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www.biquge2.com,心灵世界:王安忆小说讲稿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天不敢跑路,就在夜里赶路。可是他还是不屈不挠,还是拼命地往一个方向跑,其实是很盲目的,他根本不知道该跑到哪儿去找他的负心女人。曾经有一次,他夜里走过一个村庄,看见一个房子亮着灯,里面坐着个女人,特别像他的负心姑娘。他不由看出了神,结果被那个女人发现,用针戳他的眼睛,把他的眼睛戳瞎了。他找了个乡间医生把他的瞎眼取出来,从此以后就变成了一个独眼。他跑啊跑啊,最后跑到了一群流浪汉里面,加人了他们流浪的队伍。他对大脚肥肩说,当我跑到你们小村,看到你们这儿大片的红薯,正好是9月,9月是红薯丰收的季节,红薯蔓子一垄一垄的,一直连到天边,火红火红的,我一看见平原,一看见这么肥的红薯,心里想:“女人你跑不远,你肯定就在这儿。”他说完这句话就死了,大脚肥肩不由嚎啕大哭,其时我们也看出来了,大脚肥肩就是他要找的负心姑娘。大脚肥肩就是从独眼龙来的路上来的,他走了多远,大脚肥后就走了多远,她也是从远处奔跑而来的女人。
还有个女人叫庆余。从“庆余”这个名字来看,她大约有过非常富庶的生活。就是她带来了煎饼的技术,这也暗示她来自一个文明的地方。她最早出现在小村的时候是一个破衣烂衫的讨饭女人,牵着一条黄狗。她说的话别人都听不懂,是很奇怪的外来语言。别人听不懂她的话,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跑到这儿来,她的来历非常神秘。到了晚上,她就被坏蛋金友强奸了。也因此得以留在小村。后来给一个叫金祥的光棍汉做了媳妇。这个光棍已经50多岁了,他那种奔跑的欲望还在烧着他的心,他有的时候会无缘无故地嚎叫,需要很多人捆住他,揍他,把他的心火给打掉。他没有女人帮他拔火罐,所以他心里的火就特别旺。自从他娶了庆余以后,便安静下来了。他就是小村忆苦思甜能手的那个金祥,他的忆苦思甜非常火爆,就是说很有激情。自从他结婚以后,忆苦思甜起来就温和多了。女人是能把一个奔跑的人的火气消融掉的。他和庆余结婚后不久,庆余就生下个孩子,这孩子不晓得是谁的,说不定是金友的。这一年,他们的红薯丰收以后又受到雨打,都发霉了,全年的口粮处在了困难之中。想不到庆余居然在一块破了的水缸瓦片上烙了煎饼,这煎饼简直是个大发明。金祥成了小村最受羡慕的人了,大家觉得他能吃上煎饼,能把红薯做成这样好吃、这样旱涝保收的东西,非常羡慕。随后,煎饼的技术开始在小村蔓延开了。这时候,庆余说:“我们那儿的煎饼是在鏊子上煎的,不是在瓦片上煎的,这瓦片实在是因陋就简,是很难用的。”那么到哪儿去找这个鏊子?金祥在他的晚年做了件大壮举,就是去找鏊子。他翻山越岭,走过的路不知有多少,终于看到树底下有一个老头在吃煎饼,旁边放着一个鏊子。他虽然从没见过鏊子,但他认识煎饼,他一看见煎饼就知道这是鏊子了。他简直乐疯了,鏊子是他最亲爱的亲人。这一路上,昏死、饿死、渴死好几回,九死一生,终于把这鏊子捧回小村。金祥背鏊子的路,其实就是庆余来小村的路,庆余就是从那么远的地方来的。庆余到了小村后,先后嫁了两个光棍汉,第一个叫金祥,第二个叫牛赶。庆余很奇怪,嫁谁谁死。金祥背回鏊子不久就死了,然后她由村头赖牙作主嫁给了牛赶。牛赶是个放牛的,也是个老光棍。
她和牛赶结婚以后,牛赶也死了。她到了小村以后接连送走了两个男人,可她自己越来越壮实了。这种女人是不能停的,一停就有毒的,她是又一个从外边跑来的人。再有两个重要人物,一个叫闪婆,一个叫露筋。我怀疑“露筋”也是谐音,它其实是“鹿精”露筋是个男人,也是小村人。他的形象像开发美国西部的牛仔,就像万宝路广告中的那种人物。隆鼻深目,个子瘦高,他的习性类似“垮掉的一代”不干活,喜欢喝酒,捣蛋,作恶。当他喝了酒以后,就对人好得不得了,特别喜欢帮人家做事情,推车呀,抱孩子呀,什么都干。可是他坏起来的话可以破口骂他们的族长。他们就说:如果露筋在别的村,他早就被处于族法,死了。他做的坏事太多了。他对田地、农活没有感情,他老是往野地里跑。但是他不知怎么总是饿不着,总是有吃有穿的。他父亲不要他这个儿子了,他正好可以名正言顺地四处流浪。
