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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云微雨的早晨,两匹俊马在雾气中一前一后地飞快奔驰着,骑在前面的是一名身穿皮裘大衣、脸上蓄满胡渣的年轻男子,而紧跟在他身后,几乎与黑色骏马融为一体的那名男子他相当年轻,宽额上有着两道黑色的浓眉,还有一对如黑曜石般的漆黑眼眸,他是一个俊美到绝对会让姑娘们着迷不已的男子。
“昊云老弟!看来这一次我赢定喽!﹂骑在前头的男子回头咧嘴一笑,他从小到大几乎可以说是在马背上长大的,他相信自己可以轻易赢得这场临时起意的小小竞赛。
“是吗?你看清楚这是什么?”被唤作昊云的俊美男子也不动怒,只见他从身上掏出了一条薄纱制成的白色手绢,伸手扬了扬。
“哇任昊云!你这个卑鄙的傢伙!我买来的手绢是什么时候落到你的手上的!?”前面的人气急败坏地叫着,一张黝黑的脸胀得通红。
“大哥,这可是要送给你心上人的手绢哟,小心啊!”任昊云漾起不怀好意的笑,故意松开手,让那条手绢一下子就飞得老远。
“任昊云,你这个浑小子!”齐克大吼出声,却也不得不掉转马头回去追那条不知道飞到哪去的手绢。
任昊云戏谑地挥挥手,轻喝一声驱马急奔,一下子就将齐克抛在脑后。
一路奔到了一棵大树前,亦即比赛的终点,任昊云轻扯疆绳喝停,以干净俐落的动作翻身下马,算算时间齐克也不会这么快就赶到,于是他悠闲地坐在树下等人,等着等着就这样睡着了。
一刻钟后,气喘吁吁、一身是汗赶来的齐克看到的就是这个让人吐血的场面,任昊云双手环胸睡得极为舒服,嘴里还同着一根细草,真是气煞人了!
“任昊云!”齐克脸红脖子粗地喊着。
“喔!你来了?”任昊云睁开眼淡扫他一眼,当他看到齐克手中捏着那条早已沾满了污泥灰尘的手绢时,还以略带怜悯的语气道:“你不会真的打算把这东西送给你的心上人吧!?”
“浑小子!臭小子!竟然使用这种卑鄙的手段赢得比赛。”齐克天生不擅长说话,更何况现在气极了,只能挥舞着双拳痛骂他。
“别恼了!你何不瞧瞧自己身上是不是还有一条手绢?”任昊云笑着开口,不忍心再戏弄他的结拜大哥。
齐克虽然觉得莫名其妙,但还是伸手探了探,果然又掏出一条一模一样的纯白手绢,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大哥,从头到尾你的那条手绢都没有掉,是你自己要将马掉头回去捡另一条手绢的,这下子你该输得心服口服了吧!”任昊云咧嘴一笑,点破了其中的奥妙。
早在齐克在市集中买其他东西的时候,他也买了一条和齐克手边一模一样的手绢,没想到一下子就派上了用场。
“这你要诈!不算!”齐克又胀红了脸,怒气腾腾地瞪着眼前始终含笑的任昊云。
说真格的,他到现在还是摸不清任昊云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他只比自己小蚌一、两岁,但是论机敏、武功或是反应他都差了对方一大截。再说到相貌吧!两个人一同走在街上的时候,姑娘们的眼光总是落在任昊云身上,虽然说相貌是与生俱来没得改的,但是他也看过其他比任昊云更俊俏的男子,却没一个有法子像他一样引人注目。
或许是二十五岁不到就已经是一庄之主的缘故吧!他的一言一行都带着自信和不经意流露出的狂傲。他和任昊云初见面时也是吓了一跳,想不到这样一个年轻男子已经是大都城中颇有名声的归云山庄庄主。但是以任昊云这种身分的人,当初为什么会愿意和他这个粗鲁汉子为伍,还和他义结金兰?
“愿赌就要服输啊!老哥!莫要为了这场小小的赌局,影响我们结拜之情才好。”任昊云瞄了一眼齐克脸上阴睛未定的神色,笑着开口道。
“我又不似姑娘家这么小气。自然自然不会和你计较这么多。”齐克嘟嚷了几声。真是邪门了!这小子当真这么神,竟然连他在想什么都知道。
“好啦!既然手绢没掉,大哥就不要同小弟计较了。”任昊云双手抱拳笑道,跟着将话题一转。“大哥不嫌弃肯带着小弟回家乡一趟,小弟自是非常感激,但不知我们还要多久方可以到大哥的家乡呢?”
