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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了“姑姑”家4个儿子的住房问题之后,现场的气氛,顿时变得越发的融洽。
梁腾带着一些疑惑,又向“二女婿”询问起,那个“面条婆”怎么在镇上购买200平方的地,只花了86万?
折合每平的地价才4300块,如此便宜?
这儿虽然说是个小镇,但仗着紧挨着“帝都”的区位优势,地价比许多三线城市的“临街地皮”的价格还贵。
那个本村出去的“面条婆”,居然购买地皮的价格,比购买商品房还要便宜吗?
“二女婿”解释之后,梁腾才解开了心中一个疑惑。
原来,“面条婆”购买的是镇上开发区内的一块“回建地”。
所谓“回建地”,就是那一片区域,原本属于农.田的1000亩地,被镇上征收了,规划发展成了“开发区”。征了农民的地,为了保障他们以后的生活,当然会给还一些地儿,让你拿来盖房子,或者做其它用途。正式的名称就是“第三产业用地”,俗称为“回建地”。
1000亩的面积,对于一个“开发区”而言,真是挺小的。但是由镇来主导的开发区,规模当然大不到哪里去。
那一千亩征了的地,只要缴纳土地的“转让金”、“增值税”等一大堆的费用,就可以转变为“国有土地”。
那些被征了地的农民,除了拿到一笔不菲的补偿款,还有“回建地”。
“回建地”有个标准的,往往是征你1亩地,就补偿你50平方的“回建地”。征2亩,给你这户农民100平,就足够你建房子了。不至于因为征了地,就导致无地建房,无家可归。
当然,农民一般也没有2亩地给你征的。
他们多数只有几分地,撑死也就一亩多地。
不够补偿100平方“回建地”的话,你可以安于现状,赔多少“回建地”,就用多少来建房子吧。如果你嫌过于狭窄了,可以出钱多购买一部分的地,凑足你能接受的平方数,再建新房。
“回建地”,小的只有60平,大的却有200平以上,这两者之间的差距,大概就是那么来的。
在各种不同.性质的土地中,办有“国有证”的地,当然是最好的。因为交易不受限,可以抵押,一旦你严重缺乏资金周转了,你能用它从银行中贷出钱来。
而办了“集体土地证”的地,勉强可以接受。毕竟它也是有证的。
虽然,交易受到限制,只能在本村的村民之间进行买卖,禁止城里人来购买集体土地。而且不能抵押贷款。
但现在“实际情况”如何呢?其实城里中心区域,就有许多的“集体土地证”的地。
城市也是由农民演变而来。城里往往有许多“集体地”,位置比“国有地”还要优越。
甚至许多“集体土地”本身就是“一线铺面”,可以用来做生意。
这种情况下,你能禁止“集体土地”不出售给城里人吗?
人家买方就跟屋主,用协议转让的方式,来完成交易。
哪怕在法.律上有规定:这样的交易合同不受保护。万一发生了扯皮纠纷之事,你之前订的协议,也能判你无效。
但在利益驱动下,依然有不少人“协议”方式,购买那些他们认为值钱的集体土地。
再一个,就是连集体土地证都拿不出来的。就是一些水田啊坡地啊什么的。
你要买,也跟你签个协议。反正这些地挺便宜的。就是没证。
在一些农村的混子眼里,那些“无证的耕.地”也可以变成一种诈骗钱财的工具。也就是说,骗子随便带你去看了挨近路边的田地,就跟你说,那是他家的。
其实真正的田地主人,已经移居城里,不经常回乡,你遇见的机率很小。这种情况下,买方如果是人生地不熟的城里人,无从打听田地的真实归属。误信了村里的骗子,被骗了“购地款”,到了真相大白之日,又如何追讨“被骗的购地款”呢?真是无可奈何啊。往往只能自认倒霉。
这就是购买“无证”土地的不利后果之一。
另外,你就算是个比较谨慎小心的城里人,经过多方求证,最后是向真正的土地主人购买了耕.地,但相关部门明令禁止,不能在那些水.田上边建房子的。
你偏偏要贪便宜购买,还硬是建好了一栋漂亮的小别墅。一旦被强.征了房子,你只能自认倒霉。一辈子积蓄投到盖房之中,然后勾机勾几下,顿时化为乌有。
但也有可能你运气好,一直都没人理会你违.规建好的房子。果真如此,过个几十年,更不会有人来拆你的房了。
房子时间久了,逐渐就变成了你合法的固定资产了。
关于“回建地”,它本身没有办下土地证,无论是国有还是集体的证,都没办有。但它会有一些上边盖印的文件。买卖双方进行交易时,还能在村里边“备案”,在“转让协议”中加盖村里的公.章。
因此,“回建地”
一般也没有以后会遭遇征.拆的担忧。
内.地的土地属性的划分,就如上述。
国有土地中,还细分为“划拔”跟“出让”这些小项,“划拔地”没有使用年限,“出让地”标注清楚具体的使用年限。
不过,无论是“划拔”或“出让”地,都属于国有地,那都是可以交易的,可以抵押的。只要明白这点是跟集体土地的最大区别,就可以了。不必再深究。
梁腾现在,无论按照哪一种标准,都能算得上一位“地产大亨”了。
哪种性质的土地,他没有接触过?
