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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刀来”宏亮的大喊,惊得叶芝放下思绪,抬头向大坝中间望去,一个穿着红背心,粗蓝布裤的黑瘦老头,拿着一把银光闪闪的杀猪刀,霍霍两下,就开始给野猪扒皮。黑瘦老头手脚麻利,快狠准的卸下猪头,把四个猪蹄的皮挑开,刀子飞舞,很快野猪皮就被完整的剥下。一枪大哥帮着老头把吊着的野猪,抬放到一张八仙桌上,割开野猪的肚皮,露出了红白相间的肉来,周围的一帮小孩儿全都高兴的拍起了巴掌。黑瘦老头找了个大陶盆把内脏倒出,然后开始剔骨,两扇排骨先卸下………直到一条一条被分割成两斤左右肉块。
以前叶芝连去农贸市场买猪肉,都觉得恶心,巴不得全都是干净漂亮的切块。今天的她居然和野猪搏斗,不眨眼的看完整个杀猪过程。她自己都有点惊奇自己的变化,适者生存,人真的是世上适应力最强的动物,叶芝不由自嘲笑笑。
小孩子们全围到负责分肉的一枪大哥和几个年轻的小伙儿身旁,一阵热火朝天后,分到肉的,脸上全藏不住笑,喜滋滋领着肉带着老婆孩子回家,像过年一样。野猪分到最后还剩了六七十斤,叶芝和一枪大哥一家一半。叶芝趁人走得差不多,走到八仙桌下捡回皮绳,皮绳上居然没有血迹,还是原本模样,只是被刀切成了两段。
回到家,叶芝迫不及待,烧水洗澡,用香皂整整洗了四次,才觉得没了那股子血腥味,刚洗完澡换好衣服,周婶家就一波一波的来人,都是这个叔,那个婶来请叶芝和周婶吃饭的,个个都说不去不行,最后叶芝他们去了村长叔家。还带了两斤肉,两肋排骨。
刚出家门口,就被车板子叔给堵上,车板子叔也是来请她俩吃饭的,叶芝解释要去村长叔家,车板子叔不听,还好戴着军帽的二柱跑来接她俩,车板子叔才放过她们。
叶芝和周婶一进村长家门,就被热情的村长叔一家迎上炕桌,按道理女人是不能上主桌的,但叶芝和周婶是今天重要的客人,也就不讲究了。叶芝倒很自在,她本就觉得不让女人上桌,本生就是对女性的歧视。不过受传统束缚的周婶不这么想,总想跟李婶,梅子一起,觉得坐在主桌上别扭。
叶芝边逗着炕上的三只小猫,边和村长叔,大柱哥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聊着,周婶坐在一边认真听着,不搭话。整个屋内飘着肉香,惹得二柱直咽口水,一刻后,李婶掀开门帘开始上菜,一盘子心肝,一盘白肉配蒜泥,一大盆酸菜白肉,还有一大盘拌地丁菜,
村长叔拿出个陶罐:“叶子,今天高兴,你也喝点儿。”叶芝还真有点发怵,这会儿的白酒都真材实料的,60度不打折,喝一口就让酒量不行的叶芝,烧心烧肺,头晕脑胀。看村长叔倒酒的架式,这一碗是跑不掉的,叶芝认命的举起碗,酱红的液体倒了出来,带着浓浓的果香,“这是葡萄酒!”叶芝惊喜的道。
“是山葡萄,俺知道你喝不惯白酒,春花你也喝点。”
