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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了烦恼。
分别之后,我一个人百无聊赖,倏地又想起静桐来。若是她在我身边该多好,我们可以手挽手从操场闲逛到荷花池,再到南湖边。我们可以买两杯奶茶边走边喝边聊。念及此处,我油然生出一种莫名的寂寥之感来。旋即作罢,不再想她。我打算去图书馆走一遭,借几本书看看。上了三楼,来到外国经典小说区,随便挑了一本小说,作者是凯鲁亚克,找了个无人的角落坐了下来。
眼下我简直就如同书中的迪安一样,俨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孤独的旅行者。置身于此地的我究竟是何等的孤独?夜阑人静,只有轻轻地翻书声。我在踏上自以为自由的天地之时,却掉进了漩涡——一个由巨大的孤独所凝成的网,它无处不在,包裹着我的身体,侵蚀着我的意识,吞没了我的声音。我尝试着挣扎,可是使出浑身解数的手段之后,依然无可奈何,如同在大海深处孤零零的一个人坐在小船上想要拼命的摇浆靠岸,结果一个孤独的浪又将小船打翻了。一切努力最终归于徒劳。卡夫卡式的徒劳!我想去很多地方,却总是原地踏步!有时候蜷缩进和静桐一起构建的桃源之中。既然如此大费周章也无法排遣孤独给我带来的寂寥感,索性我不再抗争,任它冲刷我的血脉,滞留在我的身体里。我开始带着耳机听音乐,埋头看小说,独自去操场跑步,权当交上孤独这样一位素未谋面而又形影相随的朋友也未尝不可。
不过来到这个学校之后,我也遇到了一位现实中的朋友,是个合情合理地家伙,严格说来是一位旧相识。高一那一年,我们互为隔壁班级的学生。虽说班级相邻,却是在体育课上认识的。平时的体育课,两个班级一起上课。记得当年有一位杠把子地同学将两个班级的男生组织起来踢足球,我和他也在班级队伍里,各为其主,成了对手,也就自然而然的认识了。平时读书上课鲜有交往,充其量不过是点头之交,踢了几场球才逐渐熟悉起来。高一结束,进入高二后,又重新分了班级,我们就失去了联系,足球赛也早就没了。直到来到这个异乡之地,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询问之下,才知道他也来了这个学校念书。原来他新生报到的时候,在一个办公室看到各省市的录取名单,正好看到他和我的名字排在一起,心生疑窦,费了一番周折才从以前的同学那里弄来了我的联系电话,以此来确认是不是我。那时我就感叹道,有时候人和人的缘分真得有些不可思议,冥冥之中好像真得有一种莫名之力在牵线搭桥,安排各自相识。
接到他的电话是前两天地一个傍晚时分。那时候我和姑母在S市的一个老城区里走街串巷,寻找当地的特色风味小吃。在一家小餐馆吃饭期间,他打来电话,道出姓名,又问是不是我,我说是的。确认之后,在电话里两人都有些激动,毕竟是他乡遇故知,高兴也在情理之中。
彼时他在城区中央地一间音乐客栈休息,并告之我该客栈的名称。约定好见面的地点,我和姑母打算出发前往他的所在之地。
吃过晚饭,趁着埋单之时,我询问了小餐馆的老板娘那个客栈的大致范围,就和姑母出来了。抬头仰望星空,天色已经黯淡下来了。漫步在老城区地街区,长长的街道两侧错落着各色各样的小店,店门口五彩斑斓的灯光分外妖娆。最后,我们来到一条颇具文艺气息地仿古街,询问了路人,最后来到了那家名为听梦人的音乐客栈。进了门之后,环顾四周,多半是以情侣搭配为主的年轻男女聚集于此,我继续搜寻着那个熟悉的身影。顺着歌声,我的目光落在了专门为客人提供歌唱的舞台上时,一位长相俊秀的青年男性映入眼帘,他正抱着话筒唱着lesile的《追》这首情歌,深情地望着不远处坐在下面桌子边的一位女生。那位女生也以手托着双腮,微笑凝望。
我远远望去,心中泛起一阵似曾相识之感。走向前去,定睛仔细观察了一遍,他穿着一件白衬衫,下身穿着一条藏青色休闲长裤,发型一如往日的清爽,不短不长。英挺的鼻梁,一双深邃的眸子嵌在他那棱角分明的脸上,实在是相得益彰,隐隐流露出一股那个年纪少有的成熟男人中的英气。无论怎么看都是他,这回我确定无疑了,这小子就是秦峰。
我转过身来,对姑母说,
“姑妈,刚才打电话来的那位朋友就在舞台上。”
“唱歌的那位?”姑母手指着舞台,“看上去有点眼熟。”
“唔?”我有点狐疑,“您以前见过他?”