因此只要一听“面条婆”购买的是“回建地”,他就知道为何可以便宜那么多。
二女婿一副对“回建地”很感兴趣的样子。
他虽然在村里老家,已经盖有一栋两层的小楼。无奈他儿子生得多,都生了4个了。不多弄一栋楼,哪里够儿子们分配?
拥有4个儿子,不是“二女婿”一心追求的结果啊。
本来生了三个儿子的时候,二女婿就不想再生了的。但他老婆却很想要一个女儿。于是继续怀了第四胎。
结果生出来,又是个儿子。
至此,家庭负担大啊。才彻底死心,不敢再生了。
但现在四个男丁,四座“建设银行”,也是压力山大。
至少要多建一栋楼才够住。二女婿就想着,也到镇上去买“回建地”来建,这总比在村里建房子,以后更有升值空间吧?
当然,他没有“面条婆”那种“底蕴”,没有一个抛出去可以卖150万的商铺。“二女婿”手头上现在存了20多万。他看中的是镇上一块70平的“回建地”。
对方急于出手,只售25万。这对“二女婿”的吸引力挺大的。已经在跟对方洽谈进行中了。
如果能再把地价压低一到两万。“二女婿”就准备跟对方一手签协议、一手付款了。
买了地,算是倾其所有了,但“二女婿”也不怕。
他本身做“工头”一直都有固定收入的。慢慢再存钱,把房子盖起来就可以了。
他计划,等攒够钱后,要一口气盖个七、八层。
他4个儿子啊,每个儿子1层楼,就得4层了。他和老婆占一层,就是5层。1楼用来停放电车小车,公用。还有1层顶层的,建来“隔热”。同时也算是“机动”用房。万一不够住房了,这顶层也可以派上用场的。
按“二女婿”这计划,至少得建7层楼,才够住。
二女婿就比他那“丈母娘”,放得开。就一大家子住在一栋楼又如何呢?
大城市里,人家住“商品房”,整个楼盘,还一千几百户人,统统都住进了“一栋楼”呢。他这算什么!
其实,一切都是逼.出来的。
现在“二女婿”有意购买的那块70平的“回建地”,都差不多需要他“倾其所有”了。建主体和装修的钱,还得做死做活,慢慢存。
你叫他4个儿子建4栋楼,做梦去吧!
“二女婿”也不像他丈母娘那样厚得下脸皮,向大女婿啊,向表妹吴瑕啊这些经济比较宽裕的亲戚,借钱盖房子。
“二女婿”刚刚才尝过了被“强行.摊派”的滋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嘛。另外,就算他不信孔子的这一套,他也得有“摊派”的对象啊。“二女婿”实在想不出:究竟哪个肯白白的送钱给他来盖房子啊。
所以计划着,还是慢慢的存钱吧。
等到装修的阶段了,实在是拿不出钱来了,到时再向亲戚借些(注意!是借,而不是强要)。
现在“八字还没一撇呢”,就总想着从别人那儿弄钱,这种人很不受欢迎的。
不说别人,就连二女婿自己都讨厌。
梁腾当然没兴趣购买“回建地”。
但是,他对于国有地,则天然有着强大的兴趣。
刚才“二女婿”不是提到了一嘴,说那镇上自己搞了个占地1千亩的“开发区”吗?
