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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他总是足够温柔,康康看着正在给小姑娘编辫子的何云峥,微笑着搅着锅里的汤。电视里经常说“抓住男人的心先要抓住男人胃”,学一手好厨艺不算困难,费了一些力气,康康用上好的厨艺承包了何家的厨房。遗憾的是何云峥不是一个吃货,倒是新来的小姑娘很喜欢康康做的饭菜。
要吃早饭了,小女孩扎好辫子跑到了厨房,先是深吸一口气,然后诚心诚意的赞了一句,“小叔叔的厨艺比我们班级里面做饭最好吃的笑笑妈妈还要好!我想要糖醋排骨,晚上吃糖醋排骨好不好?好不好?”小姑娘拉了拉康康的围裙。
对待讨人喜欢的漂亮孩子人总是能够多分出一些耐心,即使康康不喜欢家里面多出一个人,也不会生这个孩子的气。他微微点点头,在小姑娘雀跃之前说:“如果你保证从明天开始能够自己扎辫子,不再麻烦我和你爸爸。”
小女孩的辫子每天要扎个两三次,大多数时候都是康康帮忙,因为他不喜欢何云峥给小姑娘扎辫子。但是偶尔小姑娘赖个床,康康像今天这样在厨房里面忙碌,也就只能是何云峥帮忙了。对于小孩子,他总是有那么多的耐心,好像怎么也用不完一样。他小时候是这样,现在家里又多了个小姑娘还是这样,温柔——如果只属于他一个人就好了。
把火熄灭,再把汤锅端下来,用勺子一点一点的盛到另一个碗里。
“小叔叔,你长得真好看。”小姑娘瞪着水灵灵的眼睛看着康康说,故作老成的叹了口气,似乎对这个形容词不太满意。康康,二十岁左右的年纪,说是“好看”真的不是个非常合适的形容词,也许应该说“帅”?但是小姑娘总是觉得这个小叔叔的这种好看和电视里常常见到的摇滚酷哥不是一个系列。说是“好看”总是不会错的,其实更合适的应该是“精致”。
“糖醋排骨,糖醋排骨!放学我去剪头发,以后不再麻烦爸爸了!糖醋排骨,好不好?”小姑娘拽拽康康的蓝格子围裙,问道。
“好,晚上给你做糖醋排骨。”
“欧耶!”小姑娘欢天喜地的从厨房跑出去,一下子扑到了何云峥身上。康康从厨房出来的时候,小姑娘正拿着故事书让何云峥讲故事,眼神暗了暗,就应该再加上一条的。
“乖,去吃饭了。”何云峥轻轻拍了拍小姑娘的后背,他一会儿还要去医院上班,康康还要去学校上课,一年前他参加了成人高考。看着正在端碗筷的康康何云峥笑笑,曾经的小孩子在他不注意的时候都长大了,眨眨眼好像还能清晰的记起对方趴在自己肩膀的哭声。
岁月是把杀猪刀,小孩子长大了,他也将要老了……
再恨他又能恨多少年……再爱他又能爱多少年……
康康看一眼何云峥,微微扯扯嘴角,露出一个近似于笑的表情。其实他是真的想要笑笑,但经历了那些事情已经做不到毫无芥蒂的任性欢笑了。
几年之后,小姑娘长成了大美女,遇到了一个暗恋自己的富二代。
“如果你做的饭菜能有我叔叔做的好吃,我就嫁给你。”在富二代拿出胆量表白送花追求多日之后,大美女轻笑着说。
“好好好!”富二代狂点头,拿出学生拼高考的架势,苦学多日。在得到一个勉强合格的答案之后,二人民政局领证,富二代修炼成为了一代合格的妻奴……
曾经的小姑娘长成了大美女,结了婚,在不久之后也将子孙满堂。何云峥头上渐渐生出了白发,拿出报纸偶尔也能看到郦雨歌公司的新闻,现在她也算是心愿达成,成为了一个大公司集团的董事长。身边剩下一个怎么也不肯长大的大孩子蒋康,看着对方俊逸剔透的眉眼何云峥微笑着说:“我辞职了,准备一段时间就要去周游世界,你愿不愿意陪我一起去?”
