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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品轩第一次见到叶慈是在华纳威秀电影院的广场前。
那一晚,在自己经营的咖啡店打烊后,他的精神还很好,了无倦意,于是便在附近闲逛着,走着走着,就这么走到了华纳威秀电影院。
小周末的夜晚,看电影的人不少,广场上灯光明亮,感觉十分热闹。
他没想要看电影,只随意在广场上找了个地方坐下,轻松地靠在椅背上,懒懒地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
然后他看到了她,就在他前方不远处。他同时也发现很多人的目光都正朝她的方向注视着。
他很快就明白她成为众人目光焦点的原因她是一个非常漂亮出色的女孩。女孩有一头滑顺微卷的美丽秀发,白皙的脸蛋泛着自然的红嫩色彩,一双饱含电力的桃花眼、一个秀挺的鼻梁,和一张适合亲吻的丰润粉唇,确实是令人惊艳。
相对的,女孩身旁的男孩虽然容貌也不差,可比起她来还是逊色多了。
他的视线很自然地快速扫过女孩全身上下,穿着t恤、牛仔短裙的她,身材窈窕纤细,裙下的那双腿美丽又修长他不由得在心里暗赞,这个女孩在镜头下一定很出色,肯定会是一个很好的摸del。
唉,过往的职业病怎么又犯了!离开广告界都两年多了,一些老习惯却还是改不掉。
他自嘲地笑了下,正打算移开目光时,女孩身旁的男孩突然变脸,瞬间扬起手臂挥了女孩一巴掌“啪”地一声脆响,霎时惊动了广场上的人群,使得原本还有些吵杂的广场瞬间静了下来,并且为女孩引来更多注目的眼光。
他楞了下,心里浮上的第一个想法是怎么在大庭广众下打女人呢?姑且不论是什么原因,但这么做实在有点失格!
随即,像是意识到自己失控的行为,男孩双眉攒得死紧,脸色青白,僵立了半晌后,骤地转身离开,脚步还微微踉跄了下。
而挨了一巴掌的女孩,始终低垂着头,并用一手捂着脸颊,维持不动的姿势,让人觉得有些可怜。
他以为女孩此刻心里一定很难过,低垂的脸庞搞不好已经涕泪纵横。所以当看到女孩放下手、抬起头,脸上无半滴泪珠,且一副若无其事的平常模样时,他心里是有些惊讶的。
然而,更教他惊讶的是,女孩像是放松下来地吐了一口气,跟着龇牙咧嘴地运动起脸部肌肉,试着将那一巴掌的热辣感甩开。
她的举动令他好奇,也让他觉得有趣。她似乎一点也不在意旁观者投注在她身上那同情又怪异的眼光,迳自走到他右手边的饮料贩卖机,投下硬币,取出一罐可乐,将冰凉的瓶身紧贴在她挨打的左颊上,然后又吐了一口气,嘴里还唸唸有词
“唉,打得还真用力,要是变成歪嘴婆怎么办?”
因为距离贩卖机很近,所以他不小心听到了她的自言自语,心里暗暗偷笑的同时,他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那一次没有任何交集与对话的相遇,让孟品轩印象非常深刻。
所以当女孩在一分钟前推开玻璃门走进他的咖啡店时,他一眼就认出了她,即使已事隔两个月。
她一走进店里,立即引来许多双眼睛的注视,轻易就成了店内客人们注目的焦点,一如上回在华纳威秀广场前的情况。
由于是周六下午,客人不少,唯一剩下的座位刚好是最显眼、也是一般人会痹篇的中央位置,但她似乎并不介意,直接走到空桌旁坐下。
“哇,美女耶!”负责外场的男孩小志倏地眼睛一亮,像十瓦灯泡一样,热力全开。“为美女服务是我的天职,老板,我去也!”说着迅速抓起menu,一副丢了心魂般地从吧台内“飘”了出去。
孟品轩不由得莞尔一笑。小志这家伙一看见美女就像苍蝇闻到了糖蜜一样,趋之若鹜,他不禁要怀疑,当初他来应征这份工作时,说是想学习煮咖啡的艺术,其实是个幌子,他真正的目的是为了要泡妞吧?
