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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寿需要庆祝,所以他们一定要赶在五月初五前到达岚都。算算日子离五月初五不到十天,路程还是有些紧迫的。“恐怕,就算赶到了王爷府,这戏也不一定唱得成……”刚才一起坐下的少女叹了口气,忽然冒出这样一句。
“那是为何呢?”我打量着这个女子,她好像叫香妍,十五六岁,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很是可爱。他见我毫不避讳地打量她,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我这才意识到自己还是个男装打扮,忙不迭收回的目光。
“戏班里的红姑娘病了,怕是登不了台了。”始终未发话的另一个男子忽然冒出一句,见他三十几岁,不善言语,但声音到是挺稳重。
说到这里,几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担忧的神色,的确,王爷的寿辰要是耽误了,他们肯定吃不了兜着走。
“不知这位姑娘得的什么病?在下略懂医术,也许可以帮点小忙。”我其实也是闲着无聊,若能帮的了,结交点朋友总是好的。
经我这么一说,叫香妍最为激动,一下凑过来,“你会看病?那你一定要去看看红姐姐啊,她都病了好几天了,全身无力,连饭都吃不下……”说着竟有些哽咽。
“沈兄若会医术那真是太好了,这一路上风吹日晒,又少有大夫,红姑娘这病也的确是拖了很久了。”魏齐的言语中带着些兴奋。
只有那个三十几岁的男子没有声响,估计是看我年纪轻轻,怕是我治坏了他们家姑娘。我笑道:“各位安心,我且去看看,治不治得好还要看过病人才能下定论。”那男子听我这么一说,也点了点头。
于是,魏齐他们带着我去找了戏班的当家,那当家五十几岁,身材微微发福,头上已有了些银丝,说话的时候能听出些精明的感觉来。一听我说会治病,甚是高兴,眼睛挤在一块儿,笑呵呵的带着我去见那位红姑娘。
我跟着他们,上了客栈的楼梯,在一间房前停了下来。
“这就是红姑娘的房间。”说完香妍先开了门,屋子传来淡淡的胭脂香气,还参杂了些药味,我闻了闻发现是治伤寒的药。
那女子躺在床上,脸色有些苍白,却看得出是个很美的女子。我寒暄了阵便把起脉来。这姑娘不过是水土不服导致的身体虚弱,可戏班里的人硬是当伤寒给治了,身子当然越来越差。
我转过身,向他们说明了情况,又开了个药方交给当家的,嘱咐了些注意的方面。当家的大喜,“原来是这么回事,要不是先生,恐怕我们整个戏班都要遭到责罚啊!”他将药方交给魏齐,又忽然想到了什么,忙说:“听闻先生也是去岚都,不知先生可否与我们同行,小红的病还得劳烦先生。”他说的很是礼貌,不过我很清楚,这精明人不过是怕半路再出什么碴子罢了。
我点点头,表示同意。反正我的盘缠也不多,跟着他们白吃白喝也好。叫香妍的小丫头很是高兴,大大的眼睛笑得弯弯的。
于是,我加入了这个戏班,往岚都的方向进发。寂寞的路途终于有了些生气。
事实证明,我那四年的蝶谷不是白待的,不到两日,我平生第一个病人变已经能扯开嗓子唱戏了。要是他们知道我这还是第一次给人看病,不知道会有什么表情呢?那女子很感谢我,硬是要当面道谢,我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一如常人了。
我细细打量着,确是个很好看的女子,二十岁上下,虽是个戏子言行却颇为温柔得体。“金红谢过沈大夫。”她给我行了个礼,抬头望着我,眼中忽然闪过一丝异样,但很快又恢复了常态。这眼神差点让我怀疑师傅的眼药水失效了,还好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很快便是要各奔东西的,我也便不那么在意了。
