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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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
喜轿并不稳,山路一路走一路颠,没过多久,就到了半山腰的村长家——曾家。
山村里是没有仪式的,也没有好看的婚礼,教堂和白纱。将新娘子送到了男方的家里,这新娘子就是男方家的人了。
曾兆掀开白梓岑的红盖头时,白梓岑的眼睛已经肿得不像话了,整个脸上全是干涸的泪渍,胡乱地黏在她的脸上,万分狼狈。反剪在背后的手腕,已经因为强烈地挣扎而擦破了皮肤,血淋淋地有些可怖。
曾兆见状,赶忙就拿了剪刀,替白梓岑剪开了麻绳,捧着她的手腕,问她:“小岑,是不是弄疼了?你父母怎么能绑你呢!”
白梓岑静默地继续流泪,片刻之后,才抬起了她那一双会说话的眸子,安静地叫了他一声:“兆哥……”
“怎么了?”见白梓岑流泪,曾兆有些心慌。
“兆哥,我想回家了。”
曾兆试探性地问:“那要不我现在就让你父母过来?”白梓岑没发觉,对于让自己回家这件事,曾兆并没有松口。
“他们根本不是我的父母!”白梓岑挣开了曾兆,疯狂地挥舞着手臂,如同一只落入蜘蛛网却还拼死挣扎着的蝴蝶。她大哭大喊:“我的父母他们在远江市!他们在等我,我要回家!”
白梓岑根本不理会他,直接扯住他的手臂,哀求:“兆哥我知道的,这桩婚事你也是被勉强的对吗?我看得出,你喜欢小紫姐的,很喜欢很喜欢。我不想做中间插手的那个人,你就当是做件善事,放我离开好吗?”
“小岑,你别哭了,冷静一下。”曾兆是知道白梓岑的过去的,从城市被拐卖到山村,落入一户贫困的家庭。
六年的交往中,白梓岑曾不止一次地向他提及过,关于出逃的梦想。她说,她的父母一定在等她回去,他们知道她不见了,一定会发疯的。她还说,他们一家一共四口人,父母、哥哥和她。她的哥哥,有着和她如出一辙的名字,叫做白梓彦。
“兆哥,你叫我怎么冷静。”白梓岑抽噎了许久,才绝望地坐了回去,朝曾兆小心翼翼地摊开自己的掌心。她不过才十六岁,但手心里已经布满了茧子,指甲盖里还抹着泥土粉尘,整个手掌都是灰蒙蒙的。“兆哥,你看我的手。”
她无妄地笑了笑,一滴晶莹的泪花坠入她的掌心,瞬间就被隐藏在了灰黑里。
“兆哥,你知道大提琴吗?”
曾兆摇摇头。
“大提琴是一种四根线的乐器,你用琴弓在琴弦上摩擦的时候,会生出非常好听的音乐。它的声音低沉沉的,有音乐家曾梦幻地称它为……情人的耳语。”述说回忆的时候,白梓岑的眼眸里都是闪着亮光的:“我四岁的时候,我妈妈就带我学习大提琴了。我练了整整六年大提琴,指腹上都磨出了厚厚的老茧。我妈妈曾说过,保护手指对一个学乐器的人来说无比重要,甚至每天都会替我用牛奶泡手。那时候我以为,大提琴是世界上最艰难可怕的东西,后来才知道,它的艰难程度……可能都不如一根晒干了的玉米。”
白梓岑将那双灰黑的手,胡乱地往身上抹,像是这样抹着,就能擦回原来的白净。
她低低地叹了一声:“这六年过去,我根本想象不出这双手原来的模样了。我妈妈以前总夸我的手好看,白净又没有骨节。然而,六年,在搓了上千万根玉米之后,它都已经变得又黑又脏,再也回不到原来的样子了。”
“我爸爸还说,如果有一天我要嫁人的话,他一定要亲手替我带上白纱,然后在有朗诵圣经的教堂里,亲自把我的手交托到另一个人的手上。我还记得,被拐卖走的前一天,我哥哥还站在操场上,对我说,谁要是敢欺负我妹妹,我白梓彦一定要把他揍成猪头。他这个人可真是说话不算话,我在这里,都快被欺负了整整六年,也没见得他替我打走任何一个人。等我回去见了他,一定要好好数落他一顿。对了,我还要跟我爸爸妈妈打他的小报告,说他在学校里偷偷谈恋爱。”
“小岑,你走吧……”曾兆冷不防地打断她。
白梓岑瞪大了眼,难以置信:“兆哥你在说什么?”
