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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你要是也出国就好了,我们在一个学校读书,也不会让我这么寂寞。”孙兰说。
“我倒是想啊,但我父母不让我出去,他们舍不得。”方然说道。“如果我出去了,也不会遇到我现在的老公了。”方然看了丁逸一眼,笑着说。“那损失可大了。”
她在外人面前,也从不掩饰自己对丁逸的好感。这也是她性格使然。
孙兰瞄了丁逸一眼,笑着对方然说:“你还能不要这么肉麻啊?害我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两个女人嘎嘎嘎嘎旁若无人地大笑了起来。
丁逸和孙兰带来的男朋友礼貌地陪着笑了几下。
他们又聊了一些其他事,玩着骰子,谁输了谁就要喝酒。丁逸今天手风不太顺,老是输,所以愿赌服输地喝了不少酒。孙兰带来的那个男孩也喝了不少。
看来今天的大趋势是阴盛阳衰。丁逸想,坐在孙兰旁边的这位兄台话也不多,两个男人的劲头完全被这两个嘎嘎狂笑的女人比了下去。
以这种气势,这位兄台和孙兰在一起过生活的时候,估计他们最常用的姿势就是女上势。丁逸忽然不合时宜地想到了这么个色/情的问题。
虽然孙兰和方然赢多输少,喝得不多,但以她们的酒量,也差不多到位了。
丁逸之前了解方然的酒量,不过对孙兰酒量大小却没有概念。但见她脸生红晕,美目流盼,讲话也大声了许多,想来估计也差不多了。
丁逸和孙兰那个跑龙套的男友插不上话,两人也没什么共同语言,两人最大的任务也就只能是陪笑了。
陪笑原来也蛮累的,丁逸想。可见三/陪小姐讨生活也不容易,人家是三/陪,我现在只是陪两个女人笑笑,就觉得表情肌接近僵硬了,看来真是没有当鸭子的潜质。
酒过了几巡,话也说了很多,都是些没什么营养成份的话题,说完就忘了,当不得真的,所以丁逸抽空又想起了谢薇。
丁逸正在胡思乱想着,忽然觉得有一个物体在轻轻地搁到了自己桌下的脚面上。
丁逸正对面坐着的,正是孙兰。丁逸忽然意识到,这应该是她的脚悄无声息地伸了过来,神不知鬼不觉地搭在了他丁逸的脚上。
显然这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并不是无意间碰到的,如果真的是无意碰到的,应该马上缩回去才对,但孙兰的这只脚却压根没有这种表示。
她在不宣而战,偷偷进犯了丁逸的领地之后,根本没有任何撤退的意图,看起来反而是打算长期驻扎,与当地原住民/联欢了。
丁逸不动声色地揽着方然,帮她斟了一杯酒,方然显然喝多了,头斜靠在她的肩膀上,吃吃地笑。
“老公,等下我要再输了你要代我喝哦。”
丁逸点头答应,余光看到孙兰正和那男孩亲昵地说着话。
但她的脚却偷偷地在桌下见不得光的地方,触到丁逸的裤腿上,也许由于丁逸的不作为,使得她的动作更加大胆,她的脚轻轻撩开了丁逸的裤腿,从他的裤管中伸了进去,暧昧地在丁逸的小腿处摩擦着。
孙兰穿的是一条深色牛仔短裤,她裸露在外的两条修长洁白的大腿在刚见面时就给丁逸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很是性感。
丁逸要不是本书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有自重身份的考虑,恐怕早就大叫了起来:“哇好白好直的美腿啊”
因为他是男主角,所以要有风度,所以他就没有忘乎所以地叫出来,这说明有时候一个人地位高了,也并不见得是一件好事,至少要照顾形象,不能随心所欲地率性而为,使得自己的人生失去了很多的乐趣。
丁逸隐约记得方然脚下穿的是一双露出脚趾的凉拖鞋。
此时她的拖鞋,果然鞋如其名地脱了,剩下的一只没有约束的脚丫,脚趾正轻巧地在丁逸的小腿上轻轻地挑逗着丁逸的肌肤。除了她和丁逸知道这一绝密情况,又有谁会在这嘈杂的酒吧里面,去关注别人桌下有没有两个人的脚正在进行着亲密的接触呢?