“开发区”的地,肯定已经变更为“国有地”了的。不可能一直是... -->>
解决了“姑姑”家4个儿子的住房问题之后,现场的气氛,顿时变得越发的融洽。
梁腾带着一些疑惑,又向“二女婿”询问起,那个“面条婆”怎么在镇上购买200平方的地,只花了86万?
折合每平的地价才4300块,如此便宜?
这儿虽然说是个小镇,但仗着紧挨着“帝都”的区位优势,地价比许多三线城市的“临街地皮”的价格还贵。
那个本村出去的“面条婆”,居然购买地皮的价格,比购买商品房还要便宜吗?
“二女婿”解释之后,梁腾才解开了心中一个疑惑。
原来,“面条婆”购买的是镇上开发区内的一块“回建地”。
所谓“回建地”,就是那一片区域,原本属于农.田的1000亩地,被镇上征收了,规划发展成了“开发区”。征了农民的地,为了保障他们以后的生活,当然会给还一些地儿,让你拿来盖房子,或者做其它用途。正式的名称就是“第三产业用地”,俗称为“回建地”。
1000亩的面积,对于一个“开发区”而言,真是挺小的。但是由镇来主导的开发区,规模当然大不到哪里去。
那一千亩征了的地,只要缴纳土地的“转让金”、“增值税”等一大堆的费用,就可以转变为“国有土地”。
那些被征了地的农民,除了拿到一笔不菲的补偿款,还有“回建地”。
“回建地”有个标准的,往往是征你1亩地,就补偿你50平方的“回建地”。征2亩,给你这户农民100平,就足够你建房子了。不至于因为征了地,就导致无地建房,无家可归。
当然,农民一般也没有2亩地给你征的。
他们多数只有几分地,撑死也就一亩多地。
不够补偿100平方“回建地”的话,你可以安于现状,赔多少“回建地”,就用多少来建房子吧。如果你嫌过于狭窄了,可以出钱多购买一部分的地,凑足你能接受的平方数,再建新房。
“回建地”,小的只有60平,大的却有200平以上,这两者之间的差距,大概就是那么来的。
在各种不同.性质的土地中,办有“国有证”的地,当然是最好的。因为交易不受限,可以抵押,一旦你严重缺乏资金周转了,你能用它从银行中贷出钱来。
而办了“集体土地证”的地,勉强可以接受。毕竟它也是有证的。
虽然,交易受到限制,只能在本村的村民之间进行买卖,禁止城里人来购买集体土地。而且不能抵押贷款。
但现在“实际情况”如何呢?其实城里中心区域,就有许多的“集体土地证”的地。
城市也是由农民演变而来。城里往往有许多“集体地”,位置比“国有地”还要优越。
甚至许多“集体土地”本身就是“一线铺面”,可以用来做生意。
这种情况下,你能禁止“集体土地”不出售给城里人吗?
人家买方就跟屋主,用协议转让的方式,来完成交易。
哪怕在法.律上有规定:这样的交易合同不受保护。万一发生了扯皮纠纷之事,你之前订的协议,也能判你无效。
但在利益驱动下,依然有不少人“协议”方式,购买那些他们认为值钱的集体土地。
再一个,就是连集体土地证都拿不出来的。就是一些水田啊坡地啊什么的。
你要买,也跟你签个协议。反正这些地挺便宜的。就是没证。
在一些农村的混子眼里,那些“无证的耕.地”也可以变成一种诈骗钱财的工具。也就是说,骗子随便带你去看了挨近路边的田地,就跟你说,那是他家的。
其实真正的田地主人,已经移居城里,不经常回乡,你遇见的机率很小。这种情况下,买方如果是人生地不熟的城里人,无从打听田地的真实归属。误信了村里的骗子,被骗了“购地款”,到了真相大白之日,又如何追讨“被骗的购地款”呢?真是无可奈何啊。往往只能自认倒霉。
这就是购买“无证”土地的不利后果之一。
另外,你就算是个比较谨慎小心的城里人,经过多方求证,最后是向真正的土地主人购买了耕.地,但相关部门明令禁止,不能在那些水.田上边建房子的。
你偏偏要贪便宜购买,还硬是建好了一栋漂亮的小别墅。一旦被强.征了房子,你只能自认倒霉。一辈子积蓄投到盖房之中,然后勾机勾几下,顿时化为乌有。
但也有可能你运气好,一直都没人理会你违.规建好的房子。果真如此,过个几十年,更不会有人来拆你的房了。
房子时间久了,逐渐就变成了你合法的固定资产了。
关于“回建地”,它本身没有办下土地证,无论是国有还是集体的证,都没办有。但它会有一些上边盖印的文件。买卖双方进行交易时,还能在村里边“备案”,在“转让协议”中加盖村里的公.章。
因此,“回建地”
一般也没有以后会遭遇征.拆的担忧。
内.地的土地属性的划分,就如上述。
国有土地中,还细分为“划拔”跟“出让”这些小项,“划拔地”没有使用年限,“出让地”标注清楚具体的使用年限。
不过,无论是“划拔”或“出让”地,都属于国有地,那都是可以交易的,可以抵押的。只要明白这点是跟集体土地的最大区别,就可以了。不必再深究。
梁腾现在,无论按照哪一种标准,都能算得上一位“地产大亨”了。
哪种性质的土地,他没有接触过?
