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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余昔对我的坦诚,反而带给我很大的压力,之后的一个星期我没有再去家门口的超市买烟,而是在练习跆拳道的场馆附近买了一条烟带回家囤着。每天晚上回家还是会经过全家超市,但不同以往,我绕了一条远路,这样我能远远地看到超市,可从超市那边却看不到我。我既想看看余昔,又害怕被他看见,这种感觉很奇怪。我始终忘不了上次余昔描述的生活经历,我不知道再看到他的时候,能不能装出上次自己说的什么都不会记得的样子,害怕自己拙劣的演技会一不小心使他敏感、脆弱的内心再次受到伤害。周一和周三上完跆拳道走到家小区门口大约九点半左右,我都看到余昔一个人坐在马路牙子上喝着酒。看来他挺喜欢我推荐给他的这个场地,我感到挺欣慰的,因为我觉得这里比他的家让他轻松一些。
每周五不用上课,工作基本能在晚上九点前完成。通常我都会去家门口的超市买几罐啤酒坐在马路牙子上喝。这周五我像往常一样,九点的时候打算出门喝两杯。但我没有去超市买啤酒,原因是我记得余昔一个月休息一天,周五客流量大,我推测他应该休息不了,以免遇到余昔,所以我不打算去。于是我在小区门口用滴滴打车叫了一部出租车,目的地是一点五公里外我经常一个人去的小酒吧。坐上了车,刚开15秒,小区旁十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就跳了红色,车停在了上次和余昔喝酒的马路牙子边。我看到了一个高大的身影坐在那儿,正低头看着手机,左手边竖着两个青岛啤酒的易拉罐。我忍不住把头探出车窗外想仔细确认一下,果然是余昔。我不禁大喊了一声:“余昔!”,却在下一秒赶紧把头躲回车窗里,后悔刚刚的举动。余昔并没有抬头,绿灯亮了,在出租车左转的时候,余昔抬起了头看着刚才车停着的地方,喝了一口啤酒,我看到他的耳朵里塞着一副白色的耳机,那刻我竟然感到有点庆幸他没有听到我叫他的名字。车往酒吧的方向开着,大约8分钟左右的车程。这8分钟里,我脑子想的都是余昔,责怪自己明明知道了余昔的遭遇,却没有再去听他倾诉;明明看到他一个人坐在那里喝酒,却没有去陪他一起聊天;明明想好要积极地带给他正能量,当遇到他的负能量时,我的行动却是胆小地逃走。刚刚庆幸的感觉顷刻之间被满满的内疚感完全替代了。我几次有过让司机掉头,回去找余昔的念头,犹豫纠结之间车已经停在了Homeless酒吧的门口,我下了车,走进去,坐在了吧台的老位子上,调酒师取出了我存放着的格兰菲迪威士忌,加了冰块,兑了干姜水,喝了一口后,暗自下定决心,如果今天喝完回家的时候余昔还在老地方坐着,我一定去陪他聊天,关心下他。这样想着才对自己刚刚的举动稍许释怀了一些,接着喝我的威士忌干姜水。
这家酒吧是我的秘密基地之一,我喜欢它的名字:Homeless,中文就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的意思。有次和两个美国朋友一起来喝酒的时候,他们说在传统英文中,homeless代表没有能力拥有固定居所的意思,在老美眼中是一个很负面的词语,他们很不明白老板为什么会取这个名字。其实在中文里,流浪汉也不是一个褒义词。但我觉得即使很多人都有一个固定的居所,可能是爸爸妈妈的、可能是自己买的、也可能是租的,他们不用担心每天住哪,但却也有自己的烦恼。也许是因为家里没有温暖融洽的家庭氛围;也许是由于居住空间过于狭小,没有隐私,令人无法喘气;又或许与爸妈、爱人每天朝夕相对,却因为没人了解真正的自己,依然感到孤独。我猜还是会有人羡慕那些流浪者,他们的物质条件不好,不知道是因为他们没有能力去追求物质生活,还是像一些自媒体上采访的网红流浪汉一样,他们不屑于去追求物质带来的更“高质量”的生活。他们不用顾忌任何人,自由地到处走走停停,想去哪去哪,没人管他们几点睡,想睡哪条街就睡哪条街。我经常想,如果有流浪汗可以靠着乞讨和收破烂,用一双脚走边整个中国,睡遍所有城市的马路,到底是他眼界更开阔些,还是一个每天朝九晚五工作,下班就回家,这样一个两点一线却有着稳定收入的人幸福些?听着现场歌手的表演,喝着自己兑的威士忌干姜水,时不时地和吧台的调酒师聊聊天,很快就到十一点了。我手机的闹钟响了,上面跳出了三个字,滚回家。大多数情况下我都一个人出去喝酒,万一贪杯了,就控制不了喝的量,所以我设定了十一点的闹钟,只要闹钟一响,不管我杯里还有多少酒,我都会马上打车回家,毕竟一个女生晚上喝多了很不安全。我让调酒师存起了没喝完的格兰菲迪,上了回家的出租车。
回家的路上,我看着窗外,脑子里想起了余昔,他会不会还坐在马路牙子上喝着酒?抑或是已经回家了,回了那个充斥着暴力的家。不知道是不是酒精让我壮了胆,相比之前不敢见余昔,我现在很想见到他,去关心他,和他聊聊,把我刚刚在Homeless酒吧听调酒师说的那个笑话告诉他,和他分享这份简单的快乐。大约六七分钟,车已经停在了全家对面的十字路口。那个大只的身... -->>
