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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里头没呆多久,出来的时候外面已经天翻地覆。
张秘书的车停在外面,他上了车,先点了根烟。
“李总,您受苦了哇。”
他吐了个烟圈。
“李总,林小姐还在里面,要不要想办法把她搞出来哇……那里头怪乱的……”
他靠在椅背上,捡起颗槟榔叼着嘴里:“谁也别动她。通知她那些朋友,谁去看她就是和我李洛基过不去。”
张秘书还想说情:“李总,林小姐也是气昏头了哇,这么多年交情,您这样……会不会太狠了点哇?”
他在车里脱下衣服,换上衬衫,不说话。
人多嘴杂,假若让她知道其中原因,按那个死犟的脾气,到时候跑去找李洐和王凯行拼命,谁拦得住?
就算拦住了,林缘跑了,李洐也不会放过她。
“派人盯着点,在里头别被人欺负了。”
与其让她乱冲乱撞,不如给她几个更容易对付的目标,比如,反正也靠不住的朋友。
-----------------------------------------
李洐倒是没多疑,甚至把宏基地产交给他。
他比以往更尽力,做起事来也更狠辣,李董事长越发放心,连每周钓鱼的次数都增多了。
在里头憋了三个月,朋友们很够意思,环肥燕瘦的俊男美女不断被送到皇冠酒店。
他来者不拒。
每一次驰骋时,他总会下意识地看向桌上的电话,却再没人打断他的游戏。
也再没尽兴。
心底有了洞,越来越大。
醉了,没人守在外面等他;无聊了,没人陪他说话;病了,没人收起脾气端茶送水;开车时,没人在边上叽叽喳喳加打口哨;睡觉前,没人噼里啪啦短信不断,一遍遍刷着“哥哥你睡了吗?”、“哥哥你睡了吧?”、“哥哥你睡了呀?”……
他坐在车里,抽一张纸巾盖在脸上,再没人认认真真地问:“哥哥,你为什么不开心?”
他从前虽荒唐,好歹也算是及时行乐,如今却只行不能乐。
终于有一天,他在某少妇面前,笑着系上已经解开的第三颗扣子,拎起外套开门出去。
出门后,他从口袋里掏出烟和打火机,随手丢进不锈钢的垃圾箱。
原以为那孩子是他养大的,却发现这些年来,他才是被照料的那个。
她从不吝惜阳光、空气和水,以一种无所畏惧、半冒傻气的姿态,在他心里种上了从前没有的情感。
珍视、喜悦、恐惧,和对未来的期盼。
把他变成亿万人中的一个,一个正常的男人。
他一直知道李洐对他从未完全放权,也知道王凯行要对付的一直都不是传话的金静,而是罪魁祸首的李洐,或许,加上他这个私生子。
他开始以扩张为名疯狂收购,一边从内里分散宏基,一边对外攻击信宏。
抱着的是同归于尽的心。
只可惜他还是斗不过,王凯行虽老、李洐虽退,到底还是比他老辣,比他很准。
那一天是她二十一岁生日,他的一个收购案被李洐强行否决。
开车的时候,忽然就有一种冲动,想去里面看看她。
车子已经停在外面,他打开一直带着的盒子,里头珍珠的钻戒安静无声。
他和蛋糕一起,在车里坐了许久。
大概就是那一天,叫来了丁巾巾,在自己的卧室一番*。
他那晚其实并未喝醉,一直都知道身下的是谁。
他没有蠢到去找个替身,何况,他从不觉得这世上能有谁代替得了。
他只是需要发泄。
十八岁以前,他只会用酒精和性发泄;十八岁以后,他慢慢学会了别的方式,比如说打游戏、吃零食、单脚跳、看她和人打架……
原来没有那人,他还是只会用酒精和性发泄。
那之后,他拿出画册。想起周桑桑说过“她说我们三个人一起去”,随口对丁巾巾道:“你是不是还有个细皮嫩肉的助理?把他带上。”
他觉得,他可能没机会带她去了。
因为,王凯行已经开始收集证据。
--------------------------------------------------------------------------
她出狱那天,他在和李风离谈生意,收到邮件时,他竟有一瞬间的欣喜。
爱也好,恨也罢,总归是还放不下自己唷。
他知道李洐和王凯行都不会轻易放过她,特意派人敲开她的公寓,以她的机灵,应该有所警觉。
