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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霍以瑾和楚清让这抢中的真心挺冤的。
霍以瑾真没针对离姗姗,因为在没和离姗姗发生矛盾冲突之前,她就已经改好了剧本,可以说是和自作多情的离姗姗本人根本毫无关系。事实上,霍以瑾根本不觉得她和离姗姗能有矛盾,矛盾应该是发生在两个旗鼓相当的对手中间的,而她和离姗姗……只是上下级关系,她不觉得当她不满意员工的一份工作后打回去让对方重做是错的。
至于楚清让,他当时没说话完全是走神想到了别的地方,好比,呃,霍以瑾当年大概就是那少数哪怕光着头也很好看的类型。五官精致实在是很占便宜,霍以瑾有七分像伊莎贝拉,而伊莎贝拉可是个众所周知的,在一个完全没有ps、整容,化妆技术也不算特别先进的年代里,被认为是世界级美人的存在,哪怕在今天再看伊莎贝拉的黑白照片,也是不输给那些整过容,画了装,还要ps一下的一线影后的。
当时开会的时候离姗姗也并没有表现出对这段改动的不满,她本身就是个挺能装的人,她不说,谁又能知道她不喜欢呢?
结果这位在会议室里表现的好像挺理解,谁知道一出门就变了脸。
离姗姗会这么做,一方面是想打霍以瑾一个措手不及,好报心头之恨,一方面又是在心里觉得委屈,剧组根本没人尊重她的感受!(……)哪怕是拼着赔付解约金,这戏也没法儿拍了,太欺负人!简直不能精分。
辱骂愈演愈烈,事态终于失控了,连翁导也被骂了个狗血淋头。
于是还没等霍以瑾出手,翁导、楚清让的粉丝已经轰轰烈烈的反掐了回去。
翁导亲自带头发了第一个炮轰离姗姗的微博。
看到这条微博的所有人,可以说是和自己的小伙伴一起惊呆了。
翁导这个人吧,别人要是骂他的作品,他一般都会一笑了之,毕竟别人有喜欢他的权利,也有不喜欢他的权利。但要是骂了他的女神伊莎贝拉,还连累了他现在最珍视的这部电影……那就对不起了,翁导年轻的时候可从来都没什么好风度。
翁导作为世界级的大师,不说捧回了多少国际上的荣誉大奖,只说他拍的几部很受上面重视的爱国题材的电影,国家的官方媒体就不可能不给他面子。而翁导由于其特殊的在电影界的地位,他的粉丝跨度可以说是覆盖了各个阶层和年龄段,他这一开口,哪怕不怎么会上微博的父母辈、祖父母辈都知道了,竞相在他们主要活动的朋友圈疯狂转载了起来,力挺翁导。
而楚清让这个国际影帝一直以来其实都带有点墙里开花墙外香的意思,毕竟他演艺事业的起步是在a国,成名也是,更是a国的世界级电影奖项为他冠上了影帝的头衔。但楚清让在c国的粉丝却绝对不算少,一是脸,二则是c国人一般都很爱看a国的电影电视剧。这么一个出了口并且被外国人赞不绝口的影帝,让c国粉丝觉得亲切的同时又会觉得他分外给c国长脸,他在粉丝心中的地位那绝对就是国宝级的白月光,轻易不允许人动的。
离姗姗的粉丝听风就是雨的掐了这么两个人物,结果可想而知。
霍以瑾看着基本已经从风口浪尖退居二线的自己的名字默默问副总:“我还用做什么吗?”
