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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前行营粮料使于皋谟、董溪坐赃数千缗,敕贷其死,皋谟流春州,溪流封州。行至潭州,并追遣中使赐死。权德舆上言,以为:“皋谟等罪当死,陛下肆诸市朝,谁不惧法!不当已赦而杀之。”溪,晋之子也。
庚子,以金吾大将军李惟简为凤翔节度使。陇州地与吐蕃接,旧常朝夕相伺,更入攻抄,人不得息。惟简以为边将当谨守备,蓄财谷以待寇,不当睹小利,起事盗恩,禁不得妄入其地。益市耕牛,铸农器,以给农之不能自具者,增垦田数十万亩。属岁屡稔,公私有馀,贩者流及它方。
赐振武节度使阿跌光进姓李氏。
六月,丁卯,李吉甫奏:“自汉至隋十有三代,设官之多,无如国家者。天宝以后,中原宿兵,见在可计者八十馀万,其馀为商贾、僧、道不服田亩者什有五六,是常以三分劳筋苦骨之人奉七分待衣坐食之辈也。今内外官以税钱给俸者不下万员,天下千三百馀县,或以一县之地而为州,一乡之民而为县者甚众,请敕有司详定废置,吏员可省者省之,州县可并者并之,入仕之涂可减者减之。又,国家旧章,依品制俸,官一品月俸钱三十缗;职田禄米不过千斛。艰难以来,增置使额,厚给俸钱,大历中,权臣月俸至九千缗,州无大小,刺史皆千缗。常兖为相。始立限约,李泌又量其闲剧,随事增加,时谓通济,理难减削。然犹有名存职废,或额去俸存,闲剧之间,厚薄顿异。请敕有司详考俸料、杂给,量定以闻。”于是命给事中段平仲、中书舍人韦贯之、兵部侍郎许孟容、户部侍郎李绛同详定。
秋,九月,富平人梁悦报父仇,杀秦杲,自诣县请罪。敕:“复仇,据《礼经》则义不同天,征法令则杀人者死。礼、法二事,皆王教之大端,有此异同,固资论辩,宜令都省集议闻奏。”职方员外郎韩愈议,以为:“律无其条,非阙文也。盖以不许复仇,则伤孝子之心而乖先王之训;许复仇,则人将倚法专杀,无以禁止其端矣。故圣人丁宁其义于经,而深没其文于律,其意将使法吏一断于法,而经术之士得引经而议也。宜定其制曰:‘凡复父仇者,事发,具申尚书省集议奏闻,酌其宜而处之。’则经律无失其指矣。”戊戌,敕:梁悦杖一百,流循州。
甲寅,吏部奏准敕并省内外官计八百八员,诸司流外一千七百六十九人。
黔州大水坏城郭,观察使窦群发溪洞蛮以治之。督役太急,于是辰、溆二州蛮反,群讨之,不能定。戊午,贬群开州刺史。
冬,十一月,弓箭库使刘希光受羽林大将军孙瑞钱二万缗,为求方镇,事觉,赐死。事连左卫上将军、知内待省事吐突承璀,丙申,以承璀为淮南监军。上问李绛:“联出承璀何如?”对曰:“外人不意陛下遽能如是。”上曰:“此家奴耳,向以其驱使之久,故假以恩私;若有违犯,朕去之轻如一毛耳!”
