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这,只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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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生太短,守心自暖。
余暖这个人,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无论到哪里,都散发着让人觉得岁月静好的温暖。她有些唠叨,浑身上下看不出她有什么大小姐脾气和架子,加上她过于常人的熟练包扎本事,很容易就让人以为她是一名白衣天使。
的确,如果不是出生在赫赫有名的地产大王余家,余暖很有可能成为一名白衣天使。
“包扎好了,至少一周不能碰水,饮食呢吃一些清淡的食物。”余暖拍拍手心,把药箱整理好。叶明珠低头看着包扎得齐齐整整的两只手,抬头想跟她道谢,却发现余暖正好奇地打量着她。
清澈的目光,没有任何怜悯或者鄙夷的成分,却同样叫她窘得无处容身。
“你别紧张,我就看你脸上的伤,好像有些时日了,是怎么弄的?”余暖也不想多管闲事,她看出叶明珠似乎也不习惯她的打量,讪讪把目光移开,解释道:“你别介意,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我之前自己配了一些药膏,对皮肤和伤疤很好的,想看看你这个适不适合用。”
叶明珠瞪大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她。
为什么对她这么好?
她不明白,明明今天才见了一面,她是客人,自己是小姐,像她这种千金小姐,不是应该恨不得跟自己保持距离吗?
叶明珠心头剧烈起伏,卑微羞愧的心态让她难以想象,会有不相关的人对她那么好。
她们甚至连彼此的名字都不知道。叶明珠只知道包间里的那些人唤她暖暖。
暖暖,暖暖。
这个名字,叶明珠会铭记一辈子。
“很多年前不小心弄的到,不打紧了。”叶明珠垂眸,脸上火辣辣的,比起余暖吹弹可破的皮肤,她的脸真是丑得人神共愤了。
余暖摇头,又开始打量她,“那可不能算了,这些疤痕要是不驱除的话,就可惜了这么张绝美漂亮的脸蛋了。”
叶明珠又是一惊。
她现在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见到她的人,谁不把她当做神经病丑八怪,有谁会去注意被伤疤鞭痕掩盖了的姿色?
似是察觉到她的诧异和疑惑,余暖笑了笑,露出两个甜甜的梨涡,“美人在骨不在皮。你的脸部线条轮廓流畅,骨相规整,三庭均衡,眉眼精致不失灵动,就像用工笔细细描绘出来的……哈哈,我这么说是不是很奇怪?不过说真的,你要是脸上没有这些疤痕,把身体皮肤好好调理的话,一定是个倾国倾城的超级大美女啊!”
叶明珠也跟着她笑了,笑得有些苦涩。
余暖还不知道,她无心的话却点出了某些真相。
当年的港城第一美女,是人有目共睹,是港城上流圈子里公认的第一名媛。
听出她语气里的惋惜,叶明珠只是笑笑。惋惜吗?她不觉得惋惜,当初自毁容颜,她只是迟疑了那么一瞬,就做出了决定。
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有一副美丽的容貌?
如果不是逼到了退无可退的地步,她不会对自己那么狠心。只可惜,最后她的狠心自残,还是没能换回她的骨肉……
余暖见她脸色不好,以为自己说错了,捎了捎头发正要说什么,叶明珠又恢复原来平静的表情,“谢谢,我想我不需要了。反正都这样了。”
这次,余暖没有说什么建议她去医治敷药的话。她不是傻子,只一眼就可以看出这个女人的不正常,更别提余暖对医术很有研究,在刚才为她包扎双手时,无意间碰到她的脉象,更是被她虚弱的脉象吓得有些不知所措。
当时,余暖脑海里只出现了四个字:命不久矣。
这四个字,是针对这个素味平生的女人,因为她的脉象,实在弱得让人感觉不到一丝生气,包括她现在这样,表面上看起来平平静静的,却让她有了一种死亡前平静的感觉。
她想,这个与她年纪相仿的女孩,身上一定有着太多太多的故事。
到底是什么样的生活,才能把一个本该朝气蓬勃的年轻女孩,折磨成这样的沧桑病态。
“我该走了,你记得不要彭水。”
余暖深深吸了一口气,没有再说什么。对待一个萍水相逢的人,她已经尽到自己最大的努力。剩下的,别人的人生,她无权干涉。
余生太短,守心自暖。
余暖这个人,就像她的名字一样,无论到哪里,都散发着让人觉得岁月静好的温暖。她有些唠叨,浑身上下看不出她有什么大小姐脾气和架子,加上她过于常人的熟练包扎本事,很容易就让人以为她是一名白衣天使。
的确,如果不是出生在赫赫有名的地产大王余家,余暖很有可能成为一名白衣天使。
“包扎好了,至少一周不能碰水,饮食呢吃一些清淡的食物。”余暖拍拍手心,把药箱整理好。叶明珠低头看着包扎得齐齐整整的两只手,抬头想跟她道谢,却发现余暖正好奇地打量着她。
清澈的目光,没有任何怜悯或者鄙夷的成分,却同样叫她窘得无处容身。
“你别紧张,我就看你脸上的伤,好像有些时日了,是怎么弄的?”余暖也不想多管闲事,她看出叶明珠似乎也不习惯她的打量,讪讪把目光移开,解释道:“你别介意,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我之前自己配了一些药膏,对皮肤和伤疤很好的,想看看你这个适不适合用。”
叶明珠瞪大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她。
为什么对她这么好?
