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十二 秦法严苛至此?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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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真真是无法想象,偌大一个秦国,竟然找不出一家酒肆来?
赵芸一时失神,却真真是有些想不明白了。
“咦?公子通关之时……莫非没有被秦吏告知,秦国乃禁绝酒肆之地么?”
谁知此言一出,反倒是那掌柜更为奇怪了。
毕竟秦国禁酒,这是任何外商通关之时,都会被明确告知的律令啊!
自国相魏鞅主持变法之后,秦国便禁绝酒肆,只许春节方可畅饮。
平日间,偌大一个秦国,却是除过秦王王府之外,是再也找不到,更买不到哪怕一斗酒的!
若敢有犯,自有秦律相惩!
“啊?这……可能我当时出神于虎牢天险,未曾听清此事吧……”
赵芸心中失神,连忙找了个借口哄骗过去,却是再也不提喝酒,当下便步入堂中,随便找了处空位坐了下去。
她是乘坐楼船从西京城一路西下,又被皇兄亲自接回秦王王府之中,却又如何能知晓这些事呢?
不过她心中对于此事,却还是有些困惑。
待掌柜上前点菜之时,便随意点了几个小菜,便与掌柜主动聊了起来。
“店家,你说这秦国为何禁酒?况且酒这东西……却又是能禁得住的?”
赵芸心中着实奇怪,毕竟九州列国,还从未听说过哪国有这等严苛的禁酒律令。
“这位公子,秦国因何禁酒我也不得而知,但我看你只身来此,似乎还不通我秦国律令,便好心与你多说几嘴。”
那掌柜似乎也是个古道热肠的热心人,眼见得店里不忙,当即便坐于一旁就与这位行为古怪的客商聊了起来。
“我秦国不仅禁酒,更禁群饮!若私自售酒饮酒,一经发现,便会被罚作年期不等的城旦舂(g)!”
赵芸闻听此言,不禁心中一惊!
只因她明白城旦与舂,都是九州各国十分流行的一种刑罚。
城旦是一种针对男犯人的刑罚,即筑城;舂是一种针对女犯人的刑罚,即舂米。
无论是城旦或舂,在古代社会都算作是很严重的刑罚了!
但在秦国,仅仅饮酒售酒,便会被罚作城旦舂!
“这算什么?你可知群饮之罪,在我秦国更是要被处以髡(kūn)刑,再兼城旦舂!”
此言一出,赵芸顿时惊讶的捂住小嘴,双目满是震惊之色!
什么,髡刑??
喝个酒竟然要跟犯人一般,被剃去所有头发?!
“这禁酒律令……未免也太过严苛了些!”
赵芸目瞪口呆,简直不敢置信!
不过饮酒而已,秦律竟然施以如此重刑,可当真是令人惊骇!
同样的,从一名‘乾人’的视角去看,赵芸自认为自己是没有办法接受这等律令的。
若是将此法推及大乾国中,怕不是会逼得那些喜好饮酒作乐的世族豪门们,联合起来一齐造反吧!
“这也算作严苛?来,公子且看,我那柜台处的钱匣……可曾看到?”
掌柜似乎很喜欢向外国商旅普及秦法,闻听此言之后,反倒兴致勃勃的一指柜台上毫无防护的钱匣,顿时便笑而说道。
“这……”
赵芸打眼一瞧,顿时目露惊色。
却只见那钱匣光明正大的摆放于柜台之上,其内所呈的铜钱就这般大摇大摆的露于人前,但却根本无人看护。
——毕竟唯一立于柜台的掌柜,此刻正坐于自己身旁同自己闲聊呢!
“店家,你将钱匣放在此处……却也不惧被偷被抢么?”
赵芸真是奇了怪了,莫非皇兄治下之秦国,治安竟如此优良么?
“哈哈!我就知你会如此发问!”
谁知那掌柜闻听此言,反倒是得意般哈哈大笑起来,似乎向他提出这等问题之人,俨然不止一人两人。
“公子可知我秦国律法之中,对于盗抢却是如何惩处?”
“这……”
赵芸面露迟疑般轻轻摇首,却还真不知在秦国若是犯了盗抢罪,又会被如何处刑?
