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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不过他们选择走私的时间也有些奇特,乃是在清晨刚刚放亮的时候,而不是夜间,这也算得上是地方上的特色了。因为附近地势开阔,一望无际,在夜间走私的话,因为要举着火把前行,反而容易被找到,更是容易被埋伏,不如白天视野开阔,有没有埋伏一目了然。
而且按照常规来说,清晨刚刚放亮的这个时候,也是边关上的巡逻队伍正式收队的时候,也降低了正常情况下被发现的几率。
“踏破天”这群人选择的破关地点,实际上都不算说是什么关卡的漏洞处,而是一处年久失修的长城关隘破口,从这里出去地势险要,有山势绵延,大军无法通行,也就是他们这种不到百人的队伍才能够勉强通过。
这一路上所有的人都是有些提心吊胆,风声鹤唳的,却是一直到走出了那条走私的小道,来到了草原上,所有的人才松了一口大气,顿时纷纷的坐倒在地,烧水的烧水,休息的休息,有的人甚至还打起来了盹儿,放松之下,鼾声如雷。
但就在这个时候,林封谨忽然闭上了眼睛,眉头微皱,然后扯住了阔别认真道:
“你们有没有在这里安排接应的人手?”
阔别的脸色也是一下子就变了:
“没有!”
林封谨叹了口气道:
“至少七八百骑,分成五路从东面西面北面包抄了过来,大概一袋烟的功夫就到。”
阔别有些将信将疑,他旁边的一个满脸都是络腮胡的汉子蒙都却是冷笑道:
“这么远的马蹄声你都能够听到?唬弄谁啊?”
林封谨深深的看了阔别一眼:
“敌人转瞬就到,你觉得在这个时候说谎对我有半点好处?”
林封谨说完,就将自己的脸上用黑布包裹了起来,因为他灰发的特征十分明显,所以早就戴着一顶当地十分通行的“气死风”毡帽,虽然样子不大好看,却是将脑袋严严实实的保护着。
听了林封谨的话,阔别的眼里一下子就露出了凶光,大叫了起来:
“上马,拔刀!”
这个时候切忌就是优柔寡断,而阔别看起来也不是第一次被堵住了,毫不犹豫的选了北面,带着所有的人就狂冲了过去。他们这一群人虽然只有百来人,但带着的驮马却是不下两三百匹,一冲起来也是气势惊人!刚刚奔出了不到三五里,立即就见到前方黑压压的一群骑兵散开着接近,马蹄上貌似还包了布,颇有几分鬼鬼祟祟的味道。
阔别一看那支骑兵的旗号,里面竟然还混杂有一些明显是草原部族的骑手,顿时眼睛都红了,狂叫了起来:
“艹他妈,是薛疯狗带队,竟然还召来了室韦部落的人!!王八蛋今天打的是一打尽的主意,大伙儿今天得豁出命来了!否则的话,只怕都得栽在这儿!”
此时若说最放松的,反而是在草原上生活闯荡了几十年的林德了,就连林封谨因为是第一次有着这种经历,所以心中不免也是有些淡淡的紧张。
林德策马加速,然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感觉浑身上下的血液似乎都沸腾了起来,跟随了林封谨以后,不知道有多久都没有体会在这草原上纵横驰骋的感觉了,对他来说,策马奔驰在大草原上,就仿佛是一条干旱了太久的鱼儿一下子回到了海洋里面。
对于林德来说,他此时更算得上是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功成名就,衣锦还乡!
在这样的心态下,林德学着林封谨的样子,撕下衣角蒙住了自己的脸,然后反手抽出了自己的风可汗,深深呼吸,弯弓搭箭。
此时在林德身边一同策马奔驰的也有几名马贼,他们之前见到林德浑身精悍之气,尤其是背上的那一张大弓,乌沉沉的,上面更是闪耀着星星点点的光芒,心中还是有几分另眼相看的。
但当他们此时见到还有足足六百步远,林德就弯弓搭箭的时候,顿时几乎没一头栽下马去------感情这人是个绣花枕头,卖相极好,实际上就是个大棒槌啊!哄骗那个初出茅庐的富家子弟的!这隔着六百步的距离,是看草原上的草不顺眼咋的要给它两箭?
