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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欢手指透出一条缝,狠狠瞅了几眼,这才跑出去守门了。
没有听见里面任何声响,过了一会儿,一个虚弱的声音喊道,“进来吧。”
陆焕森除了脸色还比较苍白外,倒是看不出来受伤的样子了。他对着涂欢拱了拱手,“在下陆焕森,多谢姑娘出手相助。”
涂欢有样学样,也拱了拱手,“你喊我阿欢吧。”
两人大眼瞪小眼,也不知道说什么,涂欢对着他的脸发了会儿呆,回过神才道,“你可以继续留在这里,没人打扰你。我等会儿给你送点水。”
涂欢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用武之地,吃的也没有,只能给水了。想了想,又加上一句话,“过了晌午我会回来一趟,给你带点吃的。”
陆焕森脸上这才显出感激之色,但也只是一瞬间罢了。“我还需要……姑娘帮忙掩护两日。过两日我联系上我的属下,就会离开,到时姑娘可以跟我一起走,若是不愿意,会留下足够的金银之物来报答姑娘。”
涂欢差点笑出来,这是使美人计呢?用财用色他想的真周到,她又不会闲着没事把他卖了,图什么呀?
但是看他眼巴巴地看着自己,不答应看来安不了他的心了,只好敷衍地说,“好好好,我先谢谢你了。”
走是不可能的,她还要等着某天落难的王爷来,然后就甩开蓝采若跟他王爷呢。任务一日不完成,她就一日不安呐。边思索着边往前面走着,完全没有看到后面陆焕森看着她时意味深长的眼神。
走到寺庙大殿时候,陆焕森那双漂亮的眼睛一直在涂欢面前闪现,她忽然顿住,“啊”了一声,她总算知道为什么看着陆焕森不对劲儿了!
她在上一个任务中也有易容,陆焕森虽然脸色与常人无异,但是依着她的直觉,必然是带着人皮面具之类的掩护。
她皱眉沉思着,人皮面具这种东西也不是一般人能见的,能用得起的必然是大人物,如果是江湖种人,必然不是她能惹得起的,只有赶紧把他送走,除了麻烦才好。刚踱步到门口,就见到蓝采若静静地站着。见到涂欢,她的眼睛亮了一下,又略带矜持地说,“我看你早上不在。”
涂欢恩了一声,“散步去了。”她也不知道要不要拉开与蓝采若的距离,太近了以后见了王爷没法甩开蓝采若,太远了……谁知道王爷是不是就是只喜欢蓝采若那一种啊?倘若只带了蓝采若走,自己留下了,上哪里哭去?
现在还是只能跟着蓝采若,谁叫她是本书的女主角呢。
到城边缘领了施粥和窝窝头后,她把粥给喝了,把窝窝头揣在了怀里,瞅个机会背开蓝采若回了寺庙。
去井边打了水,用破碗装着,走到荒无人烟的寺庙后面。推开破旧的门,陆焕森没在屋里。有了第一次的经验,涂欢也不急,对着屋子喊了一嗓子,“我是阿欢,快出来!”
果然,陆焕森轻飘飘的从上面落了下来,他看上去气色好多了。涂欢也没跟他打招呼,这种危险人物还是保持距离的好,从怀中掏出窝窝头递给他。
文质彬彬的接过了涂欢手中的破碗以及窝窝头,虽然只是最简朴的饭,他的吃相也非常优雅。
食不言寝不语,吃完后,他才对着涂欢慢条斯理地说,“我已经联系到我的属下了,今晚便会离开。姑娘可以跟我走,不再做乞丐,也可以凭着金银衣食无忧,我会兑现我的许诺。”
陆焕森目光炯炯地看着涂欢,虽然脸上足够黑,涂欢也不禁感到脸上红了一下,掩饰地低下头,她说,“我不能跟你走,我在等一个人。金银什么的倒是可以的。”有银子干嘛不要,她好饿啊,好想拿银子吃满汉全席!