也不知道走了多少路,到了一片丘陵上,看见一个小房子,房子里面好像没有人似的。他在外面喊,忽然窗口露出一张女人的脸,这女人是闭着眼睛的,很启皙的皮肤。他一看见这个女人,就走不动了,他的魂好像被她抓住了,这个女人叫闪婆。她为什么叫闪婆呢?很奇怪的,她是个瞎子,并不是说她没有视力,只是她的视力非常短暂,短暂得睁开一下眼睛赶紧闭上了,就只一眼,她就把世界全都看清了。
她的眼睛在那一瞬间是非常明亮而且美丽的,所以大家就叫她闪婆。
露筋爱上闪婆,他离不开她了,就每天坐在她的小房子前。闪婆被她的父亲保护得非常好,给了她一杆枪,让她对着窗洞,这样她家的房子就成了一座碉堡。有一天,露筋实在是忍不住了,就在小屋前放声大哭,他心里又是爱又是抑郁,简直说不出来的难过。闪婆的父亲走过去说:“小伙子,你哭什么?”他说不出话来。闪婆父亲就把他带到家里去,他们两个终于接上火了。露筋要带她走,闪婆很害怕,最后露筋就几乎是把她抢走的。两个人在野地里奔跑,跑到了小村。露筋的父亲不让进门,说:“我们家不要瞎子。”让他们走。他们俩再回到小山坡上闪婆的家,闪婆的父亲拿着枪在门口对他们开枪。他们又只能掉头跑。这时,他们两个无家可归,只能在野地里生活。他们在野地里过着像野兽一样的生活,喝的是露水,吃的是野果,住就在茅草堆里。一直到露筋的父亲死了以后他们才回到小村,住进房子里去。这时候,露筋安静下来,他开始糊房子,把房子糊得严严实实,一点风都不透。糊好房子后,他们便生下了孩子,取名叫欢业,这也是个重要人物,后面要说的。又过了两年,露筋就觉得自己不行了,他和闪婆说:“我一定要死了,现在就由这个孩子欢业来保护你。”这个露筋也是个不能停的,一停下来就要死。他把这个家安顿好,把儿子生下来,然后就死了。
在“过去时”里还有一个故事形态,就是忆苦思甜。忆苦思甜,闪婆和金祥是两个好手,他们忆苦思甜就是围绕一个中心——跑。他们老是往平原上跑,被人抓住就苦苦哀求说:“你放了我吧,我跑了一辈子还没看见平原,还没看见红薯。”他们忆的是他们跑来的苦处。
在这群跑来的人中还有一批人物,她们全是南山上嫁过来的媳妇,这里面有小豆,还有龙眼妈和憨人妈。憨人妈到小村几十年了,孩子都这么大了,她还保持一个习惯,就是每到9月收获了红薯,一定要回到南山去,和她的一个旧相好住几天。就是这么撒野的几天帮助她在小村维持着停滞的生活。她每次到南山去会过她的相好回来,都会显得壮实一点,滋润一点,快活一点。在小村的停滞生活中,憨人妈和龙眼妈是很要好的姊妹,经常讲真不该嫁到小村来。她们都是奔跑的人,觉得在这儿不行,人都枯竭了。
现在我们说“将来时事件”那就是小村往外跑,往外飞的人物和故事。最重要的人是欢业,就是露筋和闪婆的儿子。这个男孩子有个特别的地方,他长了一头黄头发,他父亲也是黄头发,但不是他那样的黄,他是金灿灿的黄。这是个很特别的男孩子,他很严肃,很漂亮,瘦高,不说话,绝对不近女色。可他是那么漂亮,很多女孩子想和他好,却遭到拒绝。他只和老人在一起,和老人在一起,他感到很温暖。他对母亲非常孝顺。当他很小,还不懂得什么的时候,他就亲眼目睹金友欺负他妈妈,他那时就下定决心:“我以后一定要杀死金友。”他时时防备着金友,发生过很多激烈的争执。闪婆死了以后,欢业一点都没哭,他只是拿块白布把他的金色头发包裹起来。有几个女孩子在欢业面前哭,表示同情,欢业把其中一个女孩子的下巴托起来,很仔细地看了看她的牙齿,然后把她一拨,还是不哭。把他妈妈埋葬掉,接着就去杀金友了。杀金友时,金友正在打老婆小豆。前面说过。小村里,最日常的活动就是丈夫打老婆,这是给女人去火的,就像倒过来老婆给丈夫拔火罐,也是给男人去火的。这儿的人都吃红薯,非常烧胃,浑身说不出来的热情,精力也没地方发泄,必须打老婆和拔火罐。欢业把金友杀了,杀金友这一段小说写得特别痛快:“他脖子上面有许多青筋,就像许多根须纠缠在一起,他毫不费劲地把这些根须都割断了。”他杀了金友后,小豆就大声喊起来:“欢业杀人了!”然后全庄都喊了起来。这时欢业早就准备好了,他把家里的东西全都收拾干净了,这时夹了包裹就跑。他忽然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情,他的两只脚掌一接触到地面,自己就会跑,而且当他跑起来时,浑身是那么有力,那么轻快,那么欢乐。因为他杀了人了,他知道这一辈子他都得跑,他别无选择。一直往前跑,他就想起了他的爸爸妈妈,想起了他妈妈以前总是和他说的一句话:“你要接我们的班。”他没有想到接班是这个意思,他刚刚明白接班是接这个奔跑的班。他这才发现他实际上是真正的野地人,他爸爸妈妈都是野地人,他也是野地人。他到了野地,觉得这才是他的家。他没有伤心,没有悲痛,甚至很高兴被人追着,非常快乐地就这么跑。这是从小村跑走的人,是叫一件命案逼跑的。他跑上了丘陵,一走上丘陵,他就觉得这丘陵上布满了脚印,这脚印都是小村先人的脚印,他其实就跑在他们跑过来的路上。后来他碰到一群流浪汉,里头有个小女孩特别喜欢他,给他做了媳妇。这个时候,他忽然非常强烈地怀念起他的小村,渴望回小村去看一看,那个媳妇怎么都留他不住。不知道最终他去了还是没去,其实这时,小村已经没有了。
