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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神恩?”乍听这个名字时,陪同下山的老滚忽然怔了一下,脸色怪异地想着在哪里听过,十分熟悉,让他直觉得应该认识名字的主人,而且和她关系密切。
“她”不做“他”想,认定这个名字是个女孩。
为什么呢?
他说不上来,感觉曾有那么个小女生,脸蛋小小,手小小,走起路来也很小步,使劲地捉住他的手撒娇,喊他喊他呃,喊他什么
不,不对,他不可以忘记她,他要尽快想起她,因为她是她是她是他唯一的亲人。
“对不起,没有这个人,我们这附近的透天厝被大财团收购,改建成办公大楼,没你要找的阁楼。”鸽子笼倒有几个。
“喔!打搅你了,那请问秋冬便当店往哪走?”都十年了,人事已非。
“秋冬便当店?没听过耶!”真俗的店名,叫佳冬不是更好听。
银白色的发丝飞扬在阳光下,特别引人注目,发长及腰的司徒离人不辞辛劳在大街小巷中穿梭,飘逸俊秀的身影总叫人忍不住回头一顾。
之前于神恩大喊他黑发中有白头发,他苦笑不语,白,才是他原来的发色,因为师父要他做一件事他尚未做到,因此顽性甚重的老人家趁他睡觉时,偷偷地将染发剂往他头上倒。
其实是黑或白他也不在意,反正他看不到,一直到三天后他才经由村人口中得知,但那时已经洗不掉了,白发变乌丝。
只不过葯剂有时效性,大概过了一、两个月就慢慢褪色,因此露出原色。
意外地,她居然喜欢他一头白,坚持漂回原来的颜色,折腾了一夜,终于以银丝见人。
“秋冬便当店你说的应该是秋冬开的便当店啦!它原先的店名叫好吃便当店。”一位打扮入时,年近五十的妇人这么说道。
“搬了?”
“是呀!搬很久了,听说秋冬她老公外面有女人,她一个火大拿起菜刀往他背上砍夭寿哟!十七刀耶!差点要命,这女人真的很狠。”
嚼着槟榔的老阿伯描述当时的惊险情景还做出砍人的凶狠动作,直说只剩下半条命的老板吓得和老婆离婚,跟外面的女人搬到国外,再也没回来了。
“老板娘她人在哪里呢?”至少还有一个人可问。
“谁知道,被关了好些年,也不晓得放出来了没。”
线索到此中断。
额头微冒薄汗的司徒离人听从老滚的建议,两人先到附近的公园休息一下,有树荫遮凉不致太热,顺便重整思绪。
他们花了两天的时间四处打探,可笑的是,找到的线索有一半是错的,三段说成四段,南和北相距甚远,而且街道名称也有出入。
十年里可以发生很多事,譬如小商店变成大商场,平房没了,耸立着高楼大厦,道路拓宽了,新兴的商业街和小吃店林立,物换星移、沧海桑田。
于神恩是个孤儿,她一个人承租八坪大的小阁楼,原先的房东卖了房子也不知哪去了,根本没人知道她从哪里来,有没有亲人。
而早已关闭的学校更是找不到人询问,大部分学生资料早已流失,她的同学有些人她自己都讲得不清楚,茫茫人海又如何找到遗落的小粟呢?
“先生,你为什么执意要找出那个叫于神恩的女孩?”他从未看过他这么认真的神色,好像那人对他来说非常重要。
司徒离人面上微露惑色。“你怎么知道她是女孩?我应该没告诉过你。”
“我猜的。”果然是女孩。
“猜的?”
“因为你最近常追问我有没有瞧见一个女孩,我猜你想找的人是她。”他找得很急切,有时若有所失地托腮叹息。
当初春色小姐被吸入阴阳镜时,他也未流露太着急的心情,神色自然地研究古镜,不疾不徐地从中摸索出蹊跷。
如今人不同了,反应也不相同,看得出他特别看重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娇客,虽然从容不迫仍在,却多了一丝关心。
“是呀!我想找她,但又不是她。”她是她,却也不是她。
“先生,你在打什么哑谜?”老滚听得一头雾水,不晓得他究竟在说什么。
司徒离人低笑不语。
过午的公园少有人活动,上课的上课,上班的上班,怕热的老人带孙子回家睡午觉,三三两两的游民或躺或坐的抽烟聊天,吵杂的车声影响不了此时的宁静。
近秋的气候还是一样炎热,吹拂而过的风仍带些热气,不是让人受不了的酷暑,就是有点闷热,吸进肺部的空气也显得干燥。
“秋冬小吃店的米粉汤真是他x的好吃,一碗要我三十块,吃死也甘心。”
秋冬小吃店?