“只是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罢了。”姑母说,“离得这么远,我可能眼花了。”
“哦,也许是以前我带您去学校开家长会的时候,碰巧有过一面之缘吧。”我说。
“有可能。”姑母说。
他一曲唱罢,礼貌性地鞠了一躬,整个大厅响起一股不大不小的掌声。随后,他走下来,坐在那位女生的身边,啜了一口饮料。
我和姑母走过去,来到他的旁边。我叫了他一声,他仰起脸来看着我,随即站起身来,
“久违了,勋杰!”他惊喜地伸出手来和我握手,“你这么早到了,我还在等你电话,准备到门口迎接呢!”
“客气,”我笑了笑,“在门口被你的歌声吸引住了,就闻声而来了。”
“惭愧惭愧,”他笑着说,“请坐,两位要喝点什么?”
他招呼侍者过来,我们要了两杯马天尼。
“姑妈,我给您介绍一下,这位是我高中的朋友,秦峰。”我说。
“阿姨,您好。”他说。
“你好,”姑母笑盈盈地说,“小伙子,歌唱的不错,挺好听的。”
“阿姨您过奖了,”他笑着抓了抓头发,随即转过头来,看了旁边的那位女生一眼说,“这位是我的女朋友,林可怡,我们考上了同一所学校。”
旁边的女生温柔可人,不失美丽。她微笑着伸出手来分别跟我和姑母握手,于是我就这样认识了小可。初次见她,我也觉得面熟。她也是当初秦峰班上的同学。或许当年踢球的时候,两个班的女生都围在球场边上观战加油,我也曾不经意地见过她几面,只是当时彼此互不相识罢了。
“既是同乡又兼校友,以后可要互相帮助啊。”姑母笑着说。
“当然了,在这里碰上老朋友,也是一件幸运的事情,互相帮助也是理所应当的。”他说。
“对了,你们的学生公寓区和校区离得远吗?”姑妈问他。
“我和勋杰专业不同,所属不同的分院,他在南区,我和小可在北区,所以有一段距离。不过,以后可以时不时的约好一起吃饭,放假也可以一起回家。”
在这个音乐客栈重聚,我们聊了很久,之后一起回去。
姑母陪伴我在这座城市游玩了三天之后,假期已经告罄。第四天早上,她乘飞机准备回去上班。
我执意到机场为她送行,登机前她说,
“用钱方面不够的话,只管跟姑妈开口。”
我点了点头。其实我花销不大,也没有大手大脚的习惯。父亲每月定期打过来的生活费已经足够应付平常开支了,还剩余不少。他给钱的日期固定,数额固定,分文不多,也不少。况且他也从来不会在钱财方面纵容我,而我自己也有点积蓄,若无特殊情况,自然不会有额外开口的必要。
我心中的恋恋不舍之情被姑母看在眼里,她拥抱着我安慰道,“以后有长假就回家,姑妈给你做喜欢吃的饭菜。好男儿可千日思家,不可一日恋家!小杰,在这里好好享受你的大学生活吧。”
我点了点头。分开之后,姑母向我挥手作别。她的背影越来越远,大学生活也就越来越近了。
解了烦恼。
分别之后,我一个人百无聊赖,倏地又想起静桐来。若是她在我身边该多好,我们可以手挽手从操场闲逛到荷花池,再到南湖边。我们可以买两杯奶茶边走边喝边聊。念及此处,我油然生出一种莫名的寂寥之感来。旋即作罢,不再想她。我打算去图书馆走一遭,借几本书看看。上了三楼,来到外国经典小说区,随便挑了一本小说,作者是凯鲁亚克,找了个无人的角落坐了下来。