曾兆从床边站起来,指着东南方向的一个窗户,像是笃定了全身的勇气,义无返顾地说:“你走吧,从那个窗户逃出去,一直往北会看见一条公路。那条是国道,也是汽车最多的地方,我以前查过地图,那条国道一直通往远江市。如果你能顺利搭到车的话,就能一路南下,回到远江市。”
从白梓岑提起远江市是她的家乡之后,曾兆总有意识地关注着这个城市。
“那你自己怎么办,要是被你爸知道,你放走了我,一定会打死你的。”白梓岑的担心不无道理,前些年有一户农户放走了出逃的孩子,结果,那户农户一直被全村孤立着。
曾兆自然懂得白梓岑的忧心,他也不说话,只是干净利落地朝她笑笑,语气温和而皎洁:“你放心好了,我爸是村长,这全村上下谁不听村长的,又有谁敢孤立我家。你赶紧走吧,机会只此一次。”
“兆哥,真的……可以吗?”白梓岑是真的信以为真了。
曾兆回过头看她,麦色的健康皮肤,像是被打上了一层金光:“小岑,你只有三个小时的时间,三个小时之后,要是他们进来看不到你,就会开始大范围地找你。你应该知道的,山里人都一条心,谁家买来的孩子丢了,都是全村一起出动的。”
白梓岑毫不犹豫地朝他点了点头,正打算往室内东南方向的那扇窗走过去,曾兆却忽然喊住了她。
他从鲜红的龙凤枕下取出一枚布袋子,交给白梓岑:“这里是我以前偷偷攒下来的钱,不多,你拿着,以备不时之需。”
白梓岑不知该如何形容此刻的感激,她只能埋头接过曾兆递过来的布袋子,低低地说了声:“谢谢。”
有时候,对于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来说,一声谢谢,真的是她唯一能做到的。
白梓岑顺着东南角的窗户爬了出去,不远处,是一望无际的坡地,陡峭而绵延,若是一不小心栽倒下去,一定是粉身碎骨。白梓岑每一步都走得谨小慎微,生怕一不留神就没命回家了。
“小岑!”
身后忽然有人叫她,白梓岑吓得一个机灵,险些掉进悬崖。待仔细听清楚那音色的来源似乎是曾兆之后,她才终于放下了那颗悬着的心。
“怎么了?”
曾兆的眼眸里似乎有些失落,即便是隔着三米多的距离,他眼底的情绪依旧显露无疑:“小岑,你找到爸妈以后还会回来吗?”
“一定!”
白梓岑撑开手掌,附在嘴边做喇叭状。她生怕惊动了前院的人,连声音都是小心克制的,“等我找到爸妈,一定要带着他们一起回来见你。”
“那你……还会回来嫁给我吗?”曾兆的声音比方才小了无数分贝,破碎地浮散在空气里,支离破碎。那如同蚊蝇的低语,估计只有他一人能听到。
“兆哥,你刚才在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曾兆只是用那种惯用的憨态模样,朝着她笑。
“没事,这条路有点险,你小心点。”
白梓岑微笑着朝他颔首,而后,义无返顾地一路北上。
她很天真,也很傻。
她一直以为,曾兆和她一样被动,被动地接受着父母的姻亲,被动地接受着视为兄妹的人,忽然成为自己的配偶。
然而,她却不知道。如果不是曾兆心甘情愿的同意,她那一家贫穷的养父母,哪能攀上曾家。而起因,也不过是曾家父母顺从于任性儿子的一种宠爱罢了。
白梓岑一直将所有事情想象地无比乐观。显而易见地,她也未曾深思熟虑过……
放走她,曾兆面临的会是如何的境地。
去。
喜轿并不稳,山路一路走一路颠,没过多久,就到了半山腰的村长家——曾家。
山村里是没有仪式的,也没有好看的婚礼,教堂和白纱。将新娘子送到了男方的家里,这新娘子就是男方家的人了。
曾兆掀开白梓岑的红盖头时,白梓岑的眼睛已经肿得不像话了,整个脸上全是干涸的泪渍,胡乱地黏在她的脸上,万分狼狈。反剪在背后的手腕,已经因为强烈地挣扎而擦破了皮肤,血淋淋地有些可怖。
曾兆见状,赶忙就拿了剪刀,替白梓岑剪开了麻绳,捧着她的手腕,问她:“小岑,是不是弄疼了?你父母怎么能绑你呢!”
