的。
当然,原因肯定不是因为某个莫名其妙打电话过来说爱自己的女孩,而是她心里大概很希望能够把和自己的关系公之于众——她没有任何的形象包袱在身,而对她来说,能够以最近大红大紫的徐正华的女朋友的身份出道,显然不会有任何损失,有的只会是帮助。
但管玉兰说得对,至少是在当下,忽然被媒体爆出有女朋友,对自己并没有任何好处——如果说恋情也是一种资源,那么现在的袁维太过贫瘠了。
不要说安小菁,就算是跟靳晓青爆出恋情,对自己都是有好处的,却唯独是跟袁维,恋情被爆出去之后,是毫无好处,反而会让很多女歌迷梦碎的。
现在好了,送走了。
遥遥看,他们已经出了停车场,管玉兰走过来,“咱们也走吧,也该过去换登机牌了。”
“走!”
徐正华重新戴上了墨镜和帽子,风衣的领子也立起来。
一行人很快步行至候机大厅,跟送袁维过了安检的卢立果汇合了,登上了去往下一座城市的飞机。
时间进入第二周,随着《爱的初体验》一跃登上东方之声音乐榜的A榜第六,徐正华明显感觉,自己是真的开始红了。
去电视台录个节目,候场的功夫,都有不少人主动过来打招呼。
坐飞机、出租车的时候,经常会遇到主动跟自己打招呼的人,甚至已经有空姐开始主动要签名和合照。
当然,更夸张的是当自己出现在公众场合的时候,比如酒吧、比如大型商演的现场,那些数不清的女孩子,简直像是要疯掉一样。
11月20日,周六,徐正华在魔都的一家大型书店,进行了第一次现场签售。
现场气氛热烈到炸。
原定是从下午两点开始,签到三点半,共一个半小时,结果徐正华一口气签到下午五点半,累到当天晚上连筷子都拿不动。
然而即便如此,一直到签售结束,外面还有从书店内一直向外排到街道上的长长的队伍——老实讲,对于自己受欢迎的程度,连徐正华自己都很吃惊。
他自己只顾着低头签名,没有去太过注意别的,然而晚上匆忙对付一口晚饭的时候,管玉兰却说,来的歌迷里,虽然女孩的确偏多,但男孩并不算少。
也就是说,对于一个年轻的,目前来说暂时不得不承认自己算是偶像派的新锐歌手来说,自己的歌迷分布是相当健康的。
对此,启明星唱片的宣传助理孙博给出的解释是,“正华的个人形象不只是帅,他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质,不粗糙,但很阳刚,这一点应该是让他在被女孩疯狂喜欢的同时,也不会被男孩讨厌,甚至也会喜欢。”
好吧,反正不管原因是什么,结果就是,自己红了。
这一点,当11月22日,周一的又一期东方之声音乐榜出来的时候,《爱的初体验》居然干掉了赵兴宇的《雨夜的你》,以及身前身后的一众红歌,顺利登顶A榜榜首的时候,就又一次得到验证。
但老实讲,徐正华个人是有点晕乎乎的。
不是因为眼下的成功,并不夸张的说,一个A榜冠单,又或者是在歌坛别管怎么红,都还不至于让徐正华多么的沉醉。
又更何况,穿越过来大半年,他已经先后见识过四首作品的夺冠了。
主要是因为在他看来……这也未免太过简单了一些!
因此感觉有些不太真实。
虽然奔波之苦是真的,但在他看来,自己也无非就是坐着飞机,到处飞来飞去,录一些节目,见一些人,参加了能有个二十场左右的各种商演,又做了一场签售……这就行了?这就红了?
这就能大把捞钱了?
上辈子做生意的时候,比这个可忙多了,累多了,也苦多了。
于是就总觉得不该那么轻易就成功似的。
但是,大家都承认,徐正华红了。
《爱的初体验》红了。
“……这首歌有一种特殊的韵味,它跟徐正华本人的形象相当契合,无论节奏、旋律、歌词,都带着一种说不出的酷,很帅,很潮流,很时尚的感觉……”
“……他可是个大才子,今年到现在为止,我最喜欢的歌,就是《千千阙歌》了,而他一个人包办了那首歌的词、曲、编曲和制作,老实讲,相比靳晓青,我觉得可能他才是那首歌的灵魂人物。但其实,我对他个人出道的第一首歌,是多少有点失望的,没错,《爱的初体验》很好,很有一种独特的酷帅的范儿,但我总觉得,这首歌并不是他的最高水平,不过也没什么好说的,歌很棒,他也很帅,我很喜欢他,接下来就……期待专辑呗,我期待他能给我惊喜……”
“……是,我之前就一直都在期待他出来发歌,我也听说过他其实很帅,但我依然没想到,他居然那么帅……哈哈哈哈,会啊,特别期待能够跟他合作……”
“《爱的初体验》这首歌,我觉得与其说是轻摇滚,不如说它就是借了摇滚皮的一首流行歌,但徐正华这个人倒是感觉很有点痞帅的范儿,我相信他肯定有一颗摇滚的心。……老实讲我没觉得这首歌该有多红,我觉得这首歌的红,跟徐正华的个人形象有很大关系,他……太讨歌迷的喜欢了……”
“节奏轻快,歌词有趣,关键是歌手还他妈那么帅,这有什么好说的,它就是要红,它就是该红!它不红天理难容!我大斌把话撂在这儿,这首歌下周肯定连冠,闹不好是三连冠、四连冠……”
道理就是这样,A榜第一了,冠单呀,只要是端音乐媒体这碗饭的,别管持什么态度和看法,都肯定再不能避而不谈了,多少总要给点看法出来。
而面对一个如朝日东升一般迅速蹿红的歌手,尤其还是一位实力创作人,在无利可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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