眼下我简直就如同书中的迪安一样,俨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孤独的旅行者。置身于此地的我究竟是何等的孤独?夜阑人静,只有轻轻地翻书声。我在踏上自以为自由的天地之时,却掉进了漩涡——一个由巨大的孤独所凝成的网,它无处不在,包裹着我的身体,侵蚀着我的意识,吞没了我的声音。我尝试着挣扎,可是使出浑身解数的手段之后,依然无可奈何,如同在大海深处孤零零的一个人坐在小船上想要拼命的摇浆靠岸,结果一个孤独的浪又将小船打翻了。一切努力最终归于徒劳。卡夫卡式的徒劳!我想去很多地方,却总是原地踏步!有时候蜷缩进和静桐一起构建的桃源之中。既然如此大费周章也无法排遣孤独给我带来的寂寥感,索性我不再抗争,任它冲刷我的血脉,滞留在我的身体里。我开始带着耳机听音乐,埋头看小说,独自去操场跑步,权当交上孤独这样一位素未谋面而又形影相随的朋友也未尝不可。
不过来到这个学校之后,我也遇到了一位现实中的朋友,是个合情合理地家伙,严格说来是一位旧相识。高一那一年,我们互为隔壁班级的学生。虽说班级相邻,却是在体育课上认识的。平时的体育课,两个班级一起上课。记得当年有一位杠把子地同学将两个班级的男生组织起来踢足球,我和他也在班级队伍里,各为其主,成了对手,也就自然而然的认识了。平时读书上课鲜有交往,充其量不过是点头之交,踢了几场球才逐渐熟悉起来。高一结束,进入高二后,又重新分了班级,我们就失去了联系,足球赛也早就没了。直到来到这个异乡之地,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询问之下,才知道他也来了这个学校念书。原来他新生报到的时候,在一个办公室看到各省市的录取名单,正好看到他和我的名字排在一起,心生疑窦,费了一番周折才从以前的同学那里弄来了我的联系电话,以此来确认是不是我。那时我就感叹道,有时候人和人的缘分真得有些不可思议,冥冥之中好像真得有一种莫名之力在牵线搭桥,安排各自相识。
接到他的电话是前两天地一个傍晚时分。那时候我和姑母在S市的一个老城区里走街串巷,寻找当地的特色风味小吃。在一家小餐馆吃饭期间,他打来电话,道出姓名,又问是不是我,我说是的。确认之后,在电话里两人都有些激动,毕竟是他乡遇故知,高兴也在情理之中。
彼时他在城区中央地一间音乐客栈休息,并告之我该客栈的名称。约定好见面的地点,我和姑母打算出发前往他的所在之地。
吃过晚饭,趁着埋单之时,我询问了小餐馆的老板娘那个客栈的大致范围,就和姑母出来了。抬头仰望星空,天色已经黯淡下来了。漫步在老城区地街区,长长的街道两侧错落着各色各样的小店,店门口五彩斑斓的灯光分外妖娆。最后,我们来到一条颇具文艺气息地仿古街,询问了路人,最后来到了那家名为听梦人的音乐客栈。进了门之后,环顾四周,多半是以情侣搭配为主的年轻男女聚集于此,我继续搜寻着那个熟悉的身影。顺着歌声,我的目光落在了专门为客人提供歌唱的舞台上时,一位长相俊秀的青年男性映入眼帘,他正抱着话筒唱着lesile的《追》这首情歌,深情地望着不远处坐在下面桌子边的一位女生。那位女生也以手托着双腮,微笑凝望。
我远远望去,心中泛起一阵似曾相识之感。走向前去,定睛仔细观察了一遍,他穿着一件白衬衫,下身穿着一条藏青色休闲长裤,发型一如往日的清爽,不短不长。英挺的鼻梁,一双深邃的眸子嵌在他那棱角分明的脸上,实在是相得益彰,隐隐流露出一股那个年纪少有的成熟男人中的英气。无论怎么看都是他,这回我确定无疑了,这小子就是秦峰。
我转过身来,对姑母说,
“姑妈,刚才打电话来的那位朋友就在舞台上。”
“唱歌的那位?”姑母手指着舞台,“看上去有点眼熟。”
“唔?”我有点狐疑,“您以前见过他?”
