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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大色魔,给我起来!”
一大清早,何熙炜还在跟周公爷爷下棋,忽然传来一声娇叱,随后一个柔软有弹性的东西砸上他的脸。
那东西就这么盖在他脸上,害他差点不能呼吸。
他拉下那只柔软的枕头,痛苦地睁开一只眼,懒洋洋地打量四周,从有限视线范围中瞄到正手插纤腰,站在床边瞪着他的贝晓阳。
他立即嘴角上扬,温柔而沙哑地打招呼:“早!”
能够一大早就见到心爱的女人,实在是人生最幸福的事。
他掀开被子起身,贝晓阳羞得不敢看,转头继续怒骂道:“你这不要脸的大色狼!竟敢趁我睡着时偷偷爬上我的床,而且还、还只穿内裤!”
污染清纯闺女的眼睛,真是罪大恶极!
“我只有一套西装啊,总不能穿着它睡觉吧?”何熙炜无辜地问。
“我又没请你留在这里过夜,更没邀请你爬上床睡!”别说得好像是她请人来作客,却连碗筷都吝于提供的坏主人!
“可是昨晚送你回来,再加上你喝醉了,耽搁了不少时间,我也累了啊,当然是洗个澡倒头就睡啦。”
他打个呵欠大伸懒腰,毫不羞赧地展示健壮完美的身材,贝晓阳不小心瞄到,视线立即像被黏住似的,胶着在他身上。
一提起她喝醉的事,贝晓阳粉嫩的小脸就倏然红了,神情也变得有点不自在。
“反正你赶紧穿上衣服啦!要是我从浴室出来,你还穿这样晃来晃去,我就拿数位相机拍下来,贴在公司的公布栏!”哼哼,到时候看他怎么做人?
“这么狠?”何熙炜搔搔头,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大家好歹是同事,多少给人家留点面子嘛,要是我的裸照一放上公布栏,公司里的男同事还混得下去吗?他们可能会羞愧而死耶。”
贝晓阳冷冷瞪着他,额角抽搐,并且认真思考:如果把他从六楼踹下去,算是蓄意谋杀吗?
“你这个恬不知耻的自恋狂!总之你快点穿衣服滚出我家,我要去洗澡了,恕不相送!”
贝晓阳砰一声关上门,躲进浴室里,抚着烫红的双颊,想起昨晚的缠绵旖旎。
昨晚她确实醉了,但是并没有醉到不醒人事的地步,那些亲昵的拥抱、火辣辣的热吻、还有几乎失控的激情片段,她都还隐约记得。
她想,她真的病了!她轻叹一口气。
为什么一个她已经看了整整十二年的男人,最近却愈看愈觉得他很帅?以前最讨厌他喜欢作弄人的痞痞笑容,现在却忍不住脸红心跳?
以前他若是借故贴近她,她会毫不客气地一掌拍开,现在却出现一种荒谬的矛盾感,羞涩得希望他赶紧走开,但同时又渴望他永远那么贴近她?
她想,自己恐怕爱上何熙炜了!
虽然他老喜欢挖苦她,或是耍些贱招戏弄她,每每把她气得差点吐血,但是不可否认,他真的很照顾她。
在她很穷困的学生时代,他会把便当里的鸡腿和大半菜肴丢给她,刚开始她真以为他把当她成馊水桶,把不爱吃的菜全扔给她,逼她替他“销毁”
后来她才知道,他并不是真的讨厌那些菜,其实很多菜他都吃。因为怕她便当里只有荷包蛋,营养不够,所以才以自己挑食为借口,把好菜全留给她,自己去福利让啃面包,或是瞒着她再买一个便当这是前几年有回在路上偶遇何熙炜国中时代的好兄弟,偷偷告诉她的。
罢知道时她真的很震惊,除了满满的激动与感谢之外,心里开始有一种奇妙的感觉产生。
原本单纯的友谊逐渐产生化学效应,或许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知道这件事之后,贝晓阳心里万分愧疚,也很认真地反省自己。她总是对他很凶,说话很少有好口气,脸色更是冰冷难看,她打算今后要努力改变自己,回报他对她的好,不能再对他那么凶了。
隔天两人碰面,她开始学着做一个温柔乖顺的小女人,
他说话,她微笑点头聆听;中午他提议吃牛排,她毫无异议地顺从;他开她玩笑,调侃她、戏弄她,她也尽量笑笑的,忍着不生气。下午何熙炜终于忍不住了!
