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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方言欢喝了口啤酒,用外弯的拇指指了指身旁人。“我跟这女人喔,从高中时候就同班,从那时候她就是班上的怪咖,没朋友又完全不鸟人,也不参加任何社团,成天就捧著小说看。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哪根筋不对,就是想跟她做朋友,老爱拿热脸去贴她的冷屁股,终于,一整年之后她被我的诚意感动,接受我伸出的友谊之手。”
“还咸猪手咧,我是受不了纠缠才不得不接受。”没什么感情的声音飘来,话题主角又迳自喝著竹笋汤。
“她害羞。”
“害羞你个头,吃饭不要那么多废话。”
方言欢不理她。“不过我们真正好起来,是在一次历史性的事件之后。我高二那年跟一个学长告白失败”见朱朗晨一脸惊讶,她轻笑。“我那时候人比较胖,又戴著牙套,矬得要命”
“后来那个猪头学长把这件事当笑话传了出去,害我简直丢脸到想死,课都不敢去上,结果这位向来全勤的吕同学,居然很有义气地陪我跷了一整天课,虽然她还是那副死人样,安慰也挤不出两句,可是有她在一旁默默陪著,我哭到后来也觉得好过不少。”
没想到她还挺关心朋友的朱朗晨本能地看向吕飞絮,却见她突然放下碗筷站了起来。
“我吃饱了。”扔下话,她便转身走开,上了二楼。
朱朗晨皱眉。真是粗鲁没礼貌,居然不乖仆人就中途离席。
“抱歉,方姐,她可能有工作要忙。”
方言欢一怔,忽地哈哈大笑起来。“你不用替她找理由,她是因为不好意思才逃走的不过你的表情好好笑,就像写著管教不周,请多见谅~~哈哈,你怎么那么可爱”
朱朗晨被笑得耳根子微热,这时也理解到自己的反应有多么莫名其妙。
对啊本来就不是他的错,他何必为她的行为道歉?她又不归他管。
方言欢迳自接著道:“小吕本来就有点别扭,又超被动,情绪也都藏在心里,尤其那张嘴有时候真的会气死人,不过她性格天生就是这样的,就算在对人好的时候也要摆出一副管你去死的欠扁模样,习惯就好了。”
是这样吗?
朱朗晨不由得忆起那晚她拿医葯箱给他的时候,表现得就像方言欢描述的那般
这么说来,她其实也不是真的那么没天良嘛
在朱朗晨思索之际,方言欢见桌上食物已所剩无几,开始收拾碗盘。
“方姐,我来洗碗吧。”他没那么厚脸皮,吃了人家一顿好饭菜,好歹懂得投桃报李。
“没关系,只是几个碗盘而已。”显然方言欢不是第一次在吕家做这种事,她对他说:“你想帮忙的话,把下面那个抽屉里的乾净抹布拿出来,把桌子擦一擦。”
朱朗晨听从了她的话,伸手拉抽屉,由于老旧的抽屉有些卡住,他稍使了点劲,但是悲剧就在这时发生
把手跟抽屉分家了。
嗄?怎么会这样?朱朗晨骇然变色。
“我、我不是故意的”他瞪著手中的金属把手,连忙解释。
“别担心,小吕的房子就是这样,东西都是快作废的老古董,没被地震震垮已经是奇迹”方言欢忍俊不禁。
“她为什么不把屋子翻新?”
“这房子是她爸妈买的,吕爸吕妈几年前过世之后,房贷就落到小吕身上,整修房子要花一大笔钱,她赚的那点稿费光是缴贷款就去了大半,哪还剩下多少可以用?”
原来是这样难怪屋里的东西大部分都又老又旧。
“她要是把房子卖掉不是会轻松许多?”
“我也劝过她这么做,可是她不愿意。”方言欢顿了顿。“她说因为房子是她父母留下的,所以她一定要保住这片小产业,能保多久就保多久。”
朱朗晨微怔,心口像是被什么轻触了一下,起了刹那波荡。
吕飞絮似乎跟他原先想的不太一样
他是不是,太早对她下定论了?