“嗯,照这个情形看来,日落之前我们可以赶到。”提到自己的家乡,齐克的双眸马上充满了兴奋之情。这一次到大都做买卖己整整快一年了,不知道家乡的亲人可好?她,好不好?
“大哥可是又想起心上人了?”任昊云看到齐克黝黑的脸上又出现不寻常的红晕,再次促狭道。
“我我哪有!”齐克怒瞪他一眼,哼地一声转过头去。在转身要上马之前他又回头道:“对了!我一直忘了告诉你,我住的村子可说是穷乡僻壤,你这个娇生惯养的大庄主到时要吃不了苦,可别怪我,是你自个儿硬要跟着来的。”
齐克半是警告半是纳闷地开口:这一点也是他始终弄不明白的地方,任昊云在他的归云山庄吃好的、穿好的多快活,干什么要跟着他一同返乡,虽然说他觉得自己的家乡是他见过最美丽的地方,但是在任昊云眼中,或许只能算是一个无趣的小村落吧!
“大哥别担心,小弟不会让您丢脸的。”任昊云淡淡一笑,以俐落的姿势重新上马,并不打算回答齐克的问题。
他已经听过无数次齐克谈论自己家乡的事,每当那个时候,他的眼中就会出现一种热切和兴奋的光芒,彷彿那是一个比仙境还要美好的地方。或许齐克说的是真的,不然像他这样一个高大汉子不会还拥有如此率真的性情,他喜欢齐克的率性和真诚,也因此他会不顾其他人的反对,暂时卸下肩头的重任,和齐克走一趟他的家乡,或许,他可以在那里体会到另一种生活也说不定。
“喂!快走!你这样傻乎乎地日落前怎么能到得了?”骑在前头的齐克回头大喊。
任昊云淡淡一笑,轻喝一声策马前进,这种闲适的日子得来不易,他是该好好把握机会享受享受的。
红叶村位于钦察草原附近,却因为地处偏僻的位置,与一般位于陆路商道上的城镇相较下小了许多,也因为它并不是通往大都城的主要村落,所以居住在那里的也只有一千不到的人口。
齐克和任昊云是在日落的时候到达红叶村的,村口还有不少孩童在嬉戏玩耍,在见到齐克骑着马出现时,他们兴奋地围了上来。
“齐哥哥!你回来了。”两、三个孩童又笑又叫,直扯着齐克的衣袖不放。
﹁好乖好乖!你们别急,我带了一堆好吃好玩的东西回来,你们每一个人都有份。”齐克笑着将其中一名村童高举,惹得他兴奋地尖叫不已。
任昊云带着一抹笑意看着一堆小孩包围着齐克的情形,他看得出这一堆孩子有多么崇拜齐克,他也翻身下马,趁着这个机会看看四周的环境。
时值早秋,红叶村到处种满各式各样的劲竹绿草,将村子点缀得就像是人间仙境,当真是“苑草催成随意绿、碧悟绿竹招凉来”
“这位是我带回家作客的朋友,叫他任大哥就可以了,你们可要好好招待他知道吗?”齐克放下手边的孩童,转身介绍任昊云。
“任大哥!”村童们温驯地开口,一双双眼睛好奇地打量着任昊云,隐约觉得眼前的大哥哥真是好看,不但人长得俊,整个人看起来就是和他们以往见过的人大不相同。
“好啦!让路吧,小表们,齐大哥还没回家请安哩!”齐克宠爱地摸摸村童们的头,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回家见亲人了。
“帮齐大哥将两匹马儿拎好,等会儿赏你们糖吃。”齐克将疆绳扔给村童,领着任昊云踏着愉悦的脚步往村内走去。
“小老弟,前面就是我家。”齐克指着村内一间简朴的小屋介绍,跟着兴奋地加快了脚步,扯开喉头喊道:“娘!我回来了!”
