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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手印在作怪。”我躺在地上,担忧的说。
我担忧的并不是体内的那些血雾,而是张天宝。不过还好,他没有追过来,站在原地,面色狰狞的看着我们俩。
堂堂的金城市公安局长,佛门二代高手‘立罗汉’,今天竟然在本场被我们打成了一只落水狗,想必心情也好不到哪去。他的胸膛上那道伤痕依旧在往外渗血,看血流的速度似乎比刚刚划破时更快了。
江湖人对于外伤根本就不在乎,尤其是张天宝这种臻至解脱境的高手,只是一个一个心念,用内力去疗伤而已。看来他之所以停手,就是这套剑法很耗费内力,他不能再打下去了。
“张局长,我们投降,说条件吧。”我依旧认输说,刚才老大已经是勉力支持,如果再打几分钟,我敢保证老大一定会挂彩。不知道张天宝的性子如何,但换做是我,宁可多受点内伤也要上来把对手杀了。
张天宝缓了口气,才低声说道:“血毒发作了?”
“嗯。”满也瞒不过去,我爽快的承认了。
“哼,这回有你受的了。”张天宝面朝着我们,慢慢退向办公桌,然后从抽屉中找出纱布,包扎起胸膛上的伤口。
“什么情况?说说呗。”我有点低声下气的问,那种疼痛真的让人不能忍受,我宁可挨上他两剑,也不要继续忍受下去。
“都是你自找的,我走了,记得来云南见方丈。”张天宝拿下挂在衣架上的风衣,就那么光着肚子披上,然后将软件插入腰带,淡淡的说了句,朝门口走去。
“你这就走了?”我搞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厮杀半天,就像个朋友来串门一样,打个招呼就走?
“我想杀你,但是不能杀,今天叫你来的目的,就是告诉你那些话,现在事情办妥,我自然要走。”他站住脚步,犹豫了下才说。
“你去哪?不做公安局长了?”我张口就问。
“不做了,接近二十年的努力,却给你做了嫁衣裳。我奉劝你,做好金城王,然后来云南见方丈,不然,你会死的很惨。”说完,张天宝拉开房门,义无反顾的走了出去。
我跟老大面面相觑,谁也不知道这拼死拼活半天到底是为了什么
“为了什么?肯定是至善看上你了。”灵虚躺在床上,如是说道。
“为什么会看上我?或者是我有什么能让他看上的?”我也躺在床上,侧头问灵虚说。
老大将我背回山神庙后,就去负责安全布置工作了,今晚金城还会乱下去,现在既然跑不了了,就得做好防御工作。
血雾在体内折腾着我,而元气却不太充足了,我只能硬挨着疼,实在是坚持不住了,才用元气驱逐下那些令人生畏的血雾。
在警察大楼时,我还想着或许就像严小草的血蛊那般,用内力去净化掉。可惜我失败了,试了好多遍,还是不行,那些血雾就像是一块粘皮糖般粘在了我的骨髓上,内力根本拿它们没招,只有元气可以驱赶,但是也不能把它们赶出体外。
血雾就像是游击队员一样,打一炮换一个地方。没有元气干扰时,它们就使劲撕咬着我的骨髓,而蛊神指挥着元气来驱赶时,它们又立马逃跑
就这样,一顿折腾下来,我比废人还废,痛起来时坐都坐不住,只能躺在床上,给灵虚当病友。
回来本想让灵虚想想办法,但是听他说完血手印的来历后,我更加失望了。据他讲,血手印是从藏域传来的一种邪功,很神秘,据说常年得将双手泡在新鲜的毒血中侵泡,天长日久,那些诡异的毒血就会感染在双手上。对敌时,用内力将毒血化为气体,只要一沾皮肤,那些毒血就会入侵体内,吞噬骨髓。从古到今,他还没有听说过中了血手印还能活下来的人。
听完灵虚的解释,我才知道张天宝喜欢泡澡不单单是要吞噬植物内的元气,而是还在修炼着血手印。他将身体泡入药水,自然全身上下都沾满了毒血。管不得江湖盛传‘立罗汉’一心修佛,终身不娶。就这一身毒功,也没有女人感近身啊。
栽在他手下,不冤。
谁不想夜夜**,谁不想晚上睡觉有个暖被窝的美人儿?张天宝抛弃了这些,练就一身毒功也属正常,最起码他付出了。
老天无眼,它不识好人坏人,只知道付出就会有回报,哪怕有人用它的回报去祸害苍生也不所谓。
我这样想着。
血手印在作怪。”我躺在地上,担忧的说。
我担忧的并不是体内的那些血雾,而是张天宝。不过还好,他没有追过来,站在原地,面色狰狞的看着我们俩。
堂堂的金城市公安局长,佛门二代高手‘立罗汉’,今天竟然在本场被我们打成了一只落水狗,想必心情也好不到哪去。他的胸膛上那道伤痕依旧在往外渗血,看血流的速度似乎比刚刚划破时更快了。
江湖人对于外伤根本就不在乎,尤其是张天宝这种臻至解脱境的高手,只是一个一个心念,用内力去疗伤而已。看来他之所以停手,就是这套剑法很耗费内力,他不能再打下去了。
“张局长,我们投降,说条件吧。”我依旧认输说,刚才老大已经是勉力支持,如果再打几分钟,我敢保证老大一定会挂彩。不知道张天宝的性子如何,但换做是我,宁可多受点内伤也要上来把对手杀了。
张天宝缓了口气,才低声说道:“血毒发作了?”