隐隐的说话声传到楼上,也不知怎么搞的,吕飞絮发现自己无法像平日那般专注于工作。
那两个人是怎么回事?活像失散多年的姐弟似的,聊那么久说什么说得那么起劲?
那个有洁癖又龟毛的小表对她有诸多不满,见到貌美的欢欢就殷勤得要命,是怎样?小牛想嚼老草?人家欢欢有男朋友了好不好?!
不管他们!她还有资料要查。
压下胸口那股莫名的烦躁,吕飞絮正想回头继续做事,却见电脑萤幕上出现一个msn的讯息。
想了想,她打下回应,反正现在也没啥心情查资料。
对方是她唯一的一个网友,两年前在某个bbs站认识的,由于两人都是侦探小说的作者,便时不时交换一些读书心得或关于写作的讨论。
她只知道对方是男的,一年前从某大学的博士班毕业,其余一概不知。
她的代号是随便捻来的“阿嘉莎”他的是“福尔摩斯”
吕飞絮有一句没一句地回应对方的问候寒喧,耳朵却仍不由自主地聆听楼下动静,直到萤幕上的一句话攫住她的目光。
埃尔摩斯:想不想见个面?
细眉微蹙,吕飞絮敲起键盘。
阿嘉莎:为什么?
等了好一会儿,另一方才有回应。
埃尔摩斯:是这样的家人看我老待在家里,担心我变得太孤僻,最近老是叫我出门认识新朋友,我没什么认识新朋友的兴趣,但是我想既然我们在网上聊了也有一段时间,不如碰个面。
阿嘉莎:爱待在家里是个人的选择,自己高兴就好,又不妨碍别人。
埃尔摩斯:也对,不过说实话,我对你也很好奇。
阿嘉莎:没什么可好奇的,同样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加一个嘴巴。
埃尔摩斯:呵呵,我觉得你是个很有趣的人。
呵什么呵吕飞絮撇了撇嘴,她可看不出哪里有趣。
埃尔摩斯:怎么样?愿不愿意一起喝个咖啡?
阿嘉莎:没必要。
毫不迟疑地道了再见,吕飞絮就离了线。
还喝咖啡谁规定网友一定要见面?她上网又不是为了找对象。
盯著萤幕良久,她发现自己仍是心烦气躁、找不到工作的动力,于是她起身,离开了房间。
有个地方,可以让她平静下来。
吕家房子的二楼共有三个房间,两个在前方,一个在后侧。
朱朗晨睡的是后侧的小客房,吕飞絮占用的是前方的一间,另外一间,则是用途不明。
朱朗晨正要上楼准备睡觉时,看见吕飞絮从一扇门出来,并随手关上了门。
正是那间用途不明的房间。
吕飞絮转身看见他。“欢欢回去了?”
“大概一个多钟头前就走了,她说她会再打电话给你。”
走廊上的灯泡是新换的,烛光不是很强,朱朗晨踩在楼梯阶上,就著晕黄的光线,第一次仔细打量她。
不知道是不是灯光的关系,他发现她的外型不再那么令人难以接受。
她的轮廓线条柔和,下巴尖尖的、鼻子小小的,若除去那副大眼镜并修剪一下遮去眼睛的刘海,应该是颇秀气的一张脸。此外,宽大的布袋装强调出纤细的骨架,此刻那头没插著原子笔的长发看起来也满浓密、柔软。
若她稍做打扮,应该也是差强人意不,或许比差强人意还更好一点。
“你瞪著我看干么?”
但是那个说话语调仍是冷冷淡淡,一点都不温柔,朱朗晨暗叹。
“没什么晚安。”
“嗯。”吕飞絮只应了声,古怪地瞅他一眼,随即回房。
朱朗晨举步欲回房睡觉,却又止住,忍不住望向那个神秘的房间。
那间房到底是做什么用的,为什么她特别禁止他进入?
