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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大厅闭幕的时候了,从大厅里走出了很多的观众。大家还都在热议那戏剧里的表演和内容,因为演出很棒。有金发碧眼,也有黄皮肤黑头发,各种人在热议着,一边说着,一边走着。而大厅附近的黄包车主则是在热情地拉客,希望熬夜赚些跑道费。
孟彩香此时本想一个人走走,因为她此时的心情不知为何感慨颇多,尤其是演出那殉情的一幕,她的心里伤心极了。她望着那前方的路,那是一片黑暗,虽然有路灯点耀,但她的心始终还是清冷的。她慢慢地走着,心一直是孤寂的,仿佛忘记了她的身边还有一个人在陪着她。
杜清翔慢慢地陪着她,守着她。他没有说一句话,而只是默默地陪着孟彩香前行。孟彩香此时穿着一身绣着兰花的月白色旗袍,一双高跟鞋在走起路来的时候显得很有优雅的感觉,那是时代的标志。那个时代的女性都流行那种波浪式的烫发。而孟彩香没有,她还是一头黑黑的直发,只是她没有扎起来,而是散开了,而且那头发也被剪断了一些。
孟彩香觉得自己要改变自己一下,于是她解放了自己,散开了自己的头发。而剪短头发则是对过去的一个态度,她说要和过去说再见!从现在起,她要做自己!
刚加入楼文报社的时候,她只是一个“菜鸟”,可任谁都惊讶的是这样的一个出身很差的“菜鸟”居然会写字,而且那一手毛笔字写得有味道。她还会写钢笔字,更厉害的是她居然精通英语和日语。虽然说得不是很流利,但基本上还是可以听懂的。也许给她一个环境,那么她对于语言的运用就可以炉火纯青了。
现在她已经是一个编辑了。报社中总会有人谈论她和神秘老板的关系,因为她的突然出现仿佛打破了某种平衡一样,虽然孟彩香总会在职场斗争中化险为夷,可是她却成了报社里最孤单的人,因为她始终一个人。
夜已经深了,街道里的行人屈指可数,就算是最繁华的黄浦江畔也安静了下来。孟彩香走到了江边欣赏着那月色照耀下的黄浦江。夜空很美,而江边更美,可是它总是死的。
孟彩香转头看了看一直陪着自己默默前行的男人,而男人也在看着自己。不知何时,孟彩香已然感觉出这个男人看自己的目光有些特别了。
那是一种深沉,一个成熟男人的目光却在这个只有20岁的男人身上体现。而那深沉中还有一点光,尤其是看着自己的时候,那光是温暖的。她现在很冷,而这个男人的陪伴给了自己温度。
人只有在难受的时候,别人给他一点爱,那么才更容易被记住。孟彩香看了看他,又往江边看去。
“你怎么不回去啊?这么晚,杜公馆的人一定会担心的。”孟彩香说道。
“你不回去,那我也不回去。”杜清翔也是看着江边说道。
孟彩香笑了笑,感觉现在对面的他像个孩子一样。她说道:“那如果我一晚上都不回去,那你一晚上也不回家吗?”
杜清翔道:“那我一晚上也不回家,一直陪着你。”
“好!那我现在回去,你可以走了吧。”孟彩香说道。
她看着他,那眼神有些许的感动,因为在上海这个城市,她一个外乡人总会有孤独的感觉,而这个男人给了自己温暖,看着他,孟彩香有了些许的感动。
杜清翔道:“好,那我送你回家!不然我也绝不回去。”
杜清翔此时一身黑色的西装,外边还套着一件风衣。他看着孟彩香的时候,仿佛就像个倔强的孩子一样。此时他不是孟彩香的老板,而是一个弟弟一样。可那真的不是撒娇,而是一种爱。那是担心和照顾,他不过是希望孟彩香能够平安。
“你要是送我回家的话,那么久太晚了。这样子不大好吧!”孟彩香道。
“我不管!我就要送你回到家才会离开你!”杜清翔倔强道。
孟彩香无奈地摇着头,她答应了。两个人来到了路边,可是因为太晚了,连黄包车都没有了,于是两个人只能选择走路前行。
夜晚中两个人慢慢地走着,他们在说着话,聊着天。现在孟彩香一扫阴霾,是最适合聊天的时候。杜清翔当然不会放过了解孟彩香的机会。平日里他总是公务缠身,很少有时候和孟彩香说话。他甚至想把她弄到自己的身边做自己的助理秘书。可是他也知道那样子不妥,且不说人家是否愿意,公司的员工也会感到不和谐。
“彩香,你为什么将自己的笔名写成‘袁梦轩’呢?”杜清翔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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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大厅闭幕的时候了,从大厅里走出了很多的观众。大家还都在热议那戏剧里的表演和内容,因为演出很棒。有金发碧眼,也有黄皮肤黑头发,各种人在热议着,一边说着,一边走着。而大厅附近的黄包车主则是在热情地拉客,希望熬夜赚些跑道费。
孟彩香此时本想一个人走走,因为她此时的心情不知为何感慨颇多,尤其是演出那殉情的一幕,她的心里伤心极了。她望着那前方的路,那是一片黑暗,虽然有路灯点耀,但她的心始终还是清冷的。她慢慢地走着,心一直是孤寂的,仿佛忘记了她的身边还有一个人在陪着她。
杜清翔慢慢地陪着她,守着她。他没有说一句话,而只是默默地陪着孟彩香前行。孟彩香此时穿着一身绣着兰花的月白色旗袍,一双高跟鞋在走起路来的时候显得很有优雅的感觉,那是时代的标志。那个时代的女性都流行那种波浪式的烫发。而孟彩香没有,她还是一头黑黑的直发,只是她没有扎起来,而是散开了,而且那头发也被剪断了一些。
孟彩香觉得自己要改变自己一下,于是她解放了自己,散开了自己的头发。而剪短头发则是对过去的一个态度,她说要和过去说再见!从现在起,她要做自己!