司徒离人的耳朵相当敏锐,三百公尺外的交谈声都能接收得到。
“是吗?听说又要涨价了,多五块。”赚的钱永远比不上花钱的速度。
“格他xx的,怎么又要涨?我穷得都快要当内裤了咦?五百块”啊!会飞
在附近工地工作来公园小憩的大汉瞪大眼睛,跟着一张红色纸钞看向一只持钞的手。
“能请教你们一个问题吗?秋冬小吃店在哪里?”只要有一线希望他都不放弃。
大汉一把抽走钞票。“再给我一千,老子带你去。”
不恼不气的司徒离人笑容温雅依他要求,大汉也不啰唆地拿钱办事,迈大步往前走去。
但走了一半,他忽然觉得不对劲,再回头一瞧,满头白发的年轻人居然是个瞎子,他嗟了一声,搔搔耳,脚步放慢地配合他。
不是很远,大概两条街外,步行差不多十分钟左右,一间看起来干净的小店面就开在便利商店旁边。
“秋冬呀,有人找你,顺便来碗米粉汤,老子饿了。”大汉大刺刺地拉张椅子坐,抽出卫生筷等吃。
“谁找我嗳!你这死老赵,欠老娘的面钱还没还呢!你又想来白吃白喝呀!”四十出头的妇人手叉着腰,拿着锅盖就要往他脑门砸。
“等等、等等,死婆娘,我有钱,这位白头发的小兄弟给的。”他连忙把刚到手的钱往她手心塞,一身大哥气魄忽然变卒仔。
“人家为什么给你钱?”不会是恐吓得来的脏钱吧?
“嘿!查某,少年仔说要找秋冬啦!不就是你嘛!”这笔领路费他赚得心安理得。
“找我?”一张历经风霜的脸抬了抬,看了看摊子前的年轻人,然后被他身后的老滚吓到。“这个月的保护费我已经交给老九,不能再找我拿。”
她一个月所赚不多,再养这些废物,她自己都快饿死了。
“阿婶,你误会了,我是想向你打听一个人。”司徒离人和善有礼的点头示意。
“找谁?”一见他有礼貌的问候,秋冬婶这才放下手中护身的菜刀。
“于神恩,十年前在你的便当店打工”
他还没说完,秋冬婶的大嗓音已经扯开了。
“你说小恩呀!那女孩勤快又认真,嘴巴又很甜,叫她做什么就做什么,乖得很,我看了都想好好疼疼她。”要不是她家那死老头老是一脸色色地瞧着人家女孩,她早收她当干女儿了。
“应该是她,她留着一头短发,脸蛋小小,嘴也小”但是胸部有发展空间。
司徒离人像想到什么画面,脸上一阵发烫。
“太瘦了,没什么肉,前面后面看起来没两样,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她是男生,冲着她叫便当店小弟。”所以她一直叫她吃,希望把她养胖些。
秋冬婶的思绪一下子飘回十年前,那时她还没有水桶腰,走在路上是还有年轻人会吹口哨的大美女,她和丈夫经营了一间便当店,店里有几名工读生,而勤奋的神恩让她印象最深。
原本她有心要照顾她,可是那时候她老公因为赚了些钱而在外胡搞瞎搞,搞大别的女人的肚子,他们夫妻吵翻天,无暇顾及她是否吃饱,功课好不好。
“对,就是她,你知道她在哪里吗?”总算找到认识她的人。
“她呀!”她满脸同情的叹了口气。“以前她常常迟到三、五分钟,问她原因也不说,后来我才晓得她喜欢一个男生,为了赶时间去看他一眼,就在公车站前被撞了。”
“什么,被撞了?”心脏一紧,司徒离人为了她的痴傻而心痛。
“相当严重的车祸,血流了一地,手呀脚的都断了,当场就没了气。”真是可怜,她要是慢慢来就不会出事了。
“她她死了”怎么可能?他还能碰触到她温热的躯体,她是那么真实的活着。
“那倒没有,不过比死还惨,有个奇怪的老头子闯进急诊室,不知比划什么,断了气的小恩又恢复心跳、脉搏,送进加护病房。”
“然后呢?”他急问。
“然后她就没再醒过来了,活着受苦,成了不会动、没有知觉的植物人。”她看了都辛酸。
“植物人”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她才会因心中的执念过重而离魂。
相传古代有对相爱至深的恋人,女的是位千金大小姐,男的则是穷家小子,两人被迫分离,男子在临上船前,他的爱人追来了,愿与他双宿双栖,永不离别。
后来两人结为夫妇,并生下数名孩儿,多年后丈夫陪同妻子返回离家多年的家乡,爹娘兄嫂大为震惊,人明明躺在床上已昏迷多年,怎会嫁为人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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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神恩?”乍听这个名字时,陪同下山的老滚忽然怔了一下,脸色怪异地想着在哪里听过,十分熟悉,让他直觉得应该认识名字的主人,而且和她关系密切。
“她”不做“他”想,认定这个名字是个女孩。
为什么呢?