他一边清洗着器具,一边瞧着小志与女孩的互动。女孩似乎是个爽朗又好亲近的人,绽放的笑颜甜美又自然,一点也不因为她美丽的外表而让人觉得有距离。
大约五分钟后,小志捧着menu贴在胸前,又一路“飘”了回来。
“老板,我坠入爱河了!”小志喃喃地道,两只眼睛里仿佛正不断地飘出粉红色的心。
“是喔,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已经是你第一百零一次坠入爱河了!”孟品轩挑眉笑着“吐槽”他一句。这小子每看见一个美女,就坠入爱河一次,他不嫌烦“爱河”都快被他给烦死了。
“老板,这次我是认真的!”小志立即出声抗议“我的一颗心已经遗落在她身上了!”
他听了不禁摇头“你是什么时代的人啊?竟说这么老掉牙的肉麻话!”现在的年轻人应该不看琼瑶了吧?
话刚说完,一串风铃声响起,两人齐抬眼望去,一名身材高挺、穿着时髦的帅哥走进店里,目光梭巡了下后,脸上立即露出笑容地朝女孩的位置走去。
男子并没有马上坐下,而是走到女孩身边,弯下身在她脸上啄了一记,那模样一看便知两人是情侣关系。
孟品轩朝小志瞥去同情的一眼,不是很真心地。
“也许事情并不是你想的那样”小志犹作垂死的挣扎。
“醒醒吧你!”孟品轩举起手往他头上敲了一记“别发呆了,还不快点去招呼客人!”
“喔”小志委靡不振地应了声,刚要走出吧台,像想起了什么事,又回头说道:“那个小姐要一杯焦糖玛奇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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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怎么老碰到这么没天理的事!”
替女孩与男子送上咖啡后,小志一回到吧台便咳声低嚷着。
“怎么了?”孟品轩问道。
“那个男的长得帅也就罢了,竟然还全身上下都是名牌!”
他立即明白小志说的是谁。“这样就叫作没天理?”
“当然,所有好处都让他一个人占走了!”小志有些忿忿不平地。“想我这么一个脚踏实地、认真有为的青年,只不过是容貌比别人差了一点、口袋里的钱比别人少了一些,结果情路上就注定比别人坎坷,老天没开眼哪!”
听他吠了一大串,孟品轩只觉得想笑。他忘了小志的个性是如果别人身上有的好处是自己没有的,他便认为那是没天理的事。
“别丧气,你应该感到庆幸才对。”他拍拍小志的肩膀安慰道。
“怎么说?”小志一脸不解,虚心求教。
“长得好看的男人容易被当成炫耀品;有钱的男人则容易被当成凯子削,这两者都很难找到真爱,你该庆幸自己没这方面的困扰。”
“是这样吗?”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
“如果有一天,有一个女孩喜欢上你,那必然是因为她纯粹喜欢你这个人,而不是其它的外在条件,这样不好吗?”
“说的也是。”小志点点头,随即又摇摇头,苦着脸道:“可是,老板,我不介意被当成炫耀品,也不介意被当成凯子削耶!”起码也好过他现在这样。
“你没救了你!”顺手又敲他一记。“好了,别在这里咳声叹气了,刚刚走了一桌客人,去收空杯子吧。”
“遵命,老板。”
有气无力地应了声,小志摸摸鼻子,拿起托盘,刚要走出吧台时,女孩所在的位置突然起了一阵騒动
“你说什么?”坐在女孩对面的男子忽地扬声喝道。店里的其他客人全都往那看去,正在收拾吧台的孟品轩也不由得抬起头来,这一抬头,又让他看见了精采的一幕。
只见女孩低着头不知道又说了什么,男子倏地拿起桌上的水杯朝女孩的脸上泼去,接着站起身气冲冲地离去。
店里所有的人看到这一幕全都傻了眼,包括孟品轩与小志。
真是难得一见的奇景啊!一般来说,被泼水的应该是男生吧?电视上不都是这么演的吗?怎么角色倒转过来了?