叶芝喝了一口,甜甜酸酸的飘着酒气,感觉更像饮料,敬了周婶一碗,又和村长叔他们爷三各喝一碗,周婶扯了扯叶芝嘱咐她别光喝酒多吃菜,叶芝夹起一片蒜泥白肉,瘦多肥少,不油腻,有嚼头,配上蒜泥微微的辛辣,还不错!酸菜白肉,吃着开胃解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野猪的关系,肉味十分浓郁。最可惜的是叶芝这个内脏爱好者,居然吃不惯,野猪的心肝,土腥味重不说,还有股子骚味,转头看村长叔,大柱,二柱,周婶吃得棒儿香,自己也没好意思吐出来,苦着脸噎下。总的来说野猪哪有家猪香,那些传说野猪肉好吃的,在叶芝心中全成了虚假广告。
“叶子,多吃点!”大柱哥看叶芝碗里空了,卯着劲的给她夹。叶芝抚着嚼肉嚼得发酸的腮帮子,痛苦的埋头苦吃,人家的一番心意,不能糟蹋。
和周婶在村长家吃完饭,叶芝开始觉得家里剩的野猪肉,有点多了,该怎么消化掉,周婶说全腌成腊肉,她觉得不好,野猪肉太难嚼了,腌渍后会不会嚼不动。叶芝抚着肚子,平躺在炕上,想着办法,周婶却在房间里东翻西翻,找出一瓶药酒,“闺女,把衣服脱了,俺给你揉揉。”
“婶,我又没受伤,揉什么。”
“刚才在村长家,你说那野猪拱上了你,这么大头野猪那力道,怎么会一点事没有,万一内伤了,不行,去赤脚那检查下。”周婶越说越惊慌,拖起叶芝向外跑。
叶芝无奈,她只是在村长叔问时,随便应付了几句,谁知周婶上心了呢,拉住周婶,谎称手臂疼,让周婶揉了个遍,才放心。
房间里弥漫着呛人的药酒味,周婶那头传来细细的鼾声,叶芝揪着鼻子,数着羊1只,2只……58只。
“主人,杜丽莎小姐,又来了,还说小方穿着西装像傻瓜!”小方软软糯糯告状道。
“亲爱的叶,你说这件红的能突显我的热情,还是这件白的能突显我的典雅,还是……!”
杜丽莎披散着长长的红发,穿着玫瑰花纹的黑色蚕丝内衣,高举两件长裙在胸... -->>
“拿刀来”宏亮的大喊,惊得叶芝放下思绪,抬头向大坝中间望去,一个穿着红背心,粗蓝布裤的黑瘦老头,拿着一把银光闪闪的杀猪刀,霍霍两下,就开始给野猪扒皮。黑瘦老头手脚麻利,快狠准的卸下猪头,把四个猪蹄的皮挑开,刀子飞舞,很快野猪皮就被完整的剥下。一枪大哥帮着老头把吊着的野猪,抬放到一张八仙桌上,割开野猪的肚皮,露出了红白相间的肉来,周围的一帮小孩儿全都高兴的拍起了巴掌。黑瘦老头找了个大陶盆把内脏倒出,然后开始剔骨,两扇排骨先卸下………直到一条一条被分割成两斤左右肉块。
以前叶芝连去农贸市场买猪肉,都觉得恶心,巴不得全都是干净漂亮的切块。今天的她居然和野猪搏斗,不眨眼的看完整个杀猪过程。她自己都有点惊奇自己的变化,适者生存,人真的是世上适应力最强的动物,叶芝不由自嘲笑笑。
小孩子们全围到负责分肉的一枪大哥和几个年轻的小伙儿身旁,一阵热火朝天后,分到肉的,脸上全藏不住笑,喜滋滋领着肉带着老婆孩子回家,像过年一样。野猪分到最后还剩了六七十斤,叶芝和一枪大哥一家一半。叶芝趁人走得差不多,走到八仙桌下捡回皮绳,皮绳上居然没有血迹,还是原本模样,只是被刀切成了两段。
回到家,叶芝迫不及待,烧水洗澡,用香皂整整洗了四次,才觉得没了那股子血腥味,刚洗完澡换好衣服,周婶家就一波一波的来人,都是这个叔,那个婶来请叶芝和周婶吃饭的,个个都说不去不行,最后叶芝他们去了村长叔家。还带了两斤肉,两肋排骨。
刚出家门口,就被车板子叔给堵上,车板子叔也是来请她俩吃饭的,叶芝解释要去村长叔家,车板子叔不听,还好戴着军帽的二柱跑来接她俩,车板子叔才放过她们。