三年后再见,她清瘦得他快认不出,坐在路边满身是伤,和那个他记不住名字的小子拉拉扯扯。
她从前,从不对其他男人如此和颜悦色。
刚出来就把自己搞成那个德行,他在心里骂了句,却只能吩咐张秘书:“找个人开车擦她一下。”
一直看着她,又一直躲着她,想见又不能见,终于还是在江安安生日那天撞上了。
她穿着规矩的制服,她从未这么规矩过。
那制服晃得他眼疼,那不是他记忆里小女孩的模样。
她身体中迅速生长的成熟和隐忍,让他险些失控。
那一天,她说她叫不醒装睡的人;那一天,他一眼读出那个大哥的心思。
曾经也有小男生对她示好,他从未将他们放在眼里,哪怕她故意拉着姓陈的小子在他眼前转悠。
可王信宏不一样。
一直到再一次进了看守所,他才明白,就像许许多多私生子一样,他在正室的儿子面前永远自卑。
好像自己生来便矮人一等。
那晚她被下-药,那个男人为她做到那一步。他说不好心里什么感觉,一边骄傲着,一边恐惧着。
直到她挣开陈衡扇了他两巴掌,他才觉得自己活了过来。
那一天她黛眉轻描,媚眼如丝,腰肢纤细,双臂柔软缠着他。
那一刻他明白,那个小妹妹早已模糊,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看到的一直是一个女人,让他渴望和崇拜的女人,让他心疼和疯狂的女人。
那一夜雪落满地,他向那男人发起挑衅:“大哥,你知不知道这是个有主儿的?”
那天早上她满脸黑灰,把笔录甩在他脸上:“我只问一句就走,是不是你要弄死我?”
他心里比她愤怒百倍,却不知用什么态度回复,只能无所谓道:“我没那么闲。”
后来他想,那时她一定很难,他为何没拉住她,像从前那样,圈在膝上哄着?
到底是哪里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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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里头没呆多久,出来的时候外面已经天翻地覆。
张秘书的车停在外面,他上了车,先点了根烟。
“李总,您受苦了哇。”
他吐了个烟圈。
“李总,林小姐还在里面,要不要想办法把她搞出来哇……那里头怪乱的……”
他靠在椅背上,捡起颗槟榔叼着嘴里:“谁也别动她。通知她那些朋友,谁去看她就是和我李洛基过不去。”
张秘书还想说情:“李总,林小姐也是气昏头了哇,这么多年交情,您这样……会不会太狠了点哇?”
他在车里脱下衣服,换上衬衫,不说话。
人多嘴杂,假若让她知道其中原因,按那个死犟的脾气,到时候跑去找李洐和王凯行拼命,谁拦得住?
就算拦住了,林缘跑了,李洐也不会放过她。
“派人盯着点,在里头别被人欺负了。”
与其让她乱冲乱撞,不如给她几个更容易对付的目标,比如,反正也靠不住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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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洐倒是没多疑,甚至把宏基地产交给他。
他比以往更尽力,做起事来也更狠辣,李董事长越发放心,连每周钓鱼的次数都增多了。
在里头憋了三个月,朋友们很够意思,环肥燕瘦的俊男美女不断被送到皇冠酒店。
他来者不拒。
每一次驰骋时,他总会下意识地看向桌上的电话,却再没人打断他的游戏。
也再没尽兴。
心底有了洞,越来越大。
醉了,没人守在外面等他;无聊了,没人陪他说话;病了,没人收起脾气端茶送水;开车时,没人在边上叽叽喳喳加打口哨;睡觉前,没人噼里啪啦短信不断,一遍遍刷着“哥哥你睡了吗?”、“哥哥你睡了吧?”、“哥哥你睡了呀?”……
他坐在车里,抽一张纸巾盖在脸上,再没人认认真真地问:“哥哥,你为什么不开心?”