孟品轩怎么也没料到,那个女孩在他的店里又上演了一出教人吃惊的戏码。不过惊讶归惊讶,他倒是很快就回过神来。
“小志,帮那位小姐送纸巾过去吧。”看着女孩头脸全都湿答答地滴着水珠,还真教人有些不忍。
“喔。”小志这才回神,抓起纸巾,赶紧扮演救难英雄去也。
棒着一段距离,孟品轩看见女孩微笑地接过小志的纸巾,从容不迫地擦拭自己脸上的水渍,一点狼狈困窘的感觉也没有,仿佛刚刚被泼水的事丝毫没影响到她,对于周遭投射在她身上的怪异眼光她也毫不在意。
她的反应与表现和那一回在华纳威秀广场前相同,孟品轩不禁有些佩服她。女孩子一向脸皮薄,在大庭广众下被人刮耳光、泼水,怎么说都是让人挺难堪的事,但她却好似一点也不在意,镇定如常。
“老板,那个男的实在太没风度了,怎么可以这样对待女孩子!”小志回到吧台里,很为美女打抱不平。
“你刚刚跟她说了什么?”
“嘿嘿!”发出两声奸笑“我当然是趁机安慰佳人,替她出气,数落那个差劲的男人喽。”
“那女孩有说什么吗?”他难得好奇地问道。
小志想了一下“喔,她说,幸好他泼的是水不是咖啡。”
孟品轩听了不禁抿唇一笑,不知怎地,他一点也不意外她会这么说。
“她还说,那个男的走得太快了,害她来不及叫他自己付帐。”
小志接下来说的话令他唇边的笑意不觉又加深了几分。这女孩真怪,而且还怪得挺有趣的。
才这么想的当口,便看到女孩起身朝吧台走来。
“老板,结帐。”女孩将帐单放在吧台上,一双眼好奇地浏览着吧台内的摆设与物品。
他伸手接过帐单“一共是两百四十块钱。”
女孩取出钱包,掏出两张一百元纸钞及三个十元硬币,然后又在钱包里摸索了好一会儿,一次一块钱地凑呀凑的,直到钱包里再也榨不出半毛钱来。
“呵呵不好意思呀,老板,我身上只有两百三十五块”女孩笑得有些尴尬,美丽的脸庞依然动人。
“没关系没关系,不过就差五块钱而已嘛,无所谓啦!”身为老板的他还来不及开口,一旁的小志倒先抢了话,口气还很阿莎力。
“老板,真的没关系吗?”女孩望着孟品轩,不确定地问道。
“当然没关系!”小志又一马当先,脸上堆满讨好的笑。“区区五块钱不算什么,我们老板很有人情味,不会同你计较的!”
孟品轩挑眉睨了小志一眼,没说什么地收下那两百三十五块钱。
女孩随即笑开了眼“老板谢谢你,你人真好!”说着,明亮的眼眸又四下来回溜转着,并没有马上离开。
“还有什么事吗?”孟品轩笑意淡淡地问。
女孩赶紧收回视线,一副欲言又止地道:“没、没事,我呃”这时,又有其他客人过来结帐,目光全盯着她瞧,她迟疑了下才转身离开。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孟品轩这才发现她身上斜背着一个帆布旅行袋,那模样不禁让他联想到那些离家出走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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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点半打烊后,孟品轩让小志先回去,自己坐在店里结算今天的营业额。
经营咖啡店已有两年,客源与收入已经很稳定,虽然赚不了什么大钱,不过拿来支付他所有开销已绰绰有余,况且他并不缺钱用。
说来这都该感谢他的父母。他是家中唯一的孩子,继承了双亲遗留下来的这栋旧式的五层楼公寓,他把一、二楼打通,将一楼拿来开咖啡店,二楼作为自己居住的地方,剩下的三、四、五层楼则分租出去,光是房租的收入,就足够他生活所需了。
其实,在经营咖啡馆之前,他曾在广告界工作多年,也算小有知名度;和朋友合开的一家广告公司也做得有声有色,为他赚了不少钱,这两年他虽然已经离开了公司,但每年仍有红利可领。对他来说,金钱早已不是他追求的目标,他要的是一种简单自在、随性率真的生活。