康康当然答应,他这样的人自然是不喜欢每天守在办公室,毕业之后就直接开了一家小公司。现在何云峥说想去旅行他当然愿意把手头的工作都扔给伙伴,陪着对方去,这应该是他们第一次的二人旅行。
事实上,在清晨起来看到何云峥第一根白头发的时候他远远比对方要紧张恐慌。在对方最年轻的时候,二人相逢,世事蹉跎,还没来得及相爱蓦然发现对方已经生出了华发。这种心情让人觉得从心脏开始酸痛,有一瞬间他甚至觉得那些自己死死守住的爱呀恨呀都无所谓了,只要他们还有更多的时间。
其实他都明白,即使再来一次,再来一生,他们两个人还会是这个样子。所爱的,不爱他,怨恨的,却又舍不得……
最终,他们还是会蹉跎了这一生光阴。
康康握着何云峥的手一起登机,对康康笑笑,何云峥还是像年轻的时候一样,对他温柔细致的,却看不出爱与不爱。
“走吧,先去看看雪。”何云峥说。
很久以前,爱人还在身边的时候何云峥觉得天下所有的风景看过与否都不重要,甚至在对方提议旅行的时候他连续几次都以工作忙为理由拒绝了。那时不明白的现在到了另一个世界才看得清楚,他一直都当对方是最好的风景,最美的青春。当两个人抵死缠绵的时候,他永远不觉得自己会老,当他面对层叠如山的文件时,永远不觉得厌烦,当他看到对方的眼睛时,永远不会找到更美的风景……
年迈的时候身边只有一个康康了,偶尔也有些捕风捉影的风言风语传出来,两个当事人都当做没听见。
何云峥躺在家里的床上,身边放着呼吸机,就算是自己半辈子都在医院工作他还是不喜欢那个味道。
康康握着他的手,眼睛里面好像碎落着星光,他轻笑,“我不想承认,你真的老了。”老的快要死掉了,我们没有时间再相爱了,“你看。这一生只有我陪你到最后。”深吸一口气,眼眶吞下即将涌出的泪水,“我就知道,我才是最爱你的人,爱得……连恨都舍不得。”他抬起另一只手掩住了嘴唇,像多年前童稚时一般吞回了所有难咽的哽咽和唔鸣。噙满泪水的眼睛却错也不错的看着何云峥的脸,一寸一寸的,生怕没有来日,生怕在他不注意的时候这个人就不再鲜活。
何云峥看着康康,眼睛瞳孔微微瞪大,对方的这句话在他的脑中响起,犹如洪钟。
在爱人的怀抱中,他咽下了最后一口呼吸。这一世,他欠下了一句来不及的“我爱你”。
几天之后,大美女和老公一起去看自己孤独的叔叔,却发现对方呼吸全无的躺在床上,就好像是熟睡一样安然。他枕边放着一盒骨灰,大美女还记得,这是他们前几日一起取出来的。她忽然想起爸爸和叔叔这么多年一直都在一张床上睡觉,现在两个人这样应该算是生死相守,至死不渝了……虽然他们都没说过爱……
在不知不觉间,泪如雨下。
孩子他总是足够温柔,康康看着正在给小姑娘编辫子的何云峥,微笑着搅着锅里的汤。电视里经常说“抓住男人的心先要抓住男人胃”,学一手好厨艺不算困难,费了一些力气,康康用上好的厨艺承包了何家的厨房。遗憾的是何云峥不是一个吃货,倒是新来的小姑娘很喜欢康康做的饭菜。
要吃早饭了,小女孩扎好辫子跑到了厨房,先是深吸一口气,然后诚心诚意的赞了一句,“小叔叔的厨艺比我们班级里面做饭最好吃的笑笑妈妈还要好!我想要糖醋排骨,晚上吃糖醋排骨好不好?好不好?”小姑娘拉了拉康康的围裙。
对待讨人喜欢的漂亮孩子人总是能够多分出一些耐心,即使康康不喜欢家里面多出一个人,也不会生这个孩子的气。他微微点点头,在小姑娘雀跃之前说:“如果你保证从明天开始能够自己扎辫子,不再麻烦我和你爸爸。”
小女孩的辫子每天要扎个两三次,大多数时候都是康康帮忙,因为他不喜欢何云峥给小姑娘扎辫子。但是偶尔小姑娘赖个床,康康像今天这样在厨房里面忙碌,也就只能是何云峥帮忙了。对于小孩子,他总是有那么多的耐心,好像怎么也用不完一样。他小时候是这样,现在家里又多了个小姑娘还是这样,温柔——如果只属于他一个人就好了。
把火熄灭,再把汤锅端下来,用勺子一点一点的盛到另一个碗里。
“小叔叔,你长得真好看。”小姑娘瞪着水灵灵的眼睛看着康康说,故作老成的叹了口气,似乎对这个形容词不太满意。康康,二十岁左右的年纪,说是“好看”真的不是个非常合适的形容词,也许应该说“帅”?但是小姑娘总是觉得这个小叔叔的这种好看和电视里常常见到的摇滚酷哥不是一个系列。说是“好看”总是不会错的,其实更合适的应该是“精致”。
“糖醋排骨,糖醋排骨!放学我去剪头发,以后不再麻烦爸爸了!糖醋排骨,好不好?”小姑娘拽拽康康的蓝格子围裙,问道。