丁逸觉得自己的身体不争气地有了反应,他觉得自己不应该这样。要挺住。他对自己说,要挺住我应该是一个在美色面前保持高尚形象的男人,所以我不能被她诱惑,所以我要挺住。
他的身体的某一部分果然听从了他的指令,骄傲地昂起了头,坚硬地挺了起来。
错,现在是不能挺住。丁逸觉得自己用错了词。不要挺住,千万不要挺住。他又重新给自己下了一个指令。
兄弟,好歹你也是见过世面的,怎么这么不争气呢?一个女人轻轻给你一点小刺激你就要昂头向她行注目礼,太丢人了,严重鄙视你。
丁逸在内心狠狠地训斥着他的小弟,但他的小弟却不为所动,仍是固执地昂挺胸,保持着一个挺拔的雄伟姿势。造成他的小弟这样公然违抗丁逸命令的原因是——要是他的小弟有思想的话,可能也很是矛盾:因为丁逸给的它的指令前后不一致,前面让它“挺住”然后又下了个指令说:“不要挺住”到底听从丁逸的哪个指令呢?它很难操作啊。
孙兰仍是若无其事地和他带来的男友说着话,期间还亲昵地掐了他的鼻子一下。谁都看不出来,桌下,她的脚居然正在和丁逸的下体——此处的“下体”指丁逸最下面的身体,即他的脚,并非通常意义上所说的下体,诸位色狼请勿误会,谢谢配合,谢谢谢谢——做着亲密的接触。
“靠,这女人胆子真大,这样挑逗我,真是酒喝多了酒助淫/兴啊。更没想到的是,她居然还橇她好朋友方然的墙角,什么人呐这都是。”丁逸想。“方然也是遇人不淑啊。现在女人怎么都这样了?”
不管丁逸在心里如何鄙视孙兰,但在实际上,丁逸对她的挑逗却很是享受。“不过我不是一个很随便的人,随便起来也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他又习惯性地在心里默念了一句自己的座右铭,依依不舍地决定把自己的脚挪开先。
如果自己的脚就此生硬地挪开,似乎太不给这美女面子了,丁逸多少还要照顾一下孙兰的情绪。不过如果这样给她尽情地摸索,想摸就摸想碰就碰,却显得自己不够矜持,还有,对不起身边的方然,所以丁逸决定要把自己的脚有技巧地离开孙兰的触碰。
因为方然今晚才跟他说过,所有人都可以看她,但只有丁逸一个人可以碰她,丁逸虽然没有站在对等性原则的立场上,也拍着胸脯表决心说所有人都可以看他但只有方然才能碰他,但是将心比心,自然要以实际行动报答方然的深情。
虽然这身体的挑逗让丁逸起了生理上的反应,但他却不愿意因为这女人而背叛方然。但如果此情此景,是谢薇做出这种举动的话,那又另当别论。
丁逸不愧是聪明人,他的脑子转得很快,他站起身来,拉起方然,作兴致勃勃状,说道:“走,我们去跳舞吧。”又转头对着孙兰和她男朋友,热情地邀请道:“一起去啊。”
站起身来的时候,他的脚自然地离开了孙兰的触碰。让他的内心有点小小得意的是,他注意到一个细节:孙兰的眼神中露出了一丝失望的神色,不过转瞬间就恢复了正常。
p;“你要是也出国就好了,我们在一个学校读书,也不会让我这么寂寞。”孙兰说。
“我倒是想啊,但我父母不让我出去,他们舍不得。”方然说道。“如果我出去了,也不会遇到我现在的老公了。”方然看了丁逸一眼,笑着说。“那损失可大了。”
她在外人面前,也从不掩饰自己对丁逸的好感。这也是她性格使然。
孙兰瞄了丁逸一眼,笑着对方然说:“你还能不要这么肉麻啊?害我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两个女人嘎嘎嘎嘎旁若无人地大笑了起来。
丁逸和孙兰带来的男朋友礼貌地陪着笑了几下。
他们又聊了一些其他事,玩着骰子,谁输了谁就要喝酒。丁逸今天手风不太顺,老是输,所以愿赌服输地喝了不少酒。孙兰带来的那个男孩也喝了不少。
看来今天的大趋势是阴盛阳衰。丁逸想,坐在孙兰旁边的这位兄台话也不多,两个男人的劲头完全被这两个嘎嘎狂笑的女人比了下去。
以这种气势,这位兄台和孙兰在一起过生活的时候,估计他们最常用的姿势就是女上势。丁逸忽然不合时宜地想到了这么个色/情的问题。
虽然孙兰和方然赢多输少,喝得不多,但以她们的酒量,也差不多到位了。
丁逸之前了解方然的酒量,不过对孙兰酒量大小却没有概念。但见她脸生红晕,美目流盼,讲话也大声了许多,想来估计也差不多了。
丁逸和孙兰那个跑龙套的男友插不上话,两人也没什么共同语言,两人最大的任务也就只能是陪笑了。
陪笑原来也蛮累的,丁逸想。可见三/陪小姐讨生活也不容易,人家是三/陪,我现在只是陪两个女人笑笑,就觉得表情肌接近僵硬了,看来真是没有当鸭子的潜质。
酒过了几巡,话也说了很多,都是些没什么营养成份的话题,说完就忘了,当不得真的,所以丁逸抽空又想起了谢薇。
丁逸正在胡思乱想着,忽然觉得有一个物体在轻轻地搁到了自己桌下的脚面上。
丁逸正对面坐着的,正是孙兰。丁逸忽然意识到,这应该是她的脚悄无声息地伸了过来,神不知鬼不觉地搭在了他丁逸的脚上。
