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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的任务。他早就从老狗那里得知了荀笙这个的伶牙俐齿,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毕竟是周庐的人,张皓凯个人的修养还是很高的。不卑不亢的给荀笙鞠了一躬说道:“下官见过狗剩大人,刚才是下官僭越了。”
身为一个生长在红旗下的青年,荀笙很反感这一套封建礼节,别人给自己恭敬鞠躬这种事情,放到他身上只觉得别扭。荀笙不自觉的侧了侧身子,却还是带点不满的冷哼了一声。
张皓凯也不管荀笙的表情变化,用十分公事公办的语气对荀笙说道:“狗剩大人,倾城大人托我给您带个话。七天之内杀死目标的任务不做任何更改,现在算下来,您还有五天的时间,希望您能够好好珍惜。”
张皓凯毕竟不是方未明,不会给荀笙打心眼儿里的那种压迫感,荀笙有些愤怒的说道:“就算我完不成这个任务又如何?他方未明能把我怎么样?别忘了,我是被他逼来的,是他需要我,而不是我需要他。有种的他就搞死我,到时候太虚剑宗这个宗主谁爱做谁做。”
张皓凯听了荀笙的话,非但没有动怒,而是带着笑意说道:“倾城大人早就料到你会这么说了,倾城大人让我告诉你。狗剩,我相信自己的眼光,你是个贪生怕死的人。潜伏太虚剑宗的任务失败,你会当即死亡。当然,潜伏太虚剑宗不需要你用一辈子去执行。如果你有悖我的意愿,我会在你完成任务之后给你加官进爵,让你享受花花世界,但我也会保证你活不到自然死亡的那一刻。”
荀笙的身躯颤抖了一下,而后用有些沙哑的声音对张皓凯说道:“你去回复一下倾城大人,我知道了,我会照做的。”
听罢,张皓凯点了点头,然后瞥了一眼那匹瘦马说道:“为了保护狗剩大人,下官一路上需要隐匿行迹,故没有骑马,一路用轻功奔袭……”
荀笙点了点头说道:“马你可以牵走,就当送你了。毕竟我来这里,首要目标杀人,骑着马没什么用不说,目标也太大。”
张皓凯欣喜的点了点头。
这匹瘦马虽然形体不佳,体力也一般,但是再垃圾的马也能卖个五十两银子,也就是买十个丫鬟的价格,没准还能再搭一个仆役。周庐力士一个月俸禄也就那点儿,想买匹好马可得有些年月的积攒。
蹲在门口,看着张皓凯的背影远去,荀笙拖沓着脚步在街边买了些软和的吃食,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睡了一上午还算是精神,一边吃着,荀笙一边打开自己的背囊。
一身劲装,里面包着一本荀笙手抄的《闷屁》,闷屁里夹着几张银票,还有一些散碎的银钱。
算算,这些银票和碎银加起来,约么有百两银子。其中五十两是出山时候徐熙城吩咐给的,这之外还有自己带来太虚剑宗的,还有一些碎银子,是临走前从宗主居所各个橱柜里搜罗出来的。
百两银子绝对是一笔巨款,可以供荀笙做许多事情了。
荀笙脱了身上的长袍,换上了那套劲装,眼神逐渐的锐利起来。手指缓缓的摸上称手刀,元初山送来的时候,考虑到偌大的太虚剑宗够呛能够找出来一个刀鞘,便给配了一个朴素的皮质刀鞘,上面有些突起的纹路,却不成形状。
这也是荀笙第一次抽出称手刀,刀光乍现的一刹那,荀笙有些恍惚。即使是对武学连基础认知都没有的他,都能够感受到这把造型普通的环首刀上,似乎隐藏着一股朴拙且蛮荒的气质。身体深处似乎有什么东西被触动,不受控制的战栗了起来。
不愧是天外陨铁,刀身很轻,荀笙不自觉的在空中挥舞了几下称手刀,有银光闪烁,恍惚间仿佛切断了丁达尔效应形成的光柱半秒。
刀是好刀。
PS:多谢卿非晚大佬的投食,祝大佬财源滚滚,身体健康,长命百岁!