门板呀一声被推开,走出一名福态的老妇人,她在看到齐克后开心地一把抱住了离家快一年的爱子,双眼流下欣慰的泪水。
“娘!孩儿好想您。”齐克也哽咽地回拥母亲,母子俩相拥了一会儿才想到了身后的任昊云,齐克不好意思地搔搔头,赶紧介绍道:“娘!这位是任昊云,是孩儿在大都认识的朋友,也是孩儿的结拜义弟。”
“是吗?快请进,快请进。”齐母和善地开口,心头纳闷着自己的儿子怎么会带个一看就知道是个贵公子的人回家来,却没有说什么。
“叨扰了。﹂任昊云拱手请安,含笑走进了齐家。
因为爱子归来,再加上有贵客来访,齐母亲自到后院抓了只又肥又大的鸡,还煮了几道平日不常吃到的菜。不但如此,席间齐母也不断地要他多挟一点菜,好客之情表露无遗。
“娘,这些是我卖货挣来的银两,您就留着贴补家计吧!”晚膳过后,齐克恭恭敬敬地从身上掏出一个小布包,里头都是他在大都卖了兽皮所得的银两。
“好孩子,还是替你存起来当讨媳妇的本吧!”齐母笑吟吟地将银两收起,又瞧见齐克不好意思地搔搔头,还以为他这次出门遇到了喜欢的姑娘,不禁喜上眉梢道:“克儿,你在大都里遇到了好姑娘吗?怎么不带回来给娘瞧瞧?”
“没有啦!娘。”齐克一脸为难地低下头,而齐母似乎地想到了什么似地紧皱着眉头,气氛顿时变得极为凝重。
“你这孩子,到底要娘说多少次才会死心?”抛下这一句话,齐母寒着一张脸起身,气冲冲地回房去了。
齐母走后,齐克重重叹了一口气,从怀中掏出那条他小心珍藏的手绢,看了半天又收了起来,向来开朗的脸顿时落寞不已。
“大哥,怎么了?”任昊云问道。他一直知道齐克在家乡有一个心上人,他以为就是同村一起长大的姑娘,但今日一看似乎并不是这么回事。
“没什么,我只是”齐克摇摇头,正想开口,忽然听到远方隐约传来鹰啼声,任昊云正感到奇怪的时候... -->>
淡云微雨的早晨,两匹俊马在雾气中一前一后地飞快奔驰着,骑在前面的是一名身穿皮裘大衣、脸上蓄满胡渣的年轻男子,而紧跟在他身后,几乎与黑色骏马融为一体的那名男子他相当年轻,宽额上有着两道黑色的浓眉,还有一对如黑曜石般的漆黑眼眸,他是一个俊美到绝对会让姑娘们着迷不已的男子。
“昊云老弟!看来这一次我赢定喽!﹂骑在前头的男子回头咧嘴一笑,他从小到大几乎可以说是在马背上长大的,他相信自己可以轻易赢得这场临时起意的小小竞赛。
“是吗?你看清楚这是什么?”被唤作昊云的俊美男子也不动怒,只见他从身上掏出了一条薄纱制成的白色手绢,伸手扬了扬。
“哇任昊云!你这个卑鄙的傢伙!我买来的手绢是什么时候落到你的手上的!?”前面的人气急败坏地叫着,一张黝黑的脸胀得通红。
“大哥,这可是要送给你心上人的手绢哟,小心啊!”任昊云漾起不怀好意的笑,故意松开手,让那条手绢一下子就飞得老远。
“任昊云,你这个浑小子!”齐克大吼出声,却也不得不掉转马头回去追那条不知道飞到哪去的手绢。
任昊云戏谑地挥挥手,轻喝一声驱马急奔,一下子就将齐克抛在脑后。
一路奔到了一棵大树前,亦即比赛的终点,任昊云轻扯疆绳喝停,以干净俐落的动作翻身下马,算算时间齐克也不会这么快就赶到,于是他悠闲地坐在树下等人,等着等着就这样睡着了。
一刻钟后,气喘吁吁、一身是汗赶来的齐克看到的就是这个让人吐血的场面,任昊云双手环胸睡得极为舒服,嘴里还同着一根细草,真是气煞人了!
“任昊云!”齐克脸红脖子粗地喊着。
“喔!你来了?”任昊云睁开眼淡扫他一眼,当他看到齐克手中捏着那条早已沾满了污泥灰尘的手绢时,还以略带怜悯的语气道:“你不会真的打算把这东西送给你的心上人吧!?”
