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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生病(一更)
第二天,骨汤鲜肉馄饨的推出, 受到了客人们的一致好评, 舍不得买大馄饨的人就退而求其次买一份小馄饨, 皮薄馅儿多, 汤还鲜,热腾腾地吃上一碗,让人有种连毛孔都舒张开的舒爽感。
她们店铺的招牌也终于定下来了,就用了之前许锦薇提议的“骨头王”, 毕竟她们家的骨头汤可以说是整个s市里都独一份的了。郑萍特意定制了一块招牌, 用黑底金漆的大字写着三个大字——骨头王,行草书法, 可以说是相当霸气了。
随着开业时间渐长,诸多食客口口相传, 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这家开在人民路上的“骨头王”饭馆, 店里作为招牌的骨汤面和骨汤馄饨, 一天至少要卖掉上百碗,猪骨汤更是要卖光整整三大桶, 生意红火到不可思议。
沈临川和孙朝阳他们四个依然每天准时过来打卡, 真是恨不得一天三顿都在她们的店里解决才好。
雨季很快到来了, 暴雨下了好几天, 地上积起了厚厚的积水, 好多家店铺都淹了水,让郑萍庆幸的是她们家店铺的门槛比较高,水没能淹进来, 否则生意都没法做了。她哪里知道积水之所以没有淹进来,全都是许锦薇这个水系异能者的功劳。
“哎呀,我的天,这雨要下到什么时候啊!”老远就传来了孙朝阳这个大嗓门的声音,几个大男生踏着水,一身狼狈地冲进了店里。
“把身上的水擦一擦,伞放边上的桶里,别弄得地上都是水。”许锦薇拿着几块干毛巾走了过去。
“多谢啦!”孙朝阳接过了毛巾,一边擦着身上的水,一边笑着向许锦薇道谢。
“不客气,对了,沈临川呢?”平时沈临川他们四个总是形影不离的,今天竟只来了孙朝阳、陈立和闫肃三个人,让许锦薇觉得非常意外。
孙朝阳叹了口气,道:“他病了,在家休息。”
“病了?是感冒了吗?严重不严重啊?”由于许锦薇常常让沈临川“背锅”,郑萍对沈临川的印象非常好,看他简直跟看自家孩子似的,这会儿听说他生病了,顿时紧张起来。
“不算是感冒,老毛病了。”话虽如此,可孙朝阳脸上的神情却难掩担忧。
许锦薇心中一动,她突然想起了小说中,沈临川在高二那年因病去世的事情了,他们相处的这一阵子,沈临川看起来身体没什么问题,甚至可能还比普通人要强壮一点,本来她以为是高二沈临川突然生了是什么急性病,但现在看来,想来与他的这个“老毛病”脱不开关系。
若是她不认识沈临川,也和他没有任何交集和接触的话,她大可不必在意他的死活。但问题是……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他们已经成了朋友,她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朋友死去的。
很显然,在郑萍之后,沈临川也成为她决定要修改对方命运的人了,水系异能虽然不像木系一样治愈效果拔群,但也有一定的修养效用,现在离高二暑假还早,日积月累,未必不能起到作用。
许锦薇决定一会去学校的时候,一定要好好问问沈临川的病。
郑萍把打包好的盒饭塞给了几人,“行了,把东西收好,快些去学校吧。下着雨,过马路的时候都小心些。”
“知道啦,阿姨再见。”几人将饭盒收好,与郑萍道别后一起去了学校。
路上许锦薇再次问起了沈临川的“老毛病”,孙朝阳他们对视了一眼,最终还是选择将沈临川的情况告诉了许锦薇。
“心脏病?”许锦薇重复道,在她疑惑的眼神里,几个人对视一眼,还是由话最多的孙朝阳给她解释了原委。
原来沈临川的母亲陈曼琳是港城地产大亨的女儿,来内陆求学时与沈展鹏相爱并结婚。
陈曼琳患有心脏病,其实并不适合怀孕生子,可她深爱着沈展鹏,一心想要为他生一个属于他们的孩子,在发现怀孕后便坚持要生下孩子,沈展鹏本来是坚决不同意的,但是拗不过她,只得含泪答应。
尽管两个人已经请了当时内陆最好的医院和医生,一切都精心准备,只求母子平安,但是在生下沈临川后,耗费了太多气力的陈曼琳依旧抢救无效,只来得及看了心心念念的孩子一眼,便心脏衰竭而离世。
失去了妻子,沈展鹏无比悲痛,可他一个大男人哪里会带孩子?而且他那个时候在事业上刚刚开始起步,根本抽不开身,便听从父母的建议,通过相亲,与性格温婉贤淑的柳舒云结了婚,想着家里有个女主人,总能让孩子生长得更好一些。
沈展鹏本是希望柳舒云好好照顾沈临川,等沈临川大一些了,再生育他们自己的孩子,也算作对她的交代。可谁知道一次酒后疏忽,让柳舒云也怀上了孩子。这也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沈展鹏当然不可能逼着柳舒云把孩子打掉,只想着带一个孩子也是带,带两个孩子也是一样,虽然与预想的情况不一样,但是两个孩子从小一起长大,彼此有个照应,倒也不失为一件好事,于是便有了沈临海。
大约是从母胎里带出来的毛病,小沈临川的身体一直不太好,两岁的时候忽然高烧不退,实在没办法了,送去医院检查的时候,才发现孩子心脏有问题——上... -->>
