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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争离开聚尚院的时候忽然有一种想笑的感觉,他本以为重生之后的人生会很无聊无趣,谁想到竟然这般的精彩。比起之前一步一步走到明法司首座的历程来说,这一生到现在为止居然还要更曲折些。
从聚尚院出来之后不久,安争总觉得自己背后有一双冰冷的眼睛看着自己。这种感觉很不好,他在燕国出事之前,也有过这种感觉。不过那个时候他为了救陈重器,没有去考虑太多。
这种感觉,大概就是走在旷野上觉得后背一阵阵发凉,回头看的时候......一头恶狼就在背后不远处。
老一辈的人总是教导后辈,如果走在旷野里忽然有什么东西搭在你的肩膀上千万不要回头,回头的话狼就会咬住你的脖子......狼哪有这般的忍耐,若是能把爪子搭在人的肩膀上了,那嘴巴早已经咬住了。草原上的人对狼的理解更深一些,在方固城里有许多从北边游牧民族过来的人,他们在燕国会得到很好的礼遇。
所以安争在酒楼里,不止一次的和这些草原人聊过天。
草原人形容狼的时候,离不开两个字......狠和贪。狼的狠,不只是对猎物还包括对自己。而贪,则是更让人心悸的性格。草原狼经常会在无法捕捉到足够猎物的季节袭击草原人的羊群和马群,安争曾经听一个牧人说过,当狼的嘴巴咬住猎物之后,任何事任何人任何力量都别想让它松开嘴,这就是狠和贪。
那个牧人说起这些的时候,依然心有余悸。他说有一次狼群袭击了他们部族的马群,因为他们的民族对狼天生有一种敬畏,所以一般不会主动去猎狼,但是当他们赖以生存的马受到威胁的时候,他们也会亮出自己的弯刀。
牧人曾经亲手斩杀过一头母狼,当时那头母狼咬在一匹马的肚子上,而马疼的疯了一样的狂奔。牧人追上去,一刀将母狼从腰部斩断,而母狼的前半身依然挂在马肚子上又跑出去很远。马失血过多而倒地,那头将死的母狼则用最后的一点力气撕咬下来一块马肉吞下去,无比的满足。
这才是狼,凶狠而贪婪的物种。
安争感觉自己背后的那种目光,就和牧人说的草原狼的目光应该是一模一样的。
不能回头?
安争笑了笑,然后站住,转身。
他看到了一个自己认识的,不久之前还被他揍过的人。
丁盛夏
丁盛夏的脸上有一道很明显的伤疤,看起来就好像一条丑陋的蜈蚣趴在他脸上似的。这让本来玉树临风的偏偏佳公子,变成了一个丑八怪。当然,以丁盛夏的家世,就算他再丑也不会娶不到老婆,可他自己应该也很清楚,被他压在身下的女子绝对不愿意看着他的脸。
丁盛夏对安争的恨,其实最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脸上这一道疤痕。
他看到安争回头,他笑了笑:“怎么,意外?”
安争没有说话,只是平静的看着那个人。
丁盛夏抬起手,轻轻的抚摸着脸上的伤疤:“你在看这道疤痕?这是你的赐予啊,你一定会觉得在我脸上留下这样一道疤痕很爽吧?”
安争摇头:“没觉得爽,我忘了是不是打过你的脸。”
“忘了?!”
丁盛夏的脸色一瞬间变得发白:“你毁了我的脸,毁了我的一切,你居然忘了?!你居然忘了?!!”
安争耸了耸肩膀:“打人并不是什么愉快的事,哪怕打赢了也不是。除非必要,一般来说我不会主动去打谁。我比谁强,不是用打人来体现的。我不如谁,也不是将谁击倒就算成功。”
丁盛夏咧开嘴:“你现在对我说这些是什么意思?是想告诉我,你根本就没把我放在眼里?”
安争道:“虽然不知道你想表达什么,不过这句话你说对了。”
丁盛夏眼神里的凶狠越发的清晰起来,在这一刻安争确定自己看到的已经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狼。丁盛夏认为安争摧毁了他的一切,其实这一切无非是两个字......自尊。而丁盛夏眼里的自尊,就和牧人说的那头母狼眼里的食物是一模一样的东西,谁都不能抢走。
丁盛夏看着安争一字一句的说道:“我也会在你脸上刻下一道伤疤,更深,更长。”
安争笑:“现在吗?”
丁盛夏摇头:“不,我会在所有人面前羞辱你。不久之后武院就会为了参加秋成大典而进行内部的比试,为了表示公平,就算是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报名参加。我希望你不要退缩逃避,我要在武院的选拔上当众击败你。”
安争道:“你这样一说,我都不想参加选拔了。”
丁盛夏冷笑:“你在害怕?”