离姗姗的粉丝已经疲倦不堪,又遍体鳞伤。说实话,在翁导、楚清让站出来,又紧接着有不少剧组的大牌明星出来站队之后,还能有粉丝力挺离姗姗,已经够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了。
对付疲惫之师,霍以瑾真心觉得挺没意思的。
但名声受损了还是要挽救一下的,现在网络的地位越来越受重视,哪怕霍以瑾不怎么上网,也多少还是清楚这里面的利害关系的。
不过霍以瑾的性格一直都是直来直去,不怎么喜欢玩阴谋诡计。她祖母告诉她,一力降十会,霍以瑾已经站到了这样的位置上,她要是还需要去玩弄什么投机取巧的小道,就实在是太可笑了。所以霍以瑾对付人一向是大开大合的阳谋,让人很清楚的知道“我就是对付你了,我有理有据、有图有真相,站得住脚,不服你咬我啊!”。
在对待离姗姗这件事情上,霍以瑾也是这么一个简单粗暴的指导思想,她根本不需要怎么准备,就可以大刀阔斧的按照一般攻略开始了。
首先……
“我要注册个微博。”
“你是活在上个世纪的老古董吗?!”这话谢副总老早以前就想说给霍以瑾听了,今天终于如愿以偿,想想真是有点小激动呢。
然后,身心俱爽的谢副总就开始兢兢业业的给霍以瑾弄微博了。
谢燮同学是个长袖善舞而又八面玲珑的人,他可以说是充分补足了霍以瑾在人际交往和酒水应酬方面的情商缺点,什么总裁啊老板啊之类身份的朋友特别多,其中就有在酒桌上认识的微博运行商背后的传媒体团的董事长。
一个电话过去,在被对方吐槽了一句就没见过这么大材小用之后,从开账号到加v到推荐关注,一条龙服务到家,霍以瑾就这样成为了一个暂时只有几个粉丝的微博橙色大v。
说实话,这位董事长其实也挺对这件事也挺好奇的,离姗姗被弄死是肯定的,他只是不知道这位霍以瑱口中的宝贝妹妹、谢副总口中的我家总裁到底准备怎么自证。
霍以瑾表示,自证什么?法律上一向主张的是谁告发谁举证,断没有你没什么证据的把人告了,然后让对方证明自己是清白的道理。
作为被告方,霍以瑾开微博根本就不是为了解释什么。
总裁大人她总共就发了两条微博,准确的说是——她口述,谢副总代发的两条微博(总裁大人至今还没适应发微博的页面):
1.我是noble服饰的行政总裁霍以瑾,我开微博了。
2.起诉书。
起诉书的贴图里一清二楚的写着霍以瑾把离姗姗给告了。对,没错,告了。理由就是最常见的名誉损害,证据遍布网络,谢副总在第一时间就已经准备好了全部的材料。
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
bsp; 霍以瑾和楚清让这抢中的真心挺冤的。
霍以瑾真没针对离姗姗,因为在没和离姗姗发生矛盾冲突之前,她就已经改好了剧本,可以说是和自作多情的离姗姗本人根本毫无关系。事实上,霍以瑾根本不觉得她和离姗姗能有矛盾,矛盾应该是发生在两个旗鼓相当的对手中间的,而她和离姗姗……只是上下级关系,她不觉得当她不满意员工的一份工作后打回去让对方重做是错的。
至于楚清让,他当时没说话完全是走神想到了别的地方,好比,呃,霍以瑾当年大概就是那少数哪怕光着头也很好看的类型。五官精致实在是很占便宜,霍以瑾有七分像伊莎贝拉,而伊莎贝拉可是个众所周知的,在一个完全没有ps、整容,化妆技术也不算特别先进的年代里,被认为是世界级美人的存在,哪怕在今天再看伊莎贝拉的黑白照片,也是不输给那些整过容,画了装,还要ps一下的一线影后的。
当时开会的时候离姗姗也并没有表现出对这段改动的不满,她本身就是个挺能装的人,她不说,谁又能知道她不喜欢呢?
