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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哪里来的?”
“益岭。”
“到孔特木来做什么?”
“路过,帮老板运点货物,去栗敢。”
拦住魏可二人的,是一个带枪的矮胖子,很奇怪,这人居然开口说的就是华夏语。
会说华夏语也好,魏可直截了当就回答了。
他的马背上驮着一小袋生鸦片,这就是个幌子,可以很好地解释他为什么身上带着枪,而鸦片这东西,在金三角的很多地方,是被当作“货物”看待的。
魏可已经做好了准备,如果矮胖子坚持要收缴了这袋生鸦片,他也不在乎。
不料,矮胖子走到魏可的马前,只是伸手在袋子上戳了戳,又把鼻子凑上去闻闻,转身说道:“有人民币吗?每人五十,M甸币不要!”
每人五十的过路费,这是重税。
魏可当然不会为这点钱计较,伸手取出一叠百元大钞,抽出一张递了过去。
矮胖子伸手接了,很奇怪地盯着魏可看看。
“兄弟第一次来孔特木吧?记好了,这里是华洪会的地盘,要是在这里闹事,仔细你的脑袋!”
华洪会,估计是这个势力的名称。
名称里面带了一个华字,难道是由华夏人组建的势力?
不过,魏可这时候也没心思去管别的事,和郝思理两个人,牵着马就进了镇子。
孔特木比想象中大,也热闹,街道上的行人川流不息的,这一下,就连魏可也挠头,他敢肯定,冒十一伙就在他们不久前进的这个镇子,但现在的情况是,要想在这里找出那六个人,不是一般的难,除非是迎头撞见,认出乔布朗那个面貌特征明显的老外。
算了,先吃饱了再说!
魏可迅速做好了计划,与其在镇子里浪费时间,不如把肚子填饱,然后跑到前面的路上去等。
这道理很明显,三浦阳介应当不会在孔特木,那么,乔布朗也就不会停留在这里,他肯定还要往前去丘朗,等乔布朗出了镇子,目标就明显了。
至于说,乔布朗会不会马不停蹄穿过孔特木,直奔丘朗?
魏可认为那种可能性非常小,大胡子乔布朗看起来更像一个生意人,不像是个能吃苦的,他虽然有冒十护送,然而,在丛林里奔波了数日,肯定也很疲乏了。
骑着马穿越丛林,晚上住在潮湿阴冷的山洞里,那可不是好受的!
乔布朗看见这么一座镇子,不趁机好好吃一顿,那就怪了,说不准,这家伙会在孔特木好好地休息一晚都可能。
他哪里能猜得到,要他命的人,已经追来了孔特木?
“就这里吧,吃饭!”
魏可随手指了路边的一家小酒楼。
酒楼的名字,居然叫作“林记”,这也是魏可为什么选择这里的原因,既然叫这个名字,老板多半就是华夏人,反正要吃饭,当然是照顾老乡的生意。
“两位爷!您把马交给我吧,我给您照料地麻溜着!两位爷楼上请!”
酒楼的小伙计,扫了一眼魏可和郝思理的穿着,尤其是看到了魏可挂在肩头的步枪,立刻笑容满面地迎上前,一口一声爷的叫着,分外热情。
这道理魏可都懂,他们的装扮,就是吃刀头饭的。
既然是这种人物,一方面脾气肯定大,另一方面,出手也阔绰,照顾的好了,就是一单大生意!
上了楼,点菜吃饭。
别看孔特木也只是山里小地方,但越是这种地方,吃的东西越正宗,魏可对于吃食从来舍得花钱,什么炖肉、腊肉之类的硬菜,一口气点了不少。
他们在山里转悠几天,虽然有小欢帮忙,没饿过肚子,但也没正经吃过一顿饭。
魏可和郝思理都是壮汉,还有一个小欢,也不亚于成年人的食量。
两人一雌獾,围着桌子,一通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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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哪里来的?”
“益岭。”
“到孔特木来做什么?”
“路过,帮老板运点货物,去栗敢。”
拦住魏可二人的,是一个带枪的矮胖子,很奇怪,这人居然开口说的就是华夏语。
会说华夏语也好,魏可直截了当就回答了。
他的马背上驮着一小袋生鸦片,这就是个幌子,可以很好地解释他为什么身上带着枪,而鸦片这东西,在金三角的很多地方,是被当作“货物”看待的。
魏可已经做好了准备,如果矮胖子坚持要收缴了这袋生鸦片,他也不在乎。
不料,矮胖子走到魏可的马前,只是伸手在袋子上戳了戳,又把鼻子凑上去闻闻,转身说道:“有人民币吗?每人五十,M甸币不要!”
每人五十的过路费,这是重税。
魏可当然不会为这点钱计较,伸手取出一叠百元大钞,抽出一张递了过去。
矮胖子伸手接了,很奇怪地盯着魏可看看。
“兄弟第一次来孔特木吧?记好了,这里是华洪会的地盘,要是在这里闹事,仔细你的脑袋!”
华洪会,估计是这个势力的名称。
名称里面带了一个华字,难道是由华夏人组建的势力?
不过,魏可这时候也没心思去管别的事,和郝思理两个人,牵着马就进了镇子。
孔特木比想象中大,也热闹,街道上的行人川流不息的,这一下,就连魏可也挠头,他敢肯定,冒十一伙就在他们不久前进的这个镇子,但现在的情况是,要想在这里找出那六个人,不是一般的难,除非是迎头撞见,认出乔布朗那个面貌特征明显的老外。
算了,先吃饱了再说!
魏可迅速做好了计划,与其在镇子里浪费时间,不如把肚子填饱,然后跑到前面的路上去等。
这道理很明显,三浦阳介应当不会在孔特木,那么,乔布朗也就不会停留在这里,他肯定还要往前去丘朗,等乔布朗出了镇子,目标就明显了。
至于说,乔布朗会不会马不停蹄穿过孔特木,直奔丘朗?
魏可认为那种可能性非常小,大胡子乔布朗看起来更像一个生意人,不像是个能吃苦的,他虽然有冒十护送,然而,在丛林里奔波了数日,肯定也很疲乏了。
骑着马穿越丛林,晚上住在潮湿阴冷的山洞里,那可不是好受的!
乔布朗看见这么一座镇子,不趁机好好吃一顿,那就怪了,说不准,这家伙会在孔特木好好地休息一晚都可能。
他哪里能猜得到,要他命的人,已经追来了孔特木?
“就这里吧,吃饭!”
魏可随手指了路边的一家小酒楼。
酒楼的名字,居然叫作“林记”,这也是魏可为什么选择这里的原因,既然叫这个名字,老板多半就是华夏人,反正要吃饭,当然是照顾老乡的生意。
“两位爷!您把马交给我吧,我给您照料地麻溜着!两位爷楼上请!”
酒楼的小伙计,扫了一眼魏可和郝思理的穿着,尤其是看到了魏可挂在肩头的步枪,立刻笑容满面地迎上前,一口一声爷的叫着,分外热情。
这道理魏可都懂,他们的装扮,就是吃刀头饭的。
既然是这种人物,一方面脾气肯定大,另一方面,出手也阔绰,照顾的好了,就是一单大生意!
上了楼,点菜吃饭。
别看孔特木也只是山里小地方,但越是这种地方,吃的东西越正宗,魏可对于吃食从来舍得花钱,什么炖肉、腊肉之类的硬菜,一口气点了不少。
他们在山里转悠几天,虽然有小欢帮忙,没饿过肚子,但也没正经吃过一顿饭。
魏可和郝思理都是壮汉,还有一个小欢,也不亚于成年人的食量。
两人一雌獾,围着桌子,一通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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