结算完毕且核对无误后,他将收银机上锁,准备关店休息。
就在他即将拉上... -->>
孟品轩第一次见到叶慈是在华纳威秀电影院的广场前。
那一晚,在自己经营的咖啡店打烊后,他的精神还很好,了无倦意,于是便在附近闲逛着,走着走着,就这么走到了华纳威秀电影院。
小周末的夜晚,看电影的人不少,广场上灯光明亮,感觉十分热闹。
他没想要看电影,只随意在广场上找了个地方坐下,轻松地靠在椅背上,懒懒地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
然后他看到了她,就在他前方不远处。他同时也发现很多人的目光都正朝她的方向注视着。
他很快就明白她成为众人目光焦点的原因她是一个非常漂亮出色的女孩。女孩有一头滑顺微卷的美丽秀发,白皙的脸蛋泛着自然的红嫩色彩,一双饱含电力的桃花眼、一个秀挺的鼻梁,和一张适合亲吻的丰润粉唇,确实是令人惊艳。
相对的,女孩身旁的男孩虽然容貌也不差,可比起她来还是逊色多了。
他的视线很自然地快速扫过女孩全身上下,穿着t恤、牛仔短裙的她,身材窈窕纤细,裙下的那双腿美丽又修长他不由得在心里暗赞,这个女孩在镜头下一定很出色,肯定会是一个很好的摸del。
唉,过往的职业病怎么又犯了!离开广告界都两年多了,一些老习惯却还是改不掉。
他自嘲地笑了下,正打算移开目光时,女孩身旁的男孩突然变脸,瞬间扬起手臂挥了女孩一巴掌“啪”地一声脆响,霎时惊动了广场上的人群,使得原本还有些吵杂的广场瞬间静了下来,并且为女孩引来更多注目的眼光。
他楞了下,心里浮上的第一个想法是怎么在大庭广众下打女人呢?姑且不论是什么原因,但这么做实在有点失格!
随即,像是意识到自己失控的行为,男孩双眉攒得死紧,脸色青白,僵立了半晌后,骤地转身离开,脚步还微微踉跄了下。
而挨了一巴掌的女孩,始终低垂着头,并用一手捂着脸颊,维持不动的姿势,让人觉得有些可怜。
他以为女孩此刻心里一定很难过,低垂的脸庞搞不好已经涕泪纵横。所以当看到女孩放下手、抬起头,脸上无半滴泪珠,且一副若无其事的平常模样时,他心里是有些惊讶的。
然而,更教他惊讶的是,女孩像是放松下来地吐了一口气,跟着龇牙咧嘴地运动起脸部肌肉,试着将那一巴掌的热辣感甩开。
她的举动令他好奇,也让他觉得有趣。她似乎一点也不在意旁观者投注在她身上那同情又怪异的眼光,迳自走到他右手边的饮料贩卖机,投下硬币,取出一罐可乐,将冰凉的瓶身紧贴在她挨打的左颊上,然后又吐了一口气,嘴里还唸唸有词
“唉,打得还真用力,要是变成歪嘴婆怎么办?”
因为距离贩卖机很近,所以他不小心听到了她的自言自语,心里暗暗偷笑的同时,他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那一次没有任何交集与对话的相遇,让孟品轩印象非常深刻。
所以当女孩在一分钟前推开玻璃门走进他的咖啡店时,他一眼就认出了她,即使已事隔两个月。
她一走进店里,立即引来许多双眼睛的注视,轻易就成了店内客人们注目的焦点,一如上回在华纳威秀广场前的情况。
由于是周六下午,客人不少,唯一剩下的座位刚好是最显眼、也是一般人会痹篇的中央位置,但她似乎并不介意,直接走到空桌旁坐下。
“哇,美女耶!”负责外场的男孩小志倏地眼睛一亮,像十瓦灯泡一样,热力全开。“为美女服务是我的天职,老板,我去也!”说着迅速抓起menu,一副丢了心魂般地从吧台内“飘”了出去。
孟品轩不由得莞尔一笑。小志这家伙一看见美女就像苍蝇闻到了糖蜜一样,趋之若鹜,他不禁要怀疑,当初他来应征这份工作时,说是想学习煮咖啡的艺术,其实是个幌子,他真正的目的是为了要泡妞吧?