“嘣”的一声脆响,蛟筋在林德的铁扳指上面刮出了一阵劲风,那几个马贼鄙夷的望了一眼,心道这人也真是不知羞耻,明明就是个棒槌,还唯恐旁人不知道似的,弄这么大的动静出来。(未完待续。)
sp; 不过他们选择走私的时间也有些奇特,乃是在清晨刚刚放亮的时候,而不是夜间,这也算得上是地方上的特色了。因为附近地势开阔,一望无际,在夜间走私的话,因为要举着火把前行,反而容易被找到,更是容易被埋伏,不如白天视野开阔,有没有埋伏一目了然。
而且按照常规来说,清晨刚刚放亮的这个时候,也是边关上的巡逻队伍正式收队的时候,也降低了正常情况下被发现的几率。
“踏破天”这群人选择的破关地点,实际上都不算说是什么关卡的漏洞处,而是一处年久失修的长城关隘破口,从这里出去地势险要,有山势绵延,大军无法通行,也就是他们这种不到百人的队伍才能够勉强通过。
这一路上所有的人都是有些提心吊胆,风声鹤唳的,却是一直到走出了那条走私的小道,来到了草原上,所有的人才松了一口大气,顿时纷纷的坐倒在地,烧水的烧水,休息的休息,有的人甚至还打起来了盹儿,放松之下,鼾声如雷。
但就在这个时候,林封谨忽然闭上了眼睛,眉头微皱,然后扯住了阔别认真道:
“你们有没有在这里安排接应的人手?”
阔别的脸色也是一下子就变了:
“没有!”
林封谨叹了口气道:
“至少七八百骑,分成五路从东面西面北面包抄了过来,大概一袋烟的功夫就到。”
阔别有些将信将疑,他旁边的一个满脸都是络腮胡的汉子蒙都却是冷笑道:
“这么远的马蹄声你都能够听到?唬弄谁啊?”
林封谨深深的看了阔别一眼:
“敌人转瞬就到,你觉得在这个时候说谎对我有半点好处?”
林封谨说完,就将自己的脸上用黑布包裹了起来,因为他灰发的特征十分明显,所以早就戴着一顶当地十分通行的“气死风”毡帽,虽然样子不大好看,却是将脑袋严严实实的保护着。
听了林封谨的话,阔别的眼里一下子就露出了凶光,大叫了起来:
“上马,拔刀!”
这个时候切忌就是优柔寡断,而阔别看起来也不是第一次被堵住了,毫不犹豫的选了北面,带着所有的人就狂冲了过去。他们这一群人虽然只有百来人,但带着的驮马却是不下两三百匹,一冲起来也是气势惊人!刚刚奔出了不到三五里,立即就见到前方黑压压的一群骑兵散开着接近,马蹄上貌似还包了布,颇有几分鬼鬼祟祟的味道。
阔别一看那支骑兵的旗号,里面竟然还混杂有一些明显是草原部族的骑手,顿时眼睛都红了,狂叫了起来:
“艹他妈,是薛疯狗带队,竟然还召来了室韦部落的人!!王八蛋今天打的是一打尽的主意,大伙儿今天得豁出命来了!否则的话,只怕都得栽在这儿!”
此时若说最放松的,反而是在草原上生活闯荡了几十年的林德了,就连林封谨因为是第一次有着这种经历,所以心中不免也是有些淡淡的紧张。
林德策马加速,然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感觉浑身上下的血液似乎都沸腾了起来,跟随了林封谨以后,不知道有多久都没有体会在这草原上纵横驰骋的感觉了,对他来说,策马奔驰在大草原上,就仿佛是一条干旱了太久的鱼儿一下子回到了海洋里面。
对于林德来说,他此时更算得上是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功成名就,衣锦还乡!
在这样的心态下,林德学着林封谨的样子,撕下衣角蒙住了自己的脸,然后反手抽出了自己的风可汗,深深呼吸,弯弓搭箭。
此时在林德身边一同策马奔驰的也有几名马贼,他们之前见到林德浑身精悍之气,尤其是背上的那一张大弓,乌沉沉的,上面更是闪耀着星星点点的光芒,心中还是有几分另眼相看的。
但当他们此时见到还有足足六百步远,林德就弯弓搭箭的时候,顿时几乎没一头栽下马去------感情这人是个绣花枕头,卖相极好,实际上就是个大棒槌啊!哄骗那个初出茅庐的富家子弟的!这隔着六百步的距离,是看草原上的草不顺眼咋的要给它两箭?
“嘣”的一声脆响,蛟筋在林德的铁扳指上面刮出了一阵劲风,那几个马贼鄙夷的望了一眼,心道这人也真是不知羞耻,明明就是个棒槌,还唯恐旁人不知道似的,弄这么大的动静出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