第31章生病(一更)
第二天,骨汤鲜肉馄饨的推出, 受到了客人们的一致好评, 舍不得买大馄饨的人就退而求其次买一份小馄饨, 皮薄馅儿多, 汤还鲜,热腾腾地吃上一碗,让人有种连毛孔都舒张开的舒爽感。
她们店铺的招牌也终于定下来了,就用了之前许锦薇提议的“骨头王”, 毕竟她们家的骨头汤可以说是整个s市里都独一份的了。郑萍特意定制了一块招牌, 用黑底金漆的大字写着三个大字——骨头王,行草书法, 可以说是相当霸气了。
随着开业时间渐长,诸多食客口口相传, 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这家开在人民路上的“骨头王”饭馆, 店里作为招牌的骨汤面和骨汤馄饨, 一天至少要卖掉上百碗,猪骨汤更是要卖光整整三大桶, 生意红火到不可思议。
沈临川和孙朝阳他们四个依然每天准时过来打卡, 真是恨不得一天三顿都在她们的店里解决才好。
雨季很快到来了, 暴雨下了好几天, 地上积起了厚厚的积水, 好多家店铺都淹了水,让郑萍庆幸的是她们家店铺的门槛比较高,水没能淹进来, 否则生意都没法做了。她哪里知道积水之所以没有淹进来,全都是许锦薇这个水系异能者的功劳。
“哎呀,我的天,这雨要下到什么时候啊!”老远就传来了孙朝阳这个大嗓门的声音,几个大男生踏着水,一身狼狈地冲进了店里。
“把身上的水擦一擦,伞放边上的桶里,别弄得地上都是水。”许锦薇拿着几块干毛巾走了过去。
“多谢啦!”孙朝阳接过了毛巾,一边擦着身上的水,一边笑着向许锦薇道谢。
“不客气,对了,沈临川呢?”平时沈临川他们四个总是形影不离的,今天竟只来了孙朝阳、陈立和闫肃三个人,让许锦薇觉得非常意外。
孙朝阳叹了口气,道:“他病了,在家休息。”
“病了?是感冒了吗?严重不严重啊?”由于许锦薇常常让沈临川“背锅”,郑萍对沈临川的印象非常好,看他简直跟看自家孩子似的,这会儿听说他生病了,顿时紧张起来。
“不算是感冒,老毛病了。”话虽如此,可孙朝阳脸上的神情却难掩担忧。
许锦薇心中一动,她突然想起了小说中,沈临川在高二那年因病去世的事情了,他们相处的这一阵子,沈临川看起来身体没什么问题,甚至可能还比普通人要强壮一点,本来她以为是高二沈临川突然生了是什么急性病,但现在看来,想来与他的这个“老毛病”脱不开关系。
若是她不认识沈临川,也和他没有任何交集和接触的话,她大可不必在意他的死活。但问题是……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他们已经成了朋友,她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朋友死去的。
很显然,在郑萍之后,沈临川也成为她决定要修改对方命运的人了,水系异能虽然不像木系一样治愈效果拔群,但也有一定的修养效用,现在离高二暑假还早,日积月累,未必不能起到作用。
许锦薇决定一会去学校的时候,一定要好好问问沈临川的病。
郑萍把打包好的盒饭塞给了几人,“行了,把东西收好,快些去学校吧。下着雨,过马路的时候都小心些。”
“知道啦,阿姨再见。”几人将饭盒收好,与郑萍道别后一起去了学校。
路上许锦薇再次问起了沈临川的“老毛病”,孙朝阳他们对视了一眼,最终还是选择将沈临川的情况告诉了许锦薇。
“心脏病?”许锦薇重复道,在她疑惑的眼神里,几个人对视一眼,还是由话最多的孙朝阳给她解释了原委。
原来沈临川的母亲陈曼琳是港城地产大亨的女儿,来内陆求学时与沈展鹏相爱并结婚。
陈曼琳患有心脏病,其实并不适合怀孕生子,可她深爱着沈展鹏,一心想要为他生一个属于他们的孩子,在发现怀孕后便坚持要生下孩子,沈展鹏本来是坚决不同意的,但是拗不过她,只得含泪答应。
尽管两个人已经请了当时内陆最好的医院和医生,一切都精心准备,只求母子平安,但是在生下沈临川后,耗费了太多气力的陈曼琳依旧抢救无效,只来得及看了心心念念的孩子一眼,便心脏衰竭而离世。
失去了妻子,沈展鹏无比悲痛,可他一个大男人哪里会带孩子?而且他那个时候在事业上刚刚开始起步,根本抽不开身,便听从父母的建议,通过相亲,与性格温婉贤淑的柳舒云结了婚,想着家里有个女主人,总能让孩子生长得更好一些。
沈展鹏本是希望柳舒云好好照顾沈临川,等沈临川大一些了,再生育他们自己的孩子,也算作对她的交代。可谁知道一次酒后疏忽,让柳舒云也怀上了孩子。这也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沈展鹏当然不可能逼着柳舒云把孩子打掉,只想着带一个孩子也是带,带两个孩子也是一样,虽然与预想的情况不一样,但是两个孩子从小一起长大,彼此有个照应,倒也不失为一件好事,于是便有了沈临海。
大约是从母胎里带出来的毛病,小沈临川的身体一直不太好,两岁的时候忽然高烧不退,实在没办法了,送去医院检查的时候,才发现孩子心脏有问题——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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