他一边清洗着器具,一边瞧着小志与女孩的互动。女孩似乎是个爽朗又好亲近的人,绽放的笑颜甜美又自然,一点也不因为她美丽的外表而让人觉得有距离。
大约五分钟后,小志捧着menu贴在胸前,又一路“飘”了回来。
“老板,我坠入爱河了!”小志喃喃地道,两只眼睛里仿佛正不断地飘出粉红色的心。
“是喔,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已经是你第一百零一次坠入爱河了!”孟品轩挑眉笑着“吐槽”他一句。这小子每看见一个美女,就坠入爱河一次,他不嫌烦“爱河”都快被他给烦死了。
“老板,这次我是认真的!”小志立即出声抗议“我的一颗心已经遗落在她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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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并没有马上坐下,而是走到女孩身边,弯下身在她脸上啄了一记,那模样一看便知两人是情侣关系。
孟品轩朝小志瞥去同情的一眼,不是很真心地。
“也许事情并不是你想的那样”小志犹作垂死的挣扎。
“醒醒吧你!”孟品轩举起手往他头上敲了一记“别发呆了,还不快点去招呼客人!”
“喔”小志委靡不振地应了声,刚要走出吧台,像想起了什么事,又回头说道:“那个小姐要一杯焦糖玛奇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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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怎么老碰到这么没天理的事!”
替女孩与男子送上咖啡后,小志一回到吧台便咳声低嚷着。
“怎么了?”孟品轩问道。
“那个男的长得帅也就罢了,竟然还全身上下都是名牌!”
他立即明白小志说的是谁。“这样就叫作没天理?”
“当然,所有好处都让他一个人占走了!”小志有些忿忿不平地。“想我这么一个脚踏实地、认真有为的青年,只不过是容貌比别人差了一点、口袋里的钱比别人少了一些,结果情路上就注定比别人坎坷,老天没开眼哪!”
听他吠了一大串,孟品轩只觉得想笑。他忘了小志的个性是如果别人身上有的好处是自己没有的,他便认为那是没天理的事。
“别丧气,你应该感到庆幸才对。”他拍拍小志的肩膀安慰道。
“怎么说?”小志一脸不解,虚心求教。
“长得好看的男人容易被当成炫耀品;有钱的男人则容易被当成凯子削,这两者都很难找到真爱,你该庆幸自己没这方面的困扰。”
“是这样吗?”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
“如果有一天,有一个女孩喜欢上你,那必然是因为她纯粹喜欢你这个人,而不是其它的外在条件,这样不好吗?”
“说的也是。”小志点点头,随即又摇摇头,苦着脸道:“可是,老板,我不介意被当成炫耀品,也不介意被当成凯子削耶!”起码也好过他现在这样。
“你没救了你!”顺手又敲他一记。“好了,别在这里咳声叹气了,刚刚走了一桌客人,去收空杯子吧。”
“遵命,老板。”
有气无力地应了声,小志摸摸鼻子,拿起托盘,刚要走出吧台时,女孩所在的位置突然起了一阵騒动
“你说什么?”坐在女孩对面的男子忽地扬声喝道。店里的其他客人全都往那看去,正在收拾吧台的孟品轩也不由得抬起头来,这一抬头,又让他看见了精采的一幕。
只见女孩低着头不知道又说了什么,男子倏地拿起桌上的水杯朝女孩的脸上泼去,接着站起身气冲冲地离去。
店里所有的人看到这一幕全都傻了眼,包括孟品轩与小志。
真是难得一见的奇景啊!一般来说,被泼水的应该是男生吧?电视上不都是这么演的吗?怎么角色倒转过来了?