懊不会藏满骷髅头吧?以她的古怪程度,并非完全不可能。
朱朗晨顿时浑身发毛,赶紧甩掉恐怖的臆测,快步走开。
然而人性就是这样,愈被禁止的东西,反而愈能勾起好奇心。
他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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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咸猪手咧,我是受不了纠缠才不得不接受。”没什么感情的声音飘来,话题主角又迳自喝著竹笋汤。
“她害羞。”
“害羞你个头,吃饭不要那么多废话。”
方言欢不理她。“不过我们真正好起来,是在一次历史性的事件之后。我高二那年跟一个学长告白失败”见朱朗晨一脸惊讶,她轻笑。“我那时候人比较胖,又戴著牙套,矬得要命”
“后来那个猪头学长把这件事当笑话传了出去,害我简直丢脸到想死,课都不敢去上,结果这位向来全勤的吕同学,居然很有义气地陪我跷了一整天课,虽然她还是那副死人样,安慰也挤不出两句,可是有她在一旁默默陪著,我哭到后来也觉得好过不少。”
没想到她还挺关心朋友的朱朗晨本能地看向吕飞絮,却见她突然放下碗筷站了起来。
“我吃饱了。”扔下话,她便转身走开,上了二楼。
朱朗晨皱眉。真是粗鲁没礼貌,居然不乖仆人就中途离席。
“抱歉,方姐,她可能有工作要忙。”
方言欢一怔,忽地哈哈大笑起来。“你不用替她找理由,她是因为不好意思才逃走的不过你的表情好好笑,就像写著管教不周,请多见谅~~哈哈,你怎么那么可爱”
朱朗晨被笑得耳根子微热,这时也理解到自己的反应有多么莫名其妙。
对啊本来就不是他的错,他何必为她的行为道歉?她又不归他管。
方言欢迳自接著道:“小吕本来就有点别扭,又超被动,情绪也都藏在心里,尤其那张嘴有时候真的会气死人,不过她性格天生就是这样的,就算在对人好的时候也要摆出一副管你去死的欠扁模样,习惯就好了。”
是这样吗?
朱朗晨不由得忆起那晚她拿医葯箱给他的时候,表现得就像方言欢描述的那般
这么说来,她其实也不是真的那么没天良嘛
在朱朗晨思索之际,方言欢见桌上食物已所剩无几,开始收拾碗盘。
“方姐,我来洗碗吧。”他没那么厚脸皮,吃了人家一顿好饭菜,好歹懂得投桃报李。
“没关系,只是几个碗盘而已。”显然方言欢不是第一次在吕家做这种事,她对他说:“你想帮忙的话,把下面那个抽屉里的乾净抹布拿出来,把桌子擦一擦。”
朱朗晨听从了她的话,伸手拉抽屉,由于老旧的抽屉有些卡住,他稍使了点劲,但是悲剧就在这时发生
把手跟抽屉分家了。
嗄?怎么会这样?朱朗晨骇然变色。
“我、我不是故意的”他瞪著手中的金属把手,连忙解释。
“别担心,小吕的房子就是这样,东西都是快作废的老古董,没被地震震垮已经是奇迹”方言欢忍俊不禁。
“她为什么不把屋子翻新?”
“这房子是她爸妈买的,吕爸吕妈几年前过世之后,房贷就落到小吕身上,整修房子要花一大笔钱,她赚的那点稿费光是缴贷款就去了大半,哪还剩下多少可以用?”
原来是这样难怪屋里的东西大部分都又老又旧。
“她要是把房子卖掉不是会轻松许多?”
“我也劝过她这么做,可是她不愿意。”方言欢顿了顿。“她说因为房子是她父母留下的,所以她一定要保住这片小产业,能保多久就保多久。”
朱朗晨微怔,心口像是被什么轻触了一下,起了刹那波荡。
吕飞絮似乎跟他原先想的不太一样
他是不是,太早对她下定论了?
隐隐的说话声传到楼上,也不知怎么搞的,吕飞絮发现自己无法像平日那般专注于工作。
那两个人是怎么回事?活像失散多年的姐弟似的,聊那么久说什么说得那么起劲?