“好,晚上给你做糖醋排骨。”
“欧耶!”小姑娘欢天喜地的从厨房跑出去,一下子扑到了何云峥身上。康康从厨房出来的时候,小姑娘正拿着故事书让何云峥讲故事,眼神暗了暗,就应该再加上一条的。
“乖,去吃饭了。”何云峥轻轻拍了拍小姑娘的后背,他一会儿还要去医院上班,康康还要去学校上课,一年前他参加了成人高考。看着正在端碗筷的康康何云峥笑笑,曾经的小孩子在他不注意的时候都长大了,眨眨眼好像还能清晰的记起对方趴在自己肩膀的哭声。
岁月是把杀猪刀,小孩子长大了,他也将要老了……
再恨他又能恨多少年……再爱他又能爱多少年……
康康看一眼何云峥,微微扯扯嘴角,露出一个近似于笑的表情。其实他是真的想要笑笑,但经历了那些事情已经做不到毫无芥蒂的任性欢笑了。
几年之后,小姑娘长成了大美女,遇到了一个暗恋自己的富二代。
“如果你做的饭菜能有我叔叔做的好吃,我就嫁给你。”在富二代拿出胆量表白送花追求多日之后,大美女轻笑着说。
“好好好!”富二代狂点头,拿出学生拼高考的架势,苦学多日。在得到一个勉强合格的答案之后,二人民政局领证,富二代修炼成为了一代合格的妻奴……
曾经的小姑娘长成了大美女,结了婚,在不久之后也将子孙满堂。何云峥头上渐渐生出了白发,拿出报纸偶尔也能看到郦雨歌公司的新闻,现在她也算是心愿达成,成为了一个大公司集团的董事长。身边剩下一个怎么也不肯长大的大孩子蒋康,看着对方俊逸剔透的眉眼何云峥微笑着说:“我辞职了,准备一段时间就要去周游世界,你愿不愿意陪我一起去?”
康康当然答应,他这样的人自然是不喜欢每天守在办公室,毕业之后就直接开了一家小公司。现在何云峥说想去旅行他当然愿意把手头的工作都扔给伙伴,陪着对方去,这应该是他们第一次的二人旅行。
事实上,在清晨起来看到何云峥第一根白头发的时候他远远比对方要紧张恐慌。在对方最年轻的时候,二人相逢,世事蹉跎,还没来得及相爱蓦然发现对方已经生出了华发。这种心情让人觉得从心脏开始酸痛,有一瞬间他甚至觉得那些自己死死守住的爱呀恨呀都无所谓了,只要他们还有更多的时间。
其实他都明白,即使再来一次,再来一生,他们两个人还会是这个样子。所爱的,不爱他,怨恨的,却又舍不得……
最终,他们还是会蹉跎了这一生光阴。
康康握着何云峥的手一起登机,对康康笑笑,何云峥还是像年轻的时候一样,对他温柔细致的,却看不出爱与不爱。
“走吧,先去看看雪。”何云峥说。
很久以前,爱人还在身边的时候何云峥觉得天下所有的风景看过与否都不重要,甚至在对方提议旅行的时候他连续几次都以工作忙为理由拒绝了。那时不明白的现在到了另一个世界才看得清楚,他一直都当对方是最好的风景,最美的青春。当两个人抵死缠绵的时候,他永远不觉得自己会老,当他面对层叠如山的文件时,永远不觉得厌烦,当他看到对方的眼睛时,永远不会找到更美的风景……
年迈的时候身边只有一个康康了,偶尔也有些捕风捉影的风言风语传出来,两个当事人都当做没听见。
何云峥躺在家里的床上,身边放着呼吸机,就算是自己半辈子都在医院工作他还是不喜欢那个味道。
康康握着他的手,眼睛里面好像碎落着星光,他轻笑,“我不想承认,你真的老了。”老的快要死掉了,我们没有时间再相爱了,“你看。这一生只有我陪你到最后。”深吸一口气,眼眶吞下即将涌出的泪水,“我就知道,我才是最爱你的人,爱得……连恨都舍不得。”他抬起另一只手掩住了嘴唇,像多年前童稚时一般吞回了所有难咽的哽咽和唔鸣。噙满泪水的眼睛却错也不错的看着何云峥的脸,一寸一寸的,生怕没有来日,生怕在他不注意的时候这个人就不再鲜活。
何云峥看着康康,眼睛瞳孔微微瞪大,对方的这句话在他的脑中响起,犹如洪钟。
在爱人的怀抱中,他咽下了最后一口呼吸。这一世,他欠下了一句来不及的“我爱你”。
几天之后,大美女和老公一起去看自己孤独的叔叔,却发现对方呼吸全无的躺在床上,就好像是熟睡一样安然。他枕边放着一盒骨灰,大美女还记得,这是他们前几日一起取出来的。她忽然想起爸爸和叔叔这么多年一直都在一张床上睡觉,现在两个人这样应该算是生死相守,至死不渝了……虽然他们都没说过爱……
在不知不觉间,泪如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