孟品轩怎么也没料到,那个女孩在他的店里又上演了一出教人吃惊的戏码。不过惊讶归惊讶,他倒是很快就回过神来。
“小志,帮那位小姐送纸巾过去吧。”看着女孩头脸全都湿答答地滴着水珠,还真教人有些不忍。
“喔。”小志这才回神,抓起纸巾,赶紧扮演救难英雄去也。
棒着一段距离,孟品轩看见女孩微笑地接过小志的纸巾,从容不迫地擦拭自己脸上的水渍,一点狼狈困窘的感觉也没有,仿佛刚刚被泼水的事丝毫没影响到她,对于周遭投射在她身上的怪异眼光她也毫不在意。
她的反应与表现和那一回在华纳威秀广场前相同,孟品轩不禁有些佩服她。女孩子一向脸皮薄,在大庭广众下被人刮耳光、泼水,怎么说都是让人挺难堪的事,但她却好似一点也不在意,镇定如常。
“老板,那个男的实在太没风度了,怎么可以这样对待女孩子!”小志回到吧台里,很为美女打抱不平。
“你刚刚跟她说了什么?”
“嘿嘿!”发出两声奸笑“我当然是趁机安慰佳人,替她出气,数落那个差劲的男人喽。”
“那女孩有说什么吗?”他难得好奇地问道。
小志想了一下“喔,她说,幸好他泼的是水不是咖啡。”
孟品轩听了不禁抿唇一笑,不知怎地,他一点也不意外她会这么说。
“她还说,那个男的走得太快了,害她来不及叫他自己付帐。”
小志接下来说的话令他唇边的笑意不觉又加深了几分。这女孩真怪,而且还怪得挺有趣的。
才这么想的当口,便看到女孩起身朝吧台走来。
“老板,结帐。”女孩将帐单放在吧台上,一双眼好奇地浏览着吧台内的摆设与物品。
他伸手接过帐单“一共是两百四十块钱。”
女孩取出钱包,掏出两张一百元纸钞及三个十元硬币,然后又在钱包里摸索了好一会儿,一次一块钱地凑呀凑的,直到钱包里再也榨不出半毛钱来。
“呵呵不好意思呀,老板,我身上只有两百三十五块”女孩笑得有些尴尬,美丽的脸庞依然动人。
“没关系没关系,不过就差五块钱而已嘛,无所谓啦!”身为老板的他还来不及开口,一旁的小志倒先抢了话,口气还很阿莎力。
“老板,真的没关系吗?”女孩望着孟品轩,不确定地问道。
“当然没关系!”小志又一马当先,脸上堆满讨好的笑。“区区五块钱不算什么,我们老板很有人情味,不会同你计较的!”
孟品轩挑眉睨了小志一眼,没说什么地收下那两百三十五块钱。
女孩随即笑开了眼“老板谢谢你,你人真好!”说着,明亮的眼眸又四下来回溜转着,并没有马上离开。
“还有什么事吗?”孟品轩笑意淡淡地问。
女孩赶紧收回视线,一副欲言又止地道:“没、没事,我呃”这时,又有其他客人过来结帐,目光全盯着她瞧,她迟疑了下才转身离开。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孟品轩这才发现她身上斜背着一个帆布旅行袋,那模样不禁让他联想到那些离家出走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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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点半打烊后,孟品轩让小志先回去,自己坐在店里结算今天的营业额。
经营咖啡店已有两年,客源与收入已经很稳定,虽然赚不了什么大钱,不过拿来支付他所有开销已绰绰有余,况且他并不缺钱用。
说来这都该感谢他的父母。他是家中唯一的孩子,继承了双亲遗留下来的这栋旧式的五层楼公寓,他把一、二楼打通,将一楼拿来开咖啡店,二楼作为自己居住的地方,剩下的三、四、五层楼则分租出去,光是房租的收入,就足够他生活所需了。
其实,在经营咖啡馆之前,他曾在广告界工作多年,也算小有知名度;和朋友合开的一家广告公司也做得有声有色,为他赚了不少钱,这两年他虽然已经离开了公司,但每年仍有红利可领。对他来说,金钱早已不是他追求的目标,他要的是一种简单自在、随性率真的生活。
结算完毕且核对无误后,他将收银机上锁,准备关店休息。
就在他即将拉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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