陆焕森不知怎么,竟然觉着有些微微的失望,掩饰了下情绪,才要对涂欢说些什么,就听见门口传来一个女声,“好么,我说你偷偷跑回来是干嘛,原来你背地里藏了个男人!还想要跟他走!”
一个身姿笔直的女孩出现在门口,她虽然穿着破旧,但脸上白皙粉嫩,神情倨傲冷然,一看便是乞丐中的公主,流氓中的白莲花。
陆焕森也不知怎么,竟然就那么看着蓝采若不说话。两人视线交汇,蓝采若看着他那双漂亮的眼睛,就那么悄悄红了脸。
涂欢惊悚了,这是标准的情人见面的情况啊。难道陆焕森是这部书中她所不知道的哪个男配?女主光环如此强大?这可不行,她要跟着蓝采若等男主的,可不能让蓝采若被陆焕森拐走。
于是非常利索的上前一拉蓝采若,凑到她耳朵边说话。蓝采若本来表情抗拒,带着委屈说,“要走也要带着我啊,我们一起走。”说着偷偷瞄了一眼陆焕森。
涂欢一咬牙,低声说,“他是个江洋大盗,逼迫着我给他送饭,要是咱俩跟着走了,哪里会有命在!”
蓝采若捂住张大的嘴,惊悚地问,“当真?”
涂欢用力点头,结果蓝采若立马拉着她,对着陆焕森勉强地笑笑,非常迅捷的告辞而去。
陆焕森听力非常好,听的嘴角直抽抽。看两人避之不及的样子,哑然失笑。
待两人离去,陆焕森见到地面上落下一枚半截的玉佩,用红绳穿着,他微微俯身,将这枚玉佩捡了起来,握在了手心。
当晚,涂欢再来时候,已经没有人了,桌面上只有一个包裹,里面放满了金银。
过了两日,在涂欢和蓝采若为了不引人注意,照样领完施粥晒太阳时候,有个男人来找她了。
是一个,非常阴柔俊美的男人。
;涂欢手指透出一条缝,狠狠瞅了几眼,这才跑出去守门了。
没有听见里面任何声响,过了一会儿,一个虚弱的声音喊道,“进来吧。”
陆焕森除了脸色还比较苍白外,倒是看不出来受伤的样子了。他对着涂欢拱了拱手,“在下陆焕森,多谢姑娘出手相助。”
涂欢有样学样,也拱了拱手,“你喊我阿欢吧。”
两人大眼瞪小眼,也不知道说什么,涂欢对着他的脸发了会儿呆,回过神才道,“你可以继续留在这里,没人打扰你。我等会儿给你送点水。”
涂欢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用武之地,吃的也没有,只能给水了。想了想,又加上一句话,“过了晌午我会回来一趟,给你带点吃的。”
陆焕森脸上这才显出感激之色,但也只是一瞬间罢了。“我还需要……姑娘帮忙掩护两日。过两日我联系上我的属下,就会离开,到时姑娘可以跟我一起走,若是不愿意,会留下足够的金银之物来报答姑娘。”
涂欢差点笑出来,这是使美人计呢?用财用色他想的真周到,她又不会闲着没事把他卖了,图什么呀?
但是看他眼巴巴地看着自己,不答应看来安不了他的心了,只好敷衍地说,“好好好,我先谢谢你了。”
走是不可能的,她还要等着某天落难的王爷来,然后就甩开蓝采若跟他王爷呢。任务一日不完成,她就一日不安呐。边思索着边往前面走着,完全没有看到后面陆焕森看着她时意味深长的眼神。
走到寺庙大殿时候,陆焕森那双漂亮的眼睛一直在涂欢面前闪现,她忽然顿住,“啊”了一声,她总算知道为什么看着陆焕森不对劲儿了!
