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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汐对于白团没有对鸡下手,表示很惊奇。有好几次它盯着家里的母鸡两眼放光,搞得鸡见了它都躲着走。在自己的Cao练之下,这家伙的野性,有所收敛。
养伤期间,伤腿用木板固定,每隔三四天就要换一次药,换药的活儿是宋翎包揽,他不像淳儿那样毛手毛脚,比那大夫还要细心,动作娴熟,很有经验的模样。宋汐想,这个人,以前受了不少伤吧,瞧这手艺,都赶得上专业水准了。淳儿的头上的伤,也是他换的。
半月后,宋汐能扔掉拐杖行走了,就不想在院子多呆,无法走远,就让让淳儿扶着去附近走走。
宋翎那张面瘫脸和惜字如金的本性,当左右手可以,聊天解闷什么的,完全不行。还是和淳儿在一起舒心呐,他除了单蠢了点儿,完全可以胜任贴心小棉袄,偶尔几句话说的,还分外能讨她欢心。
他们去田野里看鹭鸶,去芦苇荡里看夕阳,牵着手并肩走在乡间的小道,因为身边有这么个大美人在,走哪儿都是一道独特的风景,收获的惊艳目光一摞一摞的。
路上的人都与他们打招呼,宋汐喜欢这种淳朴的乡风,这是在权利漩涡之中体会不到的,躁动不安的心,也仿佛能渐渐沉淀。
她想,等她做完该做的事,她会和伴侣找一个类似这样的地方,安静地生活。
她是很难再相信爱情,但她是个害怕寂寞的人,所以必须找一个人陪伴自己,她或许不爱他,但一定是喜欢他的,而他,却必须对她爱的毫无保留,并且绝对忠诚。
好吧,她宋汐就是这么一个霸道的人,尤其是吃过一次亏,她绝不会允许自己再在同一个坑里掉两次。
红日西沉,斜射的阳光比太阳在天的任何时候都厚重,映射在在人的眼里,便是“日落西山红霞飞”的瑰丽景色,天空呈现着一种苍茫无垠的蔚蓝。
一切祥和,安宁,美好。
她抬起头,恍然发觉,看起来文文弱弱的淳儿,竟比她还高出一个头。
他搀扶着她,目光专注着脚下的路,脸上有一种梦幻般的宁静,额上的疤经过半月的调养已经淡的快看不出来了,莹白的肌肤在彩霞的映衬下,犹如被抹上了胭脂,惊人的美丽。
宋汐的心像被羽毛轻轻挠动,禁不住反握住他的手,嗓音淡而柔和,“愿意陪我在这里生活一辈子吗?”
淳儿抬头疑惑地看着她,他无法分辨她眼中的复杂情绪,却顺应本心,坚定地开口,“哥在哪儿,我就在哪儿。”
宋汐勾起嘴角,似是想笑,却没有笑出来,“不想要荣华富贵,锦衣玉食吗?”
淳儿这次用他简单的脑回路认真地思考了,而后庄重地说道:“我不知道什么是荣华富贵,锦衣玉食,我只知道,哥在我心里,比什么都重要。”
这或许不是她听过的最漂亮的话,却是她所听过的最动人的,因为真心。
宋汐笑了,眼里有一种淡淡的满足,伸手抚摸他漂亮得过分的脸,细细描摹他的五官。
他任由她摆布,清透的眼珠映照着她带着笑意的脸。
他就像是一张白纸,她期待在上面都刻上自己的影子。像她这么复杂的人,还是适合找个简单的人在一起过日子。
他的心也很小,小的只能容下一个自己。
不像风曜,他的心太大,大的渐渐容不下自己。
“淳儿,我在这里答应你,只要你愿意留在我身边,我不会放弃你。”
……
回去的时候,路过河边,宋汐竟意外地发现了一株野水仙,黑褐色的鳞茎有如褪去的蛇皮,往上抽出七八条细长翠绿的茎叶,两个浅白色的花苞掩映其中,一种含蓄清纯的美丽。
宋汐小心地挖出来,回家后,将它放进院子里用来蓄水的石盆子里。
淳儿凑在身边,好奇地看着她小心地剥去那蛇皮般的鳞茎表皮,露出里面如婴儿小腿一般的晶白**,这颜色,浸在水里,纯洁剔透得惊人。
淳儿惊呼,“真好看。”
宋汐抬起手轻轻刮了一下他的鼻子,笑得温和又宠溺,“像你的皮肤。”
似乎,将这个人纳为自己的所有物之后,便不自觉地想要去发现他的美好,更多了一份宽容宠溺。
淳儿略有些惭愧地低下头,“我没这么好看的。”
她笑,“你有的。”
他微微睁大眼,呆呆的样子,有些可爱。
“你是不是一直都不知道自己有多漂亮?等花开了,你看看它,依然像你。它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凌波仙子。”
她的声音前所未有的温柔,似乎在田埂间他回答了她那些奇怪的问题,她的态度便发生了改变,他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是觉得像是打开了一扇名为幸福的门窗。
