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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怎么说?”
是闵关绍派给顾映雪的间谍,然而当她听过那个故事犹豫了。
将心比心,换作是她,在历经那么血淋淋的光景,那么撕心裂肺的伤痛,那么惨烈的过往,她能不能走出来?又能走多远?
手握电话,沉默许久,终道:“师兄,很抱歉,她什么都不肯说。”
闵关绍烦躁的挂断电话,起身去了洗手间。
打开水龙头,哗哗的水流在洁白的大理石溅起一片细细薄薄的湿濡,晶莹剔透,而又冰冰凉凉。
闵关绍捧把水胡乱往脸上撩几把,抬头,看向镜子中的自己。
究竟,在他离开的那一年,雪儿的生命之中遭遇了什么巨大的变故,教她必须休学?教她在查不到任何原因的情况下失去了声音?弄得一身狼狈?甚至——
自杀!
一切似乎都变了模样,唯有她,依旧是那个他深爱的女孩。
雪儿,你要怎样才肯说实话?
哗——哗哗哗——
盛夏天,娃娃脸,说变就变。
滂沱的大雨不约而至,无休无止的下着,冲得世间天昏地暗。
闵关绍执伞站在家门口,高大的身躯迟迟没有踏进。
他扬起锐眸,朝偌大的庭院扫射一圈,视野之内除了雨幕还是雨幕。
当年就是在这样的一个下雨天,他的雪儿毫无预兆的闯进他的心房。她并非风华绝代的倾城佳人,也非艳丽无双的绝世红颜,那年的她青春正茂,灵动逼人,她恰如其名,肌肤莹白如雪,娇嫩细滑,五官精致的像从壁画里走出来的洋娃娃,一度叫人移不开眼。
在此之前闵关绍从来不知道世上会有这样一个女孩教他惊艳,惊艳到无法直视。
那年,阴郁的天空,隔着重重的雨幕,她就这么冲他跑过来,偷了他的心,霸占了他的情。
时过七年,当年那个不谙世事的女孩被岁月雕琢成娴静优雅的女人,少了几分欢脱,多了一层内敛。
她举着一把红雨伞从屋内跑出来,一双美丽的眸子四处张望,似乎有些慌乱。
闵关绍被她异乎寻常的举动弄得一怔,心里也跟着升起一股气息变得急躁起来,他抬脚箭步走进庭院,来到她跟前问:“雪儿,怎么了?”
“团团不见了!”
顾映雪以手语表达着内心的焦急,一双眼睛担忧地四处张望,就连头顶的红雨伞也随着她胳膊的挥动而来回摇晃,打散了四周垂下的雨帘。
“团团丢了,佣人们都出去找了,可是我在家等了好久都等不到……阿绍,我要去找它,它不见了,不见了……下这么大雨,我好担心,必须快点找到它……”
“看着我!”闵关绍陡然拔高了嗓音意图唤回她的目光。
然而下一刻又挫败地发现他根本没有分散到她的注意力。
顾映雪心急如焚,眸光渐渐染上一层水雾,泫然欲泣:“我要找团团,找到它,它不见了……”
“看着我,雪儿,看着我。”闵关绍的语气低沉得近乎乞求,只是他的女人似乎并未发现。
“团团不见了!你知道没有?它不见了!不见了!”顾映雪似乎对他这种漠然的态度有些生气,越过他,径直朝大门走去。
下一瞬,纤细的手腕被男人从背后拉住,冰凉的雨水通过两把伞之间的缝隙滴滴答答的淌下,恰好打在他们相连的地方,慢慢染湿她手腕处的红丝巾,掀起一道灼烧的痛。
顾映雪回眸看他。
“不过是一只狗,你这么担心做什么?放心吧,团团聪明着呢,它认得回家的路,等雨停了它自然会回来的。”闵关绍漫不经心的耸了耸肩,说道。
顾映雪愤愤的抽回自己的手腕,莹润的眸子倏地一下迸射出惊心动魄的寒光。
“我不能没有它!不能!”
然而相较于她这种过激的情绪,闵关绍却嗤之以鼻:“雪儿,你在说什么傻话?它充其量只不过是一条狗,你若喜欢,以后我给你买十条八条……”
男人轻蔑的语气教人恨得咬牙切齿,一度令顾映雪失去平常的理智:“你懂什么?你懂什么?对你而言它只是一只狗,可是对我而言,它不是!不是!在我眼中它就是我们的女儿,你明白吗?它是我们的女儿!女儿!”