他面容担忧地摸摸她的额头,小心翼翼地问:“你不要紧吧?哪里不舒服?我送你去医院看看好不好?”
哇咧!原来他以为她有病啊?
“你才有病呢,需要看的是你的脑袋啦!”一把火再也忍不住,她痛快地宣泄出来。
她努力挤出的温柔彻底破功,距离她发誓成为一个柔顺的小女人,还不到二十四小时。
“对嘛!这才是我认识的你,你从一早就变得好奇怪,弄得我浑身不对劲,我才会以为你生病了啊。”见她“恢复正常”何熙炜松了一口气。
他就是喜欢牙尖嘴利、坦率无伪的贝晓阳,如果她像其他追他的女孩一样变得矫揉造作,说话轻声细语、脸上永远挂着浅浅微笑、温柔体贴得让人起鸡皮疙瘩,那他可能不会再喜欢她。
贝晓阳那时终于知道,世界上有一种人叫做“贱骨头”他们通常也会得一种怪病贱骨头症候群。他们不喜欢别人对他太好,否则会浑身不自在,他们喜欢别人骂他、给他睑色、赏他白眼,惹别人生气、看别人快气炸的模样,他们就会有种莫名的快感。
谤本是一群变态嘛!贝晓阳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爱上这样的“变态”?
有可能她心里一直是喜欢他的,甚至远在针锋相对的学生时代,她都不曾真正讨厌他。
如果讨厌,就不会允许他接近她;即使肚子再饿,也不会吃他施舍的食物;无论再穷,也不可能担任他的中文家教;更不可能在毕业后进他家公司,成为他手下的员工,担任他的左右手。
那种喜欢能不能称为爱?她不知道,但是她唯一脑葡定的,是自己现在爱上他了!
怎么辨?她无声地问自己。
习惯拿着刀剑互相较劲的对手,能够成为一对恋人吗?
在她犹豫迟疑的同时,一场“阴谋”也在悄悄进行
----
“老公,熙炜昨晚没回来耶!”
一早,何母下楼帮忙准备早餐,问了佣人才知道,儿子昨晚竟然彻夜未归,紧张的她急忙去找丈夫。
“我知道。我刚才打手机给他了,他现在人在晓阳那里。”何父从报纸后探出头回答。
“喔?”何母眼睛一亮,脑中出现许多粉红色的幻想。“他们终于”
哎呀呀,真是太好了!儿子长达十二年的爱恋,终于修成正果了!
熙炜虽然从没承认过自己喜欢晓阳,但儿子是他们生的,他的心事他们怎会不知道?
他们两夫妻也很喜欢晓阳,她不但漂亮聪明,而且努力上进,他们多年来看着她成长,对她满意得不得了,早就把她视为内定的儿媳妇。
“他们终于在一起,也不枉费我们多年来千方百计替儿子撮合了!”何母沾沾自喜。
“你想太多了,老婆!”何父放下报纸,淡淡地泼她一盆冷水。“我也以为大概很快就可以抱孙子了,谁知道问熙炜才知道,他们还是和以前一样,什么事都没发生。”
当然激情拥吻的事,何熙炜并没有坦白告诉父亲。
“熙炜说,昨晚晓阳应酬时有点醉了,所以他送她回家,顺道留下来照顾她,什么不该做的都没做。”当然,更没有他期待的孙子蹦出来。
“什么?”何母忍不住失望地低嚷:“这个笨儿子!晓阳不是喝醉了吗,那他不会趁机”
“别乱说话!那可是迷奸哪,你希望咱们儿子做出这种下流的事?”
