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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他结识了各种各样的其他生物,例如矮人,例如巨人……
在这本书里面,天使自然是被唾弃的对象,他们虽然批着光鲜的外衣受许多生物的崇拜,但却做些令许多生物不齿的龌蹉事情。
看了几十万字,萧放立即就觉得这是一本可以带入现实世界的书籍,这是一本可以和《兰洛王传奇》相提并论的奇幻类书籍,而重要的是,这里面还有吸血鬼与异族美女缠绵悱恻的爱情。一看到这本书,他就想到了曾经看过的一本外国很红的吸血鬼书籍《暮光之城》……
这本书在想象力方面也许比起《暮光之城》要缺失一些,毕竟这是吸血鬼的纪实小说。可是,这本书胜就胜在真实,因为书中描写的事情,描写的一切,都是真实发生的!其中许多关于吸血鬼的描述,将会完全颠覆现实中世人对吸血鬼的想象。
对宇宙中的生物来说,吸血鬼是事实存在的,可是,对地球上的人类来说,这种生物只不过是想象中存在的。
这样的差距,那简直可以说天堑来形容!
例如,地球上大多数吸血鬼书籍都说吸血鬼怕大蒜,而在这本书里面,吸血鬼就喜欢吃大蒜。
例如地球的书籍大多都说吸血鬼怕阳光,而在这本书里面,吸血鬼并不怕阳光,他们怕的反而是黑夜,因为黑夜中有一种生物名为夜魔,他们专门杀戮吸血鬼为生。夜魔就是吸血鬼的天敌,在夜晚,夜魔的能力会大幅提升,所以,吸血鬼一般都在晚上就要躲进石棺中……
而且,吸血鬼很怕血月,因为在血月,他们的力量会完全消失……
总之,这本书的许多设定都颠覆了萧放对吸血鬼的想象,而那些真实的理由,让萧放也无法反驳,也无法对这些事实进行修改以符合地球人的想象。
萧放不知道宇宙有多大,现在,他只能承认宇宙中本来就存在着吸血鬼一族!
这本书总共三个部分,字数达到了两千万字,每部分六百多万字。第一部分讲述了吸血鬼贵族凯撒的奢靡生活。第二部分讲诉了天使与吸血鬼的战争。第三部分讲诉了这个叫凯撒的吸血鬼从逃亡到崛起的过程。
萧放直接放弃了第一二部分,而是带出第三部分的章节。在萧放看来,只有第三部分才是许多读者想看的。
有了过目不忘的本领,萧放无论在现实世界还是在宇宙网中的记忆速度都明显加快了,十万字以内的信息都达到了过目不忘。
在记忆力提升方面,萧放并没有放松。按照萧放的理解,如果记忆力也有个等级划分的话,他现在已经登堂入室了。
与十万字信息量持平的文字图像等等,在全神贯注的情况下,他都已经可以做到过目不忘。
现在的情况是如果超过十万字的信息,他的思维立马就会出现混乱,反而会毁掉以前的记忆信息。
十万字,已经成为了萧放记忆力提升的瓶颈!