十六宅诸王既不出阁,其女嫁不以时,选尚者皆由宦官,率以厚赂自达。李吉甫上言:“自古尚主必择其人,独近世不然。”十二月,壬申,诏封恩王等六女为县主,委中书、门下、宗正、吏部选门地人才称可者嫁之。
己丑,以户部侍郎李绛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李吉甫为相,多修旧怨,上颇知之,故擢绛为相。吉甫善逢迎上意,而绛鲠直,数争论于上前;上多直绛而从其言,由是二人有隙。
闰月,辛卯朔,黔州奏:辰、溆贼帅张伯靖寇播州、费州。
试太子通事舍人李涉知上于吐突承璀恩顾未衰,乃投匦上疏,称“承璀有功,希光无罪。承璀久委心腹,不宜遽弃。”知匦使、谏议大夫孔癸戈见其副章,诘责不受。涉乃行赂,诣光顺门通之。癸戈闻之,上疏极言“涉奸险欺天,请加显戮。”戊申,贬涉峡州司仓。涉,渤之兄;癸戈,巢父之子也。
辛亥,惠昭太子宁薨。
是岁,天下大稔,米斗有直二钱者。
元和七年壬辰,公元八一二年春,正月,辛未,以京兆尹元义方为鄜坊观察使。初,义方媚事吐突承璀,李吉甫欲自托于承璀,擢义方为京兆尹。李绛恶义方为人,故出之。义方入谢,因言“李绛私其同年许季同,除京兆少尹,出臣鄜坊,专作威福,欺罔聪明。”上曰:“朕谙李绛不知是。明日,将问之。”义方惶愧而出。明日,上以诘绛曰:“人于同年固有情乎?”对曰:“同年,乃四海九州之人偶同科第,或登科然后相识,情于何有!且陛下不以臣愚,备位宰相,宰相职在量才授任,若其人果才,虽在兄弟子侄之中犹将用之,况同年乎!避嫌而弃才,是乃便身,非徇公也。”上曰:“善,朕知卿必不尔。”遂趣义方之官。
振武河溢,毁东受降城。
三月,丙戌,上御延英殿,李吉甫言:“天下已太平,陛下宜为乐。”李绛曰:“汉文帝时兵木无刃,家给人足,贾谊犹以为厝火积薪之下,不可谓安。今法令所不能制者,河南、北五十馀州。犬戎腥膻,近接泾、陇,烽火屡惊。加之水旱时作,仓禀空虚,此正陛下宵衣旰食之时,岂得谓之太平,遽为乐哉!”上欣然曰:“卿言正合朕意。”... -->>
五月,前行营粮料使于皋谟、董溪坐赃数千缗,敕贷其死,皋谟流春州,溪流封州。行至潭州,并追遣中使赐死。权德舆上言,以为:“皋谟等罪当死,陛下肆诸市朝,谁不惧法!不当已赦而杀之。”溪,晋之子也。
庚子,以金吾大将军李惟简为凤翔节度使。陇州地与吐蕃接,旧常朝夕相伺,更入攻抄,人不得息。惟简以为边将当谨守备,蓄财谷以待寇,不当睹小利,起事盗恩,禁不得妄入其地。益市耕牛,铸农器,以给农之不能自具者,增垦田数十万亩。属岁屡稔,公私有馀,贩者流及它方。
赐振武节度使阿跌光进姓李氏。
六月,丁卯,李吉甫奏:“自汉至隋十有三代,设官之多,无如国家者。天宝以后,中原宿兵,见在可计者八十馀万,其馀为商贾、僧、道不服田亩者什有五六,是常以三分劳筋苦骨之人奉七分待衣坐食之辈也。今内外官以税钱给俸者不下万员,天下千三百馀县,或以一县之地而为州,一乡之民而为县者甚众,请敕有司详定废置,吏员可省者省之,州县可并者并之,入仕之涂可减者减之。又,国家旧章,依品制俸,官一品月俸钱三十缗;职田禄米不过千斛。艰难以来,增置使额,厚给俸钱,大历中,权臣月俸至九千缗,州无大小,刺史皆千缗。常兖为相。始立限约,李泌又量其闲剧,随事增加,时谓通济,理难减削。然犹有名存职废,或额去俸存,闲剧之间,厚薄顿异。请敕有司详考俸料、杂给,量定以闻。”于是命给事中段平仲、中书舍人韦贯之、兵部侍郎许孟容、户部侍郎李绛同详定。