不知道为什么,余昔对我的坦诚,反而带给我很大的压力,之后的一个星期我没有再去家门口的超市买烟,而是在练习跆拳道的场馆附近买了一条烟带回家囤着。每天晚上回家还是会经过全家超市,但不同以往,我绕了一条远路,这样我能远远地看到超市,可从超市那边却看不到我。我既想看看余昔,又害怕被他看见,这种感觉很奇怪。我始终忘不了上次余昔描述的生活经历,我不知道再看到他的时候,能不能装出上次自己说的什么都不会记得的样子,害怕自己拙劣的演技会一不小心使他敏感、脆弱的内心再次受到伤害。周一和周三上完跆拳道走到家小区门口大约九点半左右,我都看到余昔一个人坐在马路牙子上喝着酒。看来他挺喜欢我推荐给他的这个场地,我感到挺欣慰的,因为我觉得这里比他的家让他轻松一些。
每周五不用上课,工作基本能在晚上九点前完成。通常我都会去家门口的超市买几罐啤酒坐在马路牙子上喝。这周五我像往常一样,九点的时候打算出门喝两杯。但我没有去超市买啤酒,原因是我记得余昔一个月休息一天,周五客流量大,我推测他应该休息不了,以免遇到余昔,所以我不打算去。于是我在小区门口用滴滴打车叫了一部出租车,目的地是一点五公里外我经常一个人去的小酒吧。坐上了车,刚开15秒,小区旁十字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就跳了红色,车停在了上次和余昔喝酒的马路牙子边。我看到了一个高大的身影坐在那儿,正低头看着手机,左手边竖着两个青岛啤酒的易拉罐。我忍不住把头探出车窗外想仔细确认一下,果然是余昔。我不禁大喊了一声:“余昔!”,却在下一秒赶紧把头躲回车窗里,后悔刚刚的举动。余昔并没有抬头,绿灯亮了,在出租车左转的时候,余昔抬起了头看着刚才车停着的地方,喝了一口啤酒,我看到他的耳朵里塞着一副白色的耳机,那刻我竟然感到有点庆幸他没有听到我叫他的名字。车往酒吧的方向开着,大约8分钟左右的车程。这8分钟里,我脑子想的都是余昔,责怪自己明明知道了余昔的遭遇,却没有再去听他倾诉;明明看到他一个人坐在那里喝酒,却没有去陪他一起聊天;明明想好要积极地带给他正能量,当遇到他的负能量时,我的行动却是胆小地逃走。刚刚庆幸的感觉顷刻之间被满满的内疚感完全替代了。我几次有过让司机掉头,回去找余昔的念头,犹豫纠结之间车已经停在了Homeless酒吧的门口,我下了车,走进去,坐在了吧台的老位子上,调酒师取出了我存放着的格兰菲迪威士忌,加了冰块,兑了干姜水,喝了一口后,暗自下定决心,如果今天喝完回家的时候余昔还在老地方坐着,我一定去陪他聊天,关心下他。这样想着才对自己刚刚的举动稍许释怀了一些,接着喝我的威士忌干姜水。
这家酒吧是我的秘密基地之一,我喜欢它的名字:Homeless,中文就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的意思。有次和两个美国朋友一起来喝酒的时候,他们说在传统英文中,homeless代表没有能力拥有固定居所的意思,在老美眼中是一个很负面的词语,他们很不明白老板为什么会取这个名字。其实在中文里,流浪汉也不是一个褒义词。但我觉得即使很多人都有一个固定的居所,可能是爸爸妈妈的、可能是自己买的、也可能是租的,他们不用担心每天住哪,但却也有自己的烦恼。也许是因为家里没有温暖融洽的家庭氛围;也许是由于居住空间过于狭小,没有隐私,令人无法喘气;又或许与爸妈、爱人每天朝夕相对,却因为没人了解真正的自己,依然感到孤独。我猜还是会有人羡慕那些流浪者,他们的物质条件不好,不知道是因为他们没有能力去追求物质生活,还是像一些自媒体上采访的网红流浪汉一样,他们不屑于去追求物质带来的更“高质量”的生活。他们不用顾忌任何人,自由地到处走走停停,想去哪去哪,没人管他们几点睡,想睡哪条街就睡哪条街。我经常想,如果有流浪汗可以靠着乞讨和收破烂,用一双脚走边整个中国,睡遍所有城市的马路,到底是他眼界更开阔些,还是一个每天朝九晚五工作,下班就回家,这样一个两点一线却有着稳定收入的人幸福些?听着现场歌手的表演,喝着自己兑的威士忌干姜水,时不时地和吧台的调酒师聊聊天,很快就到十一点了。我手机的闹钟响了,上面跳出了三个字,滚回家。大多数情况下我都一个人出去喝酒,万一贪杯了,就控制不了喝的量,所以我设定了十一点的闹钟,只要闹钟一响,不管我杯里还有多少酒,我都会马上打车回家,毕竟一个女生晚上喝多了很不安全。我让调酒师存起了没喝完的格兰菲迪,上了回家的出租车。
回家的路上,我看着窗外,脑子里想起了余昔,他会不会还坐在马路牙子上喝着酒?抑或是已经回家了,回了那个充斥着暴力的家。不知道是不是酒精让我壮了胆,相比之前不敢见余昔,我现在很想见到他,去关心他,和他聊聊,把我刚刚在Homeless酒吧听调酒师说的那个笑话告诉他,和他分享这份简单的快乐。大约六七分钟,车已经停在了全家对面的十字路口。那个大只的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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