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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蜕变
两个小时后,物证被带回了技术室,尸体被送往殡仪馆解剖室。我们一到单位便分头工作起来。明哥和胖磊负责解剖,老贤提着检材推开了理化实验室的房门,我则在痕迹实验室内,准备对现场提取的足迹和手印等进行细致的分析。叶茜和刑警队的同事负责看管这个案件中最重要的两个关系人——保姆吴翠苗和死者的丈夫刘建良。
对于物证的处理工作,可以用紧张刺激去形容,因为任何一个细节都能导致侦查方向发生巨大的变化。就拿明哥来说,他能通过一条裤子推断出是熟人作案,如果他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很有可能导致侦查方向的偏失,耽误破案时间不说,甚至还有可能造成案件不能侦破的窘境。这是我学习回来第一次单独在实验室内处理痕迹,所以我显得格外小心、谨慎。
四个小时之后,我们几人坐在了会议室内讨论痕迹物证处理的情况,当然这里面肯定少不了叶茜,而刑警队的侦查人员则规规矩矩地在外面等候。这是明哥自己定的规矩。因为我们技术室主要的工作就是处理案发现场的物证,只有所有物证串成一条证据锁链,才能去指导破案,所以技术人员之间的会议是极具专业性的,如果参与的人多了,难免会七嘴八舌地问个不停,因此为了尽可能地节省办案时间,明哥规定,这种会议,不允许刑警队其他侦查人员参加,我们讨论出来结果,他们按照线索去侦查便可。
此时明哥坐在会议室的正座之上,我跟胖磊坐在明哥的左手边,叶茜和老贤坐在明哥的右手边。
明哥环视一周后,翻开笔记本,把目光落在了我身上:“这个案件,由小龙先来说说。”
听到他喊我的名字,我有些惊讶,因为按照以往的程序,都是明哥最先开口,没想到这次第一个说话的却是我。我受宠若惊地看了明哥一眼,翻开了我的黑色笔记本,盯着黑压压的一片钢笔字迹,清了清嗓子说道:“我在现场提取到了两类痕迹,第一类:指纹;第二类:足迹。”
“我先从指纹说起。我在现场的房门上、室内被翻乱的家具表面以及嫌疑人可能接触到的客体上,一共提取到了三种指纹,经过比对,一个为死者本人的,一个为保姆吴翠苗的,还有一个就是死者丈夫刘建良的。现场除了这三种指纹外,没有第四种指纹。由此我能判断,嫌疑人要么戴了手套,那么就是保姆和死者丈夫两个人中的其中一个。”
说完,我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水接着道:“指纹说完了,我再接着说足迹。整个现场很奇怪,只有一种鞋印,为死者家中的拖鞋印。我在现场观察发现,死者家中使用的拖鞋属于那种均码凉拖鞋,所以鞋子的大小、款式都一样。通过这一点,我们不难看出,嫌疑人进入室内作案时换了拖鞋。”
“我们在现场假设了两种嫌疑人进入室内的情况。因为案发现场的房门上没有被撬痕迹,报案人吴翠苗也很确定她在离开家时把房门从外面锁死了,所以嫌疑人要么是自己有钥匙开的门,要么就是死者给他开的门。”
“先说第一种开门方式——用钥匙开门,咱们先不管嫌疑人从哪里弄来的钥匙,他开门之后会下意识地脱掉自己的鞋去换拖鞋,这一点能说明他对这个案发现场相当熟悉,肯定不是第一次来。他换拖鞋这种下意识的举动,已经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式,一接触到这个环境,就想着要换鞋。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我回到自己的家中,肯定第一件事情就是找自己的拖鞋,但是如果我去一个陌生的环境,就不一定会有这种下意识的动作。第一种情况说明嫌疑人对死者居住的地方很熟悉。”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死者自己给嫌疑人开的门。我们也看到了,死者穿的睡衣如此单薄,从外面都能隐约看到里面穿的内衣,如果死者跟嫌疑人不熟悉,开门时一定不会穿得这么随意。”
明哥一边听一边冲着我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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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蜕变