秋,九月,富平人梁悦报父仇,杀秦杲,自诣县请罪。敕:“复仇,据《礼经》则义不同天,征法令则杀人者死。礼、法二事,皆王教之大端,有此异同,固资论辩,宜令都省集议闻奏。”职方员外郎韩愈议,以为:“律无其条,非阙文也。盖以不许复仇,则伤孝子之心而乖先王之训;许复仇,则人将倚法专杀,无以禁止其端矣。故圣人丁宁其义于经,而深没其文于律,其意将使法吏一断于法,而经术之士得引经而议也。宜定其制曰:‘凡复父仇者,事发,具申尚书省集议奏闻,酌其宜而处之。’则经律无失其指矣。”戊戌,敕:梁悦杖一百,流循州。
甲寅,吏部奏准敕并省内外官计八百八员,诸司流外一千七百六十九人。
黔州大水坏城郭,观察使窦群发溪洞蛮以治之。督役太急,于是辰、溆二州蛮反,群讨之,不能定。戊午,贬群开州刺史。
冬,十一月,弓箭库使刘希光受羽林大将军孙瑞钱二万缗,为求方镇,事觉,赐死。事连左卫上将军、知内待省事吐突承璀,丙申,以承璀为淮南监军。上问李绛:“联出承璀何如?”对曰:“外人不意陛下遽能如是。”上曰:“此家奴耳,向以其驱使之久,故假以恩私;若有违犯,朕去之轻如一毛耳!”
十六宅诸王既不出阁,其女嫁不以时,选尚者皆由宦官,率以厚赂自达。李吉甫上言:“自古尚主必择其人,独近世不然。”十二月,壬申,诏封恩王等六女为县主,委中书、门下、宗正、吏部选门地人才称可者嫁之。
己丑,以户部侍郎李绛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李吉甫为相,多修旧怨,上颇知之,故擢绛为相。吉甫善逢迎上意,而绛鲠直,数争论于上前;上多直绛而从其言,由是二人有隙。
闰月,辛卯朔,黔州奏:辰、溆贼帅张伯靖寇播州、费州。
试太子通事舍人李涉知上于吐突承璀恩顾未衰,乃投匦上疏,称“承璀有功,希光无罪。承璀久委心腹,不宜遽弃。”知匦使、谏议大夫孔癸戈见其副章,诘责不受。涉乃行赂,诣光顺门通之。癸戈闻之,上疏极言“涉奸险欺天,请加显戮。”戊申,贬涉峡州司仓。涉,渤之兄;癸戈,巢父之子也。
辛亥,惠昭太子宁薨。
是岁,天下大稔,米斗有直二钱者。
元和七年壬辰,公元八一二年春,正月,辛未,以京兆尹元义方为鄜坊观察使。初,义方媚事吐突承璀,李吉甫欲自托于承璀,擢义方为京兆尹。李绛恶义方为人,故出之。义方入谢,因言“李绛私其同年许季同,除京兆少尹,出臣鄜坊,专作威福,欺罔聪明。”上曰:“朕谙李绛不知是。明日,将问之。”义方惶愧而出。明日,上以诘绛曰:“人于同年固有情乎?”对曰:“同年,乃四海九州之人偶同科第,或登科然后相识,情于何有!且陛下不以臣愚,备位宰相,宰相职在量才授任,若其人果才,虽在兄弟子侄之中犹将用之,况同年乎!避嫌而弃才,是乃便身,非徇公也。”上曰:“善,朕知卿必不尔。”遂趣义方之官。
振武河溢,毁东受降城。
三月,丙戌,上御延英殿,李吉甫言:“天下已太平,陛下宜为乐。”李绛曰:“汉文帝时兵木无刃,家给人足,贾谊犹以为厝火积薪之下,不可谓安。今法令所不能制者,河南、北五十馀州。犬戎腥膻,近接泾、陇,烽火屡惊。加之水旱时作,仓禀空虚,此正陛下宵衣旰食之时,岂得谓之太平,遽为乐哉!”上欣然曰:“卿言正合朕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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