接下来要说龙眼。龙眼是个白头发,这白头发是一辈子的愁,他生出来就知道发愁。他们是从逃荒路上过来的,这一路的艰辛全都传续和积蓄在他心里。生活很悲苦,他父亲刘干挣是一个心怀仇恨的人,心里火爆,没有地方去发泄,最大的乐事就是揍他妈妈。他母亲一生就担心龙眼的白头发,很想把他的白头发治好,所以她有次昏了头,把丈夫叫她去买酒的钱买了一种药丸,给她儿子治白头发,可是没有用,他的头发还是白的,永远治不好。龙眼总是在发愁,他的名字也是有意思的,他就是龙的眼睛,他好像总是在暗中注视小村的动静,他目睹了小村很多的犯罪。庆余被金友强奸,小村只有一个人知道,就是龙眼。龙眼是个很孤独的人,从来不和年轻人一起奔跑,总是落单的。他一个人看着小村的所有的痛苦,所有的犯罪,还看着别人手拉手在那儿恋爱,他从来不说,埋藏在心底。他的心属于一个人,就是肥,他们从小定下亲事,所以有一天晚上,在一种很冲动的情况下,龙眼强迫着肥和他做了爱。我想他渴望占有肥,是因为他意识到肥是可能飞出小村的人。当肥和工程师的儿子挺芳走了以后,龙眼非常消沉,去工区做了一名矿工。工区越来越扩展,就到小村来招工,憨人一批小伙子都一同被招去。龙眼在底下挖矿,心里想的是上面的小村。
他觉得快挖到小村了,他是亲手把他们小村挖塌掉的人,是小村的罪人,可是他又不能不挖。所以在别的工友嬉笑玩闹时,他总是一个人在巷道里茫然地走。我们感觉到,他好像在小村的心里走。他边走边想,这是树林子了,这是村道了,这是大碾盘子了,他就这么茫茫然地走。当他受伤了,工长把他调到地面上来,龙眼还是要求下井挖矿。
大家都觉得很奇怪,因为大家都巴不得在地面上工作,他却要下井。
好像是一种宿命,他觉得小村的地底是非得由他自己去挖塌挖空的,他满怀着痛苦又满怀着热情在挖矿。他每挖一锹煤,听到那种轰隆隆的声音,他就感到小村在慢慢消失,无可阻挡,没办法避免。他必须来挖,好像自我惩罚又好像自我安慰。有一次他孤独地走到一个炮区里去——龙眼在小村时老是在地上走,到了矿区后,他老是在地下走,好像要把小村心里的角角落落都摸清楚一样——这个炮区正好是小村的底下。最后塌方了,把他活活埋在里面。在最后一刻,他听见母亲在喊:“我孩儿快跑快跑!”他的祖上是来到小村的头一人,他必须亲手摧毁小村,才可以奔跑出去,结局却是同归于尽。
然后就是肥,最后成功地一去不回的唯一的人就是肥。刚才我说过,我怀疑她的名字是“飞”的谐音。她最后能成功地走出去,有很多条件:第一,她没爹没妈,这里的爹妈都是很强的牵挂,尤其是妈。
她的爹叫老转儿,是饿死的,死了以后魂还经常回小村来看看,有很多人在村口碰到他。她的妈是给红薯噎死的。第二,她心里的火力非常大,比赶鹦还强烈。她从很小的时候就得了一种病,她的母亲给她从外村请来一个赤脚医生治病。这个赤脚医生戴了一到没有镜片的眼镜,手里的针简像擀面杖那么粗,锈迹斑斑。她拒绝治疗,参加到夜晚奔跑的人群里去,可是奔跑仍然不能使她泄火。她心里的火力总是不可抑止,龙眼把她按在大碾盘上,强行使她做了他媳妇,还是不能使她安分,她心里的火力还是不能消除,她还是要跑。第三个也是最重要的条件就是她和挺芳的爱情。挺劳和他父亲完全不同,他父亲是个泛爱主义者,他母亲这个四川小女人,受够了他的罪,她教给了挺芳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这个世界上你什么都可以抛弃,可是有一件事情,你一定要学会,就是钟情。”他学会了钟情,他对肥非常钟情,永远不会忘记肥。他被别人打成这样子,还是牢牢地追着肥。小村的人都是成帮结伙,他在一种非常危险的境地里,紧紧跟随着肥。最后他成功地把肥带了出去。整个小说结束于肥和挺芳将要离开的时候回到这个小村。当他们走进这个小村,他们说:这是一个多么缠绵的村庄。其时小村已经夷为平地,非常荒凉。工区挖空了下面的煤,已经撤退,上面的村庄迁走了,只剩下一个大碾盘子。看着大碾盘子,肥是热泪涟涟。小村这种停滞的状态是那样使人痛苦,可是它给人情感上的牵挂真是无穷无尽的,要跑出去是那么困难,那么不可能,直要到无路可走,无家可归。肥是和挺芳坐着汽车跑的,终于离开这里。