我凭借着“神奇”的医术,在这个戏班子里树立起了小小的威信。就连原先那个三十几岁的男子也不那么排斥我了,对了,他叫魏涯,是魏齐的哥哥。我的眼神并不是很好,但我确信这个魏涯是练过功夫的,只是练过功夫的人并不少见,再加上他是戏班的人,我也没放在心上。
一路上,魏齐和小丫头香妍与我的关系最好,我很乐意给他们讲些不着边的东西,先是讲一些草药的用途,后来又讲到了食物,最后连安徒生童话都给讲上了。很显然,他们完全没有听过这么神奇的东西,特别是小丫头眼睛瞪得大大的,相当入神。再后来一堆人闲来无事,就围在我身旁听说书,连不太见人的红姑娘都很有兴趣。
终于我们在五月初五前顺利的赶到了岚都,分别前魏齐拿了个碗,硬是要跟我歃血为盟,吓得我脸上苍白,硬着头皮从手指里挤了两滴血出来。我这辈子第一次跟人结拜,很是神奇,原来电视里说的也不全是假的。
还有香妍这个小丫头,红着脸塞给我一个香囊,绣工粗糙定是她初学的,香囊上两只鸳鸯怎么看都像鸭子,我强颜欢笑,虚伪地对她说:“这鸳鸯绣得可真好。”小丫头红着脸跑开了。
结果后来魏齐告诉我,那是兰花-_-|||
总之我还是非常之顺利的来到了岚都,这城市比我见过的丰城更繁华,小贩大声的叫卖着,人群来来往往。一群群白衣的青年在酒楼上吟诗作对,就连青楼里的姑娘都穿金戴银,很是富贵。
我找了个客栈住下,这客栈叫“悦来”,是魏涯介绍给我的。等我到了那里,才发现这里竟然是全岚都最贵豪华的客栈,本想找个借口就离开,结果那钱老板听说我是魏涯的朋友,硬是叫我住下还不要我房钱。中国博大的人脉网络在此刻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看来要找人,我最好还是多结识些人。
然而在岚都混了几日,我才沮丧的发现师傅给我的任务远比我想象的还要艰难得多。
师傅给我的信息是,那人叫顾策,四十几岁,手上持有另一半的玉佩。可是当我四下打听岚都有没有一个叫顾策的人时,得到的答案几乎都是“不知道!”这让我很挫败。如果那人已经死了,或者改了名字,又或者搬到别的地方去了,那我岂不是永远都别想回去复命了?
我叹了口气,甩了甩脑袋,还是明天再说吧。被子一蒙,沉沉睡去。
大寿需要庆祝,所以他们一定要赶在五月初五前到达岚都。算算日子离五月初五不到十天,路程还是有些紧迫的。“恐怕,就算赶到了王爷府,这戏也不一定唱得成……”刚才一起坐下的少女叹了口气,忽然冒出这样一句。
“那是为何呢?”我打量着这个女子,她好像叫香妍,十五六岁,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很是可爱。他见我毫不避讳地打量她,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我这才意识到自己还是个男装打扮,忙不迭收回的目光。
“戏班里的红姑娘病了,怕是登不了台了。”始终未发话的另一个男子忽然冒出一句,见他三十几岁,不善言语,但声音到是挺稳重。
说到这里,几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担忧的神色,的确,王爷的寿辰要是耽误了,他们肯定吃不了兜着走。
“不知这位姑娘得的什么病?在下略懂医术,也许可以帮点小忙。”我其实也是闲着无聊,若能帮的了,结交点朋友总是好的。
经我这么一说,叫香妍最为激动,一下凑过来,“你会看病?那你一定要去看看红姐姐啊,她都病了好几天了,全身无力,连饭都吃不下……”说着竟有些哽咽。
“沈兄若会医术那真是太好了,这一路上风吹日晒,又少有大夫,红姑娘这病也的确是拖了很久了。”魏齐的言语中带着些兴奋。
只有那个三十几岁的男子没有声响,估计是看我年纪轻轻,怕是我治坏了他们家姑娘。我笑道:“各位安心,我且去看看,治不治得好还要看过病人才能下定论。”那男子听我这么一说,也点了点头。
于是,魏齐他们带着我去找了戏班的当家,那当家五十几岁,身材微微发福,头上已有了些银丝,说话的时候能听出些精明的感觉来。一听我说会治病,甚是高兴,眼睛挤在一块儿,笑呵呵的带着我去见那位红姑娘。
