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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里面一片漆黑,心乱如麻的大帅,并没有点燃灯火。 她只是使劲的,互绞着自己微凉的双手,在黑暗中独坐。
她不知道,今夜的自己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一见到华飞为那个可恶麋芬的美色所迷时,自己就会气都不打一处来。
甚至觉得这心里,又酸又涩的,异常的不是滋味。
想起那摘下面纱后,在灯火的照耀下,更显得千娇百媚的麋芬。大帅不由得握着双拳,恨恨的低啐了一口。低声恨恨的,骂了一句:“这可恶的,狐媚子!”
骂完后,她猛的伸手握住了,随身佩带宝剑的微凉剑把。迈步便向房门走去,准备就要去灭了,这敢用美色迷惑华飞的‘狐媚子’。
然而,刚走到房门前,她又停下了脚步。她自思,要是真这样子做的话,可能会伤了华飞和麋竺,之间的兄弟情。
而且眼下的华飞,虽然说在汝南算是立住了足。可是粮草短缺,正是需要麋竺相助的时候。这麋芬,却是万万动不得的。
想着,她又松开了握剑的右手。在黑暗中,暗暗的思索着。她暗想,既然麋芬不能杀。那么警告一下,让她不敢再来迷惑华飞,这总可以了吧?
可是,按今夜之所见来看。这麋芬明显能感觉到,自己目光中的威胁。可是她,竟然置于不顾的,反而变本加厉的摘下了面纱。
在华飞为她的美色所迷时,更是对着自己,抬下巴示威!这麋芬,显然是一盏很费油的灯。警告的话,恐怕只会起到相反的作用。
“嘶!”大帅吸了一口凉气,伸右手顶着自己的下巴。只觉得这麋芬,真是不好对付。杀又不可,警告的话,她又不会听。
想着,大帅暗暗的磨了磨牙。华飞是她自父亲离开后,这么多年来,唯一感觉到能让她依靠的男人。她是,断不会放弃的!
因此既便是,麋芬不好对付,是既妖媚又狡黠,而且她们家还有钱。华飞若是选择了她,甚至都可以少为之奋斗许多年!
然而,多年的磨难,养成了她不屈的性格。大帅在黑暗中手托下巴,绞尽脑汗的想着,打败麋芬的办法。
不完处,巡完营房看过签名薄后。又去问过了守夜的力士们,知道大帅在休息,并没有动静。归去后的华飞,也并没有马上休息。
而是提笔,在因燃烧着动物油脂,而出一股难闻油味的油灯下。在微凉的竹卷上,写下了‘麋芬’二字。
随即他略想了一下,又添上了‘裳溪宝剑’四个大字。随后,他搁下了,满是油墨香味的毛笔。慢慢的转着微凉的佛珠,看着眼前的两行字,陷入了沉思之中。
他自思,麋芬有志于经商,而自己又能提供对她的保护。那么这事,就算是成功了一半。错非,麋竺担心,自己会像陶谦的儿子那样,打他小妹的主意。
否则这事只需要,再试探一下自己麾下们的反应,看他们会不会反对和一个女子共事。若是,他们不反对,或是反对得不那么激烈,那么这事就算是成了。
至于试探的方法,他只是略想了一下,就有了定计。他缓缓的,拔了一颗下佛珠。随即提笔在‘麋芬’二字上打了个勾,并写下大略的想法。
那么这事情,应该算是解决了。然而,他又看了一眼这两个字后,思索着摇了摇头。他觉得,此事虽然说有了步骤,但是并不保险。
先,据他所知,汉朝的统治者们,历来是重农而轻商的。据说还曾经规定过,商人不能骑马与佩带兵器。甚至,就连他们所穿的鞋子,都必须是一黑一白。
这也导致了,许多人都看不起商人。可以说在这个时代,商人即便有钱。可是他们的地位,却是非常低的。
士农工商,商人被排在了最后。这让华飞意识到,想要让他的麾下们,去与一个商人共事。这本身就不是件,容易办... -->>
房间里面一片漆黑,心乱如麻的大帅,并没有点燃灯火。 她只是使劲的,互绞着自己微凉的双手,在黑暗中独坐。
她不知道,今夜的自己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一见到华飞为那个可恶麋芬的美色所迷时,自己就会气都不打一处来。
甚至觉得这心里,又酸又涩的,异常的不是滋味。
想起那摘下面纱后,在灯火的照耀下,更显得千娇百媚的麋芬。大帅不由得握着双拳,恨恨的低啐了一口。低声恨恨的,骂了一句:“这可恶的,狐媚子!”