当他们走出去时,看见了一匹马驹,这其实是赶鹦的化身。赶鹦是没有结局的人,可是她主持了这个村庄的奔跑,她使小村永远保持了奔跑的活力。
故事讲完了,就此可以看出九月寓言是怎样一个心灵世界。
我以为它是一个奔跑的世界。这里的人必须要奔跑,这个世界必须要奔跑,一奔跑就有生命,一停下来就没有生命。可是为了跑,却要付出身心两方面的代价,这种代价几乎是九死一生,牵肠挂肚的,但它必须奔跑,不奔跑就要死亡,牺牲是无可避免的。九月寓言就是这么一个火热的、奔腾的世界。
然后我想谈谈这一个心灵世界的建筑方法,也就是它与现实世界的关系。我感到有两点:一、我们都知道张炜在此之前有部小说叫古船,非常轰动,大家都很认可的。我对古船的看法是一般,当然很好,可是不是那么超乎我意料。我当面和张炜说过我的看法,他非常赞同,我说:“古船和九月寓言比较,古船是用人物、情节、故事讲述历史,九月寓言却是用历史作材料创造了另一个世界。”二、大家也都不会忘记,前几年有个寻根运动,产生了很多乡土化的小说,就是文化小说。究根问底,其实就是摆脱意识形态的束缚,到人类生存的原初状态中去寻找材料,以期建构一个和现存的固定的世界别样的天地。可是我们细细看来,寻根小说是什么样的景观呢?是用非意识形态的情节、人物,就是那种非常乡土化原始性的材料,最后做成的还是个意识形态化的小说,就是说,它依然是现实世界的再现。而九月寓言正相反,它用意识形态化的语言创造出的却是非意识形态化的一个世界。它绝对不是我们所熟悉的公认的现存世界,它是独立的,有自己的逻辑,这个逻辑顺理成章,但不是我们这个现存社会的逻辑,而它所使用的材料非常具体。比如它使用我们的历史,刘干挣的造反,实际上借用了我们的“文化大革命”还有忆苦思甜,也是使用了现实生活里的概念和形式。另外,工区和小村的关系,也是用了现实社会里工业化发展过程中的一些形态。它使用一些非常政治化的用语,很有意思,比如,肥想自己是那样的又白又肥,而她父母是吃不饱的,自己怎么能够这么胖的?想了许久,她想起了一句歌词,帮她解决了问题,就是我们经常唱的一句革命歌曲:“阳光雨露,抚育我们茁壮成长。”在露筋临死时终于回想起他们在野地里奔跑的时候,耳边始终响起的一句旋律,这是什么旋律呢?“我们都是飞行军”我一定要提醒你们注意,他不是讽刺,这本书绝对不企图象征什么,讽刺什么,对应什么,批评什么,它绝对不是那么狭隘的。它就是用我们的现存世界来创造一个特殊的东西,为此采取了童话式的手法。你会觉得小村和工区的人都非常孩子气,或者说是动物化。比如憨人爸弯口的形象:“他的脸长得非常可爱,他的五官好像前面有只无形的手把它用力揪了一下。他吃煎饼的样子是那么专注,再在自己的嘴上插一杆葱,看上去像只老兔子。”三兰子不是看到过一个鼹鼠一样的小男人吗?他非常灵活,非常可爱,她老是忘不了他。当她和语言学家好的时候,她向语言学家描绘了这个小男人,语言学家的话很有意思,他说:“这是一个侏儒。”这句话的意义何在?这是一个意识形态,他是在为小男人定义,这个定义很简单“是个侏儒”可是在三兰子眼里,他没有名字,他是一种状态,非常可爱,非常自然。九月寓言所描绘的一切都带有一种奇异的状态,但这些状态的细节却是我们所认识的具体现实的细节,只是到了这里,一切都改观了。张炜把这些已经成型的东西重新打碎,再重新组织起一个寓言世界。
这是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我建议你们好好读一读。这种建筑方法实际也反映了张炜的一种世界观和艺术观,像我第一堂课所说的,这个世界已经是一个固定的世界,一个意识形态的世界了,我们伸手都已经是成品,拿不到最最原初的东西了,所以他只能用我们已经用过的东西,把旧房子拆成了砖,用这个砖再建新房子。这已经是砖,不是土了,他不可能再重新烧砖,只能这么做。
九月寓言和心灵史是我大纲里仅选的两部中国当代的作品。我为什么要求来这里上课呢?我特别希望你们以后能够懂得什么叫好书。这两本书命运都很奇怪,心灵史没发表就直接成书了,说明刊物不能认定它好还是不好。九月寓言则经过退稿,最终被接受时,出版社对它不得不抱了怀疑态度,不知道它好还是不好。我心里很难过,好和不好是那么清楚地放在我们的面前,可是很多人都不清楚。