“浑小子!臭小子!竟然使用这种卑鄙的手段赢得比赛。”齐克天生不擅长说话,更何况现在气极了,只能挥舞着双拳痛骂他。
“别恼了!你何不瞧瞧自己身上是不是还有一条手绢?”任昊云笑着开口,不忍心再戏弄他的结拜大哥。
齐克虽然觉得莫名其妙,但还是伸手探了探,果然又掏出一条一模一样的纯白手绢,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大哥,从头到尾你的那条手绢都没有掉,是你自己要将马掉头回去捡另一条手绢的,这下子你该输得心服口服了吧!”任昊云咧嘴一笑,点破了其中的奥妙。
早在齐克在市集中买其他东西的时候,他也买了一条和齐克手边一模一样的手绢,没想到一下子就派上了用场。
“这你要诈!不算!”齐克又胀红了脸,怒气腾腾地瞪着眼前始终含笑的任昊云。
说真格的,他到现在还是摸不清任昊云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他只比自己小蚌一、两岁,但是论机敏、武功或是反应他都差了对方一大截。再说到相貌吧!两个人一同走在街上的时候,姑娘们的眼光总是落在任昊云身上,虽然说相貌是与生俱来没得改的,但是他也看过其他比任昊云更俊俏的男子,却没一个有法子像他一样引人注目。
或许是二十五岁不到就已经是一庄之主的缘故吧!他的一言一行都带着自信和不经意流露出的狂傲。他和任昊云初见面时也是吓了一跳,想不到这样一个年轻男子已经是大都城中颇有名声的归云山庄庄主。但是以任昊云这种身分的人,当初为什么会愿意和他这个粗鲁汉子为伍,还和他义结金兰?
“愿赌就要服输啊!老哥!莫要为了这场小小的赌局,影响我们结拜之情才好。”任昊云瞄了一眼齐克脸上阴睛未定的神色,笑着开口道。
“我又不似姑娘家这么小气。自然自然不会和你计较这么多。”齐克嘟嚷了几声。真是邪门了!这小子当真这么神,竟然连他在想什么都知道。
“好啦!既然手绢没掉,大哥就不要同小弟计较了。”任昊云双手抱拳笑道,跟着将话题一转。“大哥不嫌弃肯带着小弟回家乡一趟,小弟自是非常感激,但不知我们还要多久方可以到大哥的家乡呢?”
“嗯,照这个情形看来,日落之前我们可以赶到。”提到自己的家乡,齐克的双眸马上充满了兴奋之情。这一次到大都做买卖己整整快一年了,不知道家乡的亲人可好?她,好不好?
“大哥可是又想起心上人了?”任昊云看到齐克黝黑的脸上又出现不寻常的红晕,再次促狭道。
“我我哪有!”齐克怒瞪他一眼,哼地一声转过头去。在转身要上马之前他又回头道:“对了!我一直忘了告诉你,我住的村子可说是穷乡僻壤,你这个娇生惯养的大庄主到时要吃不了苦,可别怪我,是你自个儿硬要跟着来的。”
齐克半是警告半是纳闷地开口:这一点也是他始终弄不明白的地方,任昊云在他的归云山庄吃好的、穿好的多快活,干什么要跟着他一同返乡,虽然说他觉得自己的家乡是他见过最美丽的地方,但是在任昊云眼中,或许只能算是一个无趣的小村落吧!