那个有洁癖又龟毛的小表对她有诸多不满,见到貌美的欢欢就殷勤得要命,是怎样?小牛想嚼老草?人家欢欢有男朋友了好不好?!
不管他们!她还有资料要查。
压下胸口那股莫名的烦躁,吕飞絮正想回头继续做事,却见电脑萤幕上出现一个msn的讯息。
想了想,她打下回应,反正现在也没啥心情查资料。
对方是她唯一的一个网友,两年前在某个bbs站认识的,由于两人都是侦探小说的作者,便时不时交换一些读书心得或关于写作的讨论。
她只知道对方是男的,一年前从某大学的博士班毕业,其余一概不知。
她的代号是随便捻来的“阿嘉莎”他的是“福尔摩斯”
吕飞絮有一句没一句地回应对方的问候寒喧,耳朵却仍不由自主地聆听楼下动静,直到萤幕上的一句话攫住她的目光。
埃尔摩斯:想不想见个面?
细眉微蹙,吕飞絮敲起键盘。
阿嘉莎:为什么?
等了好一会儿,另一方才有回应。
埃尔摩斯:是这样的家人看我老待在家里,担心我变得太孤僻,最近老是叫我出门认识新朋友,我没什么认识新朋友的兴趣,但是我想既然我们在网上聊了也有一段时间,不如碰个面。
阿嘉莎:爱待在家里是个人的选择,自己高兴就好,又不妨碍别人。
埃尔摩斯:也对,不过说实话,我对你也很好奇。
阿嘉莎:没什么可好奇的,同样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加一个嘴巴。
埃尔摩斯:呵呵,我觉得你是个很有趣的人。
呵什么呵吕飞絮撇了撇嘴,她可看不出哪里有趣。
埃尔摩斯:怎么样?愿不愿意一起喝个咖啡?
阿嘉莎:没必要。
毫不迟疑地道了再见,吕飞絮就离了线。
还喝咖啡谁规定网友一定要见面?她上网又不是为了找对象。
盯著萤幕良久,她发现自己仍是心烦气躁、找不到工作的动力,于是她起身,离开了房间。
有个地方,可以让她平静下来。
吕家房子的二楼共有三个房间,两个在前方,一个在后侧。
朱朗晨睡的是后侧的小客房,吕飞絮占用的是前方的一间,另外一间,则是用途不明。
朱朗晨正要上楼准备睡觉时,看见吕飞絮从一扇门出来,并随手关上了门。
正是那间用途不明的房间。
吕飞絮转身看见他。“欢欢回去了?”
“大概一个多钟头前就走了,她说她会再打电话给你。”
走廊上的灯泡是新换的,烛光不是很强,朱朗晨踩在楼梯阶上,就著晕黄的光线,第一次仔细打量她。
不知道是不是灯光的关系,他发现她的外型不再那么令人难以接受。
她的轮廓线条柔和,下巴尖尖的、鼻子小小的,若除去那副大眼镜并修剪一下遮去眼睛的刘海,应该是颇秀气的一张脸。此外,宽大的布袋装强调出纤细的骨架,此刻那头没插著原子笔的长发看起来也满浓密、柔软。
若她稍做打扮,应该也是差强人意不,或许比差强人意还更好一点。
“你瞪著我看干么?”
但是那个说话语调仍是冷冷淡淡,一点都不温柔,朱朗晨暗叹。
“没什么晚安。”
“嗯。”吕飞絮只应了声,古怪地瞅他一眼,随即回房。
朱朗晨举步欲回房睡觉,却又止住,忍不住望向那个神秘的房间。
那间房到底是做什么用的,为什么她特别禁止他进入?
懊不会藏满骷髅头吧?以她的古怪程度,并非完全不可能。
朱朗晨顿时浑身发毛,赶紧甩掉恐怖的臆测,快步走开。
然而人性就是这样,愈被禁止的东西,反而愈能勾起好奇心。
他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