天不敢跑路,就在夜里赶路。可是他还是不屈不挠,还是拼命地往一个方向跑,其实是很盲目的,他根本不知道该跑到哪儿去找他的负心女人。曾经有一次,他夜里走过一个村庄,看见一个房子亮着灯,里面坐着个女人,特别像他的负心姑娘。他不由看出了神,结果被那个女人发现,用针戳他的眼睛,把他的眼睛戳瞎了。他找了个乡间医生把他的瞎眼取出来,从此以后就变成了一个独眼。他跑啊跑啊,最后跑到了一群流浪汉里面,加人了他们流浪的队伍。他对大脚肥肩说,当我跑到你们小村,看到你们这儿大片的红薯,正好是9月,9月是红薯丰收的季节,红薯蔓子一垄一垄的,一直连到天边,火红火红的,我一看见平原,一看见这么肥的红薯,心里想:“女人你跑不远,你肯定就在这儿。”他说完这句话就死了,大脚肥肩不由嚎啕大哭,其时我们也看出来了,大脚肥肩就是他要找的负心姑娘。大脚肥肩就是从独眼龙来的路上来的,他走了多远,大脚肥后就走了多远,她也是从远处奔跑而来的女人。
还有个女人叫庆余。从“庆余”这个名字来看,她大约有过非常富庶的生活。就是她带来了煎饼的技术,这也暗示她来自一个文明的地方。她最早出现在小村的时候是一个破衣烂衫的讨饭女人,牵着一条黄狗。她说的话别人都听不懂,是很奇怪的外来语言。别人听不懂她的话,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跑到这儿来,她的来历非常神秘。到了晚上,她就被坏蛋金友强奸了。也因此得以留在小村。后来给一个叫金祥的光棍汉做了媳妇。这个光棍已经50多岁了,他那种奔跑的欲望还在烧着他的心,他有的时候会无缘无故地嚎叫,需要很多人捆住他,揍他,把他的心火给打掉。他没有女人帮他拔火罐,所以他心里的火就特别旺。自从他娶了庆余以后,便安静下来了。他就是小村忆苦思甜能手的那个金祥,他的忆苦思甜非常火爆,就是说很有激情。自从他结婚以后,忆苦思甜起来就温和多了。女人是能把一个奔跑的人的火气消融掉的。他和庆余结婚后不久,庆余就生下个孩子,这孩子不晓得是谁的,说不定是金友的。这一年,他们的红薯丰收以后又受到雨打,都发霉了,全年的口粮处在了困难之中。想不到庆余居然在一块破了的水缸瓦片上烙了煎饼,这煎饼简直是个大发明。金祥成了小村最受羡慕的人了,大家觉得他能吃上煎饼,能把红薯做成这样好吃、这样旱涝保收的东西,非常羡慕。随后,煎饼的技术开始在小村蔓延开了。这时候,庆余说:“我们那儿的煎饼是在鏊子上煎的,不是在瓦片上煎的,这瓦片实在是因陋就简,是很难用的。”那么到哪儿去找这个鏊子?金祥在他的晚年做了件大壮举,就是去找鏊子。他翻山越岭,走过的路不知有多少,终于看到树底下有一个老头在吃煎饼,旁边放着一个鏊子。他虽然从没见过鏊子,但他认识煎饼,他一看见煎饼就知道这是鏊子了。他简直乐疯了,鏊子是他最亲爱的亲人。这一路上,昏死、饿死、渴死好几回,九死一生,终于把这鏊子捧回小村。金祥背鏊子的路,其实就是庆余来小村的路,庆余就是从那么远的地方来的。庆余到了小村后,先后嫁了两个光棍汉,第一个叫金祥,第二个叫牛赶。庆余很奇怪,嫁谁谁死。金祥背回鏊子不久就死了,然后她由村头赖牙作主嫁给了牛赶。牛赶是个放牛的,也是个老光棍。
她和牛赶结婚以后,牛赶也死了。她到了小村以后接连送走了两个男人,可她自己越来越壮实了。这种女人是不能停的,一停就有毒的,她是又一个从外边跑来的人。再有两个重要人物,一个叫闪婆,一个叫露筋。我怀疑“露筋”也是谐音,它其实是“鹿精”露筋是个男人,也是小村人。他的形象像开发美国西部的牛仔,就像万宝路广告中的那种人物。隆鼻深目,个子瘦高,他的习性类似“垮掉的一代”不干活,喜欢喝酒,捣蛋,作恶。当他喝了酒以后,就对人好得不得了,特别喜欢帮人家做事情,推车呀,抱孩子呀,什么都干。可是他坏起来的话可以破口骂他们的族长。他们就说:如果露筋在别的村,他早就被处于族法,死了。他做的坏事太多了。他对田地、农活没有感情,他老是往野地里跑。但是他不知怎么总是饿不着,总是有吃有穿的。他父亲不要他这个儿子了,他正好可以名正言顺地四处流浪。
也不知道走了多少路,到了一片丘陵上,看见一个小房子,房子里面好像没有人似的。他在外面喊,忽然窗口露出一张女人的脸,这女人是闭着眼睛的,很启皙的皮肤。他一看见这个女人,就走不动了,他的魂好像被她抓住了,这个女人叫闪婆。她为什么叫闪婆呢?很奇怪的,她是个瞎子,并不是说她没有视力,只是她的视力非常短暂,短暂得睁开一下眼睛赶紧闭上了,就只一眼,她就把世界全都看清了。