骂完后,她猛的伸手握住了,随身佩带宝剑的微凉剑把。迈步便向房门走去,准备就要去灭了,这敢用美色迷惑华飞的‘狐媚子’。
然而,刚走到房门前,她又停下了脚步。她自思,要是真这样子做的话,可能会伤了华飞和麋竺,之间的兄弟情。
而且眼下的华飞,虽然说在汝南算是立住了足。可是粮草短缺,正是需要麋竺相助的时候。这麋芬,却是万万动不得的。
想着,她又松开了握剑的右手。在黑暗中,暗暗的思索着。她暗想,既然麋芬不能杀。那么警告一下,让她不敢再来迷惑华飞,这总可以了吧?
可是,按今夜之所见来看。这麋芬明显能感觉到,自己目光中的威胁。可是她,竟然置于不顾的,反而变本加厉的摘下了面纱。
在华飞为她的美色所迷时,更是对着自己,抬下巴示威!这麋芬,显然是一盏很费油的灯。警告的话,恐怕只会起到相反的作用。
“嘶!”大帅吸了一口凉气,伸右手顶着自己的下巴。只觉得这麋芬,真是不好对付。杀又不可,警告的话,她又不会听。
想着,大帅暗暗的磨了磨牙。华飞是她自父亲离开后,这么多年来,唯一感觉到能让她依靠的男人。她是,断不会放弃的!
因此既便是,麋芬不好对付,是既妖媚又狡黠,而且她们家还有钱。华飞若是选择了她,甚至都可以少为之奋斗许多年!
然而,多年的磨难,养成了她不屈的性格。大帅在黑暗中手托下巴,绞尽脑汗的想着,打败麋芬的办法。
不完处,巡完营房看过签名薄后。又去问过了守夜的力士们,知道大帅在休息,并没有动静。归去后的华飞,也并没有马上休息。
而是提笔,在因燃烧着动物油脂,而出一股难闻油味的油灯下。在微凉的竹卷上,写下了‘麋芬’二字。
随即他略想了一下,又添上了‘裳溪宝剑’四个大字。随后,他搁下了,满是油墨香味的毛笔。慢慢的转着微凉的佛珠,看着眼前的两行字,陷入了沉思之中。
他自思,麋芬有志于经商,而自己又能提供对她的保护。那么这事,就算是成功了一半。错非,麋竺担心,自己会像陶谦的儿子那样,打他小妹的主意。
否则这事只需要,再试探一下自己麾下们的反应,看他们会不会反对和一个女子共事。若是,他们不反对,或是反对得不那么激烈,那么这事就算是成了。
至于试探的方法,他只是略想了一下,就有了定计。他缓缓的,拔了一颗下佛珠。随即提笔在‘麋芬’二字上打了个勾,并写下大略的想法。
那么这事情,应该算是解决了。然而,他又看了一眼这两个字后,思索着摇了摇头。他觉得,此事虽然说有了步骤,但是并不保险。
先,据他所知,汉朝的统治者们,历来是重农而轻商的。据说还曾经规定过,商人不能骑马与佩带兵器。甚至,就连他们所穿的鞋子,都必须是一黑一白。
这也导致了,许多人都看不起商人。可以说在这个时代,商人即便有钱。可是他们的地位,却是非常低的。
士农工商,商人被排在了最后。这让华飞意识到,想要让他的麾下们,去与一个商人共事。这本身就不是件,容易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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