“大哥别担心,小弟不会让您丢脸的。”任昊云淡淡一笑,以俐落的姿势重新上马,并不打算回答齐克的问题。
他已经听过无数次齐克谈论自己家乡的事,每当那个时候,他的眼中就会出现一种热切和兴奋的光芒,彷彿那是一个比仙境还要美好的地方。或许齐克说的是真的,不然像他这样一个高大汉子不会还拥有如此率真的性情,他喜欢齐克的率性和真诚,也因此他会不顾其他人的反对,暂时卸下肩头的重任,和齐克走一趟他的家乡,或许,他可以在那里体会到另一种生活也说不定。
“喂!快走!你这样傻乎乎地日落前怎么能到得了?”骑在前头的齐克回头大喊。
任昊云淡淡一笑,轻喝一声策马前进,这种闲适的日子得来不易,他是该好好把握机会享受享受的。
红叶村位于钦察草原附近,却因为地处偏僻的位置,与一般位于陆路商道上的城镇相较下小了许多,也因为它并不是通往大都城的主要村落,所以居住在那里的也只有一千不到的人口。
齐克和任昊云是在日落的时候到达红叶村的,村口还有不少孩童在嬉戏玩耍,在见到齐克骑着马出现时,他们兴奋地围了上来。
“齐哥哥!你回来了。”两、三个孩童又笑又叫,直扯着齐克的衣袖不放。
﹁好乖好乖!你们别急,我带了一堆好吃好玩的东西回来,你们每一个人都有份。”齐克笑着将其中一名村童高举,惹得他兴奋地尖叫不已。
任昊云带着一抹笑意看着一堆小孩包围着齐克的情形,他看得出这一堆孩子有多么崇拜齐克,他也翻身下马,趁着这个机会看看四周的环境。
时值早秋,红叶村到处种满各式各样的劲竹绿草,将村子点缀得就像是人间仙境,当真是“苑草催成随意绿、碧悟绿竹招凉来”
“这位是我带回家作客的朋友,叫他任大哥就可以了,你们可要好好招待他知道吗?”齐克放下手边的孩童,转身介绍任昊云。
“任大哥!”村童们温驯地开口,一双双眼睛好奇地打量着任昊云,隐约觉得眼前的大哥哥真是好看,不但人长得俊,整个人看起来就是和他们以往见过的人大不相同。
“好啦!让路吧,小表们,齐大哥还没回家请安哩!”齐克宠爱地摸摸村童们的头,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回家见亲人了。
“帮齐大哥将两匹马儿拎好,等会儿赏你们糖吃。”齐克将疆绳扔给村童,领着任昊云踏着愉悦的脚步往村内走去。
“小老弟,前面就是我家。”齐克指着村内一间简朴的小屋介绍,跟着兴奋地加快了脚步,扯开喉头喊道:“娘!我回来了!”
门板呀一声被推开,走出一名福态的老妇人,她在看到齐克后开心地一把抱住了离家快一年的爱子,双眼流下欣慰的泪水。
“娘!孩儿好想您。”齐克也哽咽地回拥母亲,母子俩相拥了一会儿才想到了身后的任昊云,齐克不好意思地搔搔头,赶紧介绍道:“娘!这位是任昊云,是孩儿在大都认识的朋友,也是孩儿的结拜义弟。”
“是吗?快请进,快请进。”齐母和善地开口,心头纳闷着自己的儿子怎么会带个一看就知道是个贵公子的人回家来,却没有说什么。
“叨扰了。﹂任昊云拱手请安,含笑走进了齐家。
因为爱子归来,再加上有贵客来访,齐母亲自到后院抓了只又肥又大的鸡,还煮了几道平日不常吃到的菜。不但如此,席间齐母也不断地要他多挟一点菜,好客之情表露无遗。
“娘,这些是我卖货挣来的银两,您就留着贴补家计吧!”晚膳过后,齐克恭恭敬敬地从身上掏出一个小布包,里头都是他在大都卖了兽皮所得的银两。
“好孩子,还是替你存起来当讨媳妇的本吧!”齐母笑吟吟地将银两收起,又瞧见齐克不好意思地搔搔头,还以为他这次出门遇到了喜欢的姑娘,不禁喜上眉梢道:“克儿,你在大都里遇到了好姑娘吗?怎么不带回来给娘瞧瞧?”
“没有啦!娘。”齐克一脸为难地低下头,而齐母似乎地想到了什么似地紧皱着眉头,气氛顿时变得极为凝重。
“你这孩子,到底要娘说多少次才会死心?”抛下这一句话,齐母寒着一张脸起身,气冲冲地回房去了。
齐母走后,齐克重重叹了一口气,从怀中掏出那条他小心珍藏的手绢,看了半天又收了起来,向来开朗的脸顿时落寞不已。
“大哥,怎么了?”任昊云问道。他一直知道齐克在家乡有一个心上人,他以为就是同村一起长大的姑娘,但今日一看似乎并不是这么回事。
“没什么,我只是”齐克摇摇头,正想开口,忽然听到远方隐约传来鹰啼声,任昊云正感到奇怪的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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