她的眼睛在那一瞬间是非常明亮而且美丽的,所以大家就叫她闪婆。
露筋爱上闪婆,他离不开她了,就每天坐在她的小房子前。闪婆被她的父亲保护得非常好,给了她一杆枪,让她对着窗洞,这样她家的房子就成了一座碉堡。有一天,露筋实在是忍不住了,就在小屋前放声大哭,他心里又是爱又是抑郁,简直说不出来的难过。闪婆的父亲走过去说:“小伙子,你哭什么?”他说不出话来。闪婆父亲就把他带到家里去,他们两个终于接上火了。露筋要带她走,闪婆很害怕,最后露筋就几乎是把她抢走的。两个人在野地里奔跑,跑到了小村。露筋的父亲不让进门,说:“我们家不要瞎子。”让他们走。他们俩再回到小山坡上闪婆的家,闪婆的父亲拿着枪在门口对他们开枪。他们又只能掉头跑。这时,他们两个无家可归,只能在野地里生活。他们在野地里过着像野兽一样的生活,喝的是露水,吃的是野果,住就在茅草堆里。一直到露筋的父亲死了以后他们才回到小村,住进房子里去。这时候,露筋安静下来,他开始糊房子,把房子糊得严严实实,一点风都不透。糊好房子后,他们便生下了孩子,取名叫欢业,这也是个重要人物,后面要说的。又过了两年,露筋就觉得自己不行了,他和闪婆说:“我一定要死了,现在就由这个孩子欢业来保护你。”这个露筋也是个不能停的,一停下来就要死。他把这个家安顿好,把儿子生下来,然后就死了。
在“过去时”里还有一个故事形态,就是忆苦思甜。忆苦思甜,闪婆和金祥是两个好手,他们忆苦思甜就是围绕一个中心——跑。他们老是往平原上跑,被人抓住就苦苦哀求说:“你放了我吧,我跑了一辈子还没看见平原,还没看见红薯。”他们忆的是他们跑来的苦处。
在这群跑来的人中还有一批人物,她们全是南山上嫁过来的媳妇,这里面有小豆,还有龙眼妈和憨人妈。憨人妈到小村几十年了,孩子都这么大了,她还保持一个习惯,就是每到9月收获了红薯,一定要回到南山去,和她的一个旧相好住几天。就是这么撒野的几天帮助她在小村维持着停滞的生活。她每次到南山去会过她的相好回来,都会显得壮实一点,滋润一点,快活一点。在小村的停滞生活中,憨人妈和龙眼妈是很要好的姊妹,经常讲真不该嫁到小村来。她们都是奔跑的人,觉得在这儿不行,人都枯竭了。
现在我们说“将来时事件”那就是小村往外跑,往外飞的人物和故事。最重要的人是欢业,就是露筋和闪婆的儿子。这个男孩子有个特别的地方,他长了一头黄头发,他父亲也是黄头发,但不是他那样的黄,他是金灿灿的黄。这是个很特别的男孩子,他很严肃,很漂亮,瘦高,不说话,绝对不近女色。可他是那么漂亮,很多女孩子想和他好,却遭到拒绝。他只和老人在一起,和老人在一起,他感到很温暖。他对母亲非常孝顺。当他很小,还不懂得什么的时候,他就亲眼目睹金友欺负他妈妈,他那时就下定决心:“我以后一定要杀死金友。”他时时防备着金友,发生过很多激烈的争执。闪婆死了以后,欢业一点都没哭,他只是拿块白布把他的金色头发包裹起来。有几个女孩子在欢业面前哭,表示同情,欢业把其中一个女孩子的下巴托起来,很仔细地看了看她的牙齿,然后把她一拨,还是不哭。把他妈妈埋葬掉,接着就去杀金友了。杀金友时,金友正在打老婆小豆。前面说过。小村里,最日常的活动就是丈夫打老婆,这是给女人去火的,就像倒过来老婆给丈夫拔火罐,也是给男人去火的。这儿的人都吃红薯,非常烧胃,浑身说不出来的热情,精力也没地方发泄,必须打老婆和拔火罐。欢业把金友杀了,杀金友这一段小说写得特别痛快:“他脖子上面有许多青筋,就像许多根须纠缠在一起,他毫不费劲地把这些根须都割断了。”他杀了金友后,小豆就大声喊起来:“欢业杀人了!”然后全庄都喊了起来。这时欢业早就准备好了,他把家里的东西全都收拾干净了,这时夹了包裹就跑。他忽然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情,他的两只脚掌一接触到地面,自己就会跑,而且当他跑起来时,浑身是那么有力,那么轻快,那么欢乐。因为他杀了人了,他知道这一辈子他都得跑,他别无选择。一直往前跑,他就想起了他的爸爸妈妈,想起了他妈妈以前总是和他说的一句话:“你要接我们的班。”他没有想到接班是这个意思,他刚刚明白接班是接这个奔跑的班。他这才发现他实际上是真正的野地人,他爸爸妈妈都是野地人,他也是野地人。他到了野地,觉得这才是他的家。他没有伤心,没有悲痛,甚至很高兴被人追着,非常快乐地就这么跑。这是从小村跑走的人,是叫一件命案逼跑的。他跑上了丘陵,一走上丘陵,他就觉得这丘陵上布满了脚印,这脚印都是小村先人的脚印,他其实就跑在他们跑过来的路上。后来他碰到一群流浪汉,里头有个小女孩特别喜欢他,给他做了媳妇。这个时候,他忽然非常强烈地怀念起他的小村,渴望回小村去看一看,那个媳妇怎么都留他不住。不知道最终他去了还是没去,其实这时,小村已经没有了。