他说不上来,感觉曾有那么个小女生,脸蛋小小,手小小,走起路来也很小步,使劲地捉住他的手撒娇,喊他喊他呃,喊他什么
不,不对,他不可以忘记她,他要尽快想起她,因为她是她是她是他唯一的亲人。
“对不起,没有这个人,我们这附近的透天厝被大财团收购,改建成办公大楼,没你要找的阁楼。”鸽子笼倒有几个。
“喔!打搅你了,那请问秋冬便当店往哪走?”都十年了,人事已非。
“秋冬便当店?没听过耶!”真俗的店名,叫佳冬不是更好听。
银白色的发丝飞扬在阳光下,特别引人注目,发长及腰的司徒离人不辞辛劳在大街小巷中穿梭,飘逸俊秀的身影总叫人忍不住回头一顾。
之前于神恩大喊他黑发中有白头发,他苦笑不语,白,才是他原来的发色,因为师父要他做一件事他尚未做到,因此顽性甚重的老人家趁他睡觉时,偷偷地将染发剂往他头上倒。
其实是黑或白他也不在意,反正他看不到,一直到三天后他才经由村人口中得知,但那时已经洗不掉了,白发变乌丝。
只不过葯剂有时效性,大概过了一、两个月就慢慢褪色,因此露出原色。
意外地,她居然喜欢他一头白,坚持漂回原来的颜色,折腾了一夜,终于以银丝见人。
“秋冬便当店你说的应该是秋冬开的便当店啦!它原先的店名叫好吃便当店。”一位打扮入时,年近五十的妇人这么说道。
“搬了?”
“是呀!搬很久了,听说秋冬她老公外面有女人,她一个火大拿起菜刀往他背上砍夭寿哟!十七刀耶!差点要命,这女人真的很狠。”
嚼着槟榔的老阿伯描述当时的惊险情景还做出砍人的凶狠动作,直说只剩下半条命的老板吓得和老婆离婚,跟外面的女人搬到国外,再也没回来了。
“老板娘她人在哪里呢?”至少还有一个人可问。
“谁知道,被关了好些年,也不晓得放出来了没。”
线索到此中断。
额头微冒薄汗的司徒离人听从老滚的建议,两人先到附近的公园休息一下,有树荫遮凉不致太热,顺便重整思绪。
他们花了两天的时间四处打探,可笑的是,找到的线索有一半是错的,三段说成四段,南和北相距甚远,而且街道名称也有出入。
十年里可以发生很多事,譬如小商店变成大商场,平房没了,耸立着高楼大厦,道路拓宽了,新兴的商业街和小吃店林立,物换星移、沧海桑田。
于神恩是个孤儿,她一个人承租八坪大的小阁楼,原先的房东卖了房子也不知哪去了,根本没人知道她从哪里来,有没有亲人。
而早已关闭的学校更是找不到人询问,大部分学生资料早已流失,她的同学有些人她自己都讲得不清楚,茫茫人海又如何找到遗落的小粟呢?
“先生,你为什么执意要找出那个叫于神恩的女孩?”他从未看过他这么认真的神色,好像那人对他来说非常重要。
司徒离人面上微露惑色。“你怎么知道她是女孩?我应该没告诉过你。”
“我猜的。”果然是女孩。
“猜的?”
“因为你最近常追问我有没有瞧见一个女孩,我猜你想找的人是她。”他找得很急切,有时若有所失地托腮叹息。
当初春色小姐被吸入阴阳镜时,他也未流露太着急的心情,神色自然地研究古镜,不疾不徐地从中摸索出蹊跷。
如今人不同了,反应也不相同,看得出他特别看重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娇客,虽然从容不迫仍在,却多了一丝关心。
“是呀!我想找她,但又不是她。”她是她,却也不是她。
“先生,你在打什么哑谜?”老滚听得一头雾水,不晓得他究竟在说什么。
司徒离人低笑不语。
过午的公园少有人活动,上课的上课,上班的上班,怕热的老人带孙子回家睡午觉,三三两两的游民或躺或坐的抽烟聊天,吵杂的车声影响不了此时的宁静。
近秋的气候还是一样炎热,吹拂而过的风仍带些热气,不是让人受不了的酷暑,就是有点闷热,吸进肺部的空气也显得干燥。
“秋冬小吃店的米粉汤真是他x的好吃,一碗要我三十块,吃死也甘心。”
秋冬小吃店?