白梓岑静默地继续流泪,片刻之后,才抬起了她那一双会说话的眸子,安静地叫了他一声:“兆哥……”
“怎么了?”见白梓岑流泪,曾兆有些心慌。
“兆哥,我想回家了。”
曾兆试探性地问:“那要不我现在就让你父母过来?”白梓岑没发觉,对于让自己回家这件事,曾兆并没有松口。
“他们根本不是我的父母!”白梓岑挣开了曾兆,疯狂地挥舞着手臂,如同一只落入蜘蛛网却还拼死挣扎着的蝴蝶。她大哭大喊:“我的父母他们在远江市!他们在等我,我要回家!”
白梓岑根本不理会他,直接扯住他的手臂,哀求:“兆哥我知道的,这桩婚事你也是被勉强的对吗?我看得出,你喜欢小紫姐的,很喜欢很喜欢。我不想做中间插手的那个人,你就当是做件善事,放我离开好吗?”
“小岑,你别哭了,冷静一下。”曾兆是知道白梓岑的过去的,从城市被拐卖到山村,落入一户贫困的家庭。
六年的交往中,白梓岑曾不止一次地向他提及过,关于出逃的梦想。她说,她的父母一定在等她回去,他们知道她不见了,一定会发疯的。她还说,他们一家一共四口人,父母、哥哥和她。她的哥哥,有着和她如出一辙的名字,叫做白梓彦。
“兆哥,你叫我怎么冷静。”白梓岑抽噎了许久,才绝望地坐了回去,朝曾兆小心翼翼地摊开自己的掌心。她不过才十六岁,但手心里已经布满了茧子,指甲盖里还抹着泥土粉尘,整个手掌都是灰蒙蒙的。“兆哥,你看我的手。”
她无妄地笑了笑,一滴晶莹的泪花坠入她的掌心,瞬间就被隐藏在了灰黑里。
“兆哥,你知道大提琴吗?”
曾兆摇摇头。
“大提琴是一种四根线的乐器,你用琴弓在琴弦上摩擦的时候,会生出非常好听的音乐。它的声音低沉沉的,有音乐家曾梦幻地称它为……情人的耳语。”述说回忆的时候,白梓岑的眼眸里都是闪着亮光的:“我四岁的时候,我妈妈就带我学习大提琴了。我练了整整六年大提琴,指腹上都磨出了厚厚的老茧。我妈妈曾说过,保护手指对一个学乐器的人来说无比重要,甚至每天都会替我用牛奶泡手。那时候我以为,大提琴是世界上最艰难可怕的东西,后来才知道,它的艰难程度……可能都不如一根晒干了的玉米。”
白梓岑将那双灰黑的手,胡乱地往身上抹,像是这样抹着,就能擦回原来的白净。
她低低地叹了一声:“这六年过去,我根本想象不出这双手原来的模样了。我妈妈以前总夸我的手好看,白净又没有骨节。然而,六年,在搓了上千万根玉米之后,它都已经变得又黑又脏,再也回不到原来的样子了。”
“我爸爸还说,如果有一天我要嫁人的话,他一定要亲手替我带上白纱,然后在有朗诵圣经的教堂里,亲自把我的手交托到另一个人的手上。我还记得,被拐卖走的前一天,我哥哥还站在操场上,对我说,谁要是敢欺负我妹妹,我白梓彦一定要把他揍成猪头。他这个人可真是说话不算话,我在这里,都快被欺负了整整六年,也没见得他替我打走任何一个人。等我回去见了他,一定要好好数落他一顿。对了,我还要跟我爸爸妈妈打他的小报告,说他在学校里偷偷谈恋爱。”
“小岑,你走吧……”曾兆冷不防地打断她。
白梓岑瞪大了眼,难以置信:“兆哥你在说什么?”