在丈夫的眯眼瞪视下,何母惭愧地低下头。
“对不起啦,老公!我只是想让他们早点在一起,再过几个月,儿子都要二十七岁了。”
“感情的事能急吗?人家小俩口不急,我们操心也没有用!”
何父拿起报纸继续翻看着,何母在一旁坐下,想了片刻忽然说:“不如我们来帮帮儿子吧!”
“怎么帮?”何父又从报纸后探出脸。
“就是”何母附在何父耳边,叽叽咕咕地说了一些话。
“嗯”何父放下报纸,认真地思考起来。“这样好吗?”
“当然!我是女人,最了解女人的心思啦,我感觉得出来,晓阳不是不喜欢咱们儿子,可能是儿子那头笨驴没向她表白过。她是女孩子,当然不要好意思主动说她喜欢熙炜啊,所以才需要我们推波助澜一下!”喔呵呵呵!
“这样真的行得通吗?”听着老婆白鸟丽子式的笑声,何父忽然有种不太妙的感觉。
“可以可以!放心,这件事就包在我身上,我保证咱们很快就会有个儿媳妇!当然还会附带几个孙子啦!哈哈哈啊,我得赶紧做准备,先去订几套衣服,不然如果临时要订婚,可能会来不及”
何母叨叨絮絮地走了,何父却愈来愈担心。
事情真有这么简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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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贝晓阳又被邀请到何家作客。
何母前两天就打电话给她,请她今天过来坐坐,说有些事想和她聊一聊。何母邀约,贝晓阳自然不敢轻怠,一早就打理妥当,准时登门拜访。
“来来!晓阳,这是伯母最近上烹饪教室学做的水果松糕,你替伯母尝尝味道怎样。”
何母将一个色泽诱人、香气扑鼻的水果松糕放在贝晓阳面前,然后笑容满面地扯开白色的造型铁椅,优雅地入座。
“谢谢伯母,那我先吃吃看。”贝晓阳立即拿起小汤匙尝了一口,松糕入口湿润绵密,还有柑橘水蜜桃等水果的香气,非常好吃。
“真好吃!伯母,您实在很有天分,不管做什么东西都那么好吃。”贝晓阳真心夸赞。
“呵呵,哪里!”何母掩嘴轻笑着,尽量忍着不要太得意。
今天天气不错,所以她们来到户外,选在庭园里的树荫下喝下午茶,满眼的绿意和徐徐吹来的和风令人心旷神怡。
“我替你倒杯红茶吧。”何母端起绘有描金蓝藻花纹的典雅茶壶,另一手用干净的帕子按住茶壶下方,准备替贝晓阳倒茶。
“伯母,让我来吧!”
怎么好意思让长辈替她服务呢?贝晓赶紧接过那只滚烫的茶壶,先将浅褐色的茶水注入何母的茶杯里,然后才替自己倒茶。
何母默默凝视她倒茶时专注的表情,嘴角忍不住啊现笑意。
这些年来,她一直当晓阳如女儿般,如果她能嫁给熙炜,那就名正言顺是他们何家的人啦,可以天天陪她去逛街、喝下午茶,真是再好不过了!呵呵呵!
贝晓阳倒好茶,小心地放下茶壶,抬起头正好对上何母笑得很诡异的脸。
她略微一愣,心想:是不是她看错了?向来优雅的标准贵妇,怎么可能露出看起来有点“奸诈”的笑脸?
嗯,应该是她看错了吧?
“那个何熙炜呢?怎么没见到他?”贝晓阳转开视线,狐疑地打量宽敞的绿色庭院。
每回她到何家来,何熙炜从不缺席,必定死皮赖脸地黏在她身旁,这回来没见到他,难怪她觉得哪里怪怪的,身旁空荡荡的。
“他爸爸找他打网球,在球场那边呢!”何母纤指往自家网球场的方向一指。
其实是她要丈夫把儿子带开的,如果儿子在场,一定只会搞破坏,不会让她有机会把话说完。
“喔!原来如此。”不知为什么,听到他就在这附近,让她有点紧张的心情安定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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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大色魔,给我起来!”