显然这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并不是无意间碰到的,如果真的是无意碰到的,应该马上缩回去才对,但孙兰的这只脚却压根没有这种表示。
她在不宣而战,偷偷进犯了丁逸的领地之后,根本没有任何撤退的意图,看起来反而是打算长期驻扎,与当地原住民/联欢了。
丁逸不动声色地揽着方然,帮她斟了一杯酒,方然显然喝多了,头斜靠在她的肩膀上,吃吃地笑。
“老公,等下我要再输了你要代我喝哦。”
丁逸点头答应,余光看到孙兰正和那男孩亲昵地说着话。
但她的脚却偷偷地在桌下见不得光的地方,触到丁逸的裤腿上,也许由于丁逸的不作为,使得她的动作更加大胆,她的脚轻轻撩开了丁逸的裤腿,从他的裤管中伸了进去,暧昧地在丁逸的小腿处摩擦着。
孙兰穿的是一条深色牛仔短裤,她裸露在外的两条修长洁白的大腿在刚见面时就给丁逸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很是性感。
丁逸要不是本书的第一兼惟一男主角,有自重身份的考虑,恐怕早就大叫了起来:“哇好白好直的美腿啊”
因为他是男主角,所以要有风度,所以他就没有忘乎所以地叫出来,这说明有时候一个人地位高了,也并不见得是一件好事,至少要照顾形象,不能随心所欲地率性而为,使得自己的人生失去了很多的乐趣。
丁逸隐约记得方然脚下穿的是一双露出脚趾的凉拖鞋。
此时她的拖鞋,果然鞋如其名地脱了,剩下的一只没有约束的脚丫,脚趾正轻巧地在丁逸的小腿上轻轻地挑逗着丁逸的肌肤。除了她和丁逸知道这一绝密情况,又有谁会在这嘈杂的酒吧里面,去关注别人桌下有没有两个人的脚正在进行着亲密的接触呢?
丁逸觉得自己的身体不争气地有了反应,他觉得自己不应该这样。要挺住。他对自己说,要挺住我应该是一个在美色面前保持高尚形象的男人,所以我不能被她诱惑,所以我要挺住。
他的身体的某一部分果然听从了他的指令,骄傲地昂起了头,坚硬地挺了起来。
错,现在是不能挺住。丁逸觉得自己用错了词。不要挺住,千万不要挺住。他又重新给自己下了一个指令。
兄弟,好歹你也是见过世面的,怎么这么不争气呢?一个女人轻轻给你一点小刺激你就要昂头向她行注目礼,太丢人了,严重鄙视你。
丁逸在内心狠狠地训斥着他的小弟,但他的小弟却不为所动,仍是固执地昂挺胸,保持着一个挺拔的雄伟姿势。造成他的小弟这样公然违抗丁逸命令的原因是——要是他的小弟有思想的话,可能也很是矛盾:因为丁逸给的它的指令前后不一致,前面让它“挺住”然后又下了个指令说:“不要挺住”到底听从丁逸的哪个指令呢?它很难操作啊。
孙兰仍是若无其事地和他带来的男友说着话,期间还亲昵地掐了他的鼻子一下。谁都看不出来,桌下,她的脚居然正在和丁逸的下体——此处的“下体”指丁逸最下面的身体,即他的脚,并非通常意义上所说的下体,诸位色狼请勿误会,谢谢配合,谢谢谢谢——做着亲密的接触。
“靠,这女人胆子真大,这样挑逗我,真是酒喝多了酒助淫/兴啊。更没想到的是,她居然还橇她好朋友方然的墙角,什么人呐这都是。”丁逸想。“方然也是遇人不淑啊。现在女人怎么都这样了?”
不管丁逸在心里如何鄙视孙兰,但在实际上,丁逸对她的挑逗却很是享受。“不过我不是一个很随便的人,随便起来也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他又习惯性地在心里默念了一句自己的座右铭,依依不舍地决定把自己的脚挪开先。
如果自己的脚就此生硬地挪开,似乎太不给这美女面子了,丁逸多少还要照顾一下孙兰的情绪。不过如果这样给她尽情地摸索,想摸就摸想碰就碰,却显得自己不够矜持,还有,对不起身边的方然,所以丁逸决定要把自己的脚有技巧地离开孙兰的触碰。
因为方然今晚才跟他说过,所有人都可以看她,但只有丁逸一个人可以碰她,丁逸虽然没有站在对等性原则的立场上,也拍着胸脯表决心说所有人都可以看他但只有方然才能碰他,但是将心比心,自然要以实际行动报答方然的深情。
虽然这身体的挑逗让丁逸起了生理上的反应,但他却不愿意因为这女人而背叛方然。但如果此情此景,是谢薇做出这种举动的话,那又另当别论。
丁逸不愧是聪明人,他的脑子转得很快,他站起身来,拉起方然,作兴致勃勃状,说道:“走,我们去跳舞吧。”又转头对着孙兰和她男朋友,热情地邀请道:“一起去啊。”
站起身来的时候,他的脚自然地离开了孙兰的触碰。让他的内心有点小小得意的是,他注意到一个细节:孙兰的眼神中露出了一丝失望的神色,不过转瞬间就恢复了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