曾兆从床边站起来,指着东南方向的一个窗户,像是笃定了全身的勇气,义无返顾地说:“你走吧,从那个窗户逃出去,一直往北会看见一条公路。那条是国道,也是汽车最多的地方,我以前查过地图,那条国道一直通往远江市。如果你能顺利搭到车的话,就能一路南下,回到远江市。”
从白梓岑提起远江市是她的家乡之后,曾兆总有意识地关注着这个城市。
“那你自己怎么办,要是被你爸知道,你放走了我,一定会打死你的。”白梓岑的担心不无道理,前些年有一户农户放走了出逃的孩子,结果,那户农户一直被全村孤立着。
曾兆自然懂得白梓岑的忧心,他也不说话,只是干净利落地朝她笑笑,语气温和而皎洁:“你放心好了,我爸是村长,这全村上下谁不听村长的,又有谁敢孤立我家。你赶紧走吧,机会只此一次。”
“兆哥,真的……可以吗?”白梓岑是真的信以为真了。
曾兆回过头看她,麦色的健康皮肤,像是被打上了一层金光:“小岑,你只有三个小时的时间,三个小时之后,要是他们进来看不到你,就会开始大范围地找你。你应该知道的,山里人都一条心,谁家买来的孩子丢了,都是全村一起出动的。”
白梓岑毫不犹豫地朝他点了点头,正打算往室内东南方向的那扇窗走过去,曾兆却忽然喊住了她。
他从鲜红的龙凤枕下取出一枚布袋子,交给白梓岑:“这里是我以前偷偷攒下来的钱,不多,你拿着,以备不时之需。”
白梓岑不知该如何形容此刻的感激,她只能埋头接过曾兆递过来的布袋子,低低地说了声:“谢谢。”
有时候,对于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来说,一声谢谢,真的是她唯一能做到的。
白梓岑顺着东南角的窗户爬了出去,不远处,是一望无际的坡地,陡峭而绵延,若是一不小心栽倒下去,一定是粉身碎骨。白梓岑每一步都走得谨小慎微,生怕一不留神就没命回家了。
“小岑!”
身后忽然有人叫她,白梓岑吓得一个机灵,险些掉进悬崖。待仔细听清楚那音色的来源似乎是曾兆之后,她才终于放下了那颗悬着的心。
“怎么了?”
曾兆的眼眸里似乎有些失落,即便是隔着三米多的距离,他眼底的情绪依旧显露无疑:“小岑,你找到爸妈以后还会回来吗?”
“一定!”
白梓岑撑开手掌,附在嘴边做喇叭状。她生怕惊动了前院的人,连声音都是小心克制的,“等我找到爸妈,一定要带着他们一起回来见你。”
“那你……还会回来嫁给我吗?”曾兆的声音比方才小了无数分贝,破碎地浮散在空气里,支离破碎。那如同蚊蝇的低语,估计只有他一人能听到。
“兆哥,你刚才在说什么,我没听清楚。”
曾兆只是用那种惯用的憨态模样,朝着她笑。
“没事,这条路有点险,你小心点。”
白梓岑微笑着朝他颔首,而后,义无返顾地一路北上。
她很天真,也很傻。
她一直以为,曾兆和她一样被动,被动地接受着父母的姻亲,被动地接受着视为兄妹的人,忽然成为自己的配偶。
然而,她却不知道。如果不是曾兆心甘情愿的同意,她那一家贫穷的养父母,哪能攀上曾家。而起因,也不过是曾家父母顺从于任性儿子的一种宠爱罢了。
白梓岑一直将所有事情想象地无比乐观。显而易见地,她也未曾深思熟虑过……
放走她,曾兆面临的会是如何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