“依我秦国律法,偷一桑,窃一铜,是为盗,处流刑!若有情节严重者,或群抢群盗者,处黥(qíng)刑!”
此言一出,赵芸登时大惊,忍不住目瞪口呆!
须知黥面之刑,即以刀刻凿人面,再以墨涂饰伤口,使其永不褪色。
这种黥面之刑,在九州并不罕见,却只是处置逃兵或奴隶的刑罚!
毕竟一旦施以黥刑,则终生都难以掩去啊!
而在秦国,哪怕你只偷一铜子,偷一桑叶,也算盗窃,要被处以黥面之刑!
而盗抢罪,一般在列国之中,也不过是根据情节严重大小,处以笞(chī)刑或徒刑!
所谓笞刑,即以木板、竹条责打犯人的背部、臀部或腿部。
所谓徒刑,则范围较广,包括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候等等各种剥夺人身自由,强制劳役的刑罚。
而在徒刑之中,又以城旦舂为最,是最为严重的徒刑。
除此之外,徒刑又根据年限时长,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且在服刑期间,若因不服从指挥与安排而被打死,那也就白死一场,不会有任何人为你追究责任。
但在秦国,似乎直接就跨过了笞刑,量刑最低都是徒刑之中的城旦舂一般……
喝个酒被抓就会被罚城旦舂,盗抢罪更是有可能被处以黥刑!
这些简直闻所未闻,令人匪夷所思的重刑酷律,当真是令赵芸瞠目结舌,心中惊骇!
但同时,她心中早已存有的一个疑惑,却是更加难以抑制的涌现而出!
她当即望向掌柜,一脸不解般问询而道。
“秦法如此严苛……却又如何约束百姓,自觉遵纪守法呢?”
……
“自古九州中原,皆乃礼仪之邦也。
泱泱华夏,百家争鸣,儒以礼教化天下,法以道无为而治,墨以仁兼爱非攻!
独暴秦崛于西陲,严刑峻法,以勒庶民!
岂非倒行逆施,礼乐崩坏乎?
嗟夫!暴秦以暴治世,安不骤毙,亡于二世哉!”
——《骊书》·范建(原大骊王朝太史令)
这可真真是无法想象,偌大一个秦国,竟然找不出一家酒肆来?
赵芸一时失神,却真真是有些想不明白了。
“咦?公子通关之时……莫非没有被秦吏告知,秦国乃禁绝酒肆之地么?”
谁知此言一出,反倒是那掌柜更为奇怪了。
毕竟秦国禁酒,这是任何外商通关之时,都会被明确告知的律令啊!
自国相魏鞅主持变法之后,秦国便禁绝酒肆,只许春节方可畅饮。
平日间,偌大一个秦国,却是除过秦王王府之外,是再也找不到,更买不到哪怕一斗酒的!
若敢有犯,自有秦律相惩!
“啊?这……可能我当时出神于虎牢天险,未曾听清此事吧……”
赵芸心中失神,连忙找了个借口哄骗过去,却是再也不提喝酒,当下便步入堂中,随便找了处空位坐了下去。
她是乘坐楼船从西京城一路西下,又被皇兄亲自接回秦王王府之中,却又如何能知晓这些事呢?
不过她心中对于此事,却还是有些困惑。
待掌柜上前点菜之时,便随意点了几个小菜,便与掌柜主动聊了起来。
“店家,你说这秦国为何禁酒?况且酒这东西……却又是能禁得住的?”
赵芸心中着实奇怪,毕竟九州列国,还从未听说过哪国有这等严苛的禁酒律令。
“这位公子,秦国因何禁酒我也不得而知,但我看你只身来此,似乎还不通我秦国律令,便好心与你多说几嘴。”
那掌柜似乎也是个古道热肠的热心人,眼见得店里不忙,当即便坐于一旁就与这位行为古怪的客商聊了起来。
“我秦国不仅禁酒,更禁群饮!若私自售酒饮酒,一经发现,便会被罚作年期不等的城旦舂(g)!”
赵芸闻听此言,不禁心中一惊!
只因她明白城旦与舂,都是九州各国十分流行的一种刑罚。
城旦是一种针对男犯人的刑罚,即筑城;舂是一种针对女犯人的刑罚,即舂米。
无论是城旦或舂,在古代社会都算作是很严重的刑罚了!