安争道:“踩狗屎这种事,我可不想有第二次,还要买一双新鞋子。”
丁盛夏的拳头骤然握紧,手背上青筋毕露。
丁盛夏深吸一口气:“安争,不要太狂妄。不要以为陈在言欣赏你,你就可以为所欲为。武院不是你的武院,兵部也不是你的兵部。”
安争道:“当然不是我的,不过幸好也不是你的。”
丁盛夏转身就走:“别让我看不起你,我在选拔的比武场上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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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争离开聚尚院的时候忽然有一种想笑的感觉,他本以为重生之后的人生会很无聊无趣,谁想到竟然这般的精彩。比起之前一步一步走到明法司首座的历程来说,这一生到现在为止居然还要更曲折些。
从聚尚院出来之后不久,安争总觉得自己背后有一双冰冷的眼睛看着自己。这种感觉很不好,他在燕国出事之前,也有过这种感觉。不过那个时候他为了救陈重器,没有去考虑太多。
这种感觉,大概就是走在旷野上觉得后背一阵阵发凉,回头看的时候......一头恶狼就在背后不远处。
老一辈的人总是教导后辈,如果走在旷野里忽然有什么东西搭在你的肩膀上千万不要回头,回头的话狼就会咬住你的脖子......狼哪有这般的忍耐,若是能把爪子搭在人的肩膀上了,那嘴巴早已经咬住了。草原上的人对狼的理解更深一些,在方固城里有许多从北边游牧民族过来的人,他们在燕国会得到很好的礼遇。
所以安争在酒楼里,不止一次的和这些草原人聊过天。
草原人形容狼的时候,离不开两个字......狠和贪。狼的狠,不只是对猎物还包括对自己。而贪,则是更让人心悸的性格。草原狼经常会在无法捕捉到足够猎物的季节袭击草原人的羊群和马群,安争曾经听一个牧人说过,当狼的嘴巴咬住猎物之后,任何事任何人任何力量都别想让它松开嘴,这就是狠和贪。
那个牧人说起这些的时候,依然心有余悸。他说有一次狼群袭击了他们部族的马群,因为他们的民族对狼天生有一种敬畏,所以一般不会主动去猎狼,但是当他们赖以生存的马受到威胁的时候,他们也会亮出自己的弯刀。
牧人曾经亲手斩杀过一头母狼,当时那头母狼咬在一匹马的肚子上,而马疼的疯了一样的狂奔。牧人追上去,一刀将母狼从腰部斩断,而母狼的前半身依然挂在马肚子上又跑出去很远。马失血过多而倒地,那头将死的母狼则用最后的一点力气撕咬下来一块马肉吞下去,无比的满足。
这才是狼,凶狠而贪婪的物种。
安争感觉自己背后的那种目光,就和牧人说的草原狼的目光应该是一模一样的。
不能回头?
安争笑了笑,然后站住,转身。
他看到了一个自己认识的,不久之前还被他揍过的人。
丁盛夏
丁盛夏的脸上有一道很明显的伤疤,看起来就好像一条丑陋的蜈蚣趴在他脸上似的。这让本来玉树临风的偏偏佳公子,变成了一个丑八怪。当然,以丁盛夏的家世,就算他再丑也不会娶不到老婆,可他自己应该也很清楚,被他压在身下的女子绝对不愿意看着他的脸。
丁盛夏对安争的恨,其实最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脸上这一道疤痕。
他看到安争回头,他笑了笑:“怎么,意外?”
安争没有说话,只是平静的看着那个人。
丁盛夏抬起手,轻轻的抚摸着脸上的伤疤:“你在看这道疤痕?这是你的赐予啊,你一定会觉得在我脸上留下这样一道疤痕很爽吧?”
安争摇头:“没觉得爽,我忘了是不是打过你的脸。”
“忘了?!”
丁盛夏的脸色一瞬间变得发白:“你毁了我的脸,毁了我的一切,你居然忘了?!你居然忘了?!!”
安争耸了耸肩膀:“打人并不是什么愉快的事,哪怕打赢了也不是。除非必要,一般来说我不会主动去打谁。我比谁强,不是用打人来体现的。我不如谁,也不是将谁击倒就算成功。”
丁盛夏咧开嘴:“你现在对我说这些是什么意思?是想告诉我,你根本就没把我放在眼里?”
安争道:“虽然不知道你想表达什么,不过这句话你说对了。”
丁盛夏眼神里的凶狠越发的清晰起来,在这一刻安争确定自己看到的已经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狼。丁盛夏认为安争摧毁了他的一切,其实这一切无非是两个字......自尊。而丁盛夏眼里的自尊,就和牧人说的那头母狼眼里的食物是一模一样的东西,谁都不能抢走。
丁盛夏看着安争一字一句的说道:“我也会在你脸上刻下一道伤疤,更深,更长。”
安争笑:“现在吗?”
丁盛夏摇头:“不,我会在所有人面前羞辱你。不久之后武院就会为了参加秋成大典而进行内部的比试,为了表示公平,就算是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报名参加。我希望你不要退缩逃避,我要在武院的选拔上当众击败你。”
安争道:“你这样一说,我都不想参加选拔了。”
丁盛夏冷笑:“你在害怕?”
安争道:“踩狗屎这种事,我可不想有第二次,还要买一双新鞋子。”
丁盛夏的拳头骤然握紧,手背上青筋毕露。
丁盛夏深吸一口气:“安争,不要太狂妄。不要以为陈在言欣赏你,你就可以为所欲为。武院不是你的武院,兵部也不是你的兵部。”
安争道:“当然不是我的,不过幸好也不是你的。”
丁盛夏转身就走:“别让我看不起你,我在选拔的比武场上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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