结果这位在会议室里表现的好像挺理解,谁知道一出门就变了脸。
离姗姗会这么做,一方面是想打霍以瑾一个措手不及,好报心头之恨,一方面又是在心里觉得委屈,剧组根本没人尊重她的感受!(……)哪怕是拼着赔付解约金,这戏也没法儿拍了,太欺负人!简直不能精分。
辱骂愈演愈烈,事态终于失控了,连翁导也被骂了个狗血淋头。
于是还没等霍以瑾出手,翁导、楚清让的粉丝已经轰轰烈烈的反掐了回去。
翁导亲自带头发了第一个炮轰离姗姗的微博。
看到这条微博的所有人,可以说是和自己的小伙伴一起惊呆了。
翁导这个人吧,别人要是骂他的作品,他一般都会一笑了之,毕竟别人有喜欢他的权利,也有不喜欢他的权利。但要是骂了他的女神伊莎贝拉,还连累了他现在最珍视的这部电影……那就对不起了,翁导年轻的时候可从来都没什么好风度。
翁导作为世界级的大师,不说捧回了多少国际上的荣誉大奖,只说他拍的几部很受上面重视的爱国题材的电影,国家的官方媒体就不可能不给他面子。而翁导由于其特殊的在电影界的地位,他的粉丝跨度可以说是覆盖了各个阶层和年龄段,他这一开口,哪怕不怎么会上微博的父母辈、祖父母辈都知道了,竞相在他们主要活动的朋友圈疯狂转载了起来,力挺翁导。
而楚清让这个国际影帝一直以来其实都带有点墙里开花墙外香的意思,毕竟他演艺事业的起步是在a国,成名也是,更是a国的世界级电影奖项为他冠上了影帝的头衔。但楚清让在c国的粉丝却绝对不算少,一是脸,二则是c国人一般都很爱看a国的电影电视剧。这么一个出了口并且被外国人赞不绝口的影帝,让c国粉丝觉得亲切的同时又会觉得他分外给c国长脸,他在粉丝心中的地位那绝对就是国宝级的白月光,轻易不允许人动的。
离姗姗的粉丝听风就是雨的掐了这么两个人物,结果可想而知。
霍以瑾看着基本已经从风口浪尖退居二线的自己的名字默默问副总:“我还用做什么吗?”
离姗姗的粉丝已经疲倦不堪,又遍体鳞伤。说实话,在翁导、楚清让站出来,又紧接着有不少剧组的大牌明星出来站队之后,还能有粉丝力挺离姗姗,已经够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了。
对付疲惫之师,霍以瑾真心觉得挺没意思的。
但名声受损了还是要挽救一下的,现在网络的地位越来越受重视,哪怕霍以瑾不怎么上网,也多少还是清楚这里面的利害关系的。
不过霍以瑾的性格一直都是直来直去,不怎么喜欢玩阴谋诡计。她祖母告诉她,一力降十会,霍以瑾已经站到了这样的位置上,她要是还需要去玩弄什么投机取巧的小道,就实在是太可笑了。所以霍以瑾对付人一向是大开大合的阳谋,让人很清楚的知道“我就是对付你了,我有理有据、有图有真相,站得住脚,不服你咬我啊!”。
在对待离姗姗这件事情上,霍以瑾也是这么一个简单粗暴的指导思想,她根本不需要怎么准备,就可以大刀阔斧的按照一般攻略开始了。
首先……
“我要注册个微博。”
“你是活在上个世纪的老古董吗?!”这话谢副总老早以前就想说给霍以瑾听了,今天终于如愿以偿,想想真是有点小激动呢。
然后,身心俱爽的谢副总就开始兢兢业业的给霍以瑾弄微博了。
谢燮同学是个长袖善舞而又八面玲珑的人,他可以说是充分补足了霍以瑾在人际交往和酒水应酬方面的情商缺点,什么总裁啊老板啊之类身份的朋友特别多,其中就有在酒桌上认识的微博运行商背后的传媒体团的董事长。
一个电话过去,在被对方吐槽了一句就没见过这么大材小用之后,从开账号到加v到推荐关注,一条龙服务到家,霍以瑾就这样成为了一个暂时只有几个粉丝的微博橙色大v。
说实话,这位董事长其实也挺对这件事也挺好奇的,离姗姗被弄死是肯定的,他只是不知道这位霍以瑱口中的宝贝妹妹、谢副总口中的我家总裁到底准备怎么自证。
霍以瑾表示,自证什么?法律上一向主张的是谁告发谁举证,断没有你没什么证据的把人告了,然后让对方证明自己是清白的道理。
作为被告方,霍以瑾开微博根本就不是为了解释什么。
总裁大人她总共就发了两条微博,准确的说是——她口述,谢副总代发的两条微博(总裁大人至今还没适应发微博的页面):
1.我是noble服饰的行政总裁霍以瑾,我开微博了。
2.起诉书。
起诉书的贴图里一清二楚的写着霍以瑾把离姗姗给告了。对,没错,告了。理由就是最常见的名誉损害,证据遍布网络,谢副总在第一时间就已经准备好了全部的材料。
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