两个小时后,物证被带回了技术室,尸体被送往殡仪馆解剖室。我们一到单位便分头工作起来。明哥和胖磊负责解剖,老贤提着检材推开了理化实验室的房门,我则在痕迹实验室内,准备对现场提取的足迹和手印等进行细致的分析。叶茜和刑警队的同事负责看管这个案件中最重要的两个关系人——保姆吴翠苗和死者的丈夫刘建良。
对于物证的处理工作,可以用紧张刺激去形容,因为任何一个细节都能导致侦查方向发生巨大的变化。就拿明哥来说,他能通过一条裤子推断出是熟人作案,如果他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很有可能导致侦查方向的偏失,耽误破案时间不说,甚至还有可能造成案件不能侦破的窘境。这是我学习回来第一次单独在实验室内处理痕迹,所以我显得格外小心、谨慎。
四个小时之后,我们几人坐在了会议室内讨论痕迹物证处理的情况,当然这里面肯定少不了叶茜,而刑警队的侦查人员则规规矩矩地在外面等候。这是明哥自己定的规矩。因为我们技术室主要的工作就是处理案发现场的物证,只有所有物证串成一条证据锁链,才能去指导破案,所以技术人员之间的会议是极具专业性的,如果参与的人多了,难免会七嘴八舌地问个不停,因此为了尽可能地节省办案时间,明哥规定,这种会议,不允许刑警队其他侦查人员参加,我们讨论出来结果,他们按照线索去侦查便可。
此时明哥坐在会议室的正座之上,我跟胖磊坐在明哥的左手边,叶茜和老贤坐在明哥的右手边。
明哥环视一周后,翻开笔记本,把目光落在了我身上:“这个案件,由小龙先来说说。”
听到他喊我的名字,我有些惊讶,因为按照以往的程序,都是明哥最先开口,没想到这次第一个说话的却是我。我受宠若惊地看了明哥一眼,翻开了我的黑色笔记本,盯着黑压压的一片钢笔字迹,清了清嗓子说道:“我在现场提取到了两类痕迹,第一类:指纹;第二类:足迹。”
“我先从指纹说起。我在现场的房门上、室内被翻乱的家具表面以及嫌疑人可能接触到的客体上,一共提取到了三种指纹,经过比对,一个为死者本人的,一个为保姆吴翠苗的,还有一个就是死者丈夫刘建良的。现场除了这三种指纹外,没有第四种指纹。由此我能判断,嫌疑人要么戴了手套,那么就是保姆和死者丈夫两个人中的其中一个。”
说完,我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水接着道:“指纹说完了,我再接着说足迹。整个现场很奇怪,只有一种鞋印,为死者家中的拖鞋印。我在现场观察发现,死者家中使用的拖鞋属于那种均码凉拖鞋,所以鞋子的大小、款式都一样。通过这一点,我们不难看出,嫌疑人进入室内作案时换了拖鞋。”
“我们在现场假设了两种嫌疑人进入室内的情况。因为案发现场的房门上没有被撬痕迹,报案人吴翠苗也很确定她在离开家时把房门从外面锁死了,所以嫌疑人要么是自己有钥匙开的门,要么就是死者给他开的门。”
“先说第一种开门方式——用钥匙开门,咱们先不管嫌疑人从哪里弄来的钥匙,他开门之后会下意识地脱掉自己的鞋去换拖鞋,这一点能说明他对这个案发现场相当熟悉,肯定不是第一次来。他换拖鞋这种下意识的举动,已经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式,一接触到这个环境,就想着要换鞋。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我回到自己的家中,肯定第一件事情就是找自己的拖鞋,但是如果我去一个陌生的环境,就不一定会有这种下意识的动作。第一种情况说明嫌疑人对死者居住的地方很熟悉。”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死者自己给嫌疑人开的门。我们也看到了,死者穿的睡衣如此单薄,从外面都能隐约看到里面穿的内衣,如果死者跟嫌疑人不熟悉,开门时一定不会穿得这么随意。”
明哥一边听一边冲着我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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