她在上一个任务中也有易容,陆焕森虽然脸色与常人无异,但是依着她的直觉,必然是带着人皮面具之类的掩护。
她皱眉沉思着,人皮面具这种东西也不是一般人能见的,能用得起的必然是大人物,如果是江湖种人,必然不是她能惹得起的,只有赶紧把他送走,除了麻烦才好。刚踱步到门口,就见到蓝采若静静地站着。见到涂欢,她的眼睛亮了一下,又略带矜持地说,“我看你早上不在。”
涂欢恩了一声,“散步去了。”她也不知道要不要拉开与蓝采若的距离,太近了以后见了王爷没法甩开蓝采若,太远了……谁知道王爷是不是就是只喜欢蓝采若那一种啊?倘若只带了蓝采若走,自己留下了,上哪里哭去?
现在还是只能跟着蓝采若,谁叫她是本书的女主角呢。
到城边缘领了施粥和窝窝头后,她把粥给喝了,把窝窝头揣在了怀里,瞅个机会背开蓝采若回了寺庙。
去井边打了水,用破碗装着,走到荒无人烟的寺庙后面。推开破旧的门,陆焕森没在屋里。有了第一次的经验,涂欢也不急,对着屋子喊了一嗓子,“我是阿欢,快出来!”
果然,陆焕森轻飘飘的从上面落了下来,他看上去气色好多了。涂欢也没跟他打招呼,这种危险人物还是保持距离的好,从怀中掏出窝窝头递给他。
文质彬彬的接过了涂欢手中的破碗以及窝窝头,虽然只是最简朴的饭,他的吃相也非常优雅。
食不言寝不语,吃完后,他才对着涂欢慢条斯理地说,“我已经联系到我的属下了,今晚便会离开。姑娘可以跟我走,不再做乞丐,也可以凭着金银衣食无忧,我会兑现我的许诺。”
陆焕森目光炯炯地看着涂欢,虽然脸上足够黑,涂欢也不禁感到脸上红了一下,掩饰地低下头,她说,“我不能跟你走,我在等一个人。金银什么的倒是可以的。”有银子干嘛不要,她好饿啊,好想拿银子吃满汉全席!
陆焕森不知怎么,竟然觉着有些微微的失望,掩饰了下情绪,才要对涂欢说些什么,就听见门口传来一个女声,“好么,我说你偷偷跑回来是干嘛,原来你背地里藏了个男人!还想要跟他走!”
一个身姿笔直的女孩出现在门口,她虽然穿着破旧,但脸上白皙粉嫩,神情倨傲冷然,一看便是乞丐中的公主,流氓中的白莲花。
陆焕森也不知怎么,竟然就那么看着蓝采若不说话。两人视线交汇,蓝采若看着他那双漂亮的眼睛,就那么悄悄红了脸。
涂欢惊悚了,这是标准的情人见面的情况啊。难道陆焕森是这部书中她所不知道的哪个男配?女主光环如此强大?这可不行,她要跟着蓝采若等男主的,可不能让蓝采若被陆焕森拐走。
于是非常利索的上前一拉蓝采若,凑到她耳朵边说话。蓝采若本来表情抗拒,带着委屈说,“要走也要带着我啊,我们一起走。”说着偷偷瞄了一眼陆焕森。
涂欢一咬牙,低声说,“他是个江洋大盗,逼迫着我给他送饭,要是咱俩跟着走了,哪里会有命在!”
蓝采若捂住张大的嘴,惊悚地问,“当真?”
涂欢用力点头,结果蓝采若立马拉着她,对着陆焕森勉强地笑笑,非常迅捷的告辞而去。
陆焕森听力非常好,听的嘴角直抽抽。看两人避之不及的样子,哑然失笑。
待两人离去,陆焕森见到地面上落下一枚半截的玉佩,用红绳穿着,他微微俯身,将这枚玉佩捡了起来,握在了手心。
当晚,涂欢再来时候,已经没有人了,桌面上只有一个包裹,里面放满了金银。
过了两日,在涂欢和蓝采若为了不引人注意,照样领完施粥晒太阳时候,有个男人来找她了。
是一个,非常阴柔俊美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