叶芝和周婶一进村长家门,就被热情的村长叔一家迎上炕桌,按道理女人是不能上主桌的,但叶芝和周婶是今天重要的客人,也就不讲究了。叶芝倒很自在,她本就觉得不让女人上桌,本生就是对女性的歧视。不过受传统束缚的周婶不这么想,总想跟李婶,梅子一起,觉得坐在主桌上别扭。
叶芝边逗着炕上的三只小猫,边和村长叔,大柱哥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的聊着,周婶坐在一边认真听着,不搭话。整个屋内飘着肉香,惹得二柱直咽口水,一刻后,李婶掀开门帘开始上菜,一盘子心肝,一盘白肉配蒜泥,一大盆酸菜白肉,还有一大盘拌地丁菜,
村长叔拿出个陶罐:“叶子,今天高兴,你也喝点儿。”叶芝还真有点发怵,这会儿的白酒都真材实料的,60度不打折,喝一口就让酒量不行的叶芝,烧心烧肺,头晕脑胀。看村长叔倒酒的架式,这一碗是跑不掉的,叶芝认命的举起碗,酱红的液体倒了出来,带着浓浓的果香,“这是葡萄酒!”叶芝惊喜的道。
“是山葡萄,俺知道你喝不惯白酒,春花你也喝点。”
叶芝喝了一口,甜甜酸酸的飘着酒气,感觉更像饮料,敬了周婶一碗,又和村长叔他们爷三各喝一碗,周婶扯了扯叶芝嘱咐她别光喝酒多吃菜,叶芝夹起一片蒜泥白肉,瘦多肥少,不油腻,有嚼头,配上蒜泥微微的辛辣,还不错!酸菜白肉,吃着开胃解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野猪的关系,肉味十分浓郁。最可惜的是叶芝这个内脏爱好者,居然吃不惯,野猪的心肝,土腥味重不说,还有股子骚味,转头看村长叔,大柱,二柱,周婶吃得棒儿香,自己也没好意思吐出来,苦着脸噎下。总的来说野猪哪有家猪香,那些传说野猪肉好吃的,在叶芝心中全成了虚假广告。
“叶子,多吃点!”大柱哥看叶芝碗里空了,卯着劲的给她夹。叶芝抚着嚼肉嚼得发酸的腮帮子,痛苦的埋头苦吃,人家的一番心意,不能糟蹋。
和周婶在村长家吃完饭,叶芝开始觉得家里剩的野猪肉,有点多了,该怎么消化掉,周婶说全腌成腊肉,她觉得不好,野猪肉太难嚼了,腌渍后会不会嚼不动。叶芝抚着肚子,平躺在炕上,想着办法,周婶却在房间里东翻西翻,找出一瓶药酒,“闺女,把衣服脱了,俺给你揉揉。”
“婶,我又没受伤,揉什么。”
“刚才在村长家,你说那野猪拱上了你,这么大头野猪那力道,怎么会一点事没有,万一内伤了,不行,去赤脚那检查下。”周婶越说越惊慌,拖起叶芝向外跑。
叶芝无奈,她只是在村长叔问时,随便应付了几句,谁知周婶上心了呢,拉住周婶,谎称手臂疼,让周婶揉了个遍,才放心。
房间里弥漫着呛人的药酒味,周婶那头传来细细的鼾声,叶芝揪着鼻子,数着羊1只,2只……58只。
“主人,杜丽莎小姐,又来了,还说小方穿着西装像傻瓜!”小方软软糯糯告状道。
“亲爱的叶,你说这件红的能突显我的热情,还是这件白的能突显我的典雅,还是……!”
杜丽莎披散着长长的红发,穿着玫瑰花纹的黑色蚕丝内衣,高举两件长裙在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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