司徒离人的耳朵相当敏锐,三百公尺外的交谈声都能接收得到。
“是吗?听说又要涨价了,多五块。”赚的钱永远比不上花钱的速度。
“格他xx的,怎么又要涨?我穷得都快要当内裤了咦?五百块”啊!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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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请教你们一个问题吗?秋冬小吃店在哪里?”只要有一线希望他都不放弃。
大汉一把抽走钞票。“再给我一千,老子带你去。”
不恼不气的司徒离人笑容温雅依他要求,大汉也不啰唆地拿钱办事,迈大步往前走去。
但走了一半,他忽然觉得不对劲,再回头一瞧,满头白发的年轻人居然是个瞎子,他嗟了一声,搔搔耳,脚步放慢地配合他。
不是很远,大概两条街外,步行差不多十分钟左右,一间看起来干净的小店面就开在便利商店旁边。
“秋冬呀,有人找你,顺便来碗米粉汤,老子饿了。”大汉大刺刺地拉张椅子坐,抽出卫生筷等吃。
“谁找我嗳!你这死老赵,欠老娘的面钱还没还呢!你又想来白吃白喝呀!”四十出头的妇人手叉着腰,拿着锅盖就要往他脑门砸。
“等等、等等,死婆娘,我有钱,这位白头发的小兄弟给的。”他连忙把刚到手的钱往她手心塞,一身大哥气魄忽然变卒仔。
“人家为什么给你钱?”不会是恐吓得来的脏钱吧?
“嘿!查某,少年仔说要找秋冬啦!不就是你嘛!”这笔领路费他赚得心安理得。
“找我?”一张历经风霜的脸抬了抬,看了看摊子前的年轻人,然后被他身后的老滚吓到。“这个月的保护费我已经交给老九,不能再找我拿。”
她一个月所赚不多,再养这些废物,她自己都快饿死了。
“阿婶,你误会了,我是想向你打听一个人。”司徒离人和善有礼的点头示意。
“找谁?”一见他有礼貌的问候,秋冬婶这才放下手中护身的菜刀。
“于神恩,十年前在你的便当店打工”
他还没说完,秋冬婶的大嗓音已经扯开了。
“你说小恩呀!那女孩勤快又认真,嘴巴又很甜,叫她做什么就做什么,乖得很,我看了都想好好疼疼她。”要不是她家那死老头老是一脸色色地瞧着人家女孩,她早收她当干女儿了。
“应该是她,她留着一头短发,脸蛋小小,嘴也小”但是胸部有发展空间。
司徒离人像想到什么画面,脸上一阵发烫。
“太瘦了,没什么肉,前面后面看起来没两样,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她是男生,冲着她叫便当店小弟。”所以她一直叫她吃,希望把她养胖些。
秋冬婶的思绪一下子飘回十年前,那时她还没有水桶腰,走在路上是还有年轻人会吹口哨的大美女,她和丈夫经营了一间便当店,店里有几名工读生,而勤奋的神恩让她印象最深。
原本她有心要照顾她,可是那时候她老公因为赚了些钱而在外胡搞瞎搞,搞大别的女人的肚子,他们夫妻吵翻天,无暇顾及她是否吃饱,功课好不好。
“对,就是她,你知道她在哪里吗?”总算找到认识她的人。
“她呀!”她满脸同情的叹了口气。“以前她常常迟到三、五分钟,问她原因也不说,后来我才晓得她喜欢一个男生,为了赶时间去看他一眼,就在公车站前被撞了。”
“什么,被撞了?”心脏一紧,司徒离人为了她的痴傻而心痛。
“相当严重的车祸,血流了一地,手呀脚的都断了,当场就没了气。”真是可怜,她要是慢慢来就不会出事了。
“她她死了”怎么可能?他还能碰触到她温热的躯体,她是那么真实的活着。
“那倒没有,不过比死还惨,有个奇怪的老头子闯进急诊室,不知比划什么,断了气的小恩又恢复心跳、脉搏,送进加护病房。”
“然后呢?”他急问。
“然后她就没再醒过来了,活着受苦,成了不会动、没有知觉的植物人。”她看了都辛酸。
“植物人”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她才会因心中的执念过重而离魂。
相传古代有对相爱至深的恋人,女的是位千金大小姐,男的则是穷家小子,两人被迫分离,男子在临上船前,他的爱人追来了,愿与他双宿双栖,永不离别。
后来两人结为夫妇,并生下数名孩儿,多年后丈夫陪同妻子返回离家多年的家乡,爹娘兄嫂大为震惊,人明明躺在床上已昏迷多年,怎会嫁为人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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