一大清早,何熙炜还在跟周公爷爷下棋,忽然传来一声娇叱,随后一个柔软有弹性的东西砸上他的脸。
那东西就这么盖在他脸上,害他差点不能呼吸。
他拉下那只柔软的枕头,痛苦地睁开一只眼,懒洋洋地打量四周,从有限视线范围中瞄到正手插纤腰,站在床边瞪着他的贝晓阳。
他立即嘴角上扬,温柔而沙哑地打招呼:“早!”
能够一大早就见到心爱的女人,实在是人生最幸福的事。
他掀开被子起身,贝晓阳羞得不敢看,转头继续怒骂道:“你这不要脸的大色狼!竟敢趁我睡着时偷偷爬上我的床,而且还、还只穿内裤!”
污染清纯闺女的眼睛,真是罪大恶极!
“我只有一套西装啊,总不能穿着它睡觉吧?”何熙炜无辜地问。
“我又没请你留在这里过夜,更没邀请你爬上床睡!”别说得好像是她请人来作客,却连碗筷都吝于提供的坏主人!
“可是昨晚送你回来,再加上你喝醉了,耽搁了不少时间,我也累了啊,当然是洗个澡倒头就睡啦。”
他打个呵欠大伸懒腰,毫不羞赧地展示健壮完美的身材,贝晓阳不小心瞄到,视线立即像被黏住似的,胶着在他身上。
一提起她喝醉的事,贝晓阳粉嫩的小脸就倏然红了,神情也变得有点不自在。
“反正你赶紧穿上衣服啦!要是我从浴室出来,你还穿这样晃来晃去,我就拿数位相机拍下来,贴在公司的公布栏!”哼哼,到时候看他怎么做人?
“这么狠?”何熙炜搔搔头,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大家好歹是同事,多少给人家留点面子嘛,要是我的裸照一放上公布栏,公司里的男同事还混得下去吗?他们可能会羞愧而死耶。”
贝晓阳冷冷瞪着他,额角抽搐,并且认真思考:如果把他从六楼踹下去,算是蓄意谋杀吗?
“你这个恬不知耻的自恋狂!总之你快点穿衣服滚出我家,我要去洗澡了,恕不相送!”
贝晓阳砰一声关上门,躲进浴室里,抚着烫红的双颊,想起昨晚的缠绵旖旎。
昨晚她确实醉了,但是并没有醉到不醒人事的地步,那些亲昵的拥抱、火辣辣的热吻、还有几乎失控的激情片段,她都还隐约记得。
她想,她真的病了!她轻叹一口气。
为什么一个她已经看了整整十二年的男人,最近却愈看愈觉得他很帅?以前最讨厌他喜欢作弄人的痞痞笑容,现在却忍不住脸红心跳?
以前他若是借故贴近她,她会毫不客气地一掌拍开,现在却出现一种荒谬的矛盾感,羞涩得希望他赶紧走开,但同时又渴望他永远那么贴近她?
她想,自己恐怕爱上何熙炜了!
虽然他老喜欢挖苦她,或是耍些贱招戏弄她,每每把她气得差点吐血,但是不可否认,他真的很照顾她。
在她很穷困的学生时代,他会把便当里的鸡腿和大半菜肴丢给她,刚开始她真以为他把当她成馊水桶,把不爱吃的菜全扔给她,逼她替他“销毁”
后来她才知道,他并不是真的讨厌那些菜,其实很多菜他都吃。因为怕她便当里只有荷包蛋,营养不够,所以才以自己挑食为借口,把好菜全留给她,自己去福利让啃面包,或是瞒着她再买一个便当这是前几年有回在路上偶遇何熙炜国中时代的好兄弟,偷偷告诉她的。
罢知道时她真的很震惊,除了满满的激动与感谢之外,心里开始有一种奇妙的感觉产生。
原本单纯的友谊逐渐产生化学效应,或许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知道这件事之后,贝晓阳心里万分愧疚,也很认真地反省自己。她总是对他很凶,说话很少有好口气,脸色更是冰冷难看,她打算今后要努力改变自己,回报他对她的好,不能再对他那么凶了。
隔天两人碰面,她开始学着做一个温柔乖顺的小女人,
他说话,她微笑点头聆听;中午他提议吃牛排,她毫无异议地顺从;他开她玩笑,调侃她、戏弄她,她也尽量笑笑的,忍着不生气。下午何熙炜终于忍不住了!
