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www.biquge2.com,许长生探案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第二天早上,经过几名潜水队员的连夜打捞,一把锋利的尖刀终于在桑芝兰家旁边的那条河里找到了。经过法医王志刚的比对,确认正是杀害桑芝兰的凶器。
一周后,经过一系列的收尾工作,白银‘22.5.26凶杀案’宣布正式告破,同时也宣布二十多年前的‘5.26白银连环杀人案’的正式告破,河东省公安厅赵友吉厅长签发了嘉奖令,对参与此案的白银、金海和暨南的所有有功人员进行了嘉奖,其中许长生因为在此案中的杰出贡献,荣立个人二等功,栗墨书、章睿明、孙怡、齐兆石、吴少辉等荣立个人三等功,白银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荣立集体三等功......
下午,‘22.5.26凶杀案’案件侦破总结大会在白银公安局大会议室举行,金海市和暨南市参与此案的相关干警和各级领导也通过视频参与了这个会议,大会的主角当然是许长生。
“......
这起案子一开始似乎案情明朗,现场发现吸剩的烟头,留下的毛发和精液的dNA鉴定都指向了二十年前的白银连环杀人案的凶手,而且被害人家里三楼玻璃被敲碎也符合外人进入作案的迹象。
但是在侦破现场的过程中我却发现了几个疑点:
一、要爬上被害人家里的三楼去作案会极其困难,这点我让我们身体条件出色的齐兆石同志爬楼做了实验得到了这一结论,因此我很怀疑已五十来岁的那个连环杀人凶手有没有能力这么做;
二、我们对案发地肖东镇做了大量的视频监控未发现可疑人员,反而后来根据陌生的暨南车牌的夏利车发现凶手是从邻村穿过大片农田而来做的案,那说明作案人是蓄谋已久,并且对这里的地形非常熟悉,这不太符合那名连环杀人凶手以前随机尾随和试探敲门入户杀人的特点;
三、最重要的是三楼那块被敲碎玻璃的细节特征不对,如果是外人从窗外敲碎玻璃,那么大部分被敲碎的玻璃应该是落在屋内,少量玻璃会垂直落在房子外面的地面上,但是我发现的却是屋内碎玻璃不多,地面的碎玻璃反而更多,更重要的是这一块玻璃,它竟然落在了屋外距楼七米多远的地方,我已经让吴少辉同志做了修复,这块玻璃确认是三楼窗上被敲碎的那块玻璃上的。这说明了三楼这块玻璃是被人从屋内敲碎的,只有这样这一小块正面受到击打的玻璃才会掉的这么远;
四、法医王志刚从尸检推断凶手很可能是生手,但桑芝兰体内又检出二十多年前那个老手的精液,结合上面的三点,就更让我怀疑是栽赃。
在这些证据的支持下,我就开始有了一种想法,那就是这起案子很可能不是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板上钉钉的、由二十多年前的那个白银连环杀手做的案,而是一个能轻松进入桑芝兰家的人伪造、嫁祸给连环杀手做的案。
因此,我最先想到了于洪波,理由是:
首先,于洪波无疑是最容易进入自家房子的人;
其次,从庙弄村穿过大片农田和河流来到作案现场,以避开肖东镇街道上的所有摄像头监控,这也是于洪波最符合这个条件;
第三,调查中发现在案发前一周于洪波很巧合地去订了四季青的同一个房间,还在同样的时间订了夜宵,有理由怀疑是为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做准备;
最后,就是动机问题。我开始怀疑过是不是情杀,比如桑芝兰和姜利民或其他人的婚外情等,但初步调查并没有这方面的迹象。另外,也根据于洪波工厂经营恶化急需资金的情况,考虑是不是资金上的问题,后来真的发现于洪波和桑芝兰几年前在香港友邦保险互相为对方买过巨额的人身意外险,桑芝兰的意外死亡可以让于洪波获得两千万的保险理赔。
但恰在那时,章睿明队长在调查另一件跟案件相关的租车问题的时候,却发现了另一个嫌疑人用假身份证租车的事,... -->>
第二天早上,经过几名潜水队员的连夜打捞,一把锋利的尖刀终于在桑芝兰家旁边的那条河里找到了。经过法医王志刚的比对,确认正是杀害桑芝兰的凶器。
一周后,经过一系列的收尾工作,白银‘22.5.26凶杀案’宣布正式告破,同时也宣布二十多年前的‘5.26白银连环杀人案’的正式告破,河东省公安厅赵友吉厅长签发了嘉奖令,对参与此案的白银、金海和暨南的所有有功人员进行了嘉奖,其中许长生因为在此案中的杰出贡献,荣立个人二等功,栗墨书、章睿明、孙怡、齐兆石、吴少辉等荣立个人三等功,白银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荣立集体三等功......