宋汐对于白团没有对鸡下手,表示很惊奇。有好几次它盯着家里的母鸡两眼放光,搞得鸡见了它都躲着走。在自己的Cao练之下,这家伙的野性,有所收敛。
养伤期间,伤腿用木板固定,每隔三四天就要换一次药,换药的活儿是宋翎包揽,他不像淳儿那样毛手毛脚,比那大夫还要细心,动作娴熟,很有经验的模样。宋汐想,这个人,以前受了不少伤吧,瞧这手艺,都赶得上专业水准了。淳儿的头上的伤,也是他换的。
半月后,宋汐能扔掉拐杖行走了,就不想在院子多呆,无法走远,就让让淳儿扶着去附近走走。
宋翎那张面瘫脸和惜字如金的本性,当左右手可以,聊天解闷什么的,完全不行。还是和淳儿在一起舒心呐,他除了单蠢了点儿,完全可以胜任贴心小棉袄,偶尔几句话说的,还分外能讨她欢心。
他们去田野里看鹭鸶,去芦苇荡里看夕阳,牵着手并肩走在乡间的小道,因为身边有这么个大美人在,走哪儿都是一道独特的风景,收获的惊艳目光一摞一摞的。
路上的人都与他们打招呼,宋汐喜欢这种淳朴的乡风,这是在权利漩涡之中体会不到的,躁动不安的心,也仿佛能渐渐沉淀。
她想,等她做完该做的事,她会和伴侣找一个类似这样的地方,安静地生活。
她是很难再相信爱情,但她是个害怕寂寞的人,所以必须找一个人陪伴自己,她或许不爱他,但一定是喜欢他的,而他,却必须对她爱的毫无保留,并且绝对忠诚。
好吧,她宋汐就是这么一个霸道的人,尤其是吃过一次亏,她绝不会允许自己再在同一个坑里掉两次。
红日西沉,斜射的阳光比太阳在天的任何时候都厚重,映射在在人的眼里,便是“日落西山红霞飞”的瑰丽景色,天空呈现着一种苍茫无垠的蔚蓝。
一切祥和,安宁,美好。
她抬起头,恍然发觉,看起来文文弱弱的淳儿,竟比她还高出一个头。
他搀扶着她,目光专注着脚下的路,脸上有一种梦幻般的宁静,额上的疤经过半月的调养已经淡的快看不出来了,莹白的肌肤在彩霞的映衬下,犹如被抹上了胭脂,惊人的美丽。
宋汐的心像被羽毛轻轻挠动,禁不住反握住他的手,嗓音淡而柔和,“愿意陪我在这里生活一辈子吗?”
淳儿抬头疑惑地看着她,他无法分辨她眼中的复杂情绪,却顺应本心,坚定地开口,“哥在哪儿,我就在哪儿。”
宋汐勾起嘴角,似是想笑,却没有笑出来,“不想要荣华富贵,锦衣玉食吗?”
淳儿这次用他简单的脑回路认真地思考了,而后庄重地说道:“我不知道什么是荣华富贵,锦衣玉食,我只知道,哥在我心里,比什么都重要。”
这或许不是她听过的最漂亮的话,却是她所听过的最动人的,因为真心。
宋汐笑了,眼里有一种淡淡的满足,伸手抚摸他漂亮得过分的脸,细细描摹他的五官。
他任由她摆布,清透的眼珠映照着她带着笑意的脸。
他就像是一张白纸,她期待在上面都刻上自己的影子。像她这么复杂的人,还是适合找个简单的人在一起过日子。
他的心也很小,小的只能容下一个自己。
不像风曜,他的心太大,大的渐渐容不下自己。
“淳儿,我在这里答应你,只要你愿意留在我身边,我不会放弃你。”
……
回去的时候,路过河边,宋汐竟意外地发现了一株野水仙,黑褐色的鳞茎有如褪去的蛇皮,往上抽出七八条细长翠绿的茎叶,两个浅白色的花苞掩映其中,一种含蓄清纯的美丽。
宋汐小心地挖出来,回家后,将它放进院子里用来蓄水的石盆子里。
淳儿凑在身边,好奇地看着她小心地剥去那蛇皮般的鳞茎表皮,露出里面如婴儿小腿一般的晶白**,这颜色,浸在水里,纯洁剔透得惊人。
淳儿惊呼,“真好看。”
宋汐抬起手轻轻刮了一下他的鼻子,笑得温和又宠溺,“像你的皮肤。”
似乎,将这个人纳为自己的所有物之后,便不自觉地想要去发现他的美好,更多了一份宽容宠溺。
淳儿略有些惭愧地低下头,“我没这么好看的。”
她笑,“你有的。”
他微微睁大眼,呆呆的样子,有些可爱。
“你是不是一直都不知道自己有多漂亮?等花开了,你看看它,依然像你。它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凌波仙子。”
她的声音前所未有的温柔,似乎在田埂间他回答了她那些奇怪的问题,她的态度便发生了改变,他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是觉得像是打开了一扇名为幸福的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