他面容担忧地摸摸她的额头,小心翼翼地问:“你不要紧吧?哪里不舒服?我送你去医院看看好不好?”
哇咧!原来他以为她有病啊?
“你才有病呢,需要看的是你的脑袋啦!”一把火再也忍不住,她痛快地宣泄出来。
她努力挤出的温柔彻底破功,距离她发誓成为一个柔顺的小女人,还不到二十四小时。
“对嘛!这才是我认识的你,你从一早就变得好奇怪,弄得我浑身不对劲,我才会以为你生病了啊。”见她“恢复正常”何熙炜松了一口气。
他就是喜欢牙尖嘴利、坦率无伪的贝晓阳,如果她像其他追他的女孩一样变得矫揉造作,说话轻声细语、脸上永远挂着浅浅微笑、温柔体贴得让人起鸡皮疙瘩,那他可能不会再喜欢她。
贝晓阳那时终于知道,世界上有一种人叫做“贱骨头”他们通常也会得一种怪病贱骨头症候群。他们不喜欢别人对他太好,否则会浑身不自在,他们喜欢别人骂他、给他睑色、赏他白眼,惹别人生气、看别人快气炸的模样,他们就会有种莫名的快感。
谤本是一群变态嘛!贝晓阳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爱上这样的“变态”?
有可能她心里一直是喜欢他的,甚至远在针锋相对的学生时代,她都不曾真正讨厌他。
如果讨厌,就不会允许他接近她;即使肚子再饿,也不会吃他施舍的食物;无论再穷,也不可能担任他的中文家教;更不可能在毕业后进他家公司,成为他手下的员工,担任他的左右手。
那种喜欢能不能称为爱?她不知道,但是她唯一脑葡定的,是自己现在爱上他了!
怎么辨?她无声地问自己。
习惯拿着刀剑互相较劲的对手,能够成为一对恋人吗?
在她犹豫迟疑的同时,一场“阴谋”也在悄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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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熙炜昨晚没回来耶!”
一早,何母下楼帮忙准备早餐,问了佣人才知道,儿子昨晚竟然彻夜未归,紧张的她急忙去找丈夫。
“我知道。我刚才打手机给他了,他现在人在晓阳那里。”何父从报纸后探出头回答。
“喔?”何母眼睛一亮,脑中出现许多粉红色的幻想。“他们终于”
哎呀呀,真是太好了!儿子长达十二年的爱恋,终于修成正果了!
熙炜虽然从没承认过自己喜欢晓阳,但儿子是他们生的,他的心事他们怎会不知道?
他们两夫妻也很喜欢晓阳,她不但漂亮聪明,而且努力上进,他们多年来看着她成长,对她满意得不得了,早就把她视为内定的儿媳妇。
“他们终于在一起,也不枉费我们多年来千方百计替儿子撮合了!”何母沾沾自喜。
“你想太多了,老婆!”何父放下报纸,淡淡地泼她一盆冷水。“我也以为大概很快就可以抱孙子了,谁知道问熙炜才知道,他们还是和以前一样,什么事都没发生。”
当然激情拥吻的事,何熙炜并没有坦白告诉父亲。
“熙炜说,昨晚晓阳应酬时有点醉了,所以他送她回家,顺道留下来照顾她,什么不该做的都没做。”当然,更没有他期待的孙子蹦出来。
“什么?”何母忍不住失望地低嚷:“这个笨儿子!晓阳不是喝醉了吗,那他不会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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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啦,老公!我只是想让他们早点在一起,再过几个月,儿子都要二十七岁了。”
“感情的事能急吗?人家小俩口不急,我们操心也没有用!”