下午,‘22.5.26凶杀案’案件侦破总结大会在白银公安局大会议室举行,金海市和暨南市参与此案的相关干警和各级领导也通过视频参与了这个会议,大会的主角当然是许长生。
“......
这起案子一开始似乎案情明朗,现场发现吸剩的烟头,留下的毛发和精液的dNA鉴定都指向了二十年前的白银连环杀人案的凶手,而且被害人家里三楼玻璃被敲碎也符合外人进入作案的迹象。
但是在侦破现场的过程中我却发现了几个疑点:
一、要爬上被害人家里的三楼去作案会极其困难,这点我让我们身体条件出色的齐兆石同志爬楼做了实验得到了这一结论,因此我很怀疑已五十来岁的那个连环杀人凶手有没有能力这么做;
二、我们对案发地肖东镇做了大量的视频监控未发现可疑人员,反而后来根据陌生的暨南车牌的夏利车发现凶手是从邻村穿过大片农田而来做的案,那说明作案人是蓄谋已久,并且对这里的地形非常熟悉,这不太符合那名连环杀人凶手以前随机尾随和试探敲门入户杀人的特点;
三、最重要的是三楼那块被敲碎玻璃的细节特征不对,如果是外人从窗外敲碎玻璃,那么大部分被敲碎的玻璃应该是落在屋内,少量玻璃会垂直落在房子外面的地面上,但是我发现的却是屋内碎玻璃不多,地面的碎玻璃反而更多,更重要的是这一块玻璃,它竟然落在了屋外距楼七米多远的地方,我已经让吴少辉同志做了修复,这块玻璃确认是三楼窗上被敲碎的那块玻璃上的。这说明了三楼这块玻璃是被人从屋内敲碎的,只有这样这一小块正面受到击打的玻璃才会掉的这么远;
四、法医王志刚从尸检推断凶手很可能是生手,但桑芝兰体内又检出二十多年前那个老手的精液,结合上面的三点,就更让我怀疑是栽赃。
在这些证据的支持下,我就开始有了一种想法,那就是这起案子很可能不是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板上钉钉的、由二十多年前的那个白银连环杀手做的案,而是一个能轻松进入桑芝兰家的人伪造、嫁祸给连环杀手做的案。
因此,我最先想到了于洪波,理由是:
首先,于洪波无疑是最容易进入自家房子的人;
其次,从庙弄村穿过大片农田和河流来到作案现场,以避开肖东镇街道上的所有摄像头监控,这也是于洪波最符合这个条件;
第三,调查中发现在案发前一周于洪波很巧合地去订了四季青的同一个房间,还在同样的时间订了夜宵,有理由怀疑是为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做准备;
最后,就是动机问题。我开始怀疑过是不是情杀,比如桑芝兰和姜利民或其他人的婚外情等,但初步调查并没有这方面的迹象。另外,也根据于洪波工厂经营恶化急需资金的情况,考虑是不是资金上的问题,后来真的发现于洪波和桑芝兰几年前在香港友邦保险互相为对方买过巨额的人身意外险,桑芝兰的意外死亡可以让于洪波获得两千万的保险理赔。
但恰在那时,章睿明队长在调查另一件跟案件相关的租车问题的时候,却发现了另一个嫌疑人用假身份证租车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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