刚加入楼文报社的时候,她只是一个“菜鸟”,可任谁都惊讶的是这样的一个出身很差的“菜鸟”居然会写字,而且那一手毛笔字写得有味道。她还会写钢笔字,更厉害的是她居然精通英语和日语。虽然说得不是很流利,但基本上还是可以听懂的。也许给她一个环境,那么她对于语言的运用就可以炉火纯青了。
现在她已经是一个编辑了。报社中总会有人谈论她和神秘老板的关系,因为她的突然出现仿佛打破了某种平衡一样,虽然孟彩香总会在职场斗争中化险为夷,可是她却成了报社里最孤单的人,因为她始终一个人。
夜已经深了,街道里的行人屈指可数,就算是最繁华的黄浦江畔也安静了下来。孟彩香走到了江边欣赏着那月色照耀下的黄浦江。夜空很美,而江边更美,可是它总是死的。
孟彩香转头看了看一直陪着自己默默前行的男人,而男人也在看着自己。不知何时,孟彩香已然感觉出这个男人看自己的目光有些特别了。
那是一种深沉,一个成熟男人的目光却在这个只有20岁的男人身上体现。而那深沉中还有一点光,尤其是看着自己的时候,那光是温暖的。她现在很冷,而这个男人的陪伴给了自己温度。
人只有在难受的时候,别人给他一点爱,那么才更容易被记住。孟彩香看了看他,又往江边看去。
“你怎么不回去啊?这么晚,杜公馆的人一定会担心的。”孟彩香说道。
“你不回去,那我也不回去。”杜清翔也是看着江边说道。
孟彩香笑了笑,感觉现在对面的他像个孩子一样。她说道:“那如果我一晚上都不回去,那你一晚上也不回家吗?”
杜清翔道:“那我一晚上也不回家,一直陪着你。”
“好!那我现在回去,你可以走了吧。”孟彩香说道。
她看着他,那眼神有些许的感动,因为在上海这个城市,她一个外乡人总会有孤独的感觉,而这个男人给了自己温暖,看着他,孟彩香有了些许的感动。
杜清翔道:“好,那我送你回家!不然我也绝不回去。”
杜清翔此时一身黑色的西装,外边还套着一件风衣。他看着孟彩香的时候,仿佛就像个倔强的孩子一样。此时他不是孟彩香的老板,而是一个弟弟一样。可那真的不是撒娇,而是一种爱。那是担心和照顾,他不过是希望孟彩香能够平安。
“你要是送我回家的话,那么久太晚了。这样子不大好吧!”孟彩香道。
“我不管!我就要送你回到家才会离开你!”杜清翔倔强道。
孟彩香无奈地摇着头,她答应了。两个人来到了路边,可是因为太晚了,连黄包车都没有了,于是两个人只能选择走路前行。
夜晚中两个人慢慢地走着,他们在说着话,聊着天。现在孟彩香一扫阴霾,是最适合聊天的时候。杜清翔当然不会放过了解孟彩香的机会。平日里他总是公务缠身,很少有时候和孟彩香说话。他甚至想把她弄到自己的身边做自己的助理秘书。可是他也知道那样子不妥,且不说人家是否愿意,公司的员工也会感到不和谐。
“彩香,你为什么将自己的笔名写成‘袁梦轩’呢?”杜清翔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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