何父拿起报纸继续翻看着,何母在一旁坐下,想了片刻忽然说:“不如我们来帮帮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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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何母附在何父耳边,叽叽咕咕地说了一些话。
“嗯”何父放下报纸,认真地思考起来。“这样好吗?”
“当然!我是女人,最了解女人的心思啦,我感觉得出来,晓阳不是不喜欢咱们儿子,可能是儿子那头笨驴没向她表白过。她是女孩子,当然不要好意思主动说她喜欢熙炜啊,所以才需要我们推波助澜一下!”喔呵呵呵!
“这样真的行得通吗?”听着老婆白鸟丽子式的笑声,何父忽然有种不太妙的感觉。
“可以可以!放心,这件事就包在我身上,我保证咱们很快就会有个儿媳妇!当然还会附带几个孙子啦!哈哈哈啊,我得赶紧做准备,先去订几套衣服,不然如果临时要订婚,可能会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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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母前两天就打电话给她,请她今天过来坐坐,说有些事想和她聊一聊。何母邀约,贝晓阳自然不敢轻怠,一早就打理妥当,准时登门拜访。
“来来!晓阳,这是伯母最近上烹饪教室学做的水果松糕,你替伯母尝尝味道怎样。”
何母将一个色泽诱人、香气扑鼻的水果松糕放在贝晓阳面前,然后笑容满面地扯开白色的造型铁椅,优雅地入座。
“谢谢伯母,那我先吃吃看。”贝晓阳立即拿起小汤匙尝了一口,松糕入口湿润绵密,还有柑橘水蜜桃等水果的香气,非常好吃。
“真好吃!伯母,您实在很有天分,不管做什么东西都那么好吃。”贝晓阳真心夸赞。
“呵呵,哪里!”何母掩嘴轻笑着,尽量忍着不要太得意。
今天天气不错,所以她们来到户外,选在庭园里的树荫下喝下午茶,满眼的绿意和徐徐吹来的和风令人心旷神怡。
“我替你倒杯红茶吧。”何母端起绘有描金蓝藻花纹的典雅茶壶,另一手用干净的帕子按住茶壶下方,准备替贝晓阳倒茶。
“伯母,让我来吧!”
怎么好意思让长辈替她服务呢?贝晓赶紧接过那只滚烫的茶壶,先将浅褐色的茶水注入何母的茶杯里,然后才替自己倒茶。
何母默默凝视她倒茶时专注的表情,嘴角忍不住啊现笑意。
这些年来,她一直当晓阳如女儿般,如果她能嫁给熙炜,那就名正言顺是他们何家的人啦,可以天天陪她去逛街、喝下午茶,真是再好不过了!呵呵呵!
贝晓阳倒好茶,小心地放下茶壶,抬起头正好对上何母笑得很诡异的脸。
她略微一愣,心想:是不是她看错了?向来优雅的标准贵妇,怎么可能露出看起来有点“奸诈”的笑脸?
嗯,应该是她看错了吧?
“那个何熙炜呢?怎么没见到他?”贝晓阳转开视线,狐疑地打量宽敞的绿色庭院。
每回她到何家来,何熙炜从不缺席,必定死皮赖脸地黏在她身旁,这回来没见到他,难怪她觉得哪里怪怪的,身旁空荡荡的。
“他爸爸找他打网球,在球场那边呢!”何母纤指往自家网球场的方向一指。
其实是她要丈夫把儿子带开的,如果儿子在场,一定只会搞破坏,不会让她有机会把话说完。
“喔!原来如此。”不知为什么,听到他就在这附近,让她有点紧张的心情安定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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