离谱的任务。他早就从老狗那里得知了荀笙这个的伶牙俐齿,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毕竟是周庐的人,张皓凯个人的修养还是很高的。不卑不亢的给荀笙鞠了一躬说道:“下官见过狗剩大人,刚才是下官僭越了。”
身为一个生长在红旗下的青年,荀笙很反感这一套封建礼节,别人给自己恭敬鞠躬这种事情,放到他身上只觉得别扭。荀笙不自觉的侧了侧身子,却还是带点不满的冷哼了一声。
张皓凯也不管荀笙的表情变化,用十分公事公办的语气对荀笙说道:“狗剩大人,倾城大人托我给您带个话。七天之内杀死目标的任务不做任何更改,现在算下来,您还有五天的时间,希望您能够好好珍惜。”
张皓凯毕竟不是方未明,不会给荀笙打心眼儿里的那种压迫感,荀笙有些愤怒的说道:“就算我完不成这个任务又如何?他方未明能把我怎么样?别忘了,我是被他逼来的,是他需要我,而不是我需要他。有种的他就搞死我,到时候太虚剑宗这个宗主谁爱做谁做。”
张皓凯听了荀笙的话,非但没有动怒,而是带着笑意说道:“倾城大人早就料到你会这么说了,倾城大人让我告诉你。狗剩,我相信自己的眼光,你是个贪生怕死的人。潜伏太虚剑宗的任务失败,你会当即死亡。当然,潜伏太虚剑宗不需要你用一辈子去执行。如果你有悖我的意愿,我会在你完成任务之后给你加官进爵,让你享受花花世界,但我也会保证你活不到自然死亡的那一刻。”
荀笙的身躯颤抖了一下,而后用有些沙哑的声音对张皓凯说道:“你去回复一下倾城大人,我知道了,我会照做的。”
听罢,张皓凯点了点头,然后瞥了一眼那匹瘦马说道:“为了保护狗剩大人,下官一路上需要隐匿行迹,故没有骑马,一路用轻功奔袭……”
荀笙点了点头说道:“马你可以牵走,就当送你了。毕竟我来这里,首要目标杀人,骑着马没什么用不说,目标也太大。”
张皓凯欣喜的点了点头。
这匹瘦马虽然形体不佳,体力也一般,但是再垃圾的马也能卖个五十两银子,也就是买十个丫鬟的价格,没准还能再搭一个仆役。周庐力士一个月俸禄也就那点儿,想买匹好马可得有些年月的积攒。
蹲在门口,看着张皓凯的背影远去,荀笙拖沓着脚步在街边买了些软和的吃食,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睡了一上午还算是精神,一边吃着,荀笙一边打开自己的背囊。
一身劲装,里面包着一本荀笙手抄的《闷屁》,闷屁里夹着几张银票,还有一些散碎的银钱。
算算,这些银票和碎银加起来,约么有百两银子。其中五十两是出山时候徐熙城吩咐给的,这之外还有自己带来太虚剑宗的,还有一些碎银子,是临走前从宗主居所各个橱柜里搜罗出来的。
百两银子绝对是一笔巨款,可以供荀笙做许多事情了。
荀笙脱了身上的长袍,换上了那套劲装,眼神逐渐的锐利起来。手指缓缓的摸上称手刀,元初山送来的时候,考虑到偌大的太虚剑宗够呛能够找出来一个刀鞘,便给配了一个朴素的皮质刀鞘,上面有些突起的纹路,却不成形状。
这也是荀笙第一次抽出称手刀,刀光乍现的一刹那,荀笙有些恍惚。即使是对武学连基础认知都没有的他,都能够感受到这把造型普通的环首刀上,似乎隐藏着一股朴拙且蛮荒的气质。身体深处似乎有什么东西被触动,不受控制的战栗了起来。
不愧是天外陨铁,刀身很轻,荀笙不自觉的在空中挥舞了几下称手刀,有银光闪烁,恍惚间仿佛切断了丁达尔效应形成的光柱半秒。
刀是好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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