但在秦国,仅仅饮酒售酒,便会被罚作城旦舂!
“这算什么?你可知群饮之罪,在我秦国更是要被处以髡(kūn)刑,再兼城旦舂!”
此言一出,赵芸顿时惊讶的捂住小嘴,双目满是震惊之色!
什么,髡刑??
喝个酒竟然要跟犯人一般,被剃去所有头发?!
“这禁酒律令……未免也太过严苛了些!”
赵芸目瞪口呆,简直不敢置信!
不过饮酒而已,秦律竟然施以如此重刑,可当真是令人惊骇!
同样的,从一名‘乾人’的视角去看,赵芸自认为自己是没有办法接受这等律令的。
若是将此法推及大乾国中,怕不是会逼得那些喜好饮酒作乐的世族豪门们,联合起来一齐造反吧!
“这也算作严苛?来,公子且看,我那柜台处的钱匣……可曾看到?”
掌柜似乎很喜欢向外国商旅普及秦法,闻听此言之后,反倒兴致勃勃的一指柜台上毫无防护的钱匣,顿时便笑而说道。
“这……”
赵芸打眼一瞧,顿时目露惊色。
却只见那钱匣光明正大的摆放于柜台之上,其内所呈的铜钱就这般大摇大摆的露于人前,但却根本无人看护。
——毕竟唯一立于柜台的掌柜,此刻正坐于自己身旁同自己闲聊呢!
“店家,你将钱匣放在此处……却也不惧被偷被抢么?”
赵芸真是奇了怪了,莫非皇兄治下之秦国,治安竟如此优良么?
“哈哈!我就知你会如此发问!”
谁知那掌柜闻听此言,反倒是得意般哈哈大笑起来,似乎向他提出这等问题之人,俨然不止一人两人。
“公子可知我秦国律法之中,对于盗抢却是如何惩处?”
“这……”
赵芸面露迟疑般轻轻摇首,却还真不知在秦国若是犯了盗抢罪,又会被如何处刑?
“依我秦国律法,偷一桑,窃一铜,是为盗,处流刑!若有情节严重者,或群抢群盗者,处黥(qíng)刑!”
此言一出,赵芸登时大惊,忍不住目瞪口呆!
须知黥面之刑,即以刀刻凿人面,再以墨涂饰伤口,使其永不褪色。
这种黥面之刑,在九州并不罕见,却只是处置逃兵或奴隶的刑罚!
毕竟一旦施以黥刑,则终生都难以掩去啊!
而在秦国,哪怕你只偷一铜子,偷一桑叶,也算盗窃,要被处以黥面之刑!
而盗抢罪,一般在列国之中,也不过是根据情节严重大小,处以笞(chī)刑或徒刑!
所谓笞刑,即以木板、竹条责打犯人的背部、臀部或腿部。
所谓徒刑,则范围较广,包括城旦舂、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候等等各种剥夺人身自由,强制劳役的刑罚。
而在徒刑之中,又以城旦舂为最,是最为严重的徒刑。
除此之外,徒刑又根据年限时长,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
且在服刑期间,若因不服从指挥与安排而被打死,那也就白死一场,不会有任何人为你追究责任。
但在秦国,似乎直接就跨过了笞刑,量刑最低都是徒刑之中的城旦舂一般……
喝个酒被抓就会被罚城旦舂,盗抢罪更是有可能被处以黥刑!
这些简直闻所未闻,令人匪夷所思的重刑酷律,当真是令赵芸瞠目结舌,心中惊骇!
但同时,她心中早已存有的一个疑惑,却是更加难以抑制的涌现而出!
她当即望向掌柜,一脸不解般问询而道。
“秦法如此严苛……却又如何约束百姓,自觉遵纪守法呢?”
……
“自古九州中原,皆乃礼仪之邦也。
泱泱华夏,百家争鸣,儒以礼教化天下,法以道无为而治,墨以仁兼爱非攻!
独暴秦崛于西陲,严刑峻法,以勒庶民!
岂非倒行逆施,礼乐崩坏乎?
嗟夫!暴秦以暴治世,安不骤毙,亡于二世哉!”
——《骊书》·范建(原大骊王朝太史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