我跟着他们,上了客栈的楼梯,在一间房前停了下来。
“这就是红姑娘的房间。”说完香妍先开了门,屋子传来淡淡的胭脂香气,还参杂了些药味,我闻了闻发现是治伤寒的药。
那女子躺在床上,脸色有些苍白,却看得出是个很美的女子。我寒暄了阵便把起脉来。这姑娘不过是水土不服导致的身体虚弱,可戏班里的人硬是当伤寒给治了,身子当然越来越差。
我转过身,向他们说明了情况,又开了个药方交给当家的,嘱咐了些注意的方面。当家的大喜,“原来是这么回事,要不是先生,恐怕我们整个戏班都要遭到责罚啊!”他将药方交给魏齐,又忽然想到了什么,忙说:“听闻先生也是去岚都,不知先生可否与我们同行,小红的病还得劳烦先生。”他说的很是礼貌,不过我很清楚,这精明人不过是怕半路再出什么碴子罢了。
我点点头,表示同意。反正我的盘缠也不多,跟着他们白吃白喝也好。叫香妍的小丫头很是高兴,大大的眼睛笑得弯弯的。
于是,我加入了这个戏班,往岚都的方向进发。寂寞的路途终于有了些生气。
事实证明,我那四年的蝶谷不是白待的,不到两日,我平生第一个病人变已经能扯开嗓子唱戏了。要是他们知道我这还是第一次给人看病,不知道会有什么表情呢?那女子很感谢我,硬是要当面道谢,我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一如常人了。
我细细打量着,确是个很好看的女子,二十岁上下,虽是个戏子言行却颇为温柔得体。“金红谢过沈大夫。”她给我行了个礼,抬头望着我,眼中忽然闪过一丝异样,但很快又恢复了常态。这眼神差点让我怀疑师傅的眼药水失效了,还好我们不过是萍水相逢,很快便是要各奔东西的,我也便不那么在意了。
我凭借着“神奇”的医术,在这个戏班子里树立起了小小的威信。就连原先那个三十几岁的男子也不那么排斥我了,对了,他叫魏涯,是魏齐的哥哥。我的眼神并不是很好,但我确信这个魏涯是练过功夫的,只是练过功夫的人并不少见,再加上他是戏班的人,我也没放在心上。
一路上,魏齐和小丫头香妍与我的关系最好,我很乐意给他们讲些不着边的东西,先是讲一些草药的用途,后来又讲到了食物,最后连安徒生童话都给讲上了。很显然,他们完全没有听过这么神奇的东西,特别是小丫头眼睛瞪得大大的,相当入神。再后来一堆人闲来无事,就围在我身旁听说书,连不太见人的红姑娘都很有兴趣。
终于我们在五月初五前顺利的赶到了岚都,分别前魏齐拿了个碗,硬是要跟我歃血为盟,吓得我脸上苍白,硬着头皮从手指里挤了两滴血出来。我这辈子第一次跟人结拜,很是神奇,原来电视里说的也不全是假的。
还有香妍这个小丫头,红着脸塞给我一个香囊,绣工粗糙定是她初学的,香囊上两只鸳鸯怎么看都像鸭子,我强颜欢笑,虚伪地对她说:“这鸳鸯绣得可真好。”小丫头红着脸跑开了。
结果后来魏齐告诉我,那是兰花-_-|||
总之我还是非常之顺利的来到了岚都,这城市比我见过的丰城更繁华,小贩大声的叫卖着,人群来来往往。一群群白衣的青年在酒楼上吟诗作对,就连青楼里的姑娘都穿金戴银,很是富贵。
我找了个客栈住下,这客栈叫“悦来”,是魏涯介绍给我的。等我到了那里,才发现这里竟然是全岚都最贵豪华的客栈,本想找个借口就离开,结果那钱老板听说我是魏涯的朋友,硬是叫我住下还不要我房钱。中国博大的人脉网络在此刻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看来要找人,我最好还是多结识些人。
然而在岚都混了几日,我才沮丧的发现师傅给我的任务远比我想象的还要艰难得多。
师傅给我的信息是,那人叫顾策,四十几岁,手上持有另一半的玉佩。可是当我四下打听岚都有没有一个叫顾策的人时,得到的答案几乎都是“不知道!”这让我很挫败。如果那人已经死了,或者改了名字,又或者搬到别的地方去了,那我岂不是永远都别想回去复命了?
我叹了口气,甩了甩脑袋,还是明天再说吧。被子一蒙,沉沉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