“嗯。”满也瞒不过去,我爽快的承认了。
“哼,这回有你受的了。”张天宝面朝着我们,慢慢退向办公桌,然后从抽屉中找出纱布,包扎起胸膛上的伤口。
“什么情况?说说呗。”我有点低声下气的问,那种疼痛真的让人不能忍受,我宁可挨上他两剑,也不要继续忍受下去。
“都是你自找的,我走了,记得来云南见方丈。”张天宝拿下挂在衣架上的风衣,就那么光着肚子披上,然后将软件插入腰带,淡淡的说了句,朝门口走去。
“你这就走了?”我搞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厮杀半天,就像个朋友来串门一样,打个招呼就走?
“我想杀你,但是不能杀,今天叫你来的目的,就是告诉你那些话,现在事情办妥,我自然要走。”他站住脚步,犹豫了下才说。
“你去哪?不做公安局长了?”我张口就问。
“不做了,接近二十年的努力,却给你做了嫁衣裳。我奉劝你,做好金城王,然后来云南见方丈,不然,你会死的很惨。”说完,张天宝拉开房门,义无反顾的走了出去。
我跟老大面面相觑,谁也不知道这拼死拼活半天到底是为了什么
“为了什么?肯定是至善看上你了。”灵虚躺在床上,如是说道。
“为什么会看上我?或者是我有什么能让他看上的?”我也躺在床上,侧头问灵虚说。
老大将我背回山神庙后,就去负责安全布置工作了,今晚金城还会乱下去,现在既然跑不了了,就得做好防御工作。
血雾在体内折腾着我,而元气却不太充足了,我只能硬挨着疼,实在是坚持不住了,才用元气驱逐下那些令人生畏的血雾。
在警察大楼时,我还想着或许就像严小草的血蛊那般,用内力去净化掉。可惜我失败了,试了好多遍,还是不行,那些血雾就像是一块粘皮糖般粘在了我的骨髓上,内力根本拿它们没招,只有元气可以驱赶,但是也不能把它们赶出体外。
血雾就像是游击队员一样,打一炮换一个地方。没有元气干扰时,它们就使劲撕咬着我的骨髓,而蛊神指挥着元气来驱赶时,它们又立马逃跑
就这样,一顿折腾下来,我比废人还废,痛起来时坐都坐不住,只能躺在床上,给灵虚当病友。
回来本想让灵虚想想办法,但是听他说完血手印的来历后,我更加失望了。据他讲,血手印是从藏域传来的一种邪功,很神秘,据说常年得将双手泡在新鲜的毒血中侵泡,天长日久,那些诡异的毒血就会感染在双手上。对敌时,用内力将毒血化为气体,只要一沾皮肤,那些毒血就会入侵体内,吞噬骨髓。从古到今,他还没有听说过中了血手印还能活下来的人。
听完灵虚的解释,我才知道张天宝喜欢泡澡不单单是要吞噬植物内的元气,而是还在修炼着血手印。他将身体泡入药水,自然全身上下都沾满了毒血。管不得江湖盛传‘立罗汉’一心修佛,终身不娶。就这一身毒功,也没有女人感近身啊。
栽在他手下,不冤。
谁不想夜夜**,谁不想晚上睡觉有个暖被窝的美人儿?张天宝抛弃了这些,练就一身毒功也属正常,最起码他付出了。
老天无眼,它不识好人坏人,只知道付出就会有回报,哪怕有人用它的回报去祸害苍生也不所谓。
我这样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