顾映雪挥着小手激动的乱舞一通,然而等这些说完,她的一双纤细的手停顿在半空。正当她对自己的莽撞行为感到愕然时,一抬眸,撞进同样一双充满错愕的眼眸。
不知何时她已经把自己的红雨伞扔在了地上,此时,她的身体上上下下,皆被完好无损的护在另一把黑色雨伞之下。而那把雨伞的主人,落汤鸡似的暴露在大雨中,正目瞪口呆的看着她。
刷——
顾映雪的小脸吓得惨白惨白。
然下一刻却见闵关绍忽而扬起一丝恶劣的浅笑,语气是无可奈何的宠溺:“好了好了,我知道你把团团当孩子养,但团团是一只公狗啊,你要当也得当儿子,怎么能当女儿呢?”
顾映雪呆呆的看着他。
闵关绍将雨伞的把手塞进她的冰凉的小手,温和道:“快回屋,下雨了,别受凉。”话落,转身消失在茫茫雨幕。
顾映雪浑浑噩噩的回了屋。
“不过短短几百平米的小公园,这只笨狗竟然找不到回家的路,雪儿,只能证明你平时太宠它了。”
明亮而温暖的客厅内,闵关绍把那团瑟缩在自己臂弯中的、浑身湿漉漉的、像只被抛弃的可怜虫似的白毛狗交给佣人,抱下去打理。
顾映雪起身迎了上去,亲自把爱犬抱在怀里,那喜悦的模样仿佛它是一件失而复得的珍宝。
闵关绍将一切看在眼里,深眸闪了闪,道:“雪儿,你好像对团团的感情不太一样。”远远超出一个主人对宠物的爱护之情。
顾映雪“恩”了声,不再多言,转身,抱爱犬去了洗手间。
团团出生在8月6号,七年前的8月6号是他们的女儿离开的日子。或许是基于这层原因吧,顾映雪潜意识里把团团当成了女儿养,慢慢的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只是这些,她永远不会对别人提起。
***
“老板,刚刚店里来个瘸腿老头,长得可寒碜了,客人们都被他吓跑了,咱们的生意怎么做啊?”凯莉愤愤不平的抱怨着。... -->>
“,她怎么说?”
是闵关绍派给顾映雪的间谍,然而当她听过那个故事犹豫了。
将心比心,换作是她,在历经那么血淋淋的光景,那么撕心裂肺的伤痛,那么惨烈的过往,她能不能走出来?又能走多远?
手握电话,沉默许久,终道:“师兄,很抱歉,她什么都不肯说。”
闵关绍烦躁的挂断电话,起身去了洗手间。
打开水龙头,哗哗的水流在洁白的大理石溅起一片细细薄薄的湿濡,晶莹剔透,而又冰冰凉凉。
闵关绍捧把水胡乱往脸上撩几把,抬头,看向镜子中的自己。
究竟,在他离开的那一年,雪儿的生命之中遭遇了什么巨大的变故,教她必须休学?教她在查不到任何原因的情况下失去了声音?弄得一身狼狈?甚至——
自杀!
一切似乎都变了模样,唯有她,依旧是那个他深爱的女孩。
雪儿,你要怎样才肯说实话?
哗——哗哗哗——
盛夏天,娃娃脸,说变就变。
滂沱的大雨不约而至,无休无止的下着,冲得世间天昏地暗。
闵关绍执伞站在家门口,高大的身躯迟迟没有踏进。
他扬起锐眸,朝偌大的庭院扫射一圈,视野之内除了雨幕还是雨幕。
当年就是在这样的一个下雨天,他的雪儿毫无预兆的闯进他的心房。她并非风华绝代的倾城佳人,也非艳丽无双的绝世红颜,那年的她青春正茂,灵动逼人,她恰如其名,肌肤莹白如雪,娇嫩细滑,五官精致的像从壁画里走出来的洋娃娃,一度叫人移不开眼。
在此之前闵关绍从来不知道世上会有这样一个女孩教他惊艳,惊艳到无法直视。
那年,阴郁的天空,隔着重重的雨幕,她就这么冲他跑过来,偷了他的心,霸占了他的情。
时过七年,当年那个不谙世事的女孩被岁月雕琢成娴静优雅的女人,少了几分欢脱,多了一层内敛。
她举着一把红雨伞从屋内跑出来,一双美丽的眸子四处张望,似乎有些慌乱。
闵关绍被她异乎寻常的举动弄得一怔,心里也跟着升起一股气息变得急躁起来,他抬脚箭步走进庭院,来到她跟前问:“雪儿,怎么了?”