她不明白,明明今天才见了一面,她是客人,自己是小姐,像她这种千金小姐,不是应该恨不得跟自己保持距离吗?
叶明珠心头剧烈起伏,卑微羞愧的心态让她难以想象,会有不相关的人对她那么好。
她们甚至连彼此的名字都不知道。叶明珠只知道包间里的那些人唤她暖暖。
暖暖,暖暖。
这个名字,叶明珠会铭记一辈子。
“很多年前不小心弄的到,不打紧了。”叶明珠垂眸,脸上火辣辣的,比起余暖吹弹可破的皮肤,她的脸真是丑得人神共愤了。
余暖摇头,又开始打量她,“那可不能算了,这些疤痕要是不驱除的话,就可惜了这么张绝美漂亮的脸蛋了。”
叶明珠又是一惊。
她现在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见到她的人,谁不把她当做神经病丑八怪,有谁会去注意被伤疤鞭痕掩盖了的姿色?
似是察觉到她的诧异和疑惑,余暖笑了笑,露出两个甜甜的梨涡,“美人在骨不在皮。你的脸部线条轮廓流畅,骨相规整,三庭均衡,眉眼精致不失灵动,就像用工笔细细描绘出来的……哈哈,我这么说是不是很奇怪?不过说真的,你要是脸上没有这些疤痕,把身体皮肤好好调理的话,一定是个倾国倾城的超级大美女啊!”
叶明珠也跟着她笑了,笑得有些苦涩。
余暖还不知道,她无心的话却点出了某些真相。
当年的港城第一美女,是人有目共睹,是港城上流圈子里公认的第一名媛。
听出她语气里的惋惜,叶明珠只是笑笑。惋惜吗?她不觉得惋惜,当初自毁容颜,她只是迟疑了那么一瞬,就做出了决定。
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有一副美丽的容貌?
如果不是逼到了退无可退的地步,她不会对自己那么狠心。只可惜,最后她的狠心自残,还是没能换回她的骨肉……
余暖见她脸色不好,以为自己说错了,捎了捎头发正要说什么,叶明珠又恢复原来平静的表情,“谢谢,我想我不需要了。反正都这样了。”
这次,余暖没有说什么建议她去医治敷药的话。她不是傻子,只一眼就可以看出这个女人的不正常,更别提余暖对医术很有研究,在刚才为她包扎双手时,无意间碰到她的脉象,更是被她虚弱的脉象吓得有些不知所措。
当时,余暖脑海里只出现了四个字:命不久矣。
这四个字,是针对这个素味平生的女人,因为她的脉象,实在弱得让人感觉不到一丝生气,包括她现在这样,表面上看起来平平静静的,却让她有了一种死亡前平静的感觉。
她想,这个与她年纪相仿的女孩,身上一定有着太多太多的故事。
到底是什么样的生活,才能把一个本该朝气蓬勃的年轻女孩,折磨成这样的沧桑病态。
“我该走了,你记得不要彭水。”
余暖深深吸了一口气,没有再说什么。对待一个萍水相逢的人,她已经尽到自己最大的努力。剩下的,别人的人生,她无权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