接下来要说龙眼。龙眼是个白头发,这白头发是一辈子的愁,他生出来就知道发愁。他们是从逃荒路上过来的,这一路的艰辛全都传续和积蓄在他心里。生活很悲苦,他父亲刘干挣是一个心怀仇恨的人,心里火爆,没有地方去发泄,最大的乐事就是揍他妈妈。他母亲一生就担心龙眼的白头发,很想把他的白头发治好,所以她有次昏了头,把丈夫叫她去买酒的钱买了一种药丸,给她儿子治白头发,可是没有用,他的头发还是白的,永远治不好。龙眼总是在发愁,他的名字也是有意思的,他就是龙的眼睛,他好像总是在暗中注视小村的动静,他目睹了小村很多的犯罪。庆余被金友强奸,小村只有一个人知道,就是龙眼。龙眼是个很孤独的人,从来不和年轻人一起奔跑,总是落单的。他一个人看着小村的所有的痛苦,所有的犯罪,还看着别人手拉手在那儿恋爱,他从来不说,埋藏在心底。他的心属于一个人,就是肥,他们从小定下亲事,所以有一天晚上,在一种很冲动的情况下,龙眼强迫着肥和他做了爱。我想他渴望占有肥,是因为他意识到肥是可能飞出小村的人。当肥和工程师的儿子挺芳走了以后,龙眼非常消沉,去工区做了一名矿工。工区越来越扩展,就到小村来招工,憨人一批小伙子都一同被招去。龙眼在底下挖矿,心里想的是上面的小村。
他觉得快挖到小村了,他是亲手把他们小村挖塌掉的人,是小村的罪人,可是他又不能不挖。所以在别的工友嬉笑玩闹时,他总是一个人在巷道里茫然地走。我们感觉到,他好像在小村的心里走。他边走边想,这是树林子了,这是村道了,这是大碾盘子了,他就这么茫茫然地走。当他受伤了,工长把他调到地面上来,龙眼还是要求下井挖矿。
大家都觉得很奇怪,因为大家都巴不得在地面上工作,他却要下井。
好像是一种宿命,他觉得小村的地底是非得由他自己去挖塌挖空的,他满怀着痛苦又满怀着热情在挖矿。他每挖一锹煤,听到那种轰隆隆的声音,他就感到小村在慢慢消失,无可阻挡,没办法避免。他必须来挖,好像自我惩罚又好像自我安慰。有一次他孤独地走到一个炮区里去——龙眼在小村时老是在地上走,到了矿区后,他老是在地下走,好像要把小村心里的角角落落都摸清楚一样——这个炮区正好是小村的底下。最后塌方了,把他活活埋在里面。在最后一刻,他听见母亲在喊:“我孩儿快跑快跑!”他的祖上是来到小村的头一人,他必须亲手摧毁小村,才可以奔跑出去,结局却是同归于尽。
然后就是肥,最后成功地一去不回的唯一的人就是肥。刚才我说过,我怀疑她的名字是“飞”的谐音。她最后能成功地走出去,有很多条件:第一,她没爹没妈,这里的爹妈都是很强的牵挂,尤其是妈。
她的爹叫老转儿,是饿死的,死了以后魂还经常回小村来看看,有很多人在村口碰到他。她的妈是给红薯噎死的。第二,她心里的火力非常大,比赶鹦还强烈。她从很小的时候就得了一种病,她的母亲给她从外村请来一个赤脚医生治病。这个赤脚医生戴了一到没有镜片的眼镜,手里的针简像擀面杖那么粗,锈迹斑斑。她拒绝治疗,参加到夜晚奔跑的人群里去,可是奔跑仍然不能使她泄火。她心里的火力总是不可抑止,龙眼把她按在大碾盘上,强行使她做了他媳妇,还是不能使她安分,她心里的火力还是不能消除,她还是要跑。第三个也是最重要的条件就是她和挺芳的爱情。挺劳和他父亲完全不同,他父亲是个泛爱主义者,他母亲这个四川小女人,受够了他的罪,她教给了挺芳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这个世界上你什么都可以抛弃,可是有一件事情,你一定要学会,就是钟情。”他学会了钟情,他对肥非常钟情,永远不会忘记肥。他被别人打成这样子,还是牢牢地追着肥。小村的人都是成帮结伙,他在一种非常危险的境地里,紧紧跟随着肥。最后他成功地把肥带了出去。整个小说结束于肥和挺芳将要离开的时候回到这个小村。当他们走进这个小村,他们说:这是一个多么缠绵的村庄。其时小村已经夷为平地,非常荒凉。工区挖空了下面的煤,已经撤退,上面的村庄迁走了,只剩下一个大碾盘子。看着大碾盘子,肥是热泪涟涟。小村这种停滞的状态是那样使人痛苦,可是它给人情感上的牵挂真是无穷无尽的,要跑出去是那么困难,那么不可能,直要到无路可走,无家可归。肥是和挺芳坐着汽车跑的,终于离开这里。