“团团不见了!”
顾映雪以手语表达着内心的焦急,一双眼睛担忧地四处张望,就连头顶的红雨伞也随着她胳膊的挥动而来回摇晃,打散了四周垂下的雨帘。
“团团丢了,佣人们都出去找了,可是我在家等了好久都等不到……阿绍,我要去找它,它不见了,不见了……下这么大雨,我好担心,必须快点找到它……”
“看着我!”闵关绍陡然拔高了嗓音意图唤回她的目光。
然而下一刻又挫败地发现他根本没有分散到她的注意力。
顾映雪心急如焚,眸光渐渐染上一层水雾,泫然欲泣:“我要找团团,找到它,它不见了……”
“看着我,雪儿,看着我。”闵关绍的语气低沉得近乎乞求,只是他的女人似乎并未发现。
“团团不见了!你知道没有?它不见了!不见了!”顾映雪似乎对他这种漠然的态度有些生气,越过他,径直朝大门走去。
下一瞬,纤细的手腕被男人从背后拉住,冰凉的雨水通过两把伞之间的缝隙滴滴答答的淌下,恰好打在他们相连的地方,慢慢染湿她手腕处的红丝巾,掀起一道灼烧的痛。
顾映雪回眸看他。
“不过是一只狗,你这么担心做什么?放心吧,团团聪明着呢,它认得回家的路,等雨停了它自然会回来的。”闵关绍漫不经心的耸了耸肩,说道。
顾映雪愤愤的抽回自己的手腕,莹润的眸子倏地一下迸射出惊心动魄的寒光。
“我不能没有它!不能!”
然而相较于她这种过激的情绪,闵关绍却嗤之以鼻:“雪儿,你在说什么傻话?它充其量只不过是一条狗,你若喜欢,以后我给你买十条八条……”
男人轻蔑的语气教人恨得咬牙切齿,一度令顾映雪失去平常的理智:“你懂什么?你懂什么?对你而言它只是一只狗,可是对我而言,它不是!不是!在我眼中它就是我们的女儿,你明白吗?它是我们的女儿!女儿!”
顾映雪挥着小手激动的乱舞一通,然而等这些说完,她的一双纤细的手停顿在半空。正当她对自己的莽撞行为感到愕然时,一抬眸,撞进同样一双充满错愕的眼眸。
不知何时她已经把自己的红雨伞扔在了地上,此时,她的身体上上下下,皆被完好无损的护在另一把黑色雨伞之下。而那把雨伞的主人,落汤鸡似的暴露在大雨中,正目瞪口呆的看着她。
刷——
顾映雪的小脸吓得惨白惨白。
然下一刻却见闵关绍忽而扬起一丝恶劣的浅笑,语气是无可奈何的宠溺:“好了好了,我知道你把团团当孩子养,但团团是一只公狗啊,你要当也得当儿子,怎么能当女儿呢?”
顾映雪呆呆的看着他。
闵关绍将雨伞的把手塞进她的冰凉的小手,温和道:“快回屋,下雨了,别受凉。”话落,转身消失在茫茫雨幕。
顾映雪浑浑噩噩的回了屋。
“不过短短几百平米的小公园,这只笨狗竟然找不到回家的路,雪儿,只能证明你平时太宠它了。”
明亮而温暖的客厅内,闵关绍把那团瑟缩在自己臂弯中的、浑身湿漉漉的、像只被抛弃的可怜虫似的白毛狗交给佣人,抱下去打理。
顾映雪起身迎了上去,亲自把爱犬抱在怀里,那喜悦的模样仿佛它是一件失而复得的珍宝。
闵关绍将一切看在眼里,深眸闪了闪,道:“雪儿,你好像对团团的感情不太一样。”远远超出一个主人对宠物的爱护之情。
顾映雪“恩”了声,不再多言,转身,抱爱犬去了洗手间。
团团出生在8月6号,七年前的8月6号是他们的女儿离开的日子。或许是基于这层原因吧,顾映雪潜意识里把团团当成了女儿养,慢慢的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只是这些,她永远不会对别人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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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刚刚店里来个瘸腿老头,长得可寒碜了,客人们都被他吓跑了,咱们的生意怎么做啊?”凯莉愤愤不平的抱怨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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