因此只要一听“面条婆”购买的是“回建地”,他就知道为何可以便宜那么多。
二女婿一副对“回建地”很感兴趣的样子。
他虽然在村里老家,已经盖有一栋两层的小楼。无奈他儿子生得多,都生了4个了。不多弄一栋楼,哪里够儿子们分配?
拥有4个儿子,不是“二女婿”一心追求的结果啊。
本来生了三个儿子的时候,二女婿就不想再生了的。但他老婆却很想要一个女儿。于是继续怀了第四胎。
结果生出来,又是个儿子。
至此,家庭负担大啊。才彻底死心,不敢再生了。
但现在四个男丁,四座“建设银行”,也是压力山大。
至少要多建一栋楼才够住。二女婿就想着,也到镇上去买“回建地”来建,这总比在村里建房子,以后更有升值空间吧?
当然,他没有“面条婆”那种“底蕴”,没有一个抛出去可以卖150万的商铺。“二女婿”手头上现在存了20多万。他看中的是镇上一块70平的“回建地”。
对方急于出手,只售25万。这对“二女婿”的吸引力挺大的。已经在跟对方洽谈进行中了。
如果能再把地价压低一到两万。“二女婿”就准备跟对方一手签协议、一手付款了。
买了地,算是倾其所有了,但“二女婿”也不怕。
他本身做“工头”一直都有固定收入的。慢慢再存钱,把房子盖起来就可以了。
他计划,等攒够钱后,要一口气盖个七、八层。
他4个儿子啊,每个儿子1层楼,就得4层了。他和老婆占一层,就是5层。1楼用来停放电车小车,公用。还有1层顶层的,建来“隔热”。同时也算是“机动”用房。万一不够住房了,这顶层也可以派上用场的。
按“二女婿”这计划,至少得建7层楼,才够住。
二女婿就比他那“丈母娘”,放得开。就一大家子住在一栋楼又如何呢?
大城市里,人家住“商品房”,整个楼盘,还一千几百户人,统统都住进了“一栋楼”呢。他这算什么!
其实,一切都是逼.出来的。
现在“二女婿”有意购买的那块70平的“回建地”,都差不多需要他“倾其所有”了。建主体和装修的钱,还得做死做活,慢慢存。
你叫他4个儿子建4栋楼,做梦去吧!
“二女婿”也不像他丈母娘那样厚得下脸皮,向大女婿啊,向表妹吴瑕啊这些经济比较宽裕的亲戚,借钱盖房子。
“二女婿”刚刚才尝过了被“强行.摊派”的滋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嘛。另外,就算他不信孔子的这一套,他也得有“摊派”的对象啊。“二女婿”实在想不出:究竟哪个肯白白的送钱给他来盖房子啊。
所以计划着,还是慢慢的存钱吧。
等到装修的阶段了,实在是拿不出钱来了,到时再向亲戚借些(注意!是借,而不是强要)。
现在“八字还没一撇呢”,就总想着从别人那儿弄钱,这种人很不受欢迎的。
不说别人,就连二女婿自己都讨厌。
梁腾当然没兴趣购买“回建地”。
但是,他对于国有地,则天然有着强大的兴趣。
刚才“二女婿”不是提到了一嘴,说那镇上自己搞了个占地1千亩的“开发区”吗?
“开发区”的地,肯定已经变更为“国有地”了的。不可能一直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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