“只是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罢了。”姑母说,“离得这么远,我可能眼花了。”
“哦,也许是以前我带您去学校开家长会的时候,碰巧有过一面之缘吧。”我说。
“有可能。”姑母说。
他一曲唱罢,礼貌性地鞠了一躬,整个大厅响起一股不大不小的掌声。随后,他走下来,坐在那位女生的身边,啜了一口饮料。
我和姑母走过去,来到他的旁边。我叫了他一声,他仰起脸来看着我,随即站起身来,
“久违了,勋杰!”他惊喜地伸出手来和我握手,“你这么早到了,我还在等你电话,准备到门口迎接呢!”
“客气,”我笑了笑,“在门口被你的歌声吸引住了,就闻声而来了。”
“惭愧惭愧,”他笑着说,“请坐,两位要喝点什么?”
他招呼侍者过来,我们要了两杯马天尼。
“姑妈,我给您介绍一下,这位是我高中的朋友,秦峰。”我说。
“阿姨,您好。”他说。
“你好,”姑母笑盈盈地说,“小伙子,歌唱的不错,挺好听的。”
“阿姨您过奖了,”他笑着抓了抓头发,随即转过头来,看了旁边的那位女生一眼说,“这位是我的女朋友,林可怡,我们考上了同一所学校。”
旁边的女生温柔可人,不失美丽。她微笑着伸出手来分别跟我和姑母握手,于是我就这样认识了小可。初次见她,我也觉得面熟。她也是当初秦峰班上的同学。或许当年踢球的时候,两个班的女生都围在球场边上观战加油,我也曾不经意地见过她几面,只是当时彼此互不相识罢了。
“既是同乡又兼校友,以后可要互相帮助啊。”姑母笑着说。
“当然了,在这里碰上老朋友,也是一件幸运的事情,互相帮助也是理所应当的。”他说。
“对了,你们的学生公寓区和校区离得远吗?”姑妈问他。
“我和勋杰专业不同,所属不同的分院,他在南区,我和小可在北区,所以有一段距离。不过,以后可以时不时的约好一起吃饭,放假也可以一起回家。”
在这个音乐客栈重聚,我们聊了很久,之后一起回去。
姑母陪伴我在这座城市游玩了三天之后,假期已经告罄。第四天早上,她乘飞机准备回去上班。
我执意到机场为她送行,登机前她说,
“用钱方面不够的话,只管跟姑妈开口。”
我点了点头。其实我花销不大,也没有大手大脚的习惯。父亲每月定期打过来的生活费已经足够应付平常开支了,还剩余不少。他给钱的日期固定,数额固定,分文不多,也不少。况且他也从来不会在钱财方面纵容我,而我自己也有点积蓄,若无特殊情况,自然不会有额外开口的必要。
我心中的恋恋不舍之情被姑母看在眼里,她拥抱着我安慰道,“以后有长假就回家,姑妈给你做喜欢吃的饭菜。好男儿可千日思家,不可一日恋家!小杰,在这里好好享受你的大学生活吧。”
我点了点头。分开之后,姑母向我挥手作别。她的背影越来越远,大学生活也就越来越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