当他们走出去时,看见了一匹马驹,这其实是赶鹦的化身。赶鹦是没有结局的人,可是她主持了这个村庄的奔跑,她使小村永远保持了奔跑的活力。
故事讲完了,就此可以看出九月寓言是怎样一个心灵世界。
我以为它是一个奔跑的世界。这里的人必须要奔跑,这个世界必须要奔跑,一奔跑就有生命,一停下来就没有生命。可是为了跑,却要付出身心两方面的代价,这种代价几乎是九死一生,牵肠挂肚的,但它必须奔跑,不奔跑就要死亡,牺牲是无可避免的。九月寓言就是这么一个火热的、奔腾的世界。
然后我想谈谈这一个心灵世界的建筑方法,也就是它与现实世界的关系。我感到有两点:一、我们都知道张炜在此之前有部小说叫古船,非常轰动,大家都很认可的。我对古船的看法是一般,当然很好,可是不是那么超乎我意料。我当面和张炜说过我的看法,他非常赞同,我说:“古船和九月寓言比较,古船是用人物、情节、故事讲述历史,九月寓言却是用历史作材料创造了另一个世界。”二、大家也都不会忘记,前几年有个寻根运动,产生了很多乡土化的小说,就是文化小说。究根问底,其实就是摆脱意识形态的束缚,到人类生存的原初状态中去寻找材料,以期建构一个和现存的固定的世界别样的天地。可是我们细细看来,寻根小说是什么样的景观呢?是用非意识形态的情节、人物,就是那种非常乡土化原始性的材料,最后做成的还是个意识形态化的小说,就是说,它依然是现实世界的再现。而九月寓言正相反,它用意识形态化的语言创造出的却是非意识形态化的一个世界。它绝对不是我们所熟悉的公认的现存世界,它是独立的,有自己的逻辑,这个逻辑顺理成章,但不是我们这个现存社会的逻辑,而它所使用的材料非常具体。比如它使用我们的历史,刘干挣的造反,实际上借用了我们的“文化大革命”还有忆苦思甜,也是使用了现实生活里的概念和形式。另外,工区和小村的关系,也是用了现实社会里工业化发展过程中的一些形态。它使用一些非常政治化的用语,很有意思,比如,肥想自己是那样的又白又肥,而她父母是吃不饱的,自己怎么能够这么胖的?想了许久,她想起了一句歌词,帮她解决了问题,就是我们经常唱的一句革命歌曲:“阳光雨露,抚育我们茁壮成长。”在露筋临死时终于回想起他们在野地里奔跑的时候,耳边始终响起的一句旋律,这是什么旋律呢?“我们都是飞行军”我一定要提醒你们注意,他不是讽刺,这本书绝对不企图象征什么,讽刺什么,对应什么,批评什么,它绝对不是那么狭隘的。它就是用我们的现存世界来创造一个特殊的东西,为此采取了童话式的手法。你会觉得小村和工区的人都非常孩子气,或者说是动物化。比如憨人爸弯口的形象:“他的脸长得非常可爱,他的五官好像前面有只无形的手把它用力揪了一下。他吃煎饼的样子是那么专注,再在自己的嘴上插一杆葱,看上去像只老兔子。”三兰子不是看到过一个鼹鼠一样的小男人吗?他非常灵活,非常可爱,她老是忘不了他。当她和语言学家好的时候,她向语言学家描绘了这个小男人,语言学家的话很有意思,他说:“这是一个侏儒。”这句话的意义何在?这是一个意识形态,他是在为小男人定义,这个定义很简单“是个侏儒”可是在三兰子眼里,他没有名字,他是一种状态,非常可爱,非常自然。九月寓言所描绘的一切都带有一种奇异的状态,但这些状态的细节却是我们所认识的具体现实的细节,只是到了这里,一切都改观了。张炜把这些已经成型的东西重新打碎,再重新组织起一个寓言世界。
这是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我建议你们好好读一读。这种建筑方法实际也反映了张炜的一种世界观和艺术观,像我第一堂课所说的,这个世界已经是一个固定的世界,一个意识形态的世界了,我们伸手都已经是成品,拿不到最最原初的东西了,所以他只能用我们已经用过的东西,把旧房子拆成了砖,用这个砖再建新房子。这已经是砖,不是土了,他不可能再重新烧砖,只能这么做。
九月寓言和心灵史是我大纲里仅选的两部中国当代的作品。我为什么要求来这里上课呢?我特别希望你们以后能够懂得什么叫好书。这两本书命运都很奇怪,心灵史没发表就直接成书了,说明刊物不能认定它好还是不好。九月寓言则经过退稿,最终被接受时,出版社对它不得不抱了怀疑态度,不知道它好还是不好。我心里很难过,好和不好是那么清楚地放在我们的面前,可是很多人都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