他从前虽荒唐,好歹也算是及时行乐,如今却只行不能乐。
终于有一天,他在某少妇面前,笑着系上已经解开的第三颗扣子,拎起外套开门出去。
出门后,他从口袋里掏出烟和打火机,随手丢进不锈钢的垃圾箱。
原以为那孩子是他养大的,却发现这些年来,他才是被照料的那个。
她从不吝惜阳光、空气和水,以一种无所畏惧、半冒傻气的姿态,在他心里种上了从前没有的情感。
珍视、喜悦、恐惧,和对未来的期盼。
把他变成亿万人中的一个,一个正常的男人。
他一直知道李洐对他从未完全放权,也知道王凯行要对付的一直都不是传话的金静,而是罪魁祸首的李洐,或许,加上他这个私生子。
他开始以扩张为名疯狂收购,一边从内里分散宏基,一边对外攻击信宏。
抱着的是同归于尽的心。
只可惜他还是斗不过,王凯行虽老、李洐虽退,到底还是比他老辣,比他很准。
那一天是她二十一岁生日,他的一个收购案被李洐强行否决。
开车的时候,忽然就有一种冲动,想去里面看看她。
车子已经停在外面,他打开一直带着的盒子,里头珍珠的钻戒安静无声。
他和蛋糕一起,在车里坐了许久。
大概就是那一天,叫来了丁巾巾,在自己的卧室一番*。
他那晚其实并未喝醉,一直都知道身下的是谁。
他没有蠢到去找个替身,何况,他从不觉得这世上能有谁代替得了。
他只是需要发泄。
十八岁以前,他只会用酒精和性发泄;十八岁以后,他慢慢学会了别的方式,比如说打游戏、吃零食、单脚跳、看她和人打架……
原来没有那人,他还是只会用酒精和性发泄。
那之后,他拿出画册。想起周桑桑说过“她说我们三个人一起去”,随口对丁巾巾道:“你是不是还有个细皮嫩肉的助理?把他带上。”
他觉得,他可能没机会带她去了。
因为,王凯行已经开始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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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出狱那天,他在和李风离谈生意,收到邮件时,他竟有一瞬间的欣喜。
爱也好,恨也罢,总归是还放不下自己唷。
他知道李洐和王凯行都不会轻易放过她,特意派人敲开她的公寓,以她的机灵,应该有所警觉。
三年后再见,她清瘦得他快认不出,坐在路边满身是伤,和那个他记不住名字的小子拉拉扯扯。
她从前,从不对其他男人如此和颜悦色。
刚出来就把自己搞成那个德行,他在心里骂了句,却只能吩咐张秘书:“找个人开车擦她一下。”
一直看着她,又一直躲着她,想见又不能见,终于还是在江安安生日那天撞上了。
她穿着规矩的制服,她从未这么规矩过。
那制服晃得他眼疼,那不是他记忆里小女孩的模样。
她身体中迅速生长的成熟和隐忍,让他险些失控。
那一天,她说她叫不醒装睡的人;那一天,他一眼读出那个大哥的心思。
曾经也有小男生对她示好,他从未将他们放在眼里,哪怕她故意拉着姓陈的小子在他眼前转悠。
可王信宏不一样。
一直到再一次进了看守所,他才明白,就像许许多多私生子一样,他在正室的儿子面前永远自卑。
好像自己生来便矮人一等。
那晚她被下-药,那个男人为她做到那一步。他说不好心里什么感觉,一边骄傲着,一边恐惧着。
直到她挣开陈衡扇了他两巴掌,他才觉得自己活了过来。
那一天她黛眉轻描,媚眼如丝,腰肢纤细,双臂柔软缠着他。
那一刻他明白,那个小妹妹早已模糊,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看到的一直是一个女人,让他渴望和崇拜的女人,让他心疼和疯狂的女人。
那一夜雪落满地,他向那男人发起挑衅:“大哥,你知不知道这是个有主儿的?”
那天早上她满脸黑灰,把笔录甩在他脸上:“我只问一句就走,是不是你要弄死我?”
他心里比她愤怒百倍,却不知用什么态度回复,只能无所谓道:“我没那么闲。”
后来他想,那时她一定很难,他为何没拉住她,像从前那样,圈在膝上哄着?
到底是哪里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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