为了提高信息带出的效率,萧放直接在宇宙网中将《血的盛宴》第三部分花了一段时间全部背了下来,总共六百六十万字。
当然,虽然有过不不忘的本领,但萧放毕竟每次只能记忆十万字。
萧放感觉自己花费了很多时间,耗费了许多精神力,不过,在离开宇宙网之后,一看时间,仅仅是过去了三个小时而已。
这种时间被拉长,又突然被缩短的感觉,让萧放思绪一阵恍惚,经过了几分钟的适应,萧放这才开始回忆自己带出来的信息,然后就在电脑前敲打起来。
六百六十万字,按照信息概率万分之三十的约定,萧放带出了一万九千多字。
萧放首先建立了一个名为《血的盛宴》文件夹,在其中建立了三个文件夹,一个为“原稿”,一个为“二审”,一个为“终审”。
在原稿中建立了一个全新文档,萧放把从宇宙网中带出来的信息以飞快的速度敲打在文档中。
经历了《兰洛王传奇》的操作,萧放对这些事情已经驾轻就熟了。
程中,他结识了各种各样的其他生物,例如矮人,例如巨人……
在这本书里面,天使自然是被唾弃的对象,他们虽然批着光鲜的外衣受许多生物的崇拜,但却做些令许多生物不齿的龌蹉事情。
看了几十万字,萧放立即就觉得这是一本可以带入现实世界的书籍,这是一本可以和《兰洛王传奇》相提并论的奇幻类书籍,而重要的是,这里面还有吸血鬼与异族美女缠绵悱恻的爱情。一看到这本书,他就想到了曾经看过的一本外国很红的吸血鬼书籍《暮光之城》……
这本书在想象力方面也许比起《暮光之城》要缺失一些,毕竟这是吸血鬼的纪实小说。可是,这本书胜就胜在真实,因为书中描写的事情,描写的一切,都是真实发生的!其中许多关于吸血鬼的描述,将会完全颠覆现实中世人对吸血鬼的想象。
对宇宙中的生物来说,吸血鬼是事实存在的,可是,对地球上的人类来说,这种生物只不过是想象中存在的。
这样的差距,那简直可以说天堑来形容!
例如,地球上大多数吸血鬼书籍都说吸血鬼怕大蒜,而在这本书里面,吸血鬼就喜欢吃大蒜。
例如地球的书籍大多都说吸血鬼怕阳光,而在这本书里面,吸血鬼并不怕阳光,他们怕的反而是黑夜,因为黑夜中有一种生物名为夜魔,他们专门杀戮吸血鬼为生。夜魔就是吸血鬼的天敌,在夜晚,夜魔的能力会大幅提升,所以,吸血鬼一般都在晚上就要躲进石棺中……
而且,吸血鬼很怕血月,因为在血月,他们的力量会完全消失……
总之,这本书的许多设定都颠覆了萧放对吸血鬼的想象,而那些真实的理由,让萧放也无法反驳,也无法对这些事实进行修改以符合地球人的想象。
萧放不知道宇宙有多大,现在,他只能承认宇宙中本来就存在着吸血鬼一族!
这本书总共三个部分,字数达到了两千万字,每部分六百多万字。第一部分讲述了吸血鬼贵族凯撒的奢靡生活。第二部分讲诉了天使与吸血鬼的战争。第三部分讲诉了这个叫凯撒的吸血鬼从逃亡到崛起的过程。
萧放直接放弃了第一二部分,而是带出第三部分的章节。在萧放看来,只有第三部分才是许多读者想看的。
有了过目不忘的本领,萧放无论在现实世界还是在宇宙网中的记忆速度都明显加快了,十万字以内的信息都达到了过目不忘。
在记忆力提升方面,萧放并没有放松。按照萧放的理解,如果记忆力也有个等级划分的话,他现在已经登堂入室了。
与十万字信息量持平的文字图像等等,在全神贯注的情况下,他都已经可以做到过目不忘。
现在的情况是如果超过十万字的信息,他的思维立马就会出现混乱,反而会毁掉以前的记忆信息。
十万字,已经成为了萧放记忆力提升的瓶颈!
为了提高信息带出的效率,萧放直接在宇宙网中将《血的盛宴》第三部分花了一段时间全部背了下来,总共六百六十万字。
当然,虽然有过不不忘的本领,但萧放毕竟每次只能记忆十万字。
萧放感觉自己花费了很多时间,耗费了许多精神力,不过,在离开宇宙网之后,一看时间,仅仅是过去了三个小时而已。
这种时间被拉长,又突然被缩短的感觉,让萧放思绪一阵恍惚,经过了几分钟的适应,萧放这才开始回忆自己带出来的信息,然后就在电脑前敲打起来。
六百六十万字,按照信息概率万分之三十的约定,萧放带出了一万九千多字。
萧放首先建立了一个名为《血的盛宴》文件夹,在其中建立了三个文件夹,一个为“原稿”,一个为“二审”,一个为“终审”。
在原稿中建立了一个全新文档,萧放把从宇宙网中带出来的信息以飞快的速度敲打在文档中。
经